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道德自觉,道德自信,道德自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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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自觉 道德自信 道德自强
论文摘要:
“三自”的提出和阐述对思考道德“三自”,即道德自觉、道德自信、道德自强有重要启示。道德自觉是指道德对于时代的使命和教化责任要有一个自觉的担当和深切的认同,道德要努力地构建时代的精神高地。道德自信源于对中华文化的自信,表现为在内涵上,相信并坚守着自己道德文化的优势和优越;在外延上,相信并扩大自己道德文化的实力和魅力。道德自强源于它立足于人性内部,来自于人性自身,即道德可以自强是因为道德可以从人性自身汲取永恒的力量。与相比道德自身拥有一种自强的力量.拥有一种内在约束力和内在的驱动力。
在我国体制深刻变革、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道德问题日益凸显。认真思考以什么样的视角认识道德、以什么样的态度对待道德、以什么样的思路推进道德,成了道德文化建设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紧迫性。云杉2010年在《红旗文稿》上发表的《文化自觉文化自信文化自强——对繁荣发展中国特色文化的思考》一文,立足于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紧密联系国内外文化建设的经验,从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的高度,就文化“三自”即文化自觉、文化自信、文化自强作了全面系统深刻的阐述,不仅对深化我国文化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启示,而且对于我们思考“道德三自”即道德自觉、道德自信、道德自强也具有重要的启示。
一、道德自觉
所谓道德自觉是指道德对于时代的伦理使命和教化责任要有一个自觉的担当和深切的认同。也就是说,道德要自觉承担起用先进文化引领社会进步的责任、提高精神境界的使命和责任。我们的伦作为一门实践的学科,应当着力去强化这种道德自觉。时代需要道德,道德也需要时代。一个时代赢得道德,是时代的幸事;一种道德赢得时代,是道德的幸事。道德不能悬置在天空,道德必须落实在大地。特别是在这样一个社会转型、问题丛生的时代,道德更应自觉地成为社会的良心,成为问题的声音,成为时代的守护者,成为密涅瓦的猫头鹰。道德要努力地构建时代的精神高地。一个时代,没有道德就没有灵魂;一种道德,没有时代就没有舞台。最好的道德不是远离时代的道德,而是贴近时代的道德。最好的道德就是最能够承担时代的伦理使命和教化责任的道德。负责任的道德必须严肃地回答时代究竟应该具有什么样的伦理风尚和精神风貌,并自觉地为时代真正能够具有这样的伦理风尚和精神风貌而开辟前行的道路。有没有强烈而自觉的责任担当,是一种道德是否成熟、是否有生命力的重要标志。
很长一段时间,有一种伦理学只是满足于抽象的伦理玄谈和干瘪的思想说教,既不能严肃地回答时代究竟应该具有什么样的伦理风尚和精神风貌,也不能自觉地为时代能够具有那种真正的伦理风尚和精神风貌而开辟前行的道路。那种伦理学尽管制定了许多的道德条目和行为规范,但对于时代来说,那些条目和规范又是那样的隔膜和生硬,那样的高高在上,有如身外之物和天外来客,只是一种冷冷的理性法则和体面的思辨玄学。当我们的伦理学家用那套行为规范和道德条目对大众进行启蒙、教化和规训时,不仅缺少对生活的亲和力,反而还表现出一种曲高和寡与居高临下的尴尬,表现出一种对时代的精神冷淡。现在看来,那样的道德是缺乏自觉、没有觉醒的道德,那样的伦理学当然也就是缺乏使命感、没有责任感的伦理学。当今中国,伦理学的道德自觉性和责任担当意识都在不断加强和提升。其中,应用伦理学的繁荣发展充分显示出伦理学责任担当意识的高度自觉和极大觉醒。比如,经济伦理学热情地参与和介入经济问题之中,努力地承担起给经济发展提供价值坐标、指明伦理方向的道义责任;科技伦理学积极地参与和介入科技问题之中,热忱地承担起对科技发展展开道德批判、提供伦理反思的道义责任;生态伦理学广泛地参与和介入生态问题之中,深刻地剖析了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立场,倡导了友好原则和生态公平原则,自觉地承担起保护生态环境的道义责任。
当今中国正在从新的起点上向新的目标迈进。这样的时代,既培育我们的道德自觉,也考量我们的道德自觉。可以预期,时代对道德的吁求将会不断扩大,道德对时代的影响将会不断升华。
二、道德自信
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一个政党对自身文化价值的充分肯定,对自身文化生命力的坚定信念。只有对自身文化有坚定的信心,才能获得坚持坚守的从容,鼓起奋发进取的勇气,焕发创新创造的活力。中华民族素有文化自信的气度,正是有了对民族文化的自信心和自豪感,才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保持自己、吸纳外来,形成了独具特色、辉煌灿烂的中华文明。中华道德文化无疑是中华文明最核心的内容。对于中华道德文化,我们应该有充分的肯定和欣赏,有足够的自信心和自豪感。这种自信和肯定至少表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在内涵上,相信并坚守自己道德文化的优势和优越。罗素曾经说过,“中国至高无上的品质中的一些东西,对现代世界极为需要”,“若能够被全世界采纳,地球上肯定比现在有更多的欢乐祥和”。事实上,中华传统中讲仁爱、重道义、守诚信、崇自然、尚和合、求大同等思想,积淀着中华最深层的精神智慧,不仅铸就了中华民族的辉煌,而且经过创造性转换,也可以开掘出极大的现代价值。在这里,我们要反对自卑、自负、自暴自弃。只有不卑不亢,才是道德的自信。
当然,在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文化相互交织、相互激荡的复杂背景下,道德自信不应是盲目的,而应是坚持和发展的统一、自主性和包容性的统一。每个民族的道德文化都积淀着该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和行为准则,符合民族,反映民族特征,体现民族品格。因此,我们又要坚持实事求是,反对狭隘的自大自傲的民族心理。每个民族的道德文化互有差异,但都各有所长,都以各自的方式为人类的文明作出了自己的贡献,都是人类宝贵的精神财富,应该加以尊重和包容。“差异是存在的客观现实,多样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尊重差异,就是要尊重广大群众在思想意识、价值观念上的差异性……包容多样,就是要树立多样共生、和而不同的意识。”最自信的道德最勇于、也最最善于汲取人类创造的一切优秀文明成果。“人类社会思想文化领域的多样化,是一种正常状态。社会思想的多种多样,有利于促进思想的解放,激发起社会的活力,推动理论、科技、文化等各方面的创新。
其二,在外延上,相信并扩大自己道德文化的实力和魅力。所谓扩大自己道德文化的实力和魅力,就是充满自信地将自己的道德文化普遍化地推向世界,并将能否普遍化地推向世界作为考察自己道德文化是否有实力和魅力的试金石。我们常说,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事实上,民族的,并不一定都能成为世界的。这是因为,只有那些真正有实力和魅力的民族文化,才能成为世界的。因此,能否成为世界的,是对民族文化是否真正有实力和魅力的一个巨大考验。具体到道德自信这个问题来讲,只有那些具有最大普世价值的道德文化才是可以自信并值得坚守的。自我封闭、抱残守缺的道德,充满了私人性和偏见,是绝对没有实力和魅力的。道德必须通过它的实力和魅力来赢得最大的普遍性。优秀的道德往往扎根于民族的文化土壤,但又能够超越狭隘的民族利益,具有高度的开放性和绝对的普遍性,具有最大的普世价值。道德的这种所谓最大的普世价值,如果用康德的话来表达,就是:让你的意志的主观准则任何时候都能同时被看作一个普遍立法的客观原理。道德具有最大的普世性,就可以最大限度地凝聚社会思想共识和传递普世价值观念。当今时代,世界一体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普遍交往和生活也越来越频繁。普遍交往和公共生活得以维系必然要求道德规范具有最大的普世价值,并且还要求对具有最大普世价值的道德规范的普遍坚守。显然,最好的道德应该充满自信地提出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应该充满自信地倡导坚持什么.反对什么,以便最好的为全体社会成员判断行为得失、作出道德选择提供普世的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
