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二十世纪后期以来,艾滋病越来越为世界各国所关注,人们普遍认识到,如果不能有效地防治艾滋病,包括诸如疟疾、结核和SARS等致命性传染病,势必引发全球性的公共健康危机。事实上,科学家们一直以来都在致力于研制防治这些致命性疾病的药物并已经生产出了一些有效的药物,可以说,这些致命性疾病并非如人们想象的那样完全不能防治。2002年通过的《TRIPS与公共健康多哈宣言》以及有关实施专利药品强制许可制度的最后文件,说明国际社会为解决日益严重的公共健康危机已经付出了相当的努力。我们应充分利用这一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条款,力争在《多哈宣言》框架内达成更趋合理的公共健康与知识产权冲突的协调方案。
【关键词】公共健康、专利保护、TRIPS协议、法益优先、利益衡平、强制许可、平行进口、差别定价
一、全球公共健康危机
据报道,2002年世界上有1500万人死于传染病,数千万人感染AIDS后濒临死亡。[1]在非洲和拉丁美洲,疟疾、结核病和AIDS等致命性传染病正在可怕地蔓延,成为狙击当地民众健康和经济发展的灾难性杀手。造成这些地区发生公共健康危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关键因素之一则是当地人民无法获得有效的廉价治疗药品。每年有数百万人死于传染性疾病,而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疾病本来是可以得到预防和医治。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这些传染病的致死率尤其高,很多人死亡的原因是由于药品专利形成的高价壁垒使他们无法获得有效的廉价治疗药品。全球公共健康危机与知识产权保护因此成为了当今国际上的热点问题。[2]
全球公共健康危机迫在眉睫。
二、WTO有关专利保护与公共健康问题的协调文件及其评析
(一)概述
为了解决发展中国家日益严重的公共健康危机,2001年11月在多哈召开的WTO第四届部长级会议上发表了《TRIPS与公共健康多哈宣言》,根据上述《宣言》,WTO就公共健康问题开始谈判,计划于2002年12月31日前就实施专利药品强制实施许可制度、解决发展中国家成员方公共健康危机达成一致意见。2003年8月30日,经过20个月的艰苦谈判,WTO总理事会终于打破僵局,成员方政府一致通过了关于实施专利药品强制实施许可制度的最后文件,令在药物领域生产能力不足或没有生产能力的较贫穷国家能更容易进口到较便宜的、在强制实施许可制度下生产的未注册类药品(国际上把未经专利授权的生产称为“非注册生产”,其产品售价大大低于专利保护下生产的同类药品的售价)。
《TRIPS与公共健康多哈宣言》确认了WTO成员使用强制实施许可和平行进口等措施的权利,并从政治上和法律上增强了发展中国家获得药物的能力。在该《宣言》支持下,发展中国家现在有必要为促进公共健康最大限度地利用TRIPS协议的灵活性,其中包括(1)缔约方有实施“强制实施许可”的权利,并且有权决定实施“强制实施许可”的理由;(2)缔约方有权认定何种情况构成“国家处于紧急状态或其他极端紧急的情况”,诸如艾滋病、疟疾等传染病造成的公众健康危机,即构成这种“紧急状态”;(3)缔约方有权在遵守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条款的前提下,构建自己的“权利用尽”制度;(4)发达国家应促进和鼓励其企业向最不发达国家转让技术。最不发达国家对于药品提供专利保护的时间可推迟到2016年。《多哈宣言》的诞生是国际知识产权领域发生的重大事件。[3]
(二)《关于知识产权协议与公众健康问题的宣言》及分析
