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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c刊

2023-02-22 04:47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c刊

2008年第三期是第2卷。
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刊物主要涵盖了政治、经济、哲学、法律、历史、文学、语言、教育、管理等多个学科。获奖情况:中文核心期刊(2011)、中文核心期刊(2008)、中文核心期刊(2004)、全国高校十佳社科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2008年版)、北大2004版核心期刊、北大2008版核心期刊、天津市优秀期刊、华北地区优秀期刊。

核心期刊是指什么

问题一:什么是核心期刊? 核心期刊是期刊中学术水平较高的刊物,是我国学术评价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体现在对科研工作者学术水平的衡量方面,如在相当一批教功科研单位申请高级职称、取得博士论文答辩资格、申报科研项目、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学术水平评估等,都需要在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或若干篇论文。
国家没有任何一个 *** 部门给刊物划分级别,所谓的刊物级别只是期刊行业的一种认识和一些社会机构推出期刊目录,虽然国家没有划分,可职称评审部门都有对期刊级别的要求。
以往的分法为一级刊物、二级刊物、三级刊物。现在一般是分为“核心期刊和普通期刊”两类,近几年有些地方在核心期刊里又分出;权威、重要、核心。
“ 省级 ” 期刊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属部、委办、厅、局主办的期刊以及由各本、专科院校主办的学报(刊)。

问题二:核心期刊编号是什么意思 期刊编号就是一本期刊的固定号码
就跟人的身份证号码是一样的
一般来说一本正规期刊都要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
两者缺一不可
这也是判断一本期刊是否正规期刊的标准之一
简单的就这么多吧 具体的你可以去58期刊网多问问了解下

问题三:法律核心期刊是指哪些? 1.中国法学 2.法学研究 3.法学 4.法学评论 5.中外法学 6.现代法学
7.法商研究 8.法律科学 9. 法学家 10. 政法论坛 11.人民检察 12. 河北法学
13.法制与社会发展 14.政治与法律 15.环境法律评论 16.比较法研究 17.法学杂志
18.当代法学 19.人民司法 20.法律适用 21.法学论坛
以上是2004年公布的法学核心期刊目录。此外,在综合类核心期刊上也经常刊登高水平的法学论文。以下是综合类核心期刊:
1.中国社会科学 2.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3.社会科学战线
4.学术月刊 5.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6.天津社会科学
7.学术研究 8.江海学刊 9.江汉论坛
10.江苏社会科学 11.北京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12.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13.文史哲 14.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15.浙江学刊
16.浙江社会科学 17.社会科学研究 18.求是学刊
19.社会科学(上海)(吸收: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 20.社会科学辑刊 21.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
22.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3.中州学刊 24.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5.人文杂志 26.求索 27.思想战线
28.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9.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30.国外社会科学
31.南京社会科学 32.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33.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34.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35.齐鲁学刊
36.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改名为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37.学海 38.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39.江西社会科学
40.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41.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42.河北学刊
43.学术界 44.东岳论丛 45.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46.东南学术 47.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48.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49 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并入:社会科学) 50.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51.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52.北京社会科学 53.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54.学术论坛 55.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56.广东社会科学
57.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58.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59.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 60.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61.山东社会科学
62.探索 63.学术交流 64.湘潭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65.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66.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67.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68.北方论丛 69.山东师大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70.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71.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72.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73.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74.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75.宁夏社会科学 76.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77.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78.云南社会科学 79.长白学刊
80.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81.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82.江淮论坛
83.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84.河南社会科学 85.内蒙古社会科学
86.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87.甘肃社会科学 88.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89.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

问题四:核心期刊和国家级期刊有什么区别? 核心期刊是期刊中学术水平较高的刊物,是进行刊物评价而非具体学术评价的工具。相当一批教学科研单位申请高级职称、取得博士论文答辩资格、申报科研项目、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学术水平评估等,都需要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或若干篇论文。
一般说来,“国家级”期刊,即由党中央、国务院及所属各部门,或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办的期刊及国家一级专业学会主办的会刊。另外,刊物上明确标有“全国性期刊”、“核心期刊”字样的刊物也可视为国家级刊物。但是,以上仅是说一般情况,还有许多地方上的、有较高学术价值、影响较大的刊物也是属于国家级刊物。如《云南植物研究》《华中建筑》《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等。可参见有关 *** 权威部门公布的文件。注意,还有国家级重点刊物、SCI等刊物级别更高,不要与国家级期刊混淆。