为此,如同从内涵上建立道德自信一样,从外延上建立道德自信,也同样要有与时俱进的品格和开放包容的气度。只有海纳百川、博采众长、兼收并蓄、积极对话,道德才能突破自己褊狭的私人立场,从而拥有不竭的发展活力。“只有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才能避免思想停滞、观念僵化、声音单调,增强学术和文化的生命力、吸引力和影响力。”只有吸收外来,着眼未来,从世界文明发展大势中来审时度势,才能拓展道德自信的空间。
三、道德自强
如果说关于道德自觉的讨论是把道德置于时代来展开的,体现了一种时间维度;关于道德自信的讨论是把道德置于世界来展开的,体现了一种空间维度;那么关于道德自强的讨论,我们将通过道德与的比对来展开。
道德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个体的精神支柱、心灵灯塔和价值向导。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个体,如果没有自己的精神支柱、心灵灯塔和价值向导,就等于没有了灵魂和方向,就会失去生命力和精神的归依。过去,我们常说,知识是一种力量。其实,德性也是一种力量,这是一种感召人心的力量、鼓舞人心的力量和凝聚人心的力量。道德不仅是一种力量,而且是一种特别强大的力量。道德的力量之所以特别强大恰恰是因为它立足于人性内部,来自于人性自身。也就是说,道德可以自强是因为道德可以从人性自身汲取永恒的力量。我们可以通过把道德与法律进行比对来说明道德的自强。
道德与法律历来是规范社会生活的两种手段。只不过,它们又是两种很不相同的手段。法律一般地说是由国家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以合法和违法为基本范畴调整行为关系、治理社会秩序的规范体系;道德是主要通过社会舆论、个人良心等非强制性力量发挥作用,以善和恶、正当与不正当为基本范畴调整行为关系、治理社会秩序的价值导向体系。意味着一种限制,人必须把自己置于法律的约束范围之内,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这就是美国著名法专家博登海默所说的:“规范性制度的存在以及对该规范性制度的严格遵守,乃是在中推行法治所必须依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法律对义务的履行的制约具有强制性。对义务的履行的制约不具有外在的强制性,道德意味着个人的自我立法、自我命定,道德行为是个体的自我约束行为,即自律行为,内蕴着个体的自觉与自愿。主体的意志对于道德规范来说是自由的。在这个意义上,道德是自由的体现,道德是自由的象征,道德使人得到自由,而不是感到限制。所以学尽管肯定道德作为规范也是法律,但强调道德是自己给自己立法即自律。一般意义的法律没有自己的加入,总是带有强制性。道德通过人自己的加入,自在的必然性就转化成为我的必然性。规范由法律转换为道德律,表现为主体自身的行为动机由原来的外在约束转换为内在约束,由外在的立法和命令转化为内在的自我立法、自我命令。尽管作为有理性的存在者执行道德律也是强制的,道德法则对理性者也表现为一种绝对命令。但道德律作为自律由于是自我强制,所以不体现出被迫性,不让人感到是异己的.、消极的。这是道德律与一般的法律的根本不同。
正是这种根本不同,才显示出道德较之于法律所具有的更加强大的力量。我们承认一个社会不能没有法律,我们也承认法律具有极大的社会作用。但是我们必须指明的是,法律要发挥作用必须诉诸个人的内在自觉。对于一个没有在内心深处认同法律的人来说,法律不过是一纸空文。所以,罗尔斯顿说:“法律能禁止那些最严重的违规行为,但却无法使公动行善。”法律更多的是强调行为的必须,即必须做什么和不做什么,否则,就会受到制裁。法律的缺点在于,它不能保证人们在内心里去主动认同法律。因此,只要人们的内心信念没有接受法律,或者没有真诚守法的自觉性,那么,人们如果只是因为惧怕法律的惩罚后果而免于犯罪,那么在可逃避法律制裁时就可能钻法律的空子.并以身试法或知法犯法。法律要关切人类命运和发挥价值导向作用,就必须内化为人心中的道德律。一般来说,法律只是一种外在的规则,假如没有道德主体的内在价值支撑,这规则就是一个摆设,就会成为一架纯粹的机器,敌视人的生命。这规则对于人来说就是一种外在的强制力量甚至就是暴力.就会导致消极守法并导致独裁专制。只有人对法律产生了认同,法律才不再是异己的力量,人才能从情感上对法律感到亲切,并在行动上自觉遵守。否则,法律将形同虚设。这就是黑格尔所说的:“当个人尚未认识法律、理解法律时,法律在个人看来便是暴力。……法律在最初的时候,必须是强制性的暴力,等到人们认识了法律,等到法律变成了人们自己的法律时,它才不是一个外来的东西。”可见,法律要发挥积极的社会作用,它必须内化为人心中的道德律,必须转化为自律的道德规范,必须从道德中汲取自己的力量。而道德却不需要借助于某种外在的附属的力量。因为它自身拥有一种自强的力量,拥有一种内在的约束力和内在的驱动力。道德正是以它这种自强的无形的内力渗透于有形的社会生活,感染着、激励着每一个人。
参考文献:
[1]云杉.自觉文化自信文化自强——对繁荣发展中国特色文化的思考(下)[j].红旗文稿,20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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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篇语
抓好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升员工整体素质是搞好企业生产经营和其它一切工作的保障。唯物主义认为,人类社会的一切文明活动都是在一定思想支配下进行的,思想道德建设既是科学文化建设的重要条件,也是科学文化建设离不开的理论指导。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培养职工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既是为人处世、立身行事之要,更是新形势下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做好各项工作之需。
二、强化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性、紧迫性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新旧体制的交替和新旧矛盾的冲突,人们对利益关系的重组不能正确看待,加上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准确认识,片面强调物质利益,使职业道德出现了一些滑坡现象。政府内部极少数分子,大搞权钱交易,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从而在职业道德领域,少数人也仿而效之。部分职工对权力异化滋生的各种现象缺乏正确认识,对主人翁地位产生失落感,在思想观念上,淡化了集体观念,忘掉了集体利益,导致了职业道德的倒退。
就我们企业内部来看,近几年是莱钢经济形势起伏变化的几年,由于经济的迅猛发展,企业生产规模飞速扩张,结构调整快速推进,使企业人员调整幅度大,新进厂职工的思想素质参差不齐。莱钢随着全球性经济危机的引发而步入钢铁“严冬”期,职工收入受到影响,职工对赖以生存的企业存在迷茫态度,部分职工存在悲观失望情绪。“态度比能力更重要”,形势的变化,为我们鸣响了强化职业道德教育的号角,职业道德教育刻不容缓,提高企业职工职业道德素质势在必行。
三、“六大工程”助推职业道德教育
莱钢焦化厂在职业道德教育工作中紧跟时代步伐,贴近生产经营,贴近基层,贴近职工关心关注的问题,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改进,在改进中创新,扎实推进职业道德教育“六大工程”,为实现生产经营稳步提高、企业和谐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人才支撑。
