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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学报电话

2023-02-17 10:54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学报电话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院校代码是14436。院校代码就如同是学校的一个身份证号,方便查询学校信息,教育部为高校编排的代码有5位(此代码全国通用),此代码一般作填报高考和考研志愿用,同一所高校在不同省份代码也不一样。

学院介绍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简称江苏二师,坐落于江苏省南京市,是一所江苏省省属普通本科师范院校,入选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是国家级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基地、中小学骨干校长培训基地、教育部中小学校长领航班培训基地和教师教育改革实验基地、江苏省决策咨询研究基地、江苏教育强省建设研究基地。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52年10月的南京市教师进修学校;1958年2月与江苏省教育行政干部学校合并组建为江苏教育学院;1969年11月,学校停办,函大农牧部并入南京农学院,其余并入南京师范学院;1978年6月,学校复办并开始招收普通专科生;2013年5月,经教育部、省政府批准,学校由省属成人本科学校转设为省属普通本科学校,并更名为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截至2022年3月,学校有石湫、草场门2个校区,占地面积71.87万平方米,校舍建筑总面积38.59万平方米,设有14个二级学院,开办34个本科专业;有全日制在校生近万人;有教职工717人,其中专任教师596人;馆藏纸质图书117.198万册,可利用电子图书467万册。

前身溯源

南京教师进修学院

1952年10月,南京市教师进修学校始建,其主要任务是负责中学及师范学校在职教师的进修。

1953年8月,学校改名为“南京教师进修学院“。

1954年9月,经省教育厅批准,学校在青岛路1号建造新校舍。

1956年4月,南京教师进修学院改名为“江苏教师进修学院”,由江苏省人民政府领导,江苏省教育厅主管,成为培养、轮训全省中学教师和文教干部的基地。

江苏省教育行政干部学校

1955年6月,江苏省教育厅在江苏省晓庄师范举办了江苏省小学行政干部讲习班。同年8月又成立了“江苏省工农业余教育训练班”。

1956年3月,江苏省教育厅将江苏省小学行政干部讲习班、江苏省工农业余教育训练班和南京教师进修学院的教育行政干部进修班合并成立“江苏省教育行政干部学校”,校址设在草场门原江苏省南京工农速成中学的新建校舍内。

合并发展

1958年2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将江苏教师进修学院和江苏省教育行政干部学校合并成立“江苏教育学院”,其主要任务是轮训教育行政于部。8月招收应届中师毕业生。

1959年,江苏教育学院举办普通本科教育。

1969年11月,江苏省革命委员会发出了撤销江苏教育学院的通知,其教职员的绝大多数及全部物资设备并入南京师范学院。

1978年6月29日,江苏省革命委员会作出正式批复:同意恢复江苏教育学院,校址设在北京西路77号。

1996年,学校恢复招收普通本科生,开始与南京师范大学联合举办四年制师范类普通本科教育。

2003年,学校招收五年一贯制专转本师范生。

2002年,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与江苏教育学院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体制,具体为党委统一领导、行政分别管理。

2011年,学校被确定为“江苏省决策咨询研究基地”“江苏教育强省建设研究基地”。

2013年4月,江苏教育学院改制为普通本科学校并更名为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2014年12月,学校入选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

2018年3月,学校入选教育部首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2019年10月,学校石湫校区建成并投入使用;同年11月,学校的锡剧传承基地入选“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

2022年1月,经江苏省编办批复,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单独设置。

院系专业

截至2022年3月,学校设有二级学院14个,开办本科专业34个。师资力量截至2021年9月底,学校共有教职工868人,其中专任教师596人,另有外聘教师106人;从学历结构来看,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545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91.44%;从职称结构来看,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275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6.14%。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国家教育督学2人,江苏省教育督学3人,江苏省教学名师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人;江苏省“双创博士”9人;江苏省首批紫金文化创意优青3人;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16人次;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2人;江苏省五一创新能手2人;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12人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27人;南京市百名优秀文化人才2人。教学建设质量工程据2022年5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有国家级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个、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8项、省级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6个、省级品牌专业1个、省级重点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4门、省级精品课程9门、省级在线开放课程8门、省实验教学和实践教育示范中心3个。