在发展中国家的努力下,公共健康与知识产权问题成为了多哈会议的议题。于2001年11月在卡塔尔多哈召开的世界贸易组织第四届部长级会议上,围绕着专利权与公共健康问题上的争端,在第三世界国家的力争下,与会代表就TRIPS协议与公共健康问题进行了三天的谈判,通过了《关于知识产权协议与公众健康问题的宣言》。在多哈会议上,以南非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关于尊重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维护公共利益的呼吁,得到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善意回应。《多哈宣言》确认困扰许多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遭受痛苦的公共健康问题的严重性;强调知识产权保护对于新药品开发的重要意义,也承认这种保护对价格的影响所产生的状态;同意TRIPS不应成为缔约方采取行动保护公众健康的障碍。就TRIPS协议和公共健康领域的以下相关问题进行了澄清:
1.承认了国家采取措施以维护公共健康是不可减损的权利。《宣言》第4条规定:“我们同意TRIPS协议不能够也不应该妨碍各成员采取措施以维护公共健康。因此,在重申对TRIPS协议承诺的同时,我们确认该协议能够也应该在解释和执行方面支持WTO成员维护公共健康的权利 ,特别是促进获得药品的权利。由此,我们再次确认WTO成员充分使用TRIPS协议中为此目的提供灵活性的条款的权利。”根据该条规定 ,如果知识产权规则对国家的上述权利造成阻碍 ,例如专利药品维持高价,国家可采取与TRIPS协议规定相一致的措施中止权利持有人对其独占权利的行使。
2.明确了TRIPS协议中可以用于保护公共健康、对抗知识产权专有权利的弹性条款。包括:(1)对TRIPS协议应按在其目标和原则中所表述的宗旨和目的来解释;(2)每个成员有权颁布强制实施许可,也有权自由决定颁布强制实施许可的理由,每个成员有权不经权利持有人的同意颁布强制实施许可,并有权自由决定颁布强制实施许可的理由 ,这些理由包括引起公共健康危机的国家紧急情势或其他极端紧急情势——包括艾滋病、结核病、疟疾和其他传染病 ,从而可以尽早和尽快地实施强制实施许可措施 ;(3)明确了成员平行进口的权利,规定TRIPS协议中与“知识产权权利用尽”有关的条款的效力允许每一个成员自由地确立自己的权利用尽制度,只要不违背TRIPS协议所规定的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
3.认识到最不发达国家因医药产业生产能力不足或无生产能力的原因而无法有效使用强制实施许可措施的现状,并责成TRIPS理事会探求该问题的解决办法,在2002年年底之前向总理事会报告。
4.将最不发达国家在医药产品方面履行TRIPS协议有关义务的过渡期延长至 2016年。有关的义务是指根据TRIPS协议的第二部分第5节(专利)和第7节(未披露信息的保护)所规定的义务。这一规定为最不发达国家重新考虑其与药品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以及进口和生产通用药品提供了机会 ,但其限制性亦很明显 ,那就是最不发达国家仍有义务对医药方法专利提供保护 ,而且在除医药产品外的其他方面最不发达国家履行TRIPS义务的过渡期仍止于2006年1月1日。
5.重申了根据TRIPS协议第66条第2款,发达国家成员应鼓励其企业和机构促进和鼓励向最不发达国家转让技术的承诺。
《宣言》的意义是积极的,它确认了公共健康应优先于私人财产权,并且明确WTO成员充分利用TRIPS协议中的弹性条款的权利。但除了澄清TRIPS协议已有的相关规定、延长最不发达国家实施TRIPS协议的过渡期、允许政府自由决定公共健康紧急情势并可颁布强制实施许可外,《宣言》并未解决TRIPS协议与保护公共健康之间的根本冲突。
(三)实施专利药品强制实施许可制度的最后文件及分析
2003年8月30日,经过1年零8个月的艰苦谈判,世界贸易组织总理事会最后一致通过了解决“公共健康”问题有关实施专利药品强制实施许可制度的最后文件,这标志着世界贸易组织全体成员终于在有关解决公共健康问题上取得了最后的共识。根据2001年11月世界贸易组织多哈部长会议发表的《部长宣言》和《知识产权协定与公共健康问题的声明》,WTO成员应于2002年12月31日前就有关实施专利药品强制实施许可制度,以解决发展中成员和最不发达成员公共健康危机问题找到解决办法至此,WTO多哈部长会议的该项授权得以最终完成,僵持8个月的谈判进程终告结束,进入具体实施有关最后文件的阶段。