(一)企业文化建设工程
文化是企业的灵魂。近几年,焦化的迅速扩张和快速发展引发了管理程序不流畅、执行力不佳、管理粗放等一系列问题。厂领导审时度势、系统思考,导入精细化管理,让“精细文化”在焦化生根开花。以精细文化建设为突破口,深入扎实地推进企业文化建设,激发了职工工作的热情,为企业发展注入了精神动力。
树立精细理念从改变观念入手:在文化导入阶段,我们组织专题讲座进行精细化管理培训、成立宣讲团巡回宣讲,向职工灌输企业文化理念,使职工熟知理念并自觉付诸实践。塑造精细文化从基础做起:在打造文化基础阶段,总结提炼形成“四精六化”模式,规范管理流程;细化操作规程、一书四标;推行岗位标准化操作;编制各岗位标准化作业指导书、标准操作视频。(“四精”是指:“管理上要精心,业务上要精通、技术上要精湛,操作上要精确”;“六化”是指“操作程序标准化;执行衔接程序化,统计分析数据化、问题解决系统化,跟进反馈信息化,培养职工职业化”。)形成精细文化从规范养成开始:按照各类标准规范员工行为,理顺管理流程,形成“处处有规范,事事有标准”的良好局面。
(二)“五个一”全员素质提升工程
为提升企业员工的整体素质,焦化厂积极推行“五个一”活动,即:每月做一件好事;每月提一条合理化建议;每月参加一次素质提升培训活动;每季精读一本书;每半年写一篇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
1、做一件好事:做好事是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求职工结合个人工作实际,从身边开始,做些对厂、对社会有意义,能发挥自己专长、体现个人人生价值的事情。既可以帮落后员工,转化思想,戒除不良嗜好,提高思想认识和技术水平;又可以解决生产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也可以帮助他人战胜工作生活中的困难等等。
2、提一条合理化建议:广泛征集合理化建议是企业集群智、聚群力、促发展的有效措施。焦化厂鼓励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围绕企业各项工作每月提出一条好的意见或建议。厂工会对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进行分类整合,优化梳理,做好存档,并及时研究应用,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和解决。
3、参加一次素质提升培训: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是企业持续、和谐、快速发展的根本所在。莱钢焦化厂定期组织素质提升培训教育活动,聘请专家教授或莱钢培训中心老师讲课,或观看录像。培训内容包括:业务讲座、政治理论、品格提升、形式任务教育等。各单位在组织职工积极参与厂举办学习活动的基础上,还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各种类型的知识讲座、业务讲坛等活动,交流研讨学习心得和工作经验。
4、精读一本好书: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是一种崇高的生命追求,一种艰苦的思想修炼,一种庄严的自我实现。焦化厂号召职工每季要精读一本好书,各单位根据工作和职工队伍的实际情况,有计划有目的地选择学习书目,组织推荐和学习,并做好读书活动的保障工作,鼓励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多读书,读好书。
5、写一篇调研报告:调研报告是学习成果的检验,是提高领导干部写作能力的有效措施,也是理论成果转化为实际成果的必须。焦化厂要求中层干部每半年至少要写一篇高质量、有价值的调研报告,通过局域网、《精细风景线》、《党旗飘扬》等形式和平台进行展示、交流,成果共享。
(三)典型引领工程
“喊破噪子,不如做出样子”,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莱钢焦化厂在职业道德教育中坚持典型引领,创新实施“灯塔”效应工程。“灯塔”效应工程由“四优”党员、先锋职工、学习模范、做好事榜样四大类组成。对于评选出的各类先进,焦化厂综合运用“平面宣传、媒体宣传、网络宣传”等媒体的不同优势,全方位展示“灯塔”的形象。“灯塔”效应工程对鼓舞干部职工士气、增强企业凝聚力和活力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
为在职工身边树立典型,焦化厂在各车间党支部中深入开展了“五个好”党支部、“五个好”党员争创活动。积极开展“党员佩戴党徽上岗”、“党员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承诺”等活动,在全厂形成党员帮群众,相互帮助、相互促进的帮带网络。各党支部结合自身特点,创新开展了“四查、四看、四比拼”、“金点子征集”、“党员身边无事故”等活动,让广大党员在工作中身份亮出来、技能显出来、作用看出来、形象树起来,为企业发展树立了一面面鲜红的“旗帜”。
(四)阵地打造工程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阵地建设。焦化厂本着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的原则,不断完善基层职工学习室,“博知书苑、博晓书苑、博通书苑、博学书苑”、“取经阁、淘经阁、学经阁”、“志学轩、淘金轩、增智轩”等寓意深刻的书屋,形成了“苑、阁、轩”的书屋文化。两条集中展示先模人物的精细大道和星光大道、在新老两区以及厂办公楼三个区域形成了鲜明的“区域文化”。“大雁团队、煜鹏团队、雄鹰团队”等团队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团队文化,让干部职工在各个充满激情的团队中汲取奋进的力量,形成合力,使文化成为企业臻于至善的永续动力。
为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用文化的力量启迪职工、鼓舞职工,我们将“厚德载物、诚信永恒、平安、和谐”等文化语句镌刻于石头上;命名了“平安大道、长丰大道、顺畅大道”等道路,命名了“涌翠林、惠翠林、盈翠林”等园林带,使原有的道路和园林焕发生机,形成了大小相宜的“文、景、石”景观,使职工始终处于企业文化的激励之中,切身感受到“人文焦化”的熏陶,彰显了企业文化的巨大力量。
(五)一线宣讲工程
为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焦化厂在职工中择优选定了14名文化素质高、政治素质硬、口才出众的宣讲员,组成“一线宣讲团”。每当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及厂里有重大决策,焦化厂生产经营、降本增效、质量指标等取得显著成绩时,宣讲团便深入基层向一线职工宣讲最新的形势任务,为生产经营稳步发展提供保障。从报告到上级文件精神,从莱钢的大局到焦化的现状,从职工关注的社会问题到工作中的热点难点,各类内容丰富、重点突出、案例鲜活的形势任务材料由宣讲员传达到岗位职工,确保了各级精神顺畅“下达”,使职工能够认清形势,坚定信心,直面困难,迎接挑战。通过一线宣讲,教育引导职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一步转变不合时宜的传统思想观念,切实增强大局意识、主人翁意识,正确处理企业、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
(六)系统推进工程
在职业道德教育中,焦化厂各专业系统发挥各自特长,群策群力,为全面提升员工素质注入了不竭动力。工会组织围绕全年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工会的各项职能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十杯”劳动竞赛、多工种技能竞赛等比拼竞技活动,激发职工学技术、练技能的热情,增强职业荣誉感,给职工提供充分展示自我的舞台和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培养和发现更多的优秀人才。共青团组织积极开展青年“四德”教育系列行动,先后开展了“主题团课评比”、“争做三好青年”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主题征文活动,引导青年不断在行动中反思自身行为,争做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表率。邀请厂党政领导和退休老干部进行党情教育、厂情、厂史教育,让广大团员青年了解革命历史和莱钢近四十年的建设情况。持续推进青春立功杯竞赛活动,设立了质量、节能、创新、安全、宣传报道等5个项目的竞赛内容,每季检查评比,纳入团支部分档管理奖罚,在团支部之间形成争先创优的氛围。
