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的。
参考文献为在学术研究过程中,对某一著作或论文的整体的参考或借鉴。征引过的文献在注释中已注明,不再出现于文后参考文献中。
为撰写或编辑论文和著作而引用的有关文献信息资源。根据《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试行)》和《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的要求,很多刊物对参考文献和注释作出区分,将注释规定为“对正文中某一内容作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的文字”。
扩展资料:
参考文献的相关情况:
1、出版项中附在出版地之后的州名、省名、国名等以及作为限定语的机关团体名称可照公认的方法缩写。
2、期刊刊名的缩写应按照本标准附录C ISO 4-1984《文献工作--期刊刊名缩写的国际规则》的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参考文献
诶,你用应该选择一般的注视为主,。题目的下方或者以括号的形式,论文发表之前也是应该修改的,不仅要修改,还应该查重。
参考文献可以修改。你如果论文还没有提交的话才可以,提交了的话就没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