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案例分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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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案例分析
摘要:
传统的国际商法教学方法已不能满足当前培养要求,案例教学可以弥补传统讲授式教学的不足,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促进学生理解和掌握知识要点、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增强教学效果等方面具有不容忽视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国际商法;案例教学;法学教育
案例教学法一直是西方国家颇为重视并普遍推行的一种教学法。自传入我国后在法学教育中推广应用,并在实践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因其在应用性人才培养方面的重要价值,也引起了我国高校教育工作者的广泛关注。
一、案例及案例教学的内涵解读
案例是指对具有代表性的典型事件的内容情节、过程和处理方法进行的客观描述,以备查询和再现。
关于案例教学的定义有很多种,对各层次属性不同的排列组合、不同的取舍形成了不同的案例教学概念,也反映出对该教学法不同的认识程度。
大多数对案例教学的界定着眼于它的教学方式上。案例教学法是指以案例作为教学材料,结合教学主题,透过讨论问答等师生互动的教学过程,让学生了解与教学主题相关的概念或理论,并培养学生高层次能力的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就是通过教师讲授、组织学生分析、讨论实际案例、撰写案例总结报告等过程来实现教学目的的一种教学方法。案例教学就是以教学案例为载体,是基于一定的教育目标,选择一定的教学案例从事教学的一种教学方法,它以学生的积极参与为特征,强调师生对案例共同进行讨论,并写出有关案例分析报告。这些界定对案例教学中的一些核心要素都有强调,侧重面不一样。
下面是一则比较完整的关于案例教学的定义,它也代表本研究对案例教学的界定:案例教学就是指教师根据教学目标和教学任务的要求,运用挑选出来的案例材料,使学生进入某种特定的事件、情境之中,通过组织学生对事件的构成进行积极主动的探究活动,从而提高学生创造性地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一种教学模式。
二、国际商法案例教学的价值分析
目前,我国高校国际商法的教学中普遍采用的是讲授的方法。中国高校传统的`讲授式教育还是有其优越性的,如传授的专业知识具有条理性和系统性,便于学生作笔记和掌握。但是,讲授式方法存在着其特有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因为学生在课堂上自始至终处于被动的听课状态,不能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的思考问题;不利于培养学生运用法律和法理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为学生在课堂上接受的主要是书本法律知识和经过教授智力加工的研究成果,很少有机会在课堂上具体、充分地讨论实际案例。虽然近些年来,教育界一直在探讨如何改进教学方法,改变讲授式方法给学生带来的被动局面。但在这方面我们同其他国家相比做得还很不够。我们的教学方法应当移植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改变单向的理论灌输式教学方式。
(一)可以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国际商法》是一门比较抽象的理论性课程,单调的法律条文和基本概念众多,专业性强,内容庞杂,具有枯燥性的特点,如果只是简单地教授知识,照本宣科,很难引起学生的兴趣,不利于学生理解和掌握知识,更无法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就成了课堂教学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案例教学法可以将抽象的理论具体化,将现实生活中的生动、逼真的事例引入课堂,营造一种身临其境的气氛;给学生提供一个独立思考、自由讨论的学习环境。在这样的学习状态下进行教学,就比较容易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其学习的动力。
(二)可以培养学生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国际商法》也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学习国际商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将其运用于国际商事交往实践中。传统的讲授型教学法,能使学生获得解决问题的“标准答案”式的理论知识,却难以获得运用该理论知识去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而案例教学法更加注重运用理论知识去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的培养。
案例教学由于通过让学生认真分析案例,并在分析基础上提出自己的解决意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培养学生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的开展,通常是由教师事先选择教学案例,通过教学案例的呈现创设一个具体的实际问题情境,课堂教学就是在围绕这个具体案例开展的分析讨论中进行的。学生通过案例中所涉及的各种各样的问题,在潜移默化中便逐渐学会了如何去分析问题,学会遇到类似的情境或问题时该如何对待,从哪些方面着手解决。而且由于大量案例并没有唯一确定的解决办法,可以给学生进行开放式思考和讨论空间,也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适应社会的需求。
