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分级方式有多种,掌握期刊级别划分对教学科研人员来说是完全必要的,而我们经常听到一级期刊二级期刊的说法,二级期刊如下定义:
按照这种分法,核心期刊为一级期刊,普刊即为二级期刊。看其主管单位。 部级单位主管的,就是国家级,比如卫生部、教育部等等主管的刊物,就是国家一级,中国xx集团、中国xx学会主管的,就是国家二级。
识别正规期刊方法:
国内公开发行的期刊允许在国内外发行,有国内统一刊号,其刊号结构式为:CN报刊登记号/分类号,只有ISSN国际刊号而无国内统一刊号不允许在国内公开发行,有的印有CN(HK)或CNXXX(HK)/R这是国内不法分子欺骗那些急于想发论文评职称的读者而编造的国内刊号.合法的国内统一刊号需注意,国内正式期刊一般有国内国家机关主管单位(不是什么中国/中华XX协会),并有详细的编辑出版通信地址和印刷出版地都在国内,除自办发行外大多通过邮局征订和发行,故常常有邮发代码。而非法期刊只有国际标准刊号或乱造的国内CN刊号,即使“内部报刊准印证”也没有。
综上所述,在世界公开发行有一定影响力的的并且有国内批准发行的书刊编号的国际级期刊杂志上发表论文,可以用于作者提高自己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当然在非法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在国内可能不会被承认的.对职称评定应该说没有意义,至于如何抵制这些“非法期刊”盛行,一方面国内新闻出版部门应对这类“期刊”进行严肃查处,阻止合法报刊为这类“期刊”广告外,还要劝告大家不要上当受骗,学会识别非法期刊.
CN刊号标准格式是:CN XX-XXXX,其中前两位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号,其中印有CN(HK/H)或CNXXX(HK)/NR/R这不是合法的国内统一刊号。
格式中前两个XX代码如下:
11.北京市 12.天津市 13.河北省 14.山西省 15.内蒙古自治区 21.辽宁省 22.吉林省 23.黑龙江省 31.上海市 32.江苏省 33.浙江省 34.安徽省 35.福建省 36.江西省 37.山东省 41.河南省 42.湖北省 43.湖南省 44.广东省 45.广西壮族自治区
46.海南省 47.备用号 48.备用号 49. 备用号 50.重庆市 51.四川省 52.贵州省 54.西藏自治区 61.陕西省 62.甘肃省 63.青海省 64.宁夏回族自治区 6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国家规定,如果在异地办刊并出版,也是属于非法出版活动.如果投稿朋友们发现不在以上地区编号的期刊应该可以对照判断了.
河北大学学位论文应为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所取得的成果,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的作品。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认定为学位论文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行为:
(一)原封不动或者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的成果;
(二)改变成果的类型将他人完成的成果当作自己独立完成的成果;不改变成果的类型,但是利用成果中受著作权保护的成分并改变成果的具体表现形式,将他人完成的成果当作自己独立完成的成果;
(三)使用他人受保护的观点构成自己论文的全部、核心或主要观点,将他人受保护的学术成果作为自己学术论文的主要部分或实质性部分;
(四)在学位论文中捏造或篡改研究成果、调查数据、实验数据或文献资料;
(五)引用部分超过被引用成果的十分之一;多次引用同一个长篇非诗词类成果,总字数超过一万字;引用一人或多人的成果,所引用总量超过本人论文总字数的十分之一;
(六)引用他人受保护的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不加注释说明出处;
(七)两篇学位论文内容雷同,达到四分之一及以上篇幅; (八)由他人代替撰写论文。 三、认定机构及程序 (一)认定机构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按学科门类成立学术规范审查专家组,代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存在抄袭剽窃、弄虚作假嫌疑的论文进行认定,解决复议及存在争议事宜。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统筹负责全校各级各类学位论文抄袭认定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本院本科生、研究生学位论文抄袭认定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教务处负责普通教育在校本科生学位论文抄袭认定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成人教育学院负责成人教育和自学考试学生学位论文抄袭认定工作的组织与管理。通过论文抽样检查、专家评审、论文答辩、他人举报等方式发现抄袭行为。
(二)认定程序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直接认定该学位论文抄袭或弄虚作假: ①在预答辩或答辩阶段,答辩委员会认定抄袭; ②在论文评审阶段,外审专家认定抄袭;