四、结束语
扎实有效的职业道德教育打造了焦化稳定和谐、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打造了一支科学管理、团结务实、精干高效、廉洁勤政的领导班子;一支执行有力、精业勤业、干事创业的干部队伍;一支作风过硬、克难制胜、富有创新意识的职工队伍。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产量质量全面提升,关键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斐然,有力地推进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道德困境在存在于个人现实生活的抉择当中,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希望大家喜欢。
道德困境论文:论中国的道德困境
摘 要:中国正在处在社会的转型期,随着社会结构的改变,人民的道德也潜移默化的发生的巨变。现今,中国的道德正在处在滑坡的时期,在道德问题面前,人们在选择时候出现茫然。道德困境主要表现在诚信与感恩的缺失。作者通过现象看本质,致力于探讨出现道德困境的原因。
关键词:道德 道德困境 反思
民以食为天,粮食是一个国家赖以生存的基础。但是从孔雀石绿的鱼到红心鸭蛋,三聚氰胺奶粉,发霉馒头,人造鸡蛋,毒胶囊……连食品安全也变得不安全的时候,人拿生命开玩笑,完全漠视生命的存在,我们还可以相信这个这个社会,相信这个民族吗?面对这个食品问题,我们的公民一边在网上和报纸上抱怨,骂商家的无良,骂政府的不作为,骂社会的道德滑坡,另一边却毫无所动,一次次原谅和纵容这些行为的发生。我们的公民在面对这个的道德问题上,陷入了循环的怪圈。我们该如何去思考当前社会的道德困境呢?
一、道德困境的定义
目前学术界对道德困境的定义杂而乱。第一种定义是,道德困境是一个难题。第二种定义是,道德困境是道德悖论种的一种。第三种定义是,对一项道德义务的履行就是对另外一项道德义务的背弃。第四种定义是,道德困境是道德失范的一种状况。第五种定义是:对道德困境的理解应从道德选择入手,因为道德困境是行为者在做道德选择时才有可能会遇到的一种特殊情境。这个情境用西方学者的话说就是: 面临令人困惑的两者取一的抉择。这其中我们也可以看到道德困境的复杂性。我自己则更多的理解为第五种,面临一种两者取一的抉择。通常情况下,我们的选择都是在道德与不道德、价值与无价值的、善于非善之间的选择,只要我们有向善的的意识和识别善恶的能力,我们就不难作出选择。
二、道德困境的表现
道德困境在存在于个人现实生活的抉择当中,有些例子是我们鲜少遇到的。著名的电车事件就是其中的一例。但更多时候,都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问题。道德困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诚信与利益的抉择
诚信是我们当今这个社会非常缺失的品德。我们是一个病态的社会,我们的诚信,良心通常在追逐利益的道路上丧失。前人常讲一诺千金,但是我们现在签订合同都会出现背信弃义的状况发生。就连我们大学这一方净土也没有放过。现在普遍存在的论文抄袭问题。近年来大学有一股抄袭、剽窃之风,“ 文章 就是搜寻、复制,粘贴”“论文就是移花接木,偷梁换柱,东拼西凑”。无数学子把它当作是常识纷纷利用。学术腐败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困扰学术障碍和笼罩在校园象牙塔的阴影。尽管绝大多数同学对于大学校园存在的论文抄袭,剽窃持否定态度,但是同学也表示态度和做法是两码事。
(二)感恩的缺失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自古以来,中国的传统伦理道德就讲究孝道,讲究感恩。现在我们的学校每个学期主题班会都将感恩,但是不知道有谁听得进耳朵。我们的中央电视台每年都会举行一次感动中国的评选活动。为什么要举办,就是生活中缺少,所以才要使劲地挖掘,使劲地宣传。
三、道德困境出现的原因
一个个“我”构成了这个社会,社会的状况如何都离不开每一个人的表现。我们不能把所有的责任推给组织,政府,我们要反思自己的行为,道德困境不是精英分子的事情,不是某个英雄的事情,而是是关每一个公民相关的事情。因此我们要从个人角度去思考这个问题。
(一)自我与角色的抽离
当今社会,许多人都认为,“我”就是“我”,“我”是先于一切的角色。我与角色是相抽离的。“我”的责任就是“我”的责任,“角色”的责任是角色的责任,“我”可以不对“角色”责任负责。这直接导致了责任的推脱与道德的弱化。纵使很多人说我不是,这只是你没有反思而已,你的行为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抽离了角色的我。我们在承担责任是会悄悄地选择一部分,或者选择比较轻易的部分,因为我们总是把责任推给别人,理由就是那不是我的责任。我们都遵从与内心的本我,追求理想的自我主义,抛弃了角色责任,我们只是随意的依靠自己的理性或者感觉来判断,因此我可以随意选择自己认为是恰当的责任。
(二)道德约束力的弱化。
“范跑跑”事件在一定程度上也表明了一问题,就是在人民的心目中,道德约束机制并没有完全建立。道德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传承下来,约定俗成的惯例。一旦我们打破了这个惯例,就因该受到谴责或者惩罚。我们现在的道德机制都是几千年来传承下来的儒家传统的道德规范,这个规范与当今社会倡导的公民 教育 存在着悖论。一旦我们触犯了这个惯例,我们受到的仅仅是舆论的惩罚,或者是其他无关痛痒的小结果。
(三)道德教育的缺失
从传统社会向市场社会的转型意味着人们从熟人社会转向了陌生人社会。人们所打交道的对象不再局限于熟人,二是扩展到陌生人。在这样的社会,要使市场交易有序而不乱,就需要一种新的道德,即共鸣道德。它是用于调节人与他人之间的公共关系的道德。这种道德应该明确界定个人在公共生活中的权利与义务。但是我们长期以来多久不太重视公民道德的建设,市场转型缺乏道德的支撑。虽然我们过去在市场经济是非常提倡,如“大公无私”、“吃苦在前、享乐在后”。
道德困境是一个选择善的过程。它并不意味着我们的道德已经全面衰落,也不是说我们的道德全面停滞。这只能说明我们的道德处于一个阶段的困难期。因此,我们要对道德困境有清醒的认识。不断反思自己的行为,争取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道德困境论文:“扶不扶”现象背后的社会道德困境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取得巨大发展,人民物质需求获得极大满足,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然而社会道德领域问题却层出不穷,中国社会道德正在遭遇改革的“阵痛”。
关键词:“扶不扶”;社会道德;道德困境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在由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中,我国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人民物质需求得到了极大满足,社会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现实生活有了巨大的改变,但社会道德领域受到了巨大的影响,由于新旧价值观念及道德规范的冲突,社会生活中出现了“毒奶粉”、“小悦悦”事件、“潜规则”、“学术不端”等一系列道德失范问题。
一,社会道德问题的典型――“扶不扶”
2014年央视 春节 联欢晚会,小品《扶不扶》着实火了一把,一句“人倒了还可以扶起来,人心倒了可就扶不起来了。”直指当下社会 热点 问题之一――路遇摔倒老人,扶还是不扶?
