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的角度看,一稿多投是有所限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有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扩展资料:
合理二次发表条件:
1、作者必须经得两个期刊的同意,应给二次发表的期刊提供首次发表的文章复印件。
2、首次发表的优先权应得到尊重,二次发表应在首次发表后一周以上(除非两个期刊之间有协议)。
3、二次发表的论文应面向不同的读者群体,通常是缩写本即可。
4、二次发表的版本应忠实反映首次发表。
5、二次发表的标题页,应采用脚注形式,向读者、同行及文献检索机构表明,该文已经全部或部分发表过,并指出首次发表的出处。
不能一稿多投,一般的杂志社和报社都会要求你在一处投稿后等待两个月,若是没有回复则可以另投,。
当然是不可以的。这种情况,是要受处分的,要么你发表的论文都不作数,要么你被人家杂志列入黑名单。这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因为你在一个杂志发表,就会别知网收录,其他的杂志就没法发表了,你再让其他杂志发表,你等于坑了人家。如果你还是不很明白,你去淘淘论文网上看下这方面的相关知识吧。
这样不行的..
这样做触及了法律.是侵权的..
但你可以这样先给一家杂志投..如果发表了.就不能投了.
如果没被发表.被退稿了..你就可以再去投另一家..
不能同时投两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