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投稿最怕的就是遇到一些表面上看起来正规,实则是假刊或是非法的刊物,不仅文章发表不了,还会有信息、内容泄露的风险,后续的问题也会接踵而来,防不胜防。根据本文编辑多年的投稿经验来看,2023年要想成功发表文章,领添学术提醒大家还需要注意这几类刊物:
1、水刊:都听过水货吧,水刊在这里就是水货的意思,虽然是正规刊物,不违法也不假,但对于文章发表来说,不是合适的选择。实际上,水刊要比一般的普刊质量还要低,主要是发文量大,文章质量低,没有多少创新性不说,里面往往还有不少错误,即使是后期能修改,在这样的期刊上发文章多少有点自欺欺人的感觉了。
2、增刊、套刊和假刊:这些期刊都属于一个系列。增刊的意思很简单,就是在原来的刊期上,多加了几期,多出版多挣钱嘛;套刊说白了就是一号多刊;假刊就是假借杂志社的刊号出的杂志,往大了说就是欺骗作者发文章,挣钱是一方面,还能套信息卖情报。对于这三类刊物,能有多远就避开多远吧。
3、非法刊物:期刊的核验权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对于期刊有着严格的把控,并会不定期地进行核验,以确保期刊界的平稳。非法期刊就是违反国家新闻出版法规、擅自印发的期刊,当前具体包括以下四种:未经批准擅自印刷的;伪造假冒别人名称印刷的;没经国家批准,非法进口的;买卖书号、刊号、版号的等。
4、核心目录踢出的:国内期刊主要分为两种,普刊和核心。核心期刊作为国内顶尖的刊物,不论是审稿还是对文章质量的把控,都要高于普刊,且数量有限。期刊从核心目录中剔除,从侧面可以反映出期刊的发文量、载文能力、学术影响力都是在走下坡路的,这样的期刊录用和发表的文章,价值在逐渐缩小,所以不建议大家投稿。
以上是关于“2023不建议投稿的期刊名单”的简单介绍,每个省的政策不同,论文期刊目录都有区别,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百姓观察网可以查看。
投稿,是作者将自己享有著作权的某一未发表作品投寄给报刊杂志社、广播电视台或出版社并希望被采用的行为。从作者与媒体出版部门之间就因投稿形成了合同法律关系,投稿无疑是形成这一关系的前置环节;从合同法角度看,投稿这一民事行为应属于“要约邀请”而非“要约”。
投稿,是作者将自己享有著作权的某一未发表作品投寄给报刊杂志社、广播电视台或出版社并希望被采用的行为。从作者与媒体出版部门之间就因投稿形成了合同法律关系,投稿无疑是形成这一关系的前置环节;从合同法角度看,投稿这一民事行为应属于“要约邀请”而非“要约”。
突然发现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linical and Experimental Medicine (IJCEM) 和 The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linical and Experimental Pathology (IJCEP) 不在SCI收录名单内,而是被ESCI(Emerging Source Citation Index)收录,具体情况如下图:
我们再来看看正常被SCI收录的期刊:
显然ESCI(Emerging Source Citation Index)和SCIE(Science Citation Index Expanded)是不一样的, SCIE属于SCI的网络版,具有影响因子,而ESCI是Web of Science在2015年新增的一个索引,主要是收录一些具有潜力的新刊,不具有影响因子。虽然被ESCI收录的期刊仍然可以在Web of Science上检索到,但是显示收录情况是Emerging Source Citation Index。 一般图书馆开具的证明或者科研处认的是Science Citation Index、Science Citation Index Expanded收录的,所以说在Web of Science上检索到的文章并不能说明就是属于SCI,关键看所在期刊是否被Science Citation Index、Science Citation Index Expanded收录。
之前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linical and Experimental Medicine (IJCEM) 和 The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linical and Experimental Pathology (IJCEP) 是被SCIE(Science Citation Index Expanded)收录的,并且具有影响因子的,现在被放进了ESCI(Emerging Source Citation Index), 很明显这两个期刊名声越来越差,被拉黑得越来越严重了 。
对于上面这两个期刊,如果需要毕业的或者评职称的朋友,就要慎重考虑了,不然可能就要重演当年Oncotarget的悲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