根据WTO总理事会通过的最后文件,发展中成员和最不发达成员在国内因艾滋病、疟疾、肺结核和其他流行疾病而发生公共健康危机时,可通过援引该最后文件,基于公共健康目的,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在其国内通过实施专利强制实施许可制度,以生产、使用、销售有关治疗产生公共健康危机疾病的专利药品这将不仅大大降低相关专利药品的市场价格而且将有利于更迅速和有效地控制、缓解公共健康危机,保证生命健康基本权利得到尊重和保护。作为世界贸易组织中的发展中成员并受公共健康问题影响的国家,中国从该议题谈判一开始便积极参与,提交了有关解决方法的提案和建议,与其他发展中成员共同努力,积极寻求能为各方所共同接受的最终解决方案。WTO总理事会通过的该最后文件具体实施后,将有助于中国通过适用专利药品强制实施许可制度,进一步增强控制疾病流行、解决国内公共健康问题的能力,以保证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然而,正如有的分析人士所指出的,该《决定》在传染病的范围、公共健康危机解释的弹性以及具体如何向最不发达国家提供廉价药品问题上均存在不明显性,这为《决定》的实际操作埋下了争端的隐患。此外,《决定》附加的条条框框太多,使低收入国家不能借此真正获得足够便宜的药品供应。这些都反映了药品专利与必需品获得之间的矛盾未得到最终解决。[4]
世界贸易组织总理事会8月30日通过了一项关于实施专利药品强制实施许可制度的协议后,有关各方对这项有利于贫穷国家在必要时更容易进口用于治疗艾滋病等重大传染性疾病的廉价仿制药品的协议,作出了不同的反应。
前世界贸易组织总干事素帕猜在谈到“协议”的意义时指出,这是一项历史性协议,它将使贫穷国家在世贸知识产权规则范围内,充分发挥弹性,处理肆虐本国的重大流行性疾病。肯尼亚驻世贸组织的代表称,这项协议对非洲,尤其是那些迫切需要得到药品治疗的人们来说是个好消息。
然而,卫生界一些人士认为,协议设立了多项限制条件,繁文缛节,其结果将导致在艾滋病和疟疾肆虐的国家,药品的价格不会降至患者有能力支付的水平。一些国际人道主义组织也指出,这项旨在使贫穷国家获得廉价药品的协议并没有提供一个可行的解决方法。根据这项协议,世贸组织的发展中成员和最不发达成员因艾滋病、疟疾、肺结核及其它流行疾病而发生公共健康危机时,可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在其内部通过实施专利强制实施许可制度,生产、使用和销售用于治疗导致公共健康危机疾病的专利药品。[5]
应当清醒的认识到,药品专利保护与公众健康问题的矛盾具有一定的不可调和性,因为这是发展中国家国民生命与发达国家药商利润的对决,所以希望完全通过《多哈宣言》来实现两者的平衡仅仅是一种海市蜃楼,只能算作弱者的愿望,强者的装潢。当然,我们也应当看到,《多哈宣言》的意义是积极的,因为它确定了公共健康权优先于私人财产权,并且明确了WTO成员充分利用TRIPS协议中弹性条款的权利,这是值得肯定。由于我国在入世时已经承诺,在加入时即全面实施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包括在药品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因此,多哈回合的有关进展对我国也有重要意义。我们应充分利用这一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条款,力争在《多哈宣言》框架内达成更趋合理的公共健康与知识产权冲突的协调方案。
三、药品专利保护与公共健康的协调
(一)协调意义
专利权赋予和保护是对创造者付出的奖励,是知识经济时代促进科技进步的当然内涵和必然结果。专利权是私权,而健康权是与人的生命权、生存权紧密联系的基本人权。专利权和健康权都具有其正当性理由,都得到了国际社会普遍承认。“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法理学必须将所有利益都视为必定是位于同一水平上的,亦不意味着任何质的评价都是行不通的。例如,生命的利益是保护其他利益(尤其所有的个人利益)的正当前提条件,因此它就应当被宣称为高于财产方面的利益。”[6]作为主要保护财产权的专利权和作为保护人的健康甚至是生命的健康权之间相矛盾和冲突时,如何解决?