问题五:什么是中文核心期刊 中文核心期刊 就是指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
《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由中国知网、中国学术期刊网和北京大学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联合发布中文核心期刊目录。

问题六:核心期刊和C刊有什么区别 1、先说下C刊,经常见到的C 刊,有两个概念。
一个是CSSCI(南大核心)的缩写。
另外一个是各单位自己,根据省里的文件,结合自己单位的研究优势,从国内外核心数据库进行筛选,和自己单位研究方向结合最近的、办刊质量好的刊物,划归为A类,其次为B类,再次为C类(有些单位成为一、二、三类),其中也有个别没有被任何核心数据库收录的的报刊被划为本单位的核心,比如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等。
进入你们单位自己目录的,所有报、刊统一都成为你们单位自己的核心,无论其原来是什么级别的刊物。
所以你先要弄清楚你们单位的这个c刊具体指的是什么
2、核心期刊,往大了说,包括所有的核心数据库,比如国外的SCI(科学引文索引 )、EI(工程索引 )、ISTP(科技会议录索引 ) ,国内的中文核心(北大核心)、cssci(南大核心)、统计源(中国科技核心)等等
往小了说,就是指中文核心,这个核心在国内虽然不是最权威的,却是最大众化的,以至于核心期刊,成了其代名词,甚至还有人误认为核心期刊就只是北大核心
3、如果你们单位c刊就是指cssci,那么它就是核心期刊的一种
如果你们单位的c刊,指的是第二种情况,则c刊大部分(甚至全部,具体要看你们单位的目录)都来自于各核心期刊数据库,会有一小部分为非核心刊物

问题七:核心期刊遴选是什么意思? 《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由万方数据公司建成。
他和国内目前所说的核心期刊,没有任何关联,是完全独立的数据库
目前承认的国内核心期刊数据库有:中文核心(又名北大核心)、cssci(又名南大核心)、cscd(又名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统计源核心(又名科技核心)
很多人误认为核心期刊遴选就是核心期刊的预备役,这完全是错误的,两者根本毫无瓜葛

问题八: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是什么意思 中文核心期刊又叫北大核心期刊,一种期刊等级的划分。全名: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是北京大学图书馆联合众多学术界权威专家鉴定,目前受到了学术界的广泛认同。从影响力来讲,其等级属同类划分中较权威的一种,是除南大核心、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以外学术影响力最权威的一种.

问题九:什么是SCI期刊?什么是核心期刊 1.何为核心期刊?哪些期刊是中文核心期刊?
答:通常所说的中文核心期刊,是指被中国科学技术信息所每年出版一次的《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中被列出的期刊。虽然每年的内容都在变化,但变化内容不是特别大,比如目前耳鼻咽喉科学的核心期刊包括:中华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临床耳鼻咽喉科杂志和中国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
2.什么是SCI期刊?
答:SCI(《科学引文索引》,英文全称是Science Citation Index)是美国科学情报研究所出版的一部世界著名的期刊文献检索工具。它收录全世界出版的数、理、化、农、林、医、生命科学、天文、地理、环境、材料、工程技术等自然科学各学科的核心期刊3700多种。通过其严格的选刊标准和评估程序来挑选刊源,使得SCI收录的文献能够全面覆盖全世界最重要和最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
SCI从来源期刊数量划分为SCI和SCI-E。SCI指来源刊为3700多种的SCI印刷版和SCI光盘版(SCI pact Disc Edition, 简称SCI CDE),SCI-E(SCI Expanded)是SCI的扩展库,收录了5600多种来源期刊,可通过国际联机或因特网进行检索。截止至2006年6月,耳鼻咽喉头颈外科领域SCI期刊共收录30种,其中核心期刊(印刷版/光盘版)16种。被耳鼻喉科专业这30种SCI-E杂志收录都可以称作被SCI收录。可能通过直接进入SCI-E数据库检索来确定。如查某人第一作者发表的所有论文,可以直接用其姓名查找,遵照姓全称,名首字母缩写的原则,如韩德民则输入 han d m (姓和名,名和名之间有空格)。科学引文索引(SCI)收录期刊,可以点以下链接查询,Science Citation Index JOURNAL LIST(按字顺排) ;Science Citation Index SUBJECT CATEGORIES(按分类排)科学引文索引扩展版(SCI Expanded)收录期刊,可以点以下链接查询:Science Citation Index Expanded JOURNAL LIST(按字顺排) ;Science Citation Index Expanded SUBJECT CATEGORIES(按分类排)
查重论文,咨询问题,可以看看早检测。

