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论文不收录的不算一稿多投,如果是中文的文章翻译成英文的,也不算一稿多投,毕竟面对的读者不一样。
一稿多投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被允许的,如果这样做了就必须承受可能出现的学术不端的后果。但是你反映的情况不知道算不算一稿多投,因为没有看到你的两篇文章是不是重复的内容。
1、会议论文一定是针对某个学术会议投稿,并且由学术会议的会务组决定是否录用,期刊论文肯定是针对某学术期刊投稿,而且是期刊编辑部决定是否录用,而不是审稿专家,审稿专家只是审稿并返回意见,真正决定录用权在期刊编辑上。
2、会议论文录用后,可以选择参加会议或者不参加会议,但是学术会议必须召开,而期刊论文录用后只需等着出版即可。
3、会议论文出版后一般会寄送你论文集(部分会议会将论文提交到国际期刊上发表,并寄送你期刊),但是期刊论文出版后一定是寄送你期刊。
4、会议论文一般审稿周期都比较短2周左右,快的1周,甚至野鸡会议几天就可以录用,但是期刊论文相对慢些,国内中文核心期刊一般2个月,普刊也得1-3周左右,当然部分水刊也可以几天录用甚至1天录用。
5、会议论文现在很多都比较水,期刊的话,也有很多水刊,建议大家尽量投权威点的会议或者期刊,太水的会议或者期刊很多单位都是不认可的。
不可以,论文一稿多投是大忌。
你投稿的时候出版社会特别提醒你的。
一稿多投会严重影响文章审核
不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三条有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这就意味着,作者在规定之日内是不得一稿多投的。
现在多数报刊包括某些网站都规定:来稿一律不退,愈三个月未见采用通知,作者可自行处理。在这种情况下,作者不能及时收到编辑的确认信件也是导致一稿多投的重要原因。
学术论文并没有很强的时效性,一篇稿件上半年可以发,下半年也可以发,但对于一些时效性很强的(如杂文、评论)的稿件,如果投出去后石沉大海,杳无音讯,别说三个月就是拖三天,恐怕也会成为明日黄花。
作者的心血也因为“过期”而作废。所以,无奈之下,大多数作者被迫选择一稿多投,不是故意想多挣些稿费,而仅仅是希望把辛辛苦苦写出来的稿件发表出来而已。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稿多投
一稿多投和重复发表是学术界很常见的现象,也是常见的的学风问题之一。那么一稿多投、重复发表到底指哪些行为?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 一稿多投的定义
一稿多投 是指同一作者,在法定或约定的禁止再投期间,或者在期限以外获知自己作品将要发表或已经发表,在期刊编辑和审稿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试图或已经在两种或多种期刊同时或相经发表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论文。
重复发表 是指作者向不同出版物投稿时,其文稿内(如假设、方法、样本、数据、图表、论点和结论等部分)有相当多的重复部分,而且文稿之间缺乏充分的交叉引用或标引的象。
简单来说就是指将自己的作品稍作修改或完全不修改再次发表的行为。
不管是是同语种还是不同语种,相同或稍作修改的原稿分别投寄不同的期刊,都属—稿多投;如果被经多个刊物刊用,则为重复发表。
会议纪要、疾病的诊断标准和防治指南、有关组织达成的共识性文件、新闻报道类文稿除外,但是若要重复投稿,最好向相关期刊编辑部说明。
第二、 —稿多投的形式
1)完全相同型投稿。
2)肢解型投稿。如把A文章分成B文章和C文章,然后把A、B、C三篇文章投递给不同的期刊。
3)改头换面型投稿。仅对文章题目做出改变,而结构和内容没有变化。
4)组合型投稿。除了改变文章题目外,还对段落的前后连接关系进行调整,但是整体内容没变。
5)语种变化型投稿。比如把以中文发表的论文翻译成英文或其他外文。
第三、 一稿多投行为的界定
一稿多投行为必须同时满足四个条件:
1)作者相同。
2)同一论文或者同一论文的其他版本。
3)在同一时段故意投给两家或两家以上学术刊物,或者非同一时段但已知该论文已经被某一刊物接受或发表仍投给其他刊物。
4)在编辑未知的情况下。
第四, 以下类型的重复发表不属于“一稿多投”行为,可以再次发表:
(1)在专业学术会议上做过的口头报告或者以摘要、会议墙报的形式发表过的初步研究结果的完整报告,可以再次发表,但不包括以正式公开出版的会议论文集或类似出版物形式发表的全文。
(2)在一种刊物上发表过摘要或初步报道,而将全文投向另一种期刊的文稿。
(3)有关学术会议或科学发观的新闻报道类文稿。可以再次发表,但此文稿不能通过附加更多资料或图表面使内容过于详尽。
(4)重要会议的纪要,有美组织达成的共识性文件。可以再次发表,但应向编辑部说明。
(5)对首次发表的内容充实了50%或以上数据的学术论文,可以再次发表。但要引用上次发表的论文,并向期刊编辑部说明。
(6)论文以不同或同一种文字在同一种期刊的国际版本上再次发表。
(7)论文是以一种只有少数科学家能够理解的非英语文字(包括中文)已发表在本国期刊上的属于重大发现的研究论文,可以在国际英文学术期刊再次发表。前提是征得首次发表和再次发表的期刊编辑部的同意。
(8)同一篇论文在内部资料上刊登后,可以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
以上再次发表均应向期刊编辑部充分说明所有的、可能被误认为是相同或相似研究工作的重复发表,并附上有关材料的复印件;必要时还需从首次发表的期刊获得同意再次发表的有关书面材料。
会议和期刊算一稿多投的。如果想会议和期刊都尝试下,会议和期刊不是只要说理部分和实验部分详略不同就不算一稿多投。两份稿件之间至少要有40%的不同,就是体现在理论和实验的扩展上,或者是论文结构安排上做较大调整。另外,如果idea本身也有完善和改进应该会更好。
可以等会议接收了以后再扩充较多内容后再投期刊,在参考文献中要引用会议的文章,而且有些期刊不接收这样的文章。如果在期刊审稿过程中或者接收了以后都不能再投会议。如果差的不多那可以先投会议。一方面会议比期刊周期短,另一方面一般情况下的会议要求的稿件篇幅不长,更容易准备一点。但也要注意两个版本相似的地方别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