国家级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个):职前职后融通的幼儿园教师“双导师制”学前师资培养。

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8项):物联网信息安全课程改革与建设、新工科背景下的物联网工程专业课程设置研究、人工智能背景下物联网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新工科背景下物联网卓越工程师培养的教育实践、5G和物联网背景下的通信原理课程改革、数据库原理及应用课程改革、新工科背景下校企协同合作人才培养方式的探索、面向新工科的通信设计课程改革与建设。

省级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个):以地方传统音乐传承为特色的卓越音乐师资培养。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汉语言文学、地理科学。

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6个):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地理科学、生物科学、音乐学、美术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思想政治教育、英语、化学、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设计、贸易经济。

省级品牌专业(1个):小学教育。

省级重点专业(3个):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生物科学。

省级特色专业(6个):历史学、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地理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 。

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4门):高级Office应用、儿童戏剧创编虚拟仿真实验项目、托幼机构保育卫生预警与干预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儿童文学、中国古代文学、语言学概论、声乐、数据库原理及应用、现代自然地理学、计量经济学、现代教育技术、英语课程与教学论、专业技能指导与训练、场地调查方法训练课程。

省级在线开放课程(8门):小学数学课程与教学、戏曲与传统文化、美的探寻——文学理论导引、儿童社会学、普通动物学及实验、高级office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教育统计基础。

学生成绩

截至2022年3月,近三年,学校学生获得各类省部级以上学科、文体竞赛奖项892项,其中江苏省师范生基本功大赛获得一等奖17项,二等奖31项,三等奖57项。2020至2021学年,学校学生在各类学科、技能类竞赛中获奖410人次;在文艺、体育竞赛中获奖200人次。

教学成果

截至2022年3月,2013年以来,学校获评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5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

学科建设

截至2022年3月,学校有省重点建设学科3个。省重点建设学科(3个):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生物学。学术研究科研机构截至2022年3月,学校有教育部国别研究中心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重点培育智库1个、省级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级科研团队1个、校内科研机构11个。

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江苏省生物功能分子重点实验室。

省级重点培育智库(1个):江苏教育现代化研究院。

省级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新时代师德教育中心、江苏区域文学与文化研究中心。

省级科研团队(2个):江苏区域文学与文化交叉研究、江苏学前卓越教师发展支持体系研究 。

校级科研机构(11个):江苏区域文学与文化研究中心、数学与应用数学研究所、物理教育研究所、教师发展研究所、师德研究中心、水生生物研究所、课程与教学研究所、传统文化教育研究中心、车用新材料研究所、学前教育国际比较研究所、生物教育研究所。

科研成果

截至2019年6月,近4年,学校共发表期刊论文1615篇,其中SCI/EI收录169篇,权威核心论文79篇,CSSCI期刊论文116篇,其他核心291篇;承担科研项目391项,其中国家级项目24项,省部级项目37项,市厅级项目153项,横向项目18项,校级项目159项。截至2019年12月,近五年,学校公开发表论文1403篇,其中SCI/EI期刊收录141篇、权威及CSSCI期刊收录184篇、其他核心期刊收录论文270篇,获得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5项。

2021年,学校获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4项,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三等奖2项。

学术资源

馆藏资源

截至2021年9月30日,学校图书馆馆藏纸质文献117.20万册;当年订购纸质期刊1292种,1466份;本地镜像电子图书77万余册,可利用电子图书约467万余册;拥有读秀、中国知网、维普数据库、万方数据库等国内知名数据库和EBSCO、SpringerLink、NextLib等外文数据库31个。

学术期刊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学报》是江苏省教育厅主管、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主办的面向基础教育、为基础教育服务的学术理论刊物。学报的特色栏目有“素质教育研究”“德育·心育”“中国古代小说研究”等。学报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江苏省一级期刊,是CECHSS教育学科类扩展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中文社科报刊篇名数据库》核心期刊、《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收录期刊。

