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疾控中心电话号码:
1、上海:
2、吉林:
3、辽宁:
4、黑龙江:
5、河南:
6、河北:0311-12320
7、宁夏:
8、青海:
9、安徽:
10、江苏:
11、浙江:
12、宁波:
13、江西:
14、福建:
15、山东:
16、青岛:
17、湖北:027-12320
18、湖南:
19、广东:
20、深圳:
21、四川:
22、广西:0771-2518766
23、海南:
24、云南:0871-12320
25、陕西:
26、甘肃:
27、新疆:
28、西藏:
29、贵州:0851-12320
30、重庆:
31、内蒙古:
32、山西:
33、天津:
34、北京: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咨询电话是12320,行政值班电话是。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职责:
1、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环境与职业健康、营养健康、老龄健康、妇幼健康、放射卫生和学校卫生等工作,为国家制定公共卫生法律法规、政策、规划、项目等提供技术支撑和咨询建议。
2、组织制定国家公共卫生技术方案和指南,承担公共卫生相关卫生标准综合管理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导和爱国卫生运动技术支撑工作;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技术支撑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健康科普和健康促进工作。
扩展资料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内设机构职责:
1、应急传防所:负责SARS、鼠疫、禽流感、手足口、登革热等急性传染病防制;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救灾防病应急处置和管理;重点传染病监测、分析及预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传染病疫情的演练、培训以及技术指导。
卫生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保管、维护、保养等;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和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创建;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相关业务的科研、对外交流与合作
2、艾滋病性病防制所:协助制定艾滋病、性病、丙肝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方案,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技术咨询;实施国家和省级艾滋病、性病、丙肝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方案,并对全省实施情况进行质量检查和效果评价。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我们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心简介
深圳市疾控中心电话号码是。深圳市疾控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龙苑路8号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图中红色标记处)。
驾车:走北环大道,下龙珠大道/车管所/大学城号出口,下出口走龙珠大道,随后右转进入龙珠七路,下一个路口右转进入龙苑路,直行即可到达。
联系电话:疾控公益咨询电话:;行政值班电话:。
深圳市疾控中心的职能任务
一、疾病预防与控制
开展疾病监测;研究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疾病的分布,探讨疾病的发生、发展的原因和流行规律;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计划和方案,预防控制相关疾病的发生与流行。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救灾防病的应急准备;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后疫病进行监测报告,提供预测预警信息;开展现场调查处置和效果评估。
以上内容参考 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我们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中国疾控中心),联系电话,12320是由政府举办的实施国家级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事业单位。其使命是通过对疾病、残疾和伤害的预防控制,创造健康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安全,促进人民健康;其宗旨是以科研为依托、以人才为根本、以疾控为中心。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的领导下,发挥技术管理及技术服务职能,围绕国家疾病预防控制重点任务,加强对疾病预防控制策略与措施的研究,做好各类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的组织实施;开展食品安全、职业安全、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妇女儿童保健等各项公共卫生业务管理工作,大力开展应用性科学研究,加强对全国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技术指导、培训和质量控制,在防病、应急、公共卫生信息能力的建设等方面发挥国家队的作用。 中国疾控中心的具体职责: 1、为拟订与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标准和疾病防治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政策咨询。 2、拟订并实施全国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重点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对全国实施情况进行质量检查和效果评价。 3、指导建立国家公共卫生监测系统,对影响人群生活、学习、工作等生存环境质量及生命质量的危险因素,进行营养食品、劳动、环 境、放射、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学监测;对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公害病、食源性疾病、学生常 见病、老年卫生、精神卫生、口腔卫生、伤害、中毒等重大疾病发生、发展和分布的规律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并提出预防控制对策。 4、参与和指导地方处理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建立国家重大疾病、中毒、卫生污染、救灾防病等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的应急反应 系统。配合并参与国际组织对重大国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 5、参与开展疫苗研究,开展疫苗应用效果评价和免疫规划策略研究,并对全国免疫策略的实施进行技术指导与评价。 6、研究开发并推广先进的检测、检验方法,建立质量控制体系,促进全国公共卫生检验工作规范化,提供有关技术仲裁服务,受国家卫生健康委认定,开展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质量检测、检验,安全性评价和危险性分析。 7、建立和完善国家级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信息网络,负责国内外疾病预防控制及相关信息搜集、分析和预测预报,为疾病预防控制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8、组织实施全国性重大疾病和公共卫生专题调查,为国家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公共卫生战略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9、开展对影响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和国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和公共卫生问题防治策略与措施的研究与评价,推广成熟的技术与方案。 10、组织实施国家级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项目,指导、参与和建立国家级社区卫生服务示范项目,探讨社区卫生服务的工作机制,推广成熟的技术与经验。 11、负责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技术指导,研究农村事业发展中与饮用水卫生相关的问题,为有关部门做好饮用水开发利用和管理提供依据。 12、组织和承担与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工作相关科学研究,开发和推广先进技术。 13、负责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的培训。 14、开展国际合作与技术交流,引进和推广先进技术。 15、承担国家卫生健康委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