(三)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合作精神和与人沟通的能力
案例教学这种教学形式特别依赖并突出学生之间的通力合作。小组讨论是案例教学的主要组织形式,为了达到共同的学习目标,小组成员之间必须学会相互理解、彼此尊重和信任。实践证明,一个彼此合作、相互支持的团体的学习效果,要远远好于单个人的学习效果。在传统的讲授方法中很难培养或提高学生的协作和沟通能力。
(四)有利于学生系统化地掌握专业知识
国际商法教学案例应该会涉及很多问题,在分析案例的过程中,学生往往不能单纯依靠某一部分的内容去分析整个案例,必须对学习的整体内容都非常熟悉并且能够前后融通、综合运用。所以,案例教学在无形之中将学生所学习到的全部内容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在将课程不同内容和知识点系统化方面起到了红线的作用。
三、案例教学中要注意的问题
(一)理论教学是案例教学的基础
要实行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相结合,切不可提倡了案例教学,而丢弃了理论教学,因为没有必要的理论基础作铺垫,案例讨论就达不到理想的效果;没有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培养能力也就成为一句空话。无论是采用什么教学方法,其目的都是为了帮助学生全面系统地掌握课程的知识点,提高他们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开展案例教学不是替代理论教学,讲授教学应该与问题讨论、案例教学结合起来,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二)应选择典型的案例
由于课时数的限制, 案例的选择不在于多,而在于精,关键在于所选用案例能更好地适应具体教学内容和教学组织的需要。教师应精选并提炼国际贸易法方面的现实典型判例充实国际商法案例库,以达到通过案例讨论使学生加深理解法学基本理论之目的。因为案例教学法的主要目的不在于引发学生听课的兴趣,而在通过案例分析,使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法理的一般原理原则,提高学生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案例越经典,学生就越有兴趣,参与程度就越高,学习收获也就越大。欧盟、美国、日本、东盟、韩国、俄罗斯等是我国最主要的贸易伙伴,因此,我们也应特别注意选用与这些国家或地区相关的典型案例。
(三)应注意及时更新案例
国际商法的案例伴随着国际贸易和国际商法的进步而不断变化。国际贸易具有涉及面广、变化快等特点,国际贸易活动在网络和信息技术迅速发展的背景下也发生着深刻的变革。因此,在案例的选择过程中,必须适应国际商法实践迅速发展变化的实际;案例教学选择的案例必须不断更新,才能保证实际教学的需要。
(四)需要耗费较多时间和精力
案例教学以学生的积极参与为前提,以教师的有效组织为保证,以精选出来的能说明一些问题的案例为材料,而要做到这些方面的有机结合往往较为困难,有时会产生耗费时间较多而收效甚微的结果[5]。案例教学在时间和效益上存在着矛盾,案例教学需要耗费的时间较多,它要求教师和学生都要花费比较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做好案例教学的一系列的准备工作,但教师和学生的精力和时间毕竟有限。
总而言之,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法,在理论上是可行的,在实践上是必要的,是符合课程教学目的和专业培养目标的。在国际商法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法有益于师生的共同提高,有利于学生理解和掌握知识要点,增长实际操作能力。不过案例教学法的运用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和风险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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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 国际商法论文选题
1、论经济法与行政法的互动关系
2、经济法与社会法关系辨正
3、经济法与弱势群体的保护
4、市场经济与反垄断的立法建设
5、论规模经济与反垄断法的关系
6、我国反垄断法的价值取向
7、反垄断法若干问题的比较研究
8、加入WTO与加强消费者权益法律保护的研究
9、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精神
10、新型消费领域消费者权利保护研究
11、税负公平原则和农村税费改革
12、税收司法保障研究
13、税法公平价值论
14、政策性银行运行模式的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15、加入WTO后我国对外资银行的监管策略研究
16、银行业与证券业混业经营的若干法律问题
17、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在改革中的问题与对策
18、论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基础
19、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
20、新形势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与法律制度的建构
21、国外社会保障税对我国社会保障税法的借鉴
22、国外社会救助制度的比较与借鉴
23、工伤保险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24、论土地征用制度
25、房地产项目公司的法律问题研究