从对专利权与健康权基本范畴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处理专利权与基本人权关系的一般性结论。
1、关于权利的冲突,应奉行“法益优先保护”的原则
诸如表现自由权、隐私权、健康权、环境权都是国际公约承认的基本人权,上述权利或是人作为主体存在所不可欠缺的自由,或是人之生存与发展的必需条件。相对于知识产权这一财产权利而言,上述人权权利应当具有优越地位即应看作是具有优先性的法的价值。实行“法益优先保护”原则,意味着现代知识产权制度不仅要符合国际知识产权公约的规定,而且不应与国际人权标准相冲突。立法者在为知识产权提供法律保护时,应符合其必须遵守的国际人权义务。根据这一理念,笔者认为,健康权应该优于专利权而受到保护。包括专利权在内的知识产权不仅应该是财产权的维护者,更应该是社会福利的守护神。理由是:首先,健康权在权利本身上优先于专利权。知识产权的法律本质是私权。相对于专利权这一财产权利而言,健康权与人的生命联系更直接,直接关系到人的生存与发展。健康权作为基本人权权利相对于作为私权和主要是财产权的专利权而言自然应当具有优越的地位。
其次,专利权和艾滋病携带者和艾滋病人的获得治疗的权利之间的冲突,在现代背景之下,尤其是当艾滋病问题已经成为发展中国家的严重公共健康问题时,它就已经不再单纯是权利本身的冲突,更是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冲突。这里折射出了一个问题,就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否需要道德的底线,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否应该受到人权标准的约束。笔者认为,基于人权权利的优先性,国际公认的基本人权就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道德底线。这也就意味着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对于专利权中财产性权利的保护的制度建构应该在基本人权的大框架下进行,而不能脱离基本人权,单纯或过分地追求私人利益。跨国公司与南非贸易争端案也充分说明了知识产权具有道德的底线,它应符合现代人权标准。南非案是人权战胜专利权的胜利。“一个良好的法律制度必须……符合正义和道德的要求。”
中学生营养与健康
一、我们的健康状况
2006年6月11日的现代快报A7版刊登了这样一则报导:2005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查数据显示:中学生血压偏高比例平均超过50%,高中生超过60%(其中高三学生超过66%),学生肥胖率比5年前增长了50%……疾病年轻化趋势正严重威胁着广大中学生们的健康(书后附有“肥胖检测计算方法”和中学生体质检测表,同学们可以对比着自查体质健康状况)。世界卫生组织公布全球70%的人属于亚健康状态,而扬子晚报报导的中国营养学会的调查数据显示:中国人亚健康人口占80%,占病人的15%,而看病难和住房、教育问题并称压迫国人的新“三座大山”。这些都表明健康问题早已成为我国的社会问题,已引起政府和全民的高度重视,追求健康已经成为一种时尚……
明确健康、疾病和亚健康的概念有利于我们对自身健康状态的判断。
医学家和营养学专家对健康的解释是“无病、无残、无伤”。认为疾病是生命的细胞,组织或器官因感染、中毒、营养不良、免疫失调、遗传缺陷乃至细胞、染色体、基因畸变等因素所引起的生理功能障碍。疾病是可以用偏离正常的可测量的生物学(躯体)变量来测量的。
亚健康是我们生命的第三状态,处于健康和疾病之间,是一头通向疾病,一头通向健康的桥梁。到底是选择走向健康还是走向疾病,权力掌握在你的手中,亚健康很难用可测量的生物学变量来说明,因此很多不利于健康的因素潜伏在人的身体里是不被重视的,直到它显现威力时即已导致疾病的发生,它就象一名看不见的杀手时刻紧跟着你,随时准备对你下手。亚健康已经成为21世纪人类健康最凶恶的敌人。中学生营养与健康
一、我们的健康状况