问题十:国内七大核心期刊分别是指哪些期刊 国内有7大核心期刊(或来源期刊)遴选体系:1、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2、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3、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又称“中国科技核心期刊”);4、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5、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6、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报学会“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7、以及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正在建设中的“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

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的介绍

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由天津师范大学学报(基础教育版)、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天津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版)三本期刊组成。

天津师范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法依规招生,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对我校招生政策进行了规定,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是我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师范大学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高职

四、学校代码:10065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天津师范大学是以特色鲜明世界知名高水平师范大学为建设目标的市属重点师范大学,始建于1958年,原名天津师范学院,1982年更名为天津师范大学。1999年,原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天津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新天津师范大学。

学校突显生态特色的校园坐落于天津市西青区,占地面积3500亩、建筑面积86万平方米。教学设施齐备,校园环境优美。

学校现有27个党政职能部门,2个学部,20个学院,17个直属单位。现有72个本科专业,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教育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3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涉及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在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双万计划”建设中,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思想政治教育、教育技术学、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世界史、数学与应用数学、地理科学、应用心理学等11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体育教育、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服装与服饰设计等3个专业获批天津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学校现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七届学科评议组召集人1人、成员2人,专业学位教育教指委副主任委员1人、委员2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人、委员11人,教育部高等学校小学教师培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副主任委员1人,中学教师培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第四届全国教师教育课程资源专家委员会委员1人,1人担任中世纪史委员会会长,1人担任世界汉语教学学会会长。拥有2个国家重点学科,7个天津市一流学科,18个天津市重点学科,15个天津市特色学科(群),化学学科连续6年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马克思主义学院入选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获批创建国家教师发展协同创新实验基地学校。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评估结果,我校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心理学、世界史4个学科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进入B+行列,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2个学科进入B类行列。有6个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16个天津市品牌专业建设点,5个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建设点,8个天津市优势特色专业建设点,12个天津市应用型专业建设点。有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市级人文社科基地、7个省市级工程中心、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已建成9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5门市级精品课程,获批6门天津市“课程思政”改革精品建设课程、21门天津市一流本科建设课程,有1支国家级教学团队、13支市级教学团队、2支天津市“十二五”综投教学创新团队。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优秀奖2项,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9项,全国首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文科组一等奖1项。

学校出版《天津师范大学学报》《心理与行为研究》《青少年科技博览》《数学教育学报》《中等数学》《政治思想史》《经济社会史评论》《比较政治学研究》等11种期刊。其中,《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天津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版)》《心理与行为研究》《数学教育学报》等收录北京大学最新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范畴,《比较政治学研究》(季刊)《心理与行为研究》《社会经济史评论》《政治思想史》《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数学教育学报》收录南京大学CSSCI来源期刊目录(含C扩)范畴。

全日制本科生24398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361人,博士研究生409人,各级各类留学生2150人。教职工2343人,其中专任教师1461人,拥有高级职称703人,具有博士学位871人。