26、土地储备制度研究
27、论农村土地承包制度
28、农村土地权属法律模式研究
29、城市失地农民利益保护的法律思考
30、权法律制度研究
31、劳动合同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32、劳动争议解决程序研究
33、论商法的基本原则
34、我国《证券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修改建议
35、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法律监管
36、证券发行保荐人民事责任研究
37、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制度研究
38、试论我国证券发行制度的完善
39、试论我国企业立法体系的重构
40、合伙协议法律性质研究
41、公司章程法律性质研究
42、论有限责任与债权人保护
4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机制创新研究
44、上市公司小股东利益保护机制研究
45、《破产法》若干问题研究
46、论独立董事的义务
47、公司资本制度研究
48、论股权
49、我国股份回购的现实意义与立法完善
50、股东知情权研究
51、企业并购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52、关联交易法律问题研究
53、股东诉权的司法实务研究
54、股权转让合同效力与股东登记的法律问题研究
55、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立法模式及其发展趋势
56、清算中公司的性质及其责任的承担
57、审理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的法律问题研究
58、论保险利益
59、票据权利研究
60、信托的法律性质与基本理念
61、保险委付研究
62、论保险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商法相关的论文
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飞速发展时期。在此背景下,商法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成为我国法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并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着相当重要的作用。以下是商法相关的论文,欢迎阅读。
前言
在改革开放的推动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营利性主体日益增多,彼此间的商事关系不仅日益复杂,而且在不断拓展,逐渐发展成为一种主流的社会关系[1]。在此背景下,有必要基于法律角度对这些关系进行约束和规范,这一类法律便是所谓的商法。总之,在社会生活中,商法所具有的作用以及地位日益凸显。
1 商法概述
1.1概念
商法是指基于调整商事关系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法律法规的总称。
1.2性质
商法是市场经济的法律表现,是对在构成市民社会基础的市场经济中基于营利而建立的特定社会关系的法律调整,具有两大特性,一个是具体性,另外一个是实用性。商法由种类繁多的市场组织规范以及五花八门的交易规范组成,因此,基于市场经济调整角度分析,商法的存在为市场经济法律规范的适用提供了详细而具体的法律指导。如果将民法视作一般私法,那么商法则属于特殊私法[2]。
1.3发展现状
在市场经济体制日益成熟的背景下,我国商事立法也随之取得了明显进步。我国前后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商事单行法,如《海商法》、《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合同法》等。由这些商事法律的相继实施可以看出,商法体系日渐完善,已经成为我国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2 确定商法基础性法律地位的必要性
商法的基础性法律地位是新时期我国社会实际的客观要求,具体表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以及发展的内在需求和客观要求;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以及发展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要求。
3 商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3.1从商法的重要性看我国商法的地位
商事活动源远流长,原始社会时期的以物易物便是最初的一种商事活动。商法历史要追溯到中世纪,当时从商人员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具有独立性质的阶层,商会的成立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商事习惯法的形成和发展。到了近代,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空前发展和繁荣造成商事习惯法越来越无法满足实际需要,一系列成文法应运而生,各国陆续开始商事法典的编撰工作。从确立市场经济发展道路开始,我国才慢慢认识、接受和关注商法,可见起步较晚,但我国商法的完善速度以及其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却非同一般[3]。