2006年6月11日的现代快报A7版刊登了这样一则报导:2005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查数据显示:中学生血压偏高比例平均超过50%,高中生超过60%(其中高三学生超过66%),学生肥胖率比5年前增长了50%……疾病年轻化趋势正严重威胁着广大中学生们的健康(书后附有“肥胖检测计算方法”和中学生体质检测表,同学们可以对比着自查体质健康状况)。世界卫生组织公布全球70%的人属于亚健康状态,而扬子晚报报导的中国营养学会的调查数据显示:中国人亚健康人口占80%,占病人的15%,而看病难和住房、教育问题并称压迫国人的新“三座大山”。这些都表明健康问题早已成为我国的社会问题,已引起政府和全民的高度重视,追求健康已经成为一种时尚……
明确健康、疾病和亚健康的概念有利于我们对自身健康状态的判断。
医学家和营养学专家对健康的解释是“无病、无残、无伤”。认为疾病是生命的细胞,组织或器官因感染、中毒、营养不良、免疫失调、遗传缺陷乃至细胞、染色体、基因畸变等因素所引起的生理功能障碍。疾病是可以用偏离正常的可测量的生物学(躯体)变量来测量的。
亚健康是我们生命的第三状态,处于健康和疾病之间,是一头通向疾病,一头通向健康的桥梁。到底是选择走向健康还是走向疾病,权力掌握在你的手中,亚健康很难用可测量的生物学变量来说明,因此很多不利于健康的因素潜伏在人的身体里是不被重视的,直到它显现威力时即已导致疾病的发生,它就象一名看不见的杀手时刻紧跟着你,随时准备对你下手。亚健康已经成为21世纪人类健康最凶恶的敌人。
二、健康是身体和压力对抗时所处的一种平衡状态
今天,严酷的自然环境(水、大气、食品等)污染十分严重,激烈的社会竞争,以及我们自身吸烟、酗酒等不良生活习惯构成了我们生存环境的压力,严重地影响着现代人的健康。
我们之所以未被这些足以产生疾病的压力轻易击垮,那是因为我们身上还存在着与生俱来的另一股力量----生命力能使我们获得健康。两股力量的大小是否均衡决定了我们的健康状态。
当压力大于生命力的时候,过度的压力则使生命受损,导致疾病。这里就存在着压力的临界点,它是两种力量在对抗过程中所形成的动态平衡是否被打破的标志。很多人知道这样一个比喻:我们往骆驼的身上不断地积压稻草,终有一刻当我们把某根稻草放在驼背上的时候,骆驼会被压死,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就是压力的临界点。人也一样存在承受压力的临界点。如果你和同学发生了矛盾,心情不好,然后又吃了大量含有防腐剂的食品,遇上天气的突然变化,再加上作业又做错,挨了一顿批评,最后生病了。也许你会埋怨天气,也许会后悔与人争吵等等,其实这些都不是关键,那至多算得上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真正的威胁来自各种持续的压力没有得到适当的释放,导致累积的压力超过了你能够承受的临界点。
要改变身体的状态使之始终走向健康的方向,就要学会两点:一是如何释放压力;二是如何增强生命力。
人在受到压力的时候都会有各种各样的反应,这些反应都是一种疾病,是身体对抗压力时发出的信号,是我们身体的语言。它告诉我们身体正在受到某种力量(压力)的伤害。如果我们能够读懂身体的语言,在压力尚未达到临界点时将之释放出来,那么我们就能够避免疾病的发生。
呕吐、腹泻实际上是身体的一种自然保护,是把有害的东西排出体外,眼睛痛是身体提示我们该休息了,腰酸提示我们要放松一下我们的腰部了,打喷嚏、流鼻涕实际上是身体向我们示警,再不当心要感冒了。身体的语言也是丰富多彩的,我们要用心去阅读……
学习如何增强人体的生命力,实际上就是学习怎样更好地对抗压力。我们现在正是从营养学角度学习如何增强人体机能,对抗压力。三、最好的医生是你的身体,最好的药物是食物
人类的任何创造都比不上他自身非凡的构造。骨髓每秒钟都会产生250万个红血球,满足全身各处细胞的供氧需要。体内的消化系统以10L/天的速度产生消化液来消化食物。每时每刻我们的身体都在进行新陈代谢,进行有效的更新。真正的治疗疾患应当依靠人体自身的自愈力。医疗是身体的助手,是配合身体的治疗方向和意图的手段。最优秀的医生往往用药最少也最简单,因为他们深知身体的力量。很多疾病是自愈的,就是说不管你为它们费多大劲,或者完全不理,它们都会痊愈。因此,最好的医生是你的身体。而身体的运转依靠的是食物中的营养素,所以最好的药物是食物。营养学实际上就是均衡膳食营养的学问,其理论基础是中医的理论基础,两者都注重营养素的浓缩提取技术。