早在小品《扶不扶》之前,社会舆论就已经开始关注“扶不扶”问题,2006年“彭宇案”的发生如蝴蝶效应般扩散开来,此后“许云鹤”“殷红彬”等案件的发生使社会更加关注此问题,诸多因搀扶摔倒老人而被讹诈以及遇到老人倒地围观不救等新闻屡见报端。2012年8月,上海一名老人倒地,围观路人无人敢扶,引来过路外国女子大骂;2013年6月,四川三名小学生扶起摔倒老人被讹,最终诬陷者遭刑拘;2014年广东一男子因扶摔倒老人被讹诈,选择以死证明清白;2015年2月,浙江一名老人摔倒在地,23人经过却无一人搀扶,最终导致老人被汽车碾压而死;2015年5月四川一名小学生在扶起倒地老人后,却被诬陷是撞人者,在目击者的证明下才还以清白。
2014年,四川日报发起“雷锋日・雷锋精神问卷调查”,在“当街遇见一位步履蹒跚的老人跌倒了,你会不会扶?”这一话题网调中,17.88%的网友选择了“少惹麻烦,装作没看见”,36.71%的网友把票投给了“不扶,直接拨打110或120”,45.41%的网友表示会扶起老人。[1]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选择会扶起老人的受调查者中,只有9.65%的人会毫不犹豫地上前扶起老人,19.94%的人选择找到证人后再去扶起,15.82%则鼓励周围人一起扶起。一个简单的“扶不扶”问题,折射出我国当前社会道德在社会转型期遇到的困境。
二,当前社会道德困境的成因
社会道德就其意义来说具有三个要素,一是一定社会在其运行和发展过程中的道德,即具有社会性、过程性;二是为协调各社会群体、各社会成员之间利益关系而形成的道德,即具有调整社会关系的作用;三是道德规范体系、道德价值观念、道德实践活动的总和,即具有观念形态、实践形态双重特性。[2]
就经济方面来说,社会经济的发展、合理的分配方式、公平的竞争方式等关系着人们的道德需求和愿望,也关系着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首先,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国家政策影响,造成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社会分配不公,导致社会贫富差距拉大;其次,市场经济体制为个人、集体的经济行为设定了更为自由的空间,所有经济行为、经济手段都是为自己、自身集团获取更多利益。商品交换活动不再真正遵守价值规律,竞争的方式也不再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再次,市场经济发展和运行的盲目性、波动性造成众多个体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而抛弃社会公德。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片面追求效率至上和经济利益,而忽视对市场经济的管理以及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教育、公民素质等,造成了市场经济发展中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
就社会制度方面来说。转型时期的中国之所以会出现道德失范现象,制度不完善是一个重要因素。一是制度的缺乏,二是现有制度存在的不合理、不科学,三是制度更新与社会发展的脱节。制度是道德实践的有力保障,转型期社会制度不完善必定造成社会生活多方面的道德失范。
就个人方面来说,一是道德信念的缺失。道德信念是个体对社会道德所倡导的道德理想、道德人格、道德原则、道德规范的正确性、正义性深刻而理性的笃信。[3]道德信念缺失,首先是道德主体对某种道德理想目标及精神基础的怀疑、动摇甚至否定。转型时期,不论是从现实生活中的经济、政治、 文化 等方面,还是从社会形态、精神状态看,都对人们造成了巨大的冲击。人们对原有道德价值体系进行重新评估,已有的道德理想目标被怀疑、动摇甚至否定的时候,道德规范也就失去了原有的约束力。其次,道德情感的冷漠、缺失。道德情感是道德主体对善恶判断引起的内心体验,是从自己内心深处形成的道德倾向性。[4]当道德主体对道德理想目标产生怀疑、动摇甚至否定时,道德行为处于被迫状态,人们对原有价值体系的崇拜、尊重淡化甚至消失,道德情感也就出现冷漠、缺失状态,道德失范现象也随之产生。如现实生活中,见死不救、见义不为,对社会和他人的冷漠,社会责任感的丧失等。
二是心理结构失调、主体意识强化。中国的社会转型带来了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极大提高,让个体心理受到了极大的冲击。一方面 传统文化 重集体轻个人的观念、重义轻利的观念、公平观念等受到强烈挑战,人们私欲膨胀;另一方面,利己主义观念、个人主义观念等个体主体意识不断强化,过度强调个人利益、以个人为中心,进而造成一系列社会道德失范现象的出现。
三,社会道德困境的解决途径
党的 报告 指出“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营造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5]
一要加强道德教育。道德教育是社会道德调控最主要、最基本的调控方式。一是要重视 家庭教育 。家庭道德教育是一个人整个人生道德教育的起点,在培养个体道德品质和道德人格方面,起着学校和社会无法起到的奠基作用。二是重视社会道德教育。社会道德教育是整个社会道德建设的重要方面,首要是必须认识到整个社会应当承担的教育责任,加强伦理道德体系的研究和建设,注重伦理道德思想的实践和运用。重视转型期多种文化交融,新旧文化交替下,道德教化对引导受教者和调适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三是重视道德教育的方式、 方法 。加强道德教育除重视实践中的教育活动外,也要对转型时期由封闭向开放、由单一向多样转变引起的新的道德问题进行关注,寻求与新的社会形态相适应的道德教育方式。将个体的独特性与终生教育相结合,培养个体自主学习、自我教育的能力,让道德教育贯穿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
二要完善法制和道德机制。一是道德法制化。就是要把广泛性的基本道德行为列入立法范围,对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间关系中,什么该做而什么不该做,确定为法律条目,使道德规范在现实生活中更具有权威性。二是道德规范化。法律在道德体系中,是保障性的底线,但实践生活中更多的道德行为并没有达到法律制裁的程度,更多的是处于违背道德但不足以法律惩治的位置。这就需要把道德规范融入到行业、地方风俗中去,让道德行为更加明确、准确。其次,运用多角度、多媒介的传播方式,让道德规范在现实生活中的传播更深入、更广泛。三是建设道德监督机制。道德的法制化、规范化,都离不开有效的监督机制。可以这样说,合理、完善的监督机制,为道德法制化、规范化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三要积极发挥先进文化的价值导向作用。加强社会道德的建设离不开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价值导向作用。要提升社会道德的水平和实力,就必须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的优秀文化,并批判和反思拜金主义、利己主义、个人主义等价值观。一是要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在我国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传统文化在人们的生活中不断得到完善和发展,并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从而形成民族的道德修养。它使人们形成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检自强、敬业奉献的道德理念。在推动社会的健康发展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是要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和道德环境,旗帜鲜明地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树立正确导向、澄清模糊认识、匡正失范行为,形成激浊扬清、抑恶扬善的思想道德舆论场,引导人们自觉做良好道德风尚的建设者,做社会文明进步的推动者。[6](作者单位:内蒙古科技大学)