民法和商法存在密切的内在联系。选择民商分立,还是选择民商合一,影响深远,关系到商法是否有继续存在的必要,关系到商法通过何种形式运作,还关系到商法和民法之间的关系协调。值得一提的是,不管是分立,又或者是合一,均不允许对商法规范的存在以及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民商合一并不代表否定了商法存在的意义和作用;商法的存在并不代表要百分百制订一部完全独立于民法典之外的商法典[4]。基于全球范围的民商立法情形来看,无论是民法的商事化,又或者是商法的民事化,均属于一种再普遍不过的现象。民法的商事化指的`是,在民事关系和商事关系深入交融的背景下,民法法规在不停地吸收和融入一系列与商事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惯例,并对自身调整范围予以进一步拓展,从而在商事领域发挥作用;商法的民事化指的是,在经济生活日益频繁的背景下,用于规范企业的商法日益重要,并逐渐在民法系统中发挥主导作用,进而造成对民法原理进行必要调整和修正的现象。随着一系列商事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民法已经无法完全覆盖商法,由此可见,民法和商法在客观事实上已经发生分化,商法的重要性日益显现。
3.2从商法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看商法的法律地位
3.2.1商法与民法
支持民商分立的专家和学者认为,商法能够发展成为一个具有独立性质的法律部门,其原因在于商法有着本身专属的调整对象,即商事关系,同时商事关系也具有鲜明的自身特点:发生在具有平等地位的商事主体之间;出于营利目的而得以建立;发生在具有持续性质的营业之中。但是,对商事关系的特点进行更加深入的分析便会发现,其与“民事关系”的界限存在的一定的模糊区域。首先,对于民事主体而言,一方面包括法律直接规定的普通主体,另一方面包括经由特殊登记途径获得主体资格的那些特殊主体,即商事主体(如合作企业等);其次,无论是民事关系,又或者是商事关系,均将主体之间的平等性关系作为自身的一大基本特征,基于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相关调整;再次,民事活动的实际范围不仅涉及营利性的活动(如生产领域等),同时也涉及非营利性的活动(如消费领域的等)[5],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一系列营利性活动是民事活动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第四,对于民事活动而言,其营利性活动可能具有持续性,也可能具有非持续性。上述提到的诸多相同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民法商法化”的未来发展方向,使得二者之间的关系越来越表现出一种明显的包容和被包容关系。
3.2.2商法与经济法
商法和经济法之间存在何种关系,不同专家和学者提出了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两者均将企业当作最为核心的对象,因而两者并不存在本质上的差异;另一种观点认为,两者无论在理念上,还是在机能上,均存在明显差异,因而它们属于两种不同性质的法。第二种观点又可被细化为以下两种:商法和经济法是相互分立的,但商法和民法是合二为一的;商法和经济法是相互分立的,同时商法和民法也是相互分立的,即商法是具有独立性质的法律部门。
基于商法和经济法各自性质分析,它们具有明显的差异性。商法是一种私法,其实施理念在于有效维护主体私权,对平等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进行积极调整;经济法虽然在原则上被纳入公法的范畴,但仍旧能够从中发现某些私法特点。对于经济法而言,其公法性主要表现在其将社会作为基础本位,立足于整体利益的综合调整,即以国家经济管理关系为目标对象,进行积极调整,从而在国内营造并维护一种良好的公平竞争关系;经济法具有一定的私法特点还表现在,其在调整过程中将会体现国家意志的组织管理性的流转以及协作关系[6]。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基于商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进行分析时,不管是从国际商法的整体发展趋势分析,又或者是从国内立法体例所处的具体国情分析,均能够看出:在我国,商法若想成为具有独立性质的法律部门,在内外部条件上均存在一定的不成熟。商法应当属于民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法中的特别法;商法和经济法之间在本质属性上便存在很大差异;无论是商法,还是经济法,均和企业法存在直接而密切的关系,然而均无法分别涵盖企业法涉及的所有内容,由此可见,商法和经济法基于不同视角以及侧面以实现对企业关系的有效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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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概念初探 国际商法作为一门大学课程,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已在国外的一些大学中开设多年。[1]在我国,随着近年来对外工作的不断扩大,不仅一些大学开设了国际商法课程,而且尤为引人注目的是,国际商法已成为许多行业和部门人士的重要而受到普遍重视。与此同时,“国际商法”一词在各种场合被频繁使用,冠以国际商法名称的书籍也屡见不鲜。[2]于是,不断有对国际商法感兴趣的大学学生、生和各界人士提出如下一些:什么是国际商法?怎样理解国际商法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国际商法是否同国际法、国际经济法或民法、经济法一样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笔者认为,这些问题的出现反映了我国对外开放事业的深入,对法学研究不断提出新的课题和新的要求。而正确地认识和把握这些新课题,推动和繁荣我国的法学研究事业,正是我们法学研究工作者的职责所在。鉴于此,笔者拟对国际商法的概念从理论上进行初步的探讨,不妥之处,请读者批评指正。 关于国际商法概念的研究,综合考察国内外学者散论于各种著作中对国际商法概念的说明,笔者认为国际商法的概念可有广义和狭义两种,下文分别予以阐述。 