合作交流

截至2020年6月,学校先后与1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30所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了合作关系,与海外高校合作建立了院士工作站、俄罗斯文化中心、西班牙文化中心和海峡两岸戏曲与国学传承交流基地,其中俄罗斯文化研究中心获批教育部国别研究中心。

2022年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省属全日制本科大学,学校坐落于人文荟萃的古都南京,现面向全国各省开展招生工作,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江苏第二师范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学校所向的相关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各类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类型涵盖:普通类专业招生、艺体类专业招生。

第三条 学校全称: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4436,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招生层次:普通全日制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基本学制:四年

办学地址:音乐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在我校草场门校区办学(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7号),其他专业在石湫校区办学(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石湫街道新河西路6号),以录取通知书注明为准。

第四条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坐落于人文荟萃的古都南京,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以培养小学和学前师资为重点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是国家级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承担高校、国家级中小学骨干教师和骨干校长培训基地、教育部中小学校长领航班培训基地和江苏省教师教育改革实验基地。

第五条 学校面向江苏、山东、安徽、河南、河北、福建、江西、湖南、四川、吉林、重庆、贵州、云南、广西、山西、陕西、青海、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普通本科生。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二)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三)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四)高考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第十三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 考核方式:学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综合性改革省份考生的所有选择性科目合格性考试必须为合格。

(一)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情况,与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二)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对于普通类进档考生,学校将采用分数优先(即分数清)的录取方式,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

1.江苏省普通类考生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即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排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即同分排位),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

2.江苏省外普通类考生

对进档考生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实际投档成绩是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投档规则生成的、在我校接收的考生电子档案中实际呈现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

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若各省级招办对于录取规则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若各省级招办对于录取规则没有规定的,高考综合改革“3+1+2”模式省份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高考综合改革“3+3”模式省份的考生依次按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按从高到低排序;其他省(市、自治区)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三)艺体类专业录取原则

对艺术类进档考生,学校将采用分数优先(即分数清)的录取方式,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

1.江苏省艺体类考生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考生投档分的构成办法为:

(1)音乐类:投档分为专业分;

(2)美术(设计)类: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3)体育类: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7+(专业分÷专业满分)×0.3]×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2.江苏省外艺术类考生

对进档考生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实际投档成绩是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投档规则生成的、在我校接收的考生电子档案中实际呈现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

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若各省级招办对于录取规则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如无明确规定,则遵循以下原则:

音乐类专业:考生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线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美术(设计)类专业:考生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线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综合分(按照江苏省规定的计算规则)并按规定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进档考生,由学校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再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第十六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调剂考生专业志愿的重要参考。

第十七条 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如果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我校也将做出相应调整。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八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九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参照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     5200元,

理科类专业     5500元,

工科类专业     5800元,

艺术类专业     6800元,

体育类专业     5300元,

嵌入式培养专业在原科类学费基础上增收2000元/ 学年。

第二十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500元(参照苏价费[2002]369号文件)。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校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还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境外学习交流奖学金等,激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不断进步;为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立了爱心基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对生活困难的学生提供各类帮助。另外,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学校还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招生传真:

电子信箱:jssnuzs@

招生监督电话:

招生监督邮箱:jvbao@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

咨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7号,邮政编码:210013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招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五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学报是本科学报吗

是本科学报。

截至2016年12月,学校有专任教师404人,其中高级职务教师175人,占专任教师的43.31%;具有博士以上学位的教师123人,占专任教师的30.45%。正高职称42人,副高职称125人,高级职称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0.45%;博士56人,硕士149人,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占61.93%。专任教师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江苏省中青年专家2人,省“333”工程和青蓝工程培养对象46人。

截至2016年12月,学校与美、欧、亚、非、大洋洲11个国家和地区的20多所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合作关系,与国外高校联合建立孔子学院和“汉语暨中国研究中心”“俄语暨俄罗斯文化中心”各1个。

截至2016年12月,学校有江苏省级重点建设实验室1个,江苏省级重点培育智库1个,校级研究所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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