参考文献:
[1]安微,《老人摔倒扶不扶 近五成网友选择“扶”》《四川日报》,2014年3月5日,第008版
[2][3][4]王立东,《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要义》,岳麓书社,2014年
[5]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12年11月8日
[6]刘云山,《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求是》,2014年02期
道德困境论文:浅论现代人的道德困境与道德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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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一个有着深厚道德基础的国家,在近代以前,是举世公认的礼仪之邦。道德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最重要且最成熟的部分。古代经济、政治、教育、文学、艺术、哲学乃至宗教,无不打上道德的印记。然而,近代以来在西方文化的冲击下,随着传统社会的解体和整个封建文化的衰落,传统道德文化也渐见式微和衰败。以儒家思想为主导的传统道德文化在中国发生了整体性危机。传统的道德哲学受到了人们的怀疑与否定,不再能为人们提供普遍有效的价值意义和道德信念;传统的道德秩序也日益受到新的生活方式和人际关系准则的挑战;在几千年漫长岁月中形成的道德禁忌,日益受到破除和亵渎。传统道德律令不仅难以成为人们行为“合法性”的根据,而且它自身存在的合理性似乎也成了问题。
传统伦理的蜕变与现代伦理的产生是一个漫长的充满矛盾的过程。“五四”时代人们提出的反对旧道德、提倡新道德的历史任务,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完成。一方面,旧道德作为一种意识形态不会随着经济结构、政治结构的变革而立即消亡,即便是表层的道德秩序、道德规范发生了变化,而深深积淀在中国人深层心理结构中的“道德无意识”(道德心态和习惯)却很难一时改变。另一方面,新道德的建构也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这是因为新道德赖以发展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不会被历史现成地“给予”,它需要经过现代化过程的再塑造,更主要的是现代道德和伦理精神要真正建立起来,也应像传统道德那样,不仅要建立显性的道德关系、道德秩序和道德理想,而且需要渗透到人们的深层心理结构中,内化为隐性的道德心态、道德信念和道德美感。目前存在的道德困境的实质在于:一方面传统道德文化和伦理规范已经解体,另一方面,现代道德体系和伦理原则尚未完整地建构起来;传统伦理已经无力给中国人提供终极的价值意义。现代中国人生活在新旧道德的历史嬗变期,承受着新旧道德的冲突,陷入无法回避的道德困境。这种困境主要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
其一,道德价值上的困境。道德价值即道德主体对自身行为合理性、正义性、崇高性的理解,是人们对高尚的道德行为、优秀的道德品质、崇高的道德理想所产生的“敬意”,对卑下的行为、庸俗的品质、低级的趣味所产生的“耻感”。在道德价值整合度较高的社会中,人们对何者为荣,何者为辱;何者为善,何者为恶;何者为洁,何者为污;何者为美,何者为丑;何者为高尚,何者为鄙俗等等,是不言而喻的,或者是约定俗成的。人们能不假思索地作出符合多数人普遍接受和认可的道德原则的判断。而在道德转型的过渡时代,人们受双重标准或多元标准的影响,似乎无论那一种标准都有一定的“合法性”。这种情境使当今道德评价变得模棱两可,流荡失据。人们在道德评价上不再相信有一个普遍有效的恒定的标准,常常陷入自相矛盾的困境。
其二,道德选择上的困境。在双重或多元价值标准的社会评价系统下,任何一种活动,一种现象,都会因价值标准不同而得到不同的评价。而评价失范必然导致道德选择迷惘。任何一种选择,都可获得一种价值观的文化支援,受到一种价值标准的肯定或赞扬,同时又会受到另一种价值标准的否定和讥评。这种选择矛盾冲突在今天渗透到社会结构的各个层面,人们常常感到它的存在。例如,人们的职业选择、婚姻选择、人际关系选择、行为方式选择、理想人格选择,总难以找到一种最具有充足理由的方向。选择失衡使人们普遍对自己所承担的社会角色丧失信心和诚心。文化和道德选择仿佛成为钱钟书笔下的那座“围城”,里面的人想爬出来,外面的人想挤进。
其三,各式各样的非道德主义泛滥。非道德主义是这样一种倾向,即反对任何道德约束,主张放任自流,用虚无主义来对待社会提倡的道德理想和行为规范。非道德主义的实质是一种极端的个人主义和颓废主义的结合体。在现代变迁中,中国人的伦理精神正在发生历史性的嬗变,人们的传统道德意识相对松弛,非道德主义在一定范围内开始抬头和泛滥。社会越轨和失范现象时有发生,这种情况表现在道德生活的许多方面。例如职业道德松驰和行业不正之风泛滥,以权谋私、以职谋利;商业活动中的见利忘义和以坑、蒙、拐、骗获取暴利的现象时有发生;家庭婚烟方面的“第三者现象”、“性自由”、“形式夫妻”往往受到某种程度的宽容。
甚至许多在新中国本来已经绝迹的罪恶现象又死灰复燃,沉渣泛起,给社会生活、个人生活带来严重危害。
其四,社会道德控制机制低效,道德评价和舆论监督弱化。一个社会要形成稳定的道德秩序,创造良好的社会风尚,保持精神文明的健康发展,就必须建立有效的道德控制机制。社会道德的控制,一是要有社会舆论监督,二是要有每个社会成员的“良知”自律。舆论监督是指通过大众传媒做好道德导向,宣扬具有时代精神文明价值的新人、新事、新观念、新生活方式,批评和谴责不利于社会稳定与发展,阻碍现代化建设的非道德行为,批判与时代精神和现代文明价值相背反的封建道德遗毒,批判腐朽颓废的道德虚无主义。良知自律是道德主体的自我监督。它能通过自我反省、 自我评价 来净化人格心灵,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理想境界,从而调节和控制自己的行为,使之符合社会需要。然而,由于我们面临着道德价值观上的新旧交替,执行着双重的价值标准,缺乏统一的、权威性的道德理想,必然造成舆论监督的混乱和道德良心的淡化,使社会道德控制系统无法发挥其职能。人们做了正义牺牲和奉献,却得不到社会赞美,而做了道德上有歉的事,又不感到羞辱和惭愧。这是今日中国人无法解脱的又一道德困境。
其五,道德教育扭曲变形。道德品质是后天培养的结果,而不是人的先验本质。要使人类养成高尚优美的人格,离不开有效的道德教育。道德教育是根据社会的道德价值对社会成员进行的关于道德观念、道德规范、道德理想等方面的教育,以培养和形成人们高尚的道德品质,影响人们的道德活动。在道德价值整合度极高的传统社会中,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学校教育以及个人自我教育在道德目标上是高度一致的,这保证了传统道德教育的成功。现在我们面临的问题是,由于双重价值标准并存,道德教育的内容往往缺乏一致性和稳定性,有时出现把相互对立的东西一起向受教育者灌输的现象。道德教育的理想性与现实生活中的非道德性之间的巨大反差,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往往使道德教育流于形式,甚至助长受教育者的逆反心理,对道德教育产生排拒和抵触。道德教育缺乏一致性,道德理想与现实生活的矛盾,严重降低了道德教育的水准和影响力。
