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石力学与工程学报审稿意见主要有通过修改和退稿三种步骤为:1初审 2二次初审 3外审 4审稿意见综合 5作者可能提出的复审 6录用或退稿通知。
岩石力学与工程学报总编审定录用的概率不大。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岩石力学与工程学报》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主办,是1982年在国际著名岩石力学专家陈宗基先生倡导下创办的科技期刊,审定录用非常严格,正刊录用率百分之十四到十五,增刊录用率百分之十四到十六,岩石力学与工程学报总编审定录用的概率不大。
你这很正常啊,我投的只是《工程地质学报》,也需要类似的天数,你这EI,耐心等吧
据2002年1月22日《科学时报》报导,在“中国自然科学期刊显示度排名表”中,《学报》被列入前100名。根据2003和2005年度“中国科技论文与引文数据库(CSTPCD2003)”统计结果,2004年12月和2006年10月《学报》分别被评为“第三届、第五届 百种中国杰出学术期刊”。《学报》反映我国岩石力学与工程的新成就、新理论、新方法、新经验、新动向,促进海内外学术交流,特别欢迎国家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重要项目的研究成果,倡导和鼓励有实践经验的作者撰稿,并优先刊用这些稿件,本刊也发表少数侧重于工程应用的土力学方面的文章。为尽快交流最新的学术信息,本刊还发表博士学位论文摘要、会议简讯、新书简介与相关的学术动态。据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学报总被引频次:1997年103篇,1998年272篇,1999年346篇,2000年433篇,2001年557篇,2002年758篇,2003年1564篇,2004年2647篇,2005年2521篇。
“论文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和独家代理授权书”是论文作者与出版方两个民事主体之间合同来约定的,如果论文作者知名度高,那么这两项很难达成,即很少让出版方专有使用也很少允许其独家代理;反正由出版方决定,其自然要求“论文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和独家代理授权书”。知名论文作者很少,出版方一般强势,故而大部分合同都是约定“论文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和独家代理授权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10修订版)第二十四条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四)付酬标准和法;(五)违约责任;(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