③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及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校学术委员会认定抄袭。
2、根据校内论文抽查审核或者他人举报提供的论文具有抄袭或弄虚作假嫌疑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论文是否存在抄袭、弄虚作假以及程度进行认定。
3、填写《对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的学位论文的认定及处理意见书》。
4、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将认定结果和处理决定在形成后三日内书面通知学位申请人所在学院(中心),并由学院(中心)书面告知学位申请人。
5、学位申请人如对认定和处理结果有疑义,可在接到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向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填写《学位论文复审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学术规范审查专家组负责复审的认定工作,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依照相关规定做出最终处理意见
河北大学教学系列职称评审量化计分办法(教学工作部分)根据河北大学教学系列职称评审有关要求,教学工作量化评分标准共分为教学任务、教学研究、教学获奖三项,按如下条件量化计分,总分为三部分之和。一、教学任务指列入人才培养方案各环节的教学任务,包括理论教学、实验教学、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一)近三学年年平均教学工作量要求达到150学时,不足150学时不得参评教学职称;满150学时计基础分10分,以后每递增15学时,增加1分;近三学年连续讲授本科生课程加1分;达到35分后,每递增25学时,增加1分。(二)教师的外出进修、国内访学、攻读博士硕士学位、出国培训等活动,根据时间长短按照年均工作量的标准认定相应的教学工作量。须有学校批准备案,以学校批准时间相应核减,3个月-6个月(30天/月)计75学时,6个月-12个月计150学时。(三)引进人才到校工作不满一年的,教学工作量视为合格,计基础分,实际教学工作量按超工作量计分;到校工作满一年不满三年的,年平均工作量达到100学时,教学工作量视为合格,计基础分,超过100学时部分按超工作量计分;到校工作满三年的,必须满足学校对教学工作量的要求。★依据上述基本原则,学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细则。二、教学研究包括教学改革课题、本科(研究生)教学工程类项目、出版教材与教改论文三部分,总分为三部分之和。(一)教学改革课题指学校正式立项备案的课题,排名顺序为:在研课题以立项申请书排名为准,结项课题以结题申请书排名为准。
级别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国家级 40 20 10 5 2
省级 25 12 6 3 1
厅局级 15 8 4 1
校级 5 3 1
注:指导项目(无经费支持项目)分值减半。一人参与多个课题,只取前4项计分,计分公式为:总分=单项最高分+次高项得分×0.5+第三项高得分×0.3+第四项×0.2。同一课题或成果获多种立项只按最高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级别认定以教育部高教司、教育厅高教处正式公布的文件为基准。(二)本科(研究生)教学工程类项目学校正式立项备案的本科、研究生教学工程类项目,以设项单位级别为依据,排名顺序为:在研项目以立项申请书排名为准,结项项目以结项申请书(或结项验收报告)排名为准。
级别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国家级 25 15 8 5 3
省级 15 10 5 3 1
厅局级 8 4 2 1
校级 5 3 1
教师指导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项目类别 第一名 第二名
国家级 5 3
省级 3 1
校级 1
注:一人参加多个项目,只取前4项计分,计分公式为:总分=单项最高分+次高项得分×0.5+第三项高得分×0.3+第四项×0.2。同一项目或成果获多种立项只按最高项计分,不重复计分。★级别认定以教育部高教司、教育厅高教处正式公布的文件为基准。(三)出版教材与教改论文1.出版教材指经教务处、研究生学院认定的正式出版的高等教育系列教材(不包含各种中小学中职中专教育教材、教学参考书、习题集、习题解答、培训教材、考试用书等)。校级专项教材指学校立项建设且正式出版的教材。按教材编写人员排名顺序计分(不并列计分),编委及其他编写人员均按参编计分,审校人员不参与计分,再版教材单独计分。
级别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参编
国家规划教材 25 15 8 5 3 1
一类出版社教材 15 10 5 3 1
校级专项教材 12 6 4 2 1
其他教材 10 5 3 1
注:一类出版社包括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科学出版社、中华书局、商务印书馆。2.教改论文
级别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一类教改论文 25 10 7
二类教改论文 15 9 5
三类教改论文 8 4
四类教改论文 4 2
五类教改论文 1