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历史积淀深厚,沈德立教授著作《学生汉语阅读过程的眼动研究》、徐大同教授著作《中国传统政治文化讲录》分别获第四届、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除此之外,学校教师获同类奖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13项,青年成果奖2项。获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三等奖1项。注重新型智库建设,主动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天津师范大学国家治理研究中心、天津师范大学区域发展战略与改革研究中心、天津师范大学应急管理研究中心、天津师范大学自由经济区研究所、天津市基础教育决策服务研究中心、天津公共部门信息服务评价与治理中心等6个智库进入中国智库索引(CTTI)。努力发展自然科学学科,建设综合性大学。自然学科研究成果获天津市自然科学成果一等奖和天津市科技进步一等奖。彰显教师教育办学特色,形成了学科专业教育与教师职业养成教育相结合的教师教育模式。积极探索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形成了以“课上课下、工作队伍、项目育人、线上线下、校内校外”五个一体化为基础的育人体系。创造性开展的思政课“三题三入”“八讲法”、实践教学“五同”模式得到推广。我校在思政课教学改革中创造了新鲜经验,先后被中央媒体和报刊报道50余次。获批教育部第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国家语委第一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政治与行政学院获批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称号,4门思政课中有3门获得教育部“精彩一课”,学校教师先后荣获全国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标兵”、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最美思政课教师”的称号。

学校始终坚持开放办学,与33个国家和地区的177所大学、机构或地方政府建立友好合作关系。与韩国、日本、俄罗斯合作举办4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获批首批国家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承办非洲首家孔子学院内罗毕大学孔子学院,所承办的四所孔子学院10次获得“先进孔子学院”称号,1次获得孔子学院创立奖最高荣誉,被评为“孔子学院先进承办校”和“全国示范孔子学院”。学校先后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等集体和个人荣誉近百项。

学校践行“勤奋严谨、自树树人”的校训,树立“学思并重、知行合一”的学风和“诚实守信、勇于担当”的校风。紧紧围绕“立德树人”中心,坚持“特色立校、质量兴校、人才强校和改革创新”发展战略,争创“教学质量、科研能力、人才水平、学科实力和管理效能”国内一流,努力把学校建设成特色鲜明世界知名高水平师范大学。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天津师范大学设普通本专科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招生领导小组代表招生委员会主持日常工作。成立考试录取专项工作组,负责决策各类型招生专业测试和录取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天津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具体工作。

第三章 师范生政策

第六条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实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细则》(津政办发[2018]54号)精神,高质量完成天津市公费师范生培养任务,面向天津生源拟招收公费师范生60人,招生计划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天津市公费师范生须按照天津市相关规定签订天津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在校期间由市财政承担学费、住宿费并给予一定数量的生活费补助,毕业后一般在接收区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不少于6年,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公费师范生,须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至少1年。学生须严格履行协议,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须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优秀的天津市公费师范生可享受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

第七条 学校在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思想政治教育、英语、历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体育教育、音乐学、美术学、教育学、应用心理学、教育技术学、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等专业招收师范生,旨在培养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专业理论基础扎实,教学实践能力过硬的热爱教育事业的教育工作专门人才。 学校在相关专业面向所有学生开设辅修课程和教师教育课程,修满学分可申请相应的辅修学位证书或教师教育课程结业证书。

学校设立二次选拔机制,对于思想过硬,品德优良,成绩优秀的非师范专业学生,本科一年级末,在自愿的基础上,择优选拔进入师范专业学习。学校实行动态管理机制,依据学校师范生管理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取消师范生资格。

对特别优秀的师范生,学校实行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机制,在本科三年级末,经过校内选拔,推荐免试攻读“3+1+2”教育硕士研究生。“3+1+2”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是我校“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一部分,旨在培养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实践能力、较高的科学素养和科研能力,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的高水平基础教育师资。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天津师范大学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在国家核定的学校年度招生规模和招生专业范围内,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要求,制定2020年面向全国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照各省(区、市)有关政策向社会公布。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条 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区、市)相关政策。

第十一条 专业志愿录取原则

一、各省(区、市)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对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先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队,再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考生的选考科目须满足所填报高考志愿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专业录取执行考生所在省(市)相关政策和规定;如考生所在省(市)对专业录取无明确规定,则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对同一专业组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先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队,再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到所在专业组内招生计划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三、普通类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原则上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普通类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的录取规则