一、从广义上看,国际商法是调整国际商事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和,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第一,按照法学的一般理论,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凡调整同一种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就构成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3]国际商法就是作为调整国际商事关系这一特定的社会关系而独立存在的法律部门。所谓国际商事关系,是指某种商事关系,其主体不论是个人、法人、国家政府或国际组织,只要这种商事关系的当事人分属于两个以上不同的国家或国际组织,或其所涉及的商事问题超越一国国界的范围,这种关系就可称之为国际商事关系。用以调整所有这些国际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就属于国际商法的范畴。具体将,举凡涉及商事关系的国际公法规范,国际经济法规范,当事人自愿接受的国际商事惯例或冲突法规范,国际商事公约或条约,国内商法中的国际性规范,都应包含在内。 对法律部门的划分,除以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作为依据和主要的标准外,由法律规范的性质所决定的法律调整的异同也是一个重要的补充标准。举一个明显的例证,刑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这从未引起过争议,但刑法显然不是调整同一种类的社会关系的,而是调整由于犯罪所破坏的多种社会关系的,几乎涉及一切法律部门的调整对象。但其调整方法却是单一的刑罚手段。这是其它法律部门所不具有的调整方法。同样,基于国际商事法律规范的性质所决定的国际商法的调整方法是多样性的,有不同于其它法律部门调整方法的显著特征。国际商法的调整方法,既包括协商与调解等调整方法,也包括仲裁与诉讼等调整方法,既包括国内法的调整方法,也包括国际法的调整方法。因此,从法律调整方法的角度考察,也可说明国际商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在讨论国际商事法律问题时,有必要对国际商事法律中的“商事”一词进行说明。“商事”一词是国际贸易交往中的一个重要的惯常用语。一般来说,国际组织或国家都对“商事”一词尽可能做广义的解释。如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在起草《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时,就“商事”一词所作的注释[4],具有商事性质的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交易:任何提供或交换商品或劳务的贸易交易;销售协议,商事代表或代理;保付代理;租赁;咨询;设计;许可;投资;融资;银行业;保险;开采协议或特许权;合营或其它形成的或商业合作;客货的航空、海洋、铁路或公路运输。美国加利福尼亚的《国际商事仲裁和调解法典》则仿照《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罗列了18种属商事关系的事项:(1)提供或交换商品或劳务的交易;(2)销售协议;(3)商事代表或代理;(4)开采协议或特许权;(5)合资或其他形式的工业或商业合作;(6)客货的航空、海洋、铁路或公路运输;(7)建筑;(8)保险;(9)许可;(10)保付代理;(11)租赁;(12)咨询;(13)工程;(14);(15)银行;(16)资料或技术的转让;(17)知识或工业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版权和软件程序权;(18)专业服务。[5]另根据我国加入1958年订于纽约的《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时作出的商事保留声明中提到的“商事”的概念,包括货物买卖、财产租赁、工程承包、加工承揽、技术转让、合资经营、合作经营、勘探开发资源、保险、信贷、劳务、代理、咨询服务和海上、民用航空、铁路、公路的客货运输以及产品责任、环境污染、海上事故等。[6]因此,我国关于“商事”一词的解释也是一种比较广义的解释。国际商法就是规范各种商事主体在上述国际“商事”领域活动的法律。 第二,从国际商法的产生看,国际商法从一开始就是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出现的。它最初所调整的商事关系就不是一国国内商人之间的商事关系,而是跨国界的、不同国家商人之间的国际商事关系。 国际商法是随着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国际商法的形成来源于实践,它的系统化过程不是由于国家的立法或学者的传播,而是由于其适用者兼推行者的努力。国际商法最初的形式是商人习惯法,它在十一世纪出现于威尼斯,后来随着航海贸易的发展逐步扩大到西班牙、法国、德国及英国,甚至北欧各国和非洲北部。这种以商人(主要是从事两国或多国间贸易,并须经船舶运送的商人)间为规范对象的国际商法,属于商人习惯法,是以当事人自治原则为最高原则,经由交易常例、习尚、习惯而形成的法律规范。其内容主要包括:货物买卖合同的标准条款、两合公司、海上运输与保险、汇票、破产程序等方面的规范。这种商人习惯法是商人在欧洲各地港口或集市用以调整他们之间的商事交易的法律和商业惯例,它与当时封建王朝的地方性法律相比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它具有国际性,是国际商法,普遍适用于各国从事商品交易的商人;(2)它的解释和运用不是由一般法院的专职法官来执掌,而是由商人自己组织的法院来执掌,其性质类似于的国际商事仲裁或调解;(3)其程序较简单迅速,不拘泥于形成;(4)它强调按公平合理的原则来处理案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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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是指各个国家地区进行商品交换的活动,是在各个国家和地区相互联系的基础上,实现各个国家或地区在经济上的流通活动,由各个国家或地区对外贸易构成了国际贸易。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国际贸易专业的论文3000字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析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课程建设