现代中国人的道德困境,妨碍着21世纪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有序发展。道德价值新旧交叉造成现代人的价值紊乱和道德选择上的迷惑,人们无法为自己的存在找到圆满的“善”。21世纪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离不开具有内在活力的完整的文明主体。他们不仅要有现代知识技能,而且要有现代生活方式、现代道德心态和现代人格理想。这就需要走出自相矛盾的道德困境,重建与现代化目标一致的新型的道德文明。
重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道德文化体系和体现时代精神的伦理精神,是每一个现代中国人面临的道德选择的必然趋向。这种选择的根本出发点应是对现代中国所处的社会历史阶段的性质和时代主题的把握。现代中国正处在由传统社会走向现代化的历史过渡时期,这一时期的历史主题是全方位的现代化。因此,我们的道德选择,我们的道德文化和伦理精神的重建,就必须始终把握住这一时代主题和历史发展趋势,确立现代现代化的价值目标。建立适应现代化需要并能促进其发展的道德文化与伦理精神。这种道德文化和伦理精神的基础原则应是:(1)自强不息的敬业精神与厚德载物的奋斗精神的统一;(2)以爱国主义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基本的价值准则的道德规范体系;(3)事业上崇尚竞争,和生活上相互理解、支持和宽容;(4)尊重自我,理解他人,个人生活的多样性与社会团体生活同一性相结合;(5)外在的实用功利性与内在的道义圆满性相结合。这五项原则是与商品经济、民主政治、开放社会以及人的全面发展的现代化目标相一致的,也是与现代中国人渴望走出道德困境的要求相吻合的。
建设中国道德文化的伦理精神,必须牢固把握现代价值目标,服务于现代化发展的需要。建设中国的现代道德文化,必须对传统道德文化中的积极因素加以认真的清理和批判继承。取传统精华而用之,弃传统糟粕而废之。在重建现代伦理精神的今天,我们应该把反省传统的着眼点放在继承与弘扬这一方面。在现代价值理想的导引下,让传统美德为现代生活服务,这同样是传统文化走向现代化的必须做出的选择之一。
调解中的伦理道德问题论文
一、调解的伦理道德基础
法律与伦理道德具有天然的内在关联,法律规范来源于道德,并以道德为基础形成、发展和完善现实中具体的法律规则几乎都是伦理道德的产物调解作为一种法律制度,自然具备伦理道德的相精神,例如人性、正义以及和谐等。
(一)人性
人性是社会科学都会谈到的问题,不同的人对其有着不同的理解和认识。马克思认为应当从“人的需要,,去把握人性,卢梭认为“人性是维护自身的生存的首要法则,亚当.斯密认为人最大的不幸是名誉上不应有的损失,帕特利克.亨利更是强调自由的重要性。实际上,他们所提到的生存、名誉、自由等都是人的最基本需要。除此之外,尊亲if、发展等也同样属于人的基本需要,可以说,&些都k基本人性。任何制度的设计,只有在满足这些需要的情况下,才是理性的、科学的。当然,调解作为法治社会的一种重要制度,就应当符合人性,因为“只有符合人性,规则才具有可行性”a要做到符合人的本性,就要对他们给予充分尊重,尽量满足他们各自合理的基本需求。然而,由于资源的稀缺性,纠纷中的双方当事人不可能同时获得最大化的利益。所以,就有必要利用调解来平衡双方的利益,进而解决纠纷。
(二)正义
法律所追求的是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伦理道德中也包含有正义的理念A正义是一个古老而常新的概念。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辩证统一的原理,正义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正义也是一致与不一致的统一。正义在不同的时空中有着不同的内容和表现形式,但正义精神的基本底线不会发生实质性的改变。现代社会是建立在共同的价值底线之上的,正义只有通过善的法律制度才能得到实现。调解作为非讼纠纷解决中的一项法律制度,可以通过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促进和保障正义。
(三)和谐
和谐是人和社会生存与发展的最高价值目标。历史经验证明,社会在经济、文化上的进步必须以一个稳定祥和的社会秩序为基础传统社会中的“和而不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等理念一直影响至今,说明了人类社会从未停止对和谐的追求。一个社会要和谐发展,不仅需要各项法律制度等显性规范,也需要道德和习惯等隐性规范。我们所建设的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和谐的社会。调解所蕴含的in谐精神&现实的纠纷解决中显得尤为突出,不仅表现在形式上,更表现在最终的处理结果中。调解作为非讼纠纷解决机制,对于维护社会安定^和谐意义重大。
二、调解中的伦理道德要求
(一)调解员的职业伦理
(1)保密
保密是指作为调解员,他(她)应该依据调解的具体情势及当事人的意愿,合理维护当事人的隐私调解员不能泄漏任何一方当事人认为是秘密的、应该保密的资讯,除非这种秘密和资讯是依据法‘必须公开的调解员应该和当事人双方讨论他们对于保密内容、保密范围、保密程度的要求和期待;应该约定好用i可种规则?决定需要保密的事项以及有关事宜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有权利自行订立保密条款,或者接受调解员或其所在的调解机构所订立的涉及保密的相关规则。任何在调解过程中披露的保密信息在后续的仲裁或诉讼程序中都不得被披露或者作为证据使用。
(2)公正
调解员的公正性,即调解员不应倾向于争议的任何一方,也不应对争议任何一方有偏见,或者与争议的任何一方有任何利害关系。调解员对所有当事人无论在观念上还是具体调解行为中都应该保持“等距离”,在任何时间,如果调解员不能保证自己在调解过程中的作为是公正的,那么他或她有义务及时退出调解值得一提的是,公正这一标准不可能被简单化地统一为单一的行为标准,而必须在具体语境和依据个案情况来具体分析、处理和对待。
(3)称职
所谓称职,是指负责和完成调解工作的调解员必须具备必要的资质来满足当事人对调解品质的合理期待。如果当事人满意该人员的资质,任何人都可以被选任为调解员当然,只有称职的调解员,能够更有效地完成调解并符合当事人以及公众对调解作为纠纷解决有效方式的预期调解员也应该让当事人了解他或她自己的专业训练、教育背景以及从业经验方面的信息,以让当事人i根据判断该调解员对于特定的纠纷案件是否足够称职和训练有素这些有关调解员的信息应该向公众公布以便于人们参阅和査找。
(4)其他要求
除了前面三个重要的职业伦理要求,调解员还应当遵守如下准则:丨)中立中立原则是指调解员在调解的纠纷中不能有利益的牵涉;2)诚实在向公众介绍其调解水平、教育背景、培训以及调解的专业知识时,调解员应该诚实;3)自决。调解的发生是依据当事人的主观意愿而发生和开展的,调解员应该在当事人自决的基础上开展调解;4)合理。调解员应该透明地公布和解释薪资水平、各种费用以及对当事人的要价;5)协调调解员i该注意建立与其他专业顾问和其他调解员及专家的良好关系,这将对他们的调解实践大有裨益;调解员应该程序公正地操作调解过程。
(二)双方当事人的伦理道德
调解中的伦理道德问题不仅包括调解员的伦理道德问题,而且包括双方当事人的伦理道德问题,双方当事人的伦理道德要求如下:
(1)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一项基本道德底线要求,同时也是一种具有道德内涵的法律规范(具体到调解中,双方当事人也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首先,调解的进行必须以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善意为前提,禁止以欺骗方法形成不正当的调解状态^其次,既然双方当事人选择了调解,他们就有真实陈述的义务,只有双方如实陈述,争议事实才能得以澄清,争议纠纷也才能最终得到解决世界上的一些国家虽然没有将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法律的一般性规定,但却有真实义务的相关规定最后,双方当事人作出了调解的承诺,就不应出尔反尔。既然达成了调解协议,就不能恣意反悔,拒绝履行调解协议。当然,该调解的进行必须以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为前提,必须按照合法的程序进行。