许多发达国家医院的医生用药十分谨慎,尤其慎用抗生素(在中国却普遍使用青霉素等抗生素,严重损伤了人体的免疫力)。药物可以杀司细菌和病毒(地球上最早的居民,存活了几十亿年),当然也会杀死人体的细胞,从而减弱人的生命力。一些做过化疗的病人,往往头发掉光了,机能(说话、做事颓废无力)退化了,就是这个道理。绝大部分现代医药的“负面作用”之所以很大,因为它们是化工合成品,不具有生物活性,是人体的异类物质,人体排斥它;而食物营养素都来自和人一样有生命的物质,能够被人体细胞吸收和接纳,能够成为组成人体的原材料。
但是我们并不能也不想否定医学的价值。很多意外的伤害(地震、车祸等造成大规模的伤害)和急性病(突发性感染、中毒等)如果没有医院和医生来控制损害的速度、强度,很多人会因此而丧生。其实医学和营养学是两条平行线,互不排斥,却相辅相成。医学的意义更多地体现在处理意外伤害和对急性病症的控制上,而营养学却强调扶正固本,长于调理慢性病症(尤其是一些人体必需依赖药物控制的疾病)。
同学们,如果想拥有健康,那么首先你必须具备正确的健康观和良好的生活习惯,而这一切都必须以一定的健康知识为基础,所以营养学知识的学习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中学生的营养搭配
中学生正处在成长期,新陈代谢旺盛,所需要的能量和各种营养素的数量相对要比成年人高。而如果营养不均衡则会影响正常的生长发育。
如果缺少人体内的必要元素,会造成学习工作时注意力不易集中,记忆力减退,视力下降等状况,严重危害中学生的日常生活。
中学生当前的任务就是学习,而拥有健康的身体是取得优良成绩的根本
尽管当前我国中学生的膳食营养摄入正逐步得到改善,但原来营养不足的问题仍没有得到彻底解决,而严重的能量过剩问题又待纠正。可是大多数学生家长并不明白如何合理搭配营养,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决定研究中学生的营养搭配,并且希望通过我们的研究给予家长们在合理膳食方面的建议。
经过研究,我们了解到中学生(13-17岁)平均每天应该获得的食物,供家长参考。
中学生每日需求的食物:
谷类及薯类:包括米饭、馒头、面条、玉米。红薯等500克
动物性食物:肉100克、鱼虾类25克、蛋50克、奶及奶制品100克
豆类及豆制品:大豆及其制品150克
蔬菜和水果:水果100克、蔬菜300克
烹调用油:食用油15~25克
而在节假日中,为了保持身体健康,也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①坚持一日三餐原则,饮食要有规律。
②粗细粮搭配,做到食品多样化。
③不能吃过多油腻的食物。
④每日喝200~250毫升牛奶。
⑤每日食盐量控制在5~7克。
⑥限制零食摄入量。进餐时不能喝过多饮料。 严禁饮酒。
如果当中学生面临着考试时,我们也给予以下几条营养搭配的建议供家长参考
①保证优质蛋白质的供应:安排考生的膳食,应该做到蛋类、牛奶、肉类、豆制品质不可少。(蛋白质是维持人从事复杂智力活动的基本原料。)
②保证主食供应:要粗细粮搭配,除以大米、小麦粉为主外,应配以适量的粗杂粮和薯类。
③保证维生素与无机盐的供应:新鲜蔬菜与水果是维生素和无机盐的良好来源。如橘子、 草莓、油菜、芹菜含有丰富的维生素与无机盐。
药物与健康的关系是极其微妙又密不可分的,它既是人类的“朋友”,又是人类的“敌人”,既离不开又不可“贪多”。离开了它人类难以生存,过多反而使药物与健康之间的天平失去应有的平衡。因此要多了解些基本的常识,使健康达到最好的平衡点。
例如以抗生素为例,如果不在医生指导下规范使用抗生素,很有可能无法控制它带来的不良反应,如青霉素、链霉素引起的致命性过敏反应、红霉素产生的肝功能损害、四环素导致的牙齿与骨骼发育障碍、氨基糖苷类药物引起耳聋与肾脏毒性等等。
药物的服用方法与疗效有着密切的关系。严格掌握药物的服用方法、服用时间是达到药物的最佳吸收,获得最佳的治疗效果,减轻不良反应,最大限度避免药理性拮抗作用的重要因素之一。
扩展资料
营养可以影响身体对药物的反应,反之药物也可以影响人体的营养状态。营养缺乏可能影响药物的吸收和代谢。严重的热量和蛋白质缺乏可能导致组织中酶的水平降低,并因此影响药物的效果,其机制是降低了药物的吸收量或与蛋白的结合,以及造成肝脏功能的直接损伤。
这些结果都会间接或直接引起药物吸收和代谢的障碍。目前已知,钙、镁、锌的缺乏可以影响某些药物的代谢,维生素C的缺乏可以降低体内某些药物代谢酶的活性,尤其在老年人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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