一、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课程当前存在的问题
(一)教学内容陈旧
国际经济环境一直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在这样的环境下,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操作也需要不断的前行和创新,但由于现阶段的教材出版时间比较老旧,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只是按照教材上的内容来进行讲解的话,所起到的教学效果必然无法与时代接轨。此外,在课程设置上,很多学校并没有将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操作放在重要的位置上,与社会的经济发展和对人才的需要有着一定的差距。课程上的设置与国际贸易大环境之间的差距使得学生的知识结构与社会需求之间难以适应,对学生的未来发展起到了阻碍性的作用。
(二)重理论轻实践
受到传统 教育 的影响,很多教师在进行教学的过程中比较重视理论教学,并比较愿意采取灌输式教学。这种教学方式对对学生的动手能力培养来说毫无意义,使得学生在日后的操作能力上表现的比较差。再加上学校在实践操作上投入的比较少,最终导致出现了理论与实践脱节的情况,理论得不到根本性的实践,教学效果不佳。由于学校所安排的动手操作课程比较少,使得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比较差,与现代化社会的实践能力要求呈现出了较大的差距。很多院校都为学生安排了 毕业 实习阶段,但由于经费问题或是基地建设等问题,导致最终的效果并没有真正的起到作用,在毕业后学生很难适应岗位上的要求。
二、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课程建设的 措施
(一)整合教学内容
针对当前教材内容落后的情况,应积极的做出改革。教学的重点应随着国际经济贸易形势的变化而做出改变,以此来适应社会发展。教师在教学中起到的是主导者作用,作为教师应积极的进行进修或者培训,参加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学术会议,丰富自身的知识,使自己的专业知识能及时的得到更新,这样在教学中才能带给学生最新的内容。而对学校来说,应鼓励教师对国际贸易的新规定和技术等进行积极的药酒,将能力和知识有机的联系在一起[1]。只有教师本身有了较高的素质和专业技能,才能把握好最新的知识结构,将最新知识带给学生,使学生在面对问题时能运用全新的知识来进行解释,提升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最终达到全面发展的目的。
(二)结合科技发展
国际贸易是随着国际经济变化而不断发展的,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变化,国际贸易在方式上也呈现出了不同,每个区域之间都有着不同的特点。加上网络信息技术的逐渐发展,传统的国际贸易方式也在不断的 网络技术 所代替,在国际贸易教学上应体现出这样的特点。当前只有结合科学发展才能帮助学生更好的适应社会,方便学生在日后的工作中能体现出更多的优势。
(三)善用讨论式教学
讨论式教学指的是在教师的引导下,学生对某一问题采取小组模式来进行讨论,使课堂气氛变得更加活跃,同时通过大家的意见来讲问题进行彻底的解决。首先,讨论式教学具有一定的启发性功能。对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在讨论的过程中学生主动的进行分析,最终得到答案,使得学生对问题的答案留下深刻的印象。讨论式教学能充分的带动学生之间互动。在讨论中,学生不同的 思维方式 将带动班级形成一个大的网络结构,不仅教师可以提供建议给学生,学生的想法也将激发教师产生新的想法,使师生共同获得发展。
(四)加强实践操作锻炼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课程在教学安排上应当将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相结合。实践操作部分首先应在校内进行实施,通过课堂网络模拟实验教学来提升学生对教学内容的认识,通过生动形象的案例来对学生进行讲解,为学生提供一个比较真实的环境,帮助他们对操作技能有初步的了解。其次,可以在学校内设置场地,来进行模拟操作,引导学生扮演不同的角色,组合成一个完整的模拟国际贸易环境,并完成国际贸易的流程。实践教学中学生的视野能够得到拓展,专业技能也将得到提升。此外,校外的实践环节也是十分重要的,当前由于很多因素的限制,导致部分学校根本无法实现与校外实践的结合。在环境允许的情况下,学校可以安排学生到一些企业中来进行实习,让学生在真实的环境中得到最直接的锻炼。同时也可以安排相关的专家到校进行讲座,提高学生对岗位要求的认识,激发学生对专业学习的兴趣,推动专业的发展。
(五)现代化教学手段