(2)互谅互让原则
互谅互让原则是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重要原则,也是处理人际矛盾的主要途径双方当事人既然选择了调解,就意味着放弃了过于激烈的对抗,转而愿意以和平的方式解决纠纷。在具体的调解中,双方当事人要秉持互谅互让的原则解决争议纠纷,任何一方不得以其在政治上的地位和经济上的优势,迫使对方接受严重不公平的调解协议。为了最终解决纠纷,在必要的时候,双方当事人应该放弃一些个人利益,否则,如果双方互不让步,那么纠纷的`解决就无从谈起(互谅互利同时要求当事双方在调解中要尊重对方,不得恶意中伤,争议只有在相互尊重中才能得到圆满解决。
三、目前我国调解中存在的伦理道德困境
(一)部分当事人缺失诚信,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
我国素有礼仪之帮之称,有着广泛的传统道德基础。但是,在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人们越来越重视对利益的追求,部分人甚至发生价值观、道德观的扭曲,凡事必追求利益最大化。表现在d解实践中,往往是争议双方从自身利益出发,相互对抗,不肯让步,或者达成协议后又出尔反尔,导致调解工作费时费力,也严重地影响了调解功能的发挥(追求利益是人的本性之一,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本身并无过错,但不当追求利益最大化,则是缺失伦理,甚至是违法。主要表现为:第一,被告人过度追求自身利益,导致调解的形式合法而实质不合法,调解实践中也往往以牺牲原告的部分利益作为达成调解的条件W;第二,双方当事人恶意调解,以便于顺利转移财产、规避法律责任、逃避义务、获取不当利益,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甚至是集体和国家的利益。
(二)部分调解员的职业素质和道德素质偏低
在我国具体的调解实践中,部分调解员轻视调解工作,缺乏耐心,认为调解工作技术含量低,没有身份和地位;再者,人民调解坚持免费的原则,调解员报酬普遍偏低。这导致部分调解员敬业意识不足,工作主观能动性不强,面对新形势不愿意学习提高,影响了对纠纷的处理。存在此类问题的关键在于:第一,我国缺乏调解员严格的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培训制度,导致一大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该领域。门槛过低直接造成调解员素质的参差不齐,严重影响了调解作用在实际工作中的充分发挥。第二,我国缺乏调解员发展的良好制度环境,待遇偏低,导致人们从事调解工作热情不高,不能吸收优秀人才进入到调解员的队伍当中,严重限制了调解功能的发挥。第三,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无法充分保证调解员认真履行职责,进而影响调解员主观能动性的充分发挥。
(三)部分法官片面追求诉讼结案
近年来,司法实践中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是,部分法官不能正确理解和认识调解制度的性质、地位及其在化解社会纠纷中的重大作用,调解意识淡薄,调解率低下同时,法院片面追求当庭宣判率,也削弱了法官的调解意识。近年来,法律工作者的专业素质越来越高,但部分司法人员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对司法的理想化倾向,内心渴望通过对抗制庭审弘扬正义,因而并不过分热衷于调解y。特别是刚刚进入到司法系统的新人表现得更为突出,越年轻,这种倾向越明显
四、解决我国调解工作中的伦理道德问题的具体建议
(一)加强对调解员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伦理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首先,要完善资格准入制度,严把准入门槛,注重定期培训。相关部门必须制定科学、合理、公正的招聘程序,提高调解员的准入条件,修改和完善相关调解规定,争取把那些具备较高科学文化知识、受过比较系统的法律专业教育或者具有从事法律工作经历、熟悉法律和政策、掌握一定的调解程序、具有一定^调解技能并且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的人S任到调解员队伍中来。对于部分法官调解纠纷的能力不强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进行社会伦理道德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使他们在案件调解中能够怡当地运用社会伦理道德针对当事人的内心进行问题的分析、善恶的判断、纠纷的解决。
其次,就是要对法官、人民调解员以及承担调解工作的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向他们灌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道德原则和规范,培养和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修养良好的道德修养不是人天生所具有的,也不是自发形成的,是因教成德,通过教育的途径逐步形成的。鉴于现今调解员的伦理缺失问题,进行伦理道德教育是必要的,同时也是必须的。
(二)强化对当事人诚实守信的要求和制度化
在现代社会,诚实守信是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在人与人交往的过程中,大家彼此讲诚实,守信用,才能保持人际关系的和谐(具体到调解当事人的诚信要求,主要是:其一,当事人不得以欺诈等方式达成协议,不得在调解中弄虚作假,恶意欺骗调解者和对方当事人及案外人。其二,调解双方能以服从调解、体谅谦让、达成共识、信守承诺、解决问题为出发点i卩落脚点,能够自动履行调解协、议针对恶意调解,一方面,可采用道德约束的方法,即在调解程序中,采取具体的措施加强对诚信的要求,如借鉴社会上普遍采用的签署诚信承诺书的方法促使当事人的诚信自律;另一方面,应当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例如增设恶意调解的处罚条款,以确保对恶意调解行为的打击有法可依,同时对参与恶意调解的法官的责任予以明确规定。
(三)为调解员的生存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职业保障的程度应当和该种职业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职业的风险性以及工作环境等的状况相适应。要ir造专业化的调解员队伍,就要为他们提供可靠的职业保障,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为此,可从三个方面采取措施:第一,充分保障调解员的职业身份和地位,确保调解员在录用之后非经法定程序或事由不被辞退、降职、辞退或处分;第二,充分保障调解员的职业权力,确保其正常调解工作不受外部或内部的行政干扰;第三,确保调解员拥有相当的职业待遇调解员的职业待遇理应包括基本的生活保障、福利以及良好的职业发展前景良好的制度环境对于保障调解员个人的生存和发展,提高其在工作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五、结语
调解制度在我国历史悠久,其之所以能够长存不衰,是因为其兼容了情、理、法,将法律的刚性与情理的灵活性完美地结合在一起,既顺应了我国重视“人情,,的传统习惯,也顺应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潮流。我国的调解工作中纵然存在诸多的伦理道德问题,但立足国情,我们可以通过法律和道德进行规范并使其逐步发展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