一、江苏省以外各省(区、市),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条件再相同,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二、在江苏省录取过程中,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者(比较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排序时,先比较A+等级个数,如相同,再比较A等级个数,依此类推。)。如选测科目等级再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条件仍相同,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第十三条 世界史(外语双学位实验班)专业仅限高考语种为英语、日语、法语、俄语和朝鲜语等五个语种的考生报考,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所在省(区、市)英语科目满分的70%。

第十四条 体育教育专业录取规则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关政策和规定;如考生所在省(区、市)对该专业录取规则无明确规定,该专业录取规则为:在投档考生中,按照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高考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普通高校体育专业省级测试成绩(以下简称体育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如体育专业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考生体育专业成绩还须同时达到体育专业省级测试成绩满分的75%和所在省划定的体育类本科控制分数线。天津市考生按体育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考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总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体育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如体育专业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考生体育专业成绩还须同时达到体育专业市级测试成绩满分的75%和天津市划定的体育类本科控制分数线。

第十五条 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声乐方向)、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键盘方向)、日语(中外合作办学)、软件工程、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含服从志愿)。

第十六条 艺术类高职美术教育专业录取规则为:在投档考生中,按美术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美术专业统考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如高考文化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省(区、市)对艺术类高职录取规则有明确规定,则执行各省(区、市)的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艺术类本科、高水平运动队、高职升本、春季高考学前教育专业、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专业录取规则分别详见《天津师范大学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天津师范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20年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与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天津城建大学高职升本科联合招生章程》《天津师范大学2020年春季招生简章》《天津师范大学2020年学前教育专业(五年一贯制)招生简章》。

第十八条 加分政策参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和通知的相关规定处理。若本年度,主管部门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则按新政策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在接到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现行本科生学费标准:文科类(不含外国语言文学类)4400元/生•学年,理工类、外语类5400元/生•学年,艺术设计学类12000元/生•学年,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美术学类15000元/生•学年,软件工程专业按照天津市发改委批准的示范性软件学院收费标准执行;日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学费标准为20000元/生•学年,赴日学费以日方当年规定为准;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声乐方向)、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键盘方向)专业国内学费标准为38000元/生•学年,赴俄学费以俄方当年规定为准。

现行高职学费标准:普通类5000元/生•学年,艺术类8000元/生•学年。

现行预科生学费标准:3800元/生•学年。

住宿费标准:六人间1000元/生•学年,四人间1200元/生•学年。

以上收费标准由各省(区、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或详见我校下发的《2020年新生入学须知》。

如本年度政府对以上费用标准进行调整,按政府调整后的新标准执行。

第七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二条 以定向就业、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类型录取的特殊类型新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声乐方向)、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键盘方向)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为俄语。

第二十三条 我校软件工程专业采用“3+1”培养模式,即3年专业基础教育,最后一年进入实习、实训基地,开展工程实践及毕业设计工作。

第二十四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第二十五条 入伍新生应当持学校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薄)、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县级征兵办应当在录取高校规定新生报到日期前将《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寄送高校招生部门,学校接到入伍高校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有关材料后,依法依规审核录取资格,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生个人信息中标注“参军入伍”,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审核加盖学校公章后,一份高校备案,另一份连同《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寄送相关县级征兵办。入伍新生在退役后2年内,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学校新生入学期间,持《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天津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天津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学校倡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参评各级各类奖学金以提升学业水平。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助学金等资助帮扶措施。

第二十八条 学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满所学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学分,经审查达到毕业条件要求的颁发天津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高职升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注明“专科起点”字样;高职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注明“高职”字样。对符合《天津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关于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0年度天津师范大学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起开始执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正式发布。

第三十一条 我校招生录取过程,自觉接受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十二条 我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确定的专业(或专业类)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及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以各省公布为准。

第三十三条 联合培养录取学生按照学校与学生签订协议执行。

第三十四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天津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我校各类招生章程、简章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天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为准。

第三十七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天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zsb.tjnu.edu.cn

电子邮箱:

电话:022-23541338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邮编:300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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