教学中教师应结合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将信息技术与教学内容相结合,提高学生的兴趣和学习的积极性。对此可以利用多媒体来制作相关的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的课件。课件中应突出教学大纲的重点内容,在理论中适当的穿插一些案例,使学生听起课来不会感到枯燥。利用多媒体进行教学,扩大了教学的信息来那个,使课堂气氛变得更加活跃,对学生的学习兴趣提升有着重要的作用。此外,在教学中教师应引导学生记录学习中的重点和难点,在课件讲完之后为学生解疑,从而起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结语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国际贸易的相关人才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国际贸易专业人才的培养中应以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养作为主要目标,结合现代科技对学生进行教学。本文对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论述,并对此提出了建设的建议,希望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相应的贡献,努力提升教学效果,实现教学的长远目标。
试谈中国国际贸易与产业结构关系
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面对不同的机遇与挑战,不断调整国际贸易发展政策,进而促进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继我国加入WTO后,经济对外开放程度加强,国际贸易与产业部门之间的联系日益密切和复杂,相互之间的影响日益明显。因此,分析和研究我国国际贸易与国内产业结构之间的联系有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中国国际贸易现状分析
在世界贸易迅猛发展的国际大环境中,中国国际贸易发展迅速,增长速度快于世界贸易增长的平均水平,在世界贸易中占据的份额逐渐提高。2005年,中国货物贸易进口额占全球总额的6.1%,货物贸易出口额占全球总额的7.3%,均大幅超越位居第四的日本,跃居世界第三。2009年至2011年,中国始终是世界最大出口国和第二大进口国。2012年中国货物贸易进出口额在世界货物进口和出口的比重分别达到了9.7%和11.13%;2013年中国货物贸易进出口额的比重进一步上升到了10.32%和11.74%。
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程度的加强,中国的对外贸易依存度也在不断提高。1990年中国的对外贸易依存度为30%,在1995年上升到40%,2011年则达到了50.1%,2013年外贸依存度虽然出现回落,但仍高达46%。
综上所述,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国际贸易发展迅猛,外需拉动已成为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近十年来,中国外贸出口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年均超过2个百分点。可以预计的是,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推进,中国经济不断发展,未来二三十年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会更离不开国际市场,离不开国际贸易的带动。
二、中国产业结构现状分析
产业结构,即国民经济的部门结构,主要是指国民经济各产业的构成以及产业间的联系和构成比例。中国的产业结构分配不太合理,第二产业所占比重较大,第三产业所占比重较小。农工商发展不均衡,基础产业实力较为薄弱,重工业发展不协调,服务业水平较低,产业结构存在较大的优化空间。
为了顺应经济发展,中国不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重视第三产业发展。目前,第一产业生产总值在国内生产总值所占比重明显下降,第二产业所占比重有小范围的波动,第三产业生产总值所占比重有大幅度提升。第二第三产业现在已经代替第一第二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整个产业结构呈现由低级向高级演变的趋势。
虽然中国的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保持良好的态势,但是在产业机构调整中还是存在着很多问题与不足制约着整个产业的发展与经济实力的增强。第一产业在产业结构中所占比例过大,内部结构不合理。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生产效益低下,优质产品率较低,具有较强竞争力行业较少且对第一产业贡献较小。第二产业技术水平较低,缺乏自主创新的企业精神,生产效率不高。高新技术产业落后于发达国家,基础设施不完善制约了经济的发展。第三产业发展迟缓,落后于发达国家,缺乏核心竞争力。发展较快的传统服务业生产率低下、经济效益差,现代服务业则没有充分发展,这对第三产业未来发展极为不利。
三、国际贸易与产业结构关系分析
产业结构是国际贸易的基础,产业结构的水平决定了国际贸易的水平。国际贸易是建立在本国比较优势基础上进行的,进行贸易的产品要受国内供给结构、要素禀赋、技术水平等产业结构相关因素的制约。
国际贸易反映了一国产业结构的变化,通过国际利益比较机制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和合理化。中国在进行国际贸易时,会通过贸易中利益比较机制,自发性地调节产业结构,使其向着有利于国际贸易的产业结构模式演变,例如资本或技术密集型产业经济效益高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国内产业结构就会自发地将劳动密集型向资本货技术密集型转变;在国际贸易中相对成本较低的专业化生产会具有竞争力,较低的成本会利于国内的生产资源集中到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这会促使国内产业结构调整。