注:一类包括《中国高等教育》;二类包括《中国高教研究》、《高等教育研究》、《中国大学教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三类包括高等教育类核心期刊、《高等理科教育》、《中国高等医学教育》。教师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已应用于教学环节的(以使用单位开具的证明为准)视为三类教改论文。
★依据上述基本原则,学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界定四类、五类教改论文,报学校备案。学校打分不计四、五类文章。一人多部教材或多篇教改论文的,只取前6项计分,计分公式为:总分=单项最高分+次项最高分+第三高得分+第四高得分×0.5+第五高得分×0.3+第六高得分×0.2。同一教材获多种立项只按最高项计分,不重复计分。三、教学获奖包括教师教学成果奖,教学技能奖及指导教师奖等。总分为教学成果奖与教师获得其他奖项之和。(一)教学成果奖指教育部高教司、教育厅高教处、学校教务处正式评选的本科教学成果奖。
奖励类别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第七名 第八名
国家级 特等奖 200 120 90 70 50 30 20 10
一等奖 160 90 70 50 30 15 8 4
二等奖 120 70 50 30 15 8 4 1
省级 一等奖 40 30 20 6 3 1
二等奖 25 15 8 3 2
三等奖 15 10 5 2 1
校级 一等奖 10 5 3 1
二等奖 8 4 2
三等奖 5 3
注:对于一人获得多项奖励,只取前3项计分,计分公式为:总分=单项最高分+次高得分×0.3+第三高得分×0.2。同一项成果获多种奖励只按最高奖项计分,不重复计分。(二)教师教学技能奖1.教师参加学校组织的课堂教学大赛或市工会组织的说课大赛获奖。
奖励类别 分值
一等奖 12
二等奖 8
三等奖 5
★其他各类专业技能大赛由各教学单位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做出分值细则。2.教师参加教育部、教育厅组织或委托组织的课件、微课等教学作品获奖。
奖励类别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省部级 一等奖 8 5 3
二等奖 5 3
三等奖 3
厅局级 一等奖 3 2 1
二等奖 2 1
三等奖 1
注:获奖作品须与自己专业相关且已应用于教学环节(以使用单位开具的证明为准)。若奖项出现“特等奖”时,仅给第一名在一等奖计分基础上加1分。(三)指导教师奖1.教师指导省级优秀博士硕士论文(以第一指导教师为准)
奖励类别 分值
省级优秀博士论文 15
省级优秀硕士论文 8
2.教师指导学生竞赛获奖按照学生竞赛获奖级别及指导教师排名计分。学生竞赛项目指由学校组织选拔参赛的数学建模大赛、挑战杯大赛、电子设计大赛等活动设立指导教师奖。具体分类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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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职称评分办法23教学工作部分量化计分办法
河北大学教学系列职称评审量化计分办法
(教学工作部分)
根据河北大学教学系列职称评审有关要求,教学工作量化评分标准共分为教学任务、教学研究、教学获奖三项,按如下条件量化计分,总分为三部分之和。
一、教学任务
指列入人才培养方案各环节的教学任务,包括理论教学、实验教学、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
(一)近三学年年平均教学工作量要求达到150学时,不足150学时不得参评教学职称;满150学时计基础分10分,以后每递增15学时,增加1分;近三学年连续讲授本科生课程加1分;达到35分后,每递增25学时,增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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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师的外出进修、国内访学、攻读博士硕士学位、出国培训等活动,根据时间长短按照年均工作量的标准认定相应的教学工作量。须有学校批准备案,以学校批准时间相应核减,3个月-6个月(30天/月)计75学时,6个月-12个月计150学时。
(三)引进人才到校工作不满一年的,教学工作量视为合格,计基础分,实际教学工作量按超工作量计分;到校工作满一年不满三年的,年平均工作量达到100学时,教学工作量视为合格,计基础分,超过100学时部分按超工作量计分;到校工作满三年的,必须满足学校对教学工作量的要求。
一) 国家权威学术期刊 的原则是:
1.国家行业主管部委或全国行业学会主办的主要刊物。
2.刊物在同行读者中影响较大并具有较高的学术权威性。
(二) 国家重点本科院校学报可视为 国家权威学术期刊 。
(三) 在国外影响较大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由高评会同行专家确认能否按 国家权威学术期刊 上发表的论文对待。
(四) 有些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部门和单位,如对学术水平有更高要求,可在《国家权威学术期刊 参考名录》所列期刊的范围内,选出部分权威性较高的学术期刊,作为本部门或单位认定的 国家权威学术期刊 。
来 源:创 新 医 学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