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医药大学学报》创刊于1982年9月,是由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主管,天津中医药大学主办的综合性中医药学术性期刊,为天津市教委职称评审认定的核心期刊。《天津中医药大学学报》主编是天津中医药大学校长、中国中医科学院院长张伯礼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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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医药大学学报》成为《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美国《化学文摘》(CA)、俄罗斯《文摘杂志》(AJ)来源刊,共被十几个国内外检索系统所收录。
1.文稿应具有科学性、新颖性和逻辑性,有理论性和指导实践意义。2.文稿要求论点鲜明、数据可靠、资料翔实、分析方法正确,语言精练、书写工整。3.研究类文稿和综述、讲座稿件全文在5000字左右,临床经验交流稿件全文在3000字左右。文章格式请按照科技论文的写作要求(分前言、对象与方法、结果、讨论),研究类文稿应另附150~200字中、英文摘要,3~5个关键词。英文摘要还应包括文题、作者单位、作者姓名、邮政编码。中、英文摘要应采用结构式著录:含目的(Objective )、方法(Methods)、结果(Results)和结论(Conclusion)。4.文稿(可用复印件)要求打印在16开白纸上,字迹清楚,简化字以国务院1986年10月重新公布的《简化字总表》为准。数字请按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七个单位公布的《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书写。计量单位请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外文需打字或用印刷体书写,并注明文种、大小写和正斜体。图请用白纸单面墨绘,尺寸应较计划刊出者大一倍。照片请用光面纸印出,要求清晰、层次分明。图和照片不得折叠和出现划痕,背面请注明图号、作者、文题和上下向。5.文稿中摘编或引用他人作品,请按《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指明原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及其来源,在参考文献表中列出。未公开发表的资料请勿列入参考文献,必要时可在文中加注,说明作者、文题和来源。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本刊采用顺序编码制,引用处依出现的先后以阿拉伯数字排序,并用方括号标注。6.来稿请自留底稿,无论刊登与否恕不退稿。收到本刊收稿回执后3个月后未接到本刊采用通知时,作者可自行处理。7.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可以对来稿作文字修改、删节。对内容的修改,应征得作者许可。如作者不允许对内容修改,务请在来稿中注明。8.来稿请第一作者所在单位领导审核并附单位介绍信。来稿请勿一稿两投或多投,如该稿曾在学术会议上宣读或在内部刊物上刊出,或用其他文种发表过,请在投稿时加以说明。9.来稿首页作者单位后请注明单位所在城市名称及邮编。此三项请列于首页正文下方,并用横线隔开。项目资助课题请注明资助单位及编号。为方便联系,请留电话号码或E-mail地址。
《天津中医药大学学报》被美国《化学文摘》(CA)源期刊、俄罗斯《文摘杂志》(AJ)源期刊、波兰《哥白尼索引》(IC)源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光盘版)等多家国内外知名检索系统及数据库收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