国际贸易通过国际利益比较机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但在调整过程中,国际贸易中的进口与出口对产业结构的影响是不同的。出口变动会带来产业结构的变动、促使产业的研发新技术和与世界贸易市场适应的能力;进口则给国内产品带来冲击,行业内会对生产资源重新分配,刺激有竞争力的企业不断前进,同时淘汰生产效率低下的企业。在产品进入国内时,相应 经验 也会随之而来,这将为相关企业的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进而影响产业结构升级的进程。
试探新时期国际贸易对商务 英语学习 者的新要求及对策
一、引言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不断地扩展和延伸以及国际贸易更深层次拓展,中国已经广泛且深入地融入国际商务活动中,并且在国际贸易活动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同时,为了顺应经济全球化这一发展趋势,各国的经济对外政策也在不断调整和改革,因此,新时期国际经济与贸易已成为国家之间新的竞争与发展的领域,与国际贸易活动应运而生的 商务英语 专业人才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要求。
二、新时期国际贸易发展的状况
(一)国际经济规模不断扩大
根据数据表明,近年来国际间经济交往数量总额在不断增加,设计得范围在不断扩大。随着各国经济综合能力的竞争不断加剧,国家经济竞争早已从国内发展到国外,最具代表性的就是跨国企业,在全球经济发展的浪潮中,企业想始终处于不败之地,就不要不断壮大自身的企业规模与强化企业竞争实力。
(二)国际贸易交往模式的多元化
国际贸易是一种跨国交易,地域,时间及空间都是影响国际贸易活动的因素,然而,现代技术的完善和进步,改善了国际贸易活动的交往方式。现阶段,我们早已经进入了信息时代,网络通信与交流技术在各国的日新月异。在国际经济与贸易的发展中,网络技术也占据了重要的地位。企业可以利用邮箱,e-mail,企业也改变了以往的开会模式,运用网上多人视频工作会议等形式来进行沟通和交流,方便企业间的经济合作。总之,新时期内,国际经济与发展模式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交往模式,会逐步与网络通信技术相联系,最终形成经济贸易模式多样化的形式。X
三、新时期国际贸易对商务英语学习者的新要求
新的经济时代,势必赋予国际贸易新的特点,尤其是外企在我国迅速的增多,中外合资企业与日俱增,单一的学术型的,研究型的外语人才远远不能满足外企对外语人才,尤其是应用型外语人才的需求。
(一)基础知识是磐石
基础性是指强化基础,拓宽知识面。坚实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以及宽广的只是 面试 创新的基石。国际贸易人才的基础性知识有外贸知识,基本的谈判技能,国际 市场营销 知识,国内经济法和国际商法等。外贸人才的基础性能力主要有:良好的英语交际能力,出色的谈判能力等。这些基础知识就与以往的英语基础知识有所区别。可是,相对于商务英语专业的学习者来说,仅仅掌握英语词汇,语法,句型等得基础英语知识是不够的,还需要熟悉了解基本的国际贸易的知识,谈判口语等等。
(二)系统的专业知识
国际贸易英语学习者的专业知识,涵盖面试非常广泛的,主要包括国际贸易,招商引资和外贸管理,文体教育的商业交往。商务英语学习者还需要掌握金融业务和国际贸易服务以及较强的综合能,如掌握熟悉产品,计算机,外贸等知识。国际贸易涉及的行业多种多样,每个行业的产品销售有所不同。商务英语学习者只有在巩固自身的英语专业知识的基础之上,不断地熟悉各行各业的英语表达。除此之外,商务英语学习者还需具备灵活的谈判能力,热情亲和的交际能力,矛盾处理能力及办事意志。国际贸易发展的新趋势要求商务英语学习者成为综合的应用型人才,这就需要在学习中加强技能的锻炼,将理论付诸实践。
(三)较高的实践创新能力
国际贸易的实践性标明商务英语学习者只是掌握外贸的理论的知识,根本无法完成外贸工作。综合的应用型外贸人才需要商务英语学习者在钻研专业知识的基础上,通过实践操作,全面,深入累计额国际经济活动的各项事务与管理工作,熟悉掌握进出口贸易的各个逛街及相关业务的实务操作技能,能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在实践中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四、摆脱困境,迎接新挑战
国际经济形势的发展,推动着国际贸易的变化。新时期国际贸易对商务英语学习者提出了上述的种种新要求。如何摆脱目前的困境,使自己成为能够满足外企要求的应用型人才,迎接新形势下的挑战,才是商务英语学习者应有的态度和出路。
(一)跟上时代的步伐,更新学习内容
要成为合格的应用型外语人才,商务英语学习者必须与时俱进,在学习内容和语言特色上都要能反映时代的特点和语言的更新发展。英语作为一门语言和交流的工具,也是随着社会和时代的变迁而演变和发展。随着全球经济和民族间的交流合作不断加强,各民族间不同的 文化 碰撞和融合,英语词汇也不断的出现。学校为商务英语学习者配备的教材可能未必能跟得上时代的步伐,商务英语学习者只能依靠网络或者参考其他最新的教材来获得最新的英语学习内容。除此之外,商务英语学习者应当多了解相关的西方文化和文明史,多读些英语方面的报纸,提高对西方各个民族和世界各地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了解,为以后在企业中工作时能够更加得体,更加顺利的处理各种涉外业务增加筹码。
(二)参与实践,全面发展
高校商务英语的课程,很多都会有实训的要求。学校也会组织商务英语学习者在一定的时期内通过参加实训来锻炼商务英语技能。商务英语学习者应当抓住一切可以实践的机会,心理不要抗拒,毕竟,这些实习实训都是和以后所从事的国际贸易工作相关。不管是那种语言,没有在实践中使用检验,是无法熟练掌握的。也只有通过一定时期的实践锻炼,商务英语学习者真实地处理外贸业务,才能形成自身的英语综合应用能力。
五、结语
时代的进步是一把双刃剑,它的发展给国际贸易创造了生机,但是却给商务英语学习者提出了新的要求。商务英语学习者为了顺应时代的变化,适应国际贸易的发展新趋势,必须通过各种 方法 来发展充实,武装自己,使自己成为符合国际贸易发展要求的综合应用型人才,相反,固步自封,不思进取终究将会被这个经济时代淘汰,无法在国际贸易行业当中立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