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建梅两岁时,被送至北京,与姥姥、姥爷居住于三里河的工厂宿舍。八岁时,被送回河南农村。高中时,她给自己改名作郭永攀,立志考上北大清华。1979年,她考取北京大学法律系。大学期间,结识比自己高一届的中文系学生刘震云。1983年毕业,进入司法部研究室,后任职于中国妇联法律顾问处、中国律师协会《中国律师》杂志社。1985年,郭建梅与刘震云结婚。1992年4月,中国政府颁布《中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郭建梅参与了该法的起草工作,并与马亿南合著《妇女权益保障法指南》。1993年后,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合作主持实施《中国妇女法实施中存在问题和对策研究》课题项目。1995年9月,郭建梅参与采访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NGO论坛,期间听闻希拉里演讲‘妇女权即人权’(Women's rights are human rights)等而受触动。1996年,辞去《中国律师》杂志社主编助理的工作,与北大教师一起组建成立了“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郭建梅成为了一名公益律师,他们最早获得的资金是来自美国福特基金会捐助的3万美元。2001年,郭建梅患忧郁症,经治疗得以好转。2009年2月22日,来华访问的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在美国驻华使馆会见了郭建梅在内的21位中国民间女性活动家。至今,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已为近10万人提供无偿法律帮助,受理咨询6万余件,办理个案近千件。2010年3月25日,北京大学官方网站发布了该校社会科学部的机构撤消公告,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是被撤消的四家机构之一。据称,北大受到了教育主管部门指示,该中心被撤销的原因之一是接受了国外资金资助,并介入了一些敏感案件。她承办了大量涉及妇女权益的法律援助和公益诉讼案件,并对中国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和法律援助制度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和探索,在中国妇女权益法律援助领域取得了出色成绩。 中心的工作成绩赢得了社会、有关部门和领导及国内外同行的赞赏和肯定。全国人大原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陈慕华为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题词向妇女伸出援助之手,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全国人大原副委员长、全国妇联名誉主席、中国红十字会会长彭佩云以及司法部、中国法律援助中心、全国妇联、全国律师协会等部门的领导莅临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中心指导工作,对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的工作给予了鼓励和赞赏。2002年,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被中国《财经》杂志评选为中国十大有影响力的民间组织之一。2006年,获得中国第三届公益事业发展论坛评颁发的中国公益事业杰出贡献奖和模范公益组织奖。 郭建梅为自己设定的人生目标是:成为中国第一代优秀的、有影响力的NGO人和公益律师。12年来,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共提供免费法律咨询7万多人次,代理案件2000余件,提供有关妇女权益的各类培训80多场次,提交法律提案70多份,出版书籍11部,发表文章200余篇,发起建立了首个中国公益律师网络及相关网站。在提高我国妇女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增强社会对妇女权益维护的关注与支持、促进妇女权益保护的改善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全国妇联第一届常委、第二届、第三届书记处书记兼副秘书长。妇女运动领导者。湖南长沙人,北京大学肄业。自幼追求进步,向往革命。1920年在长沙读书时因带头剪辫子被学校开除,1925年到北京求学,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参与进步刊物《妇女之友》的编辑工作。九o一八事变后投身抗日救亡斗争,在一o二八淞沪抗战时组织成立中华妇女爱国护士队,赴前线慰劳救护抗日将士。1933年和王昆仑等组织秘密读书会,参加宋庆龄领导的反帝大同盟,并发起组织南京妇女界文化促进会,主编《新民报》副刊《新妇女》,从事抗日救亡和妇女解放工作。1935年组织成立南京妇女界救国会并任负责人,1936年当选为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常务委员,同年11月继七君子被捕后在南京遭当局逮捕,至第二次国共合作时期获释。抗战爆发后,被选为中国妇女慰劳总会常委,组织南京妇女界救国会成员投入抗日救亡运动,后到武汉在邓颖超领导下从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工作。1938年被选为战时儿童保育会常务理事,1939年接办沈兹九主办的《妇女生活》杂志,被迫停刊后又设法改出《现代妇女》,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坚持宣传团结抗日的主张。1941年在周恩来、董必武、王若飞的直接领导下,参加发起组织中国民主革命同盟;被选为中央委员,做团结国民党民主派的工作。抗战期间先后参加发起组织中苏文化协会妇女工作委员会、中国妇女联谊会总会、中国民主实践社,均为负责人之一,获抗日胜利勋章。建国前夕曾任全国妇联国统区工作部部长,因被列入黑名单加以追捕,赴香港转入解放区。1949年3月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会体会议,建国后任全国妇联第一届常委、第二届副秘书长。第二届、第三届书记处书记,中国人民对外友协常务理事。1953年被选为国际妇联理事会候补理事、执行局候补执委,政务院参事,第一至第三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一、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及第三届常委,曾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起草工作。
田力,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版画家协会会员。1946年9月出生,北京市人,1968年毕业于北京市工艺美术学校,1982年北京工艺美术总公司民间艺术品公司任美术设计。1983年后任《中国妇女》杂志社美术编辑。1987年毕业于北京民族大学美术系。曾任中国妇女杂志社美术编辑室主任等职。作品曾参加第八届全国美展、第九届全国美展、第十届全国美展,第十二届、第十五届、第十六届《全国版画展》。(作品《山月》入选第十二届全国版画展,《对话》入选第八届全国美展,《秋之恋》入选第九届全国美展,《边陲银铠》等由中国美术馆收藏。作品《皇宫遗梦》入选2004年首届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画精品展。)多幅作品参加中国文化部中国展览中心及对外友协在日本、巴西、新加坡等国举办的《中国当代版画展》、《中国现代版画展》、《新中国版画展》等出国展。多幅作品被《中国美术馆》、《黑龙江美术馆》、《广州美术馆》、《四川神州版画博物馆》、《山东齐鲁美术馆》、《安徽省美术家协会》、《北京美术家协会》、《人民日报出版社》等单位收藏。版画《家园》获中国文联举办的《二十一世纪首届中国艺术精品大展》金奖。中国画《皇宫遗梦》参加《首届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画精品展》油画《家园》参加《共和国不会忘记纪念建国六十周年知识青年上山下乡书画邀请展》、《青春叙事知青油画邀请展》1996年中国版画家协会、北京美术家协会主办《田力作品展》在中国美美术馆展出。展出版画、彩墨画共计五十余幅。2003年9月《田力版画作品展》(华莱画廊)2005年3月《辉煌紫禁城田力版画展》(可创铭佳艺苑)2005年5月《中国国际画廊博览会》(韩国首尔艺术殿堂)2006年12月《皇城平安夜田力版画推荐展》(可创铭佳艺苑)2007年10月《胡同.情节田力版画作品新作展》(可创铭佳艺苑)2003年——2005年创作《辉煌紫禁城系列》2006年——2007年创作《北京胡同系列》2008年-——2009年创作《油画皇城系列》2010年——2011年创作《墨象紫禁城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