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奥运”呈现多元中国
对于中国,奥运话题指向的是现实、历史与未来,隐喻的是自身、他者和世界
伦敦,北京,8小时时差,跨越洲海的距离。然而,地球日益平坦,一切都如在场,时间、空间,都压不住奥运会在中国舆论场入水时掀起的波澜。
这无疑是一届“话题奥运”。不光是赛场风云、榜单起落或是明星八卦,更有人的价值、规则伦理、赛制反思……肇始于奥运赛场的讨论,已远远越过竞技的边界,扩展到整个转型期的中国。
话题奥运中,我们更好地审视自己。从雅典、北京到伦敦,面对刘翔的荣耀、落寞与悲怆,如何在希望与失望之间找到平衡?羽毛球女双被取消资格引来拷问,规则与原则之间的罅隙如何填平,过程与结果之间的矛盾又该如何对冲?
话题奥运中,我们更好地打量世界。陈一冰“以金牌的动作获得银牌”,叶诗文夺冠引来外媒“兴奋剂选择性猜想”,从民族情感、爱国情绪到“受害者心态”,如何认识中国军团崛起中会遭遇的阻碍与焦虑?
种种讨论背后是思考。规则、利益、道德,竞技体育不过是以极端的视角,再现了这些政治生活、社会矛盾中的关键词。崛起与遏制、融合与排斥、双输与共赢,奥运赛场也不过是用软性的方式,重启了这些贸易争端、国际关系中的潜台词。对于中国,这些奥运话题,指向的是现实、历史与未来,隐喻的是自身、他者和世界。
不过,无论抱持哪种观点、争论如何激烈,对这些话题的讨论,本身就意味深长。观念的日渐多元、思维的日渐活跃、舆论的日渐丰富,让奥运会成为四年一点的时间坐标,衡量一个社会的前行。
信息的充分披露、逻辑的差异进路、思考的不同侧面,让奥运话题有极大开放性,在深化思考中促成观念启蒙。有人从精神角度辨析,有人从规则角度考察,有人从利益角度阐释。全面的探讨,加深了对于规则、对于体育、对于公平的理解,无异“让人们参与了一堂复杂的伦理课”,让人以更广视野、更多角度认识问题。在屡屡为极端情绪所裹挟、为站队问题而纠结的中国社会,这或许能涵养出最需要的开放心态。
我们不能也不必强求每个人都观点一致。不过,正因多元,更需在讨论中确定基础、在交流中凝聚共识、在多元中形成主流。可以争议运动员培养机制,但个人的努力却值得赞美;可以质疑规则的漏洞,但公平竞争、更快更强的底线理应坚守。说到底,观念的交锋,最终都是为了更好地前行。
“舌尖上的奥运”,触动的不仅是感官,更是全球化时代体育的“乡愁”。或许,试图“激励一代人”的伦敦奥运,也会因为在中国引发的种种讨论,激励我们这个奋进的东方国度,在现代化道路中持续生长。
别让保障房成“闹心房”
廉租房“供需错位”的现象,不仅暴露出廉租房分配、使用中的矛盾问题,也折射出我国住房体系管理的软肋。
近日,河南省审计厅对6个省辖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审计,结果显示,6个省辖市廉租房的空置率居然高达51%,同时还有4390户违规享受保障房待遇。
一面是无房可居的低收入者,一面是大量空置的廉租房;一面是符合条件的人住不进去,一面是不该享受廉租房的人享受了待遇……近年来,河南、内蒙古等多个地方都曾出现过大量廉租房“供需错位”的现象,暴露出廉租房分配、使用中的矛盾和问题。
作为一项民生工程,保障房是为中低收入者量身打造的安居工程。去年,全国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房1000万套,今年不低于700万套,整个“十二五”期间一共要开工3600万套。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各地纷纷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列为头号民生工程、老百姓翘首以盼的今天,为什么保障房屡屡出现大量空置、分配不公等问题?
保障房之所以出现空置,很重要的原因是设计与需求“不对接”。地段离市中心太远、生活通勤不便、租金定价不合理……这些先天不足,让不少低收入家庭无奈放弃。而审核不严格、信息公开不够,给保障房的分配留下了寻租和腐败的空间,让违规享受保障房的事件屡禁不止。
保障房的分配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不仅关系保障房制度能否可持续发展,更关系党和政府的声誉和形象。在任务重、时间短、资金紧、经验不足的压力下,一些地方为了尽快完成上级政府分派的任务,片面追求建设的速度和进度,萝卜快了不洗泥,忽视了前期对住房情况的摸底、项目规划和后期的分配、管理。
这些问题也折射出我国住房体系管理的软肋:我们至今没有进行过一次像模像样的住房普查;没有编制并公布住房建设规划;绝大多数地方对本地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并不清楚,制定保障房建设目标和政策还在“拍脑袋”;多数地方花重金建设的保障房信息系统还只停留在“电子登记表”的初级阶段;全国住房信息系统迟迟无法联网,已实现联网的城市上传的信息仍然不足;保障房建设搞了多年,但住房保障法却至今没有问世……
对保障房建设中的矛盾和问题,不少地方已经探索出了一些破解之法。比如陕西对全省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进行了普查,重庆对公租房保障对象不设收入和户籍门槛,厦门出台了保障房地方法规严惩骗取保障房者……这些成功做法都值得尽快总结与推广。当然,住房体系改革更需抓紧推进,通过制度保障来预防问题。
根据规划,到“十二五”末,我国保障房的覆盖面将达到20%以上。我们希望,相关的制度逐步健全完善,低收入住房困难的家庭、新就业的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都能分享保障房的阳光,让生活更体面、更有尊严。
谁来保护农村的“碧水蓝天”
农村环境质量是保障菜篮子、米袋子、水缸子安全的命根子。保不住这个底线,我们的健康福祉将成为空谈
6月5日,环境保护部发布《2011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其中指出,虽然我国环境总体质量保持平稳,但农村环境却令人揪心。这不啻是一个提醒:当全社会的“环境权益”意识越来越浓、一个PM2.5就可以在全国引发一场“城市环境风暴”时,有多少人注意到,农村的生态环境却在变得越来越脆弱?
山清水秀、空气清新,曾是人们对农村最深刻的印象,而现在,许多地方的农村正在告别“世外桃源”、远离“鱼米之乡”,成为污水横流、黑烟四散、土壤含毒的污染重灾区。
农村环境何以失守?这对中国意味着什么?
农村环境失守,是农村环境保护长期缺位的结果。由于城市污染相对集中、治理技术工艺成熟,治理效果容易显现。长期以来,国家及地方污染治理项目、资金的倾斜,使城市环境有了较大改观。相较之下,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落后,许多乡村甚至没有基本的垃圾、污水收集设施,更谈不上就地处理,“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的现象十分普遍。更让人忧心的是,农村污染防治机制还没有理顺,资金保障、监管力量都还很缺乏,致使污染状况持续恶化。
农村环境失守,也是一些地方忽视农村污染防治、对污染转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结果。目前,农村既有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化肥农药使用导致的农业面源污染,还有工业点源污染。随着城市环境保护力度的加大,被城市拒绝的重污染工业,又成了不少农村招商引资的香饽饽。这些重污染工业吞噬、蚕食着青山绿水,造成农村环境质量急速下降。
客观地说,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以奖促治”等政策措施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不小进步。但由于资金有限,目前多停留在示范阶段,难以解决普遍存在的问题。与城市居民一样,广大农村群众也有权利获得质优的环境公共产品。这是保障数亿农村群众身体健康的需要,更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
从更大的视野看,农村环境并不只是农民的环境权益问题。农村环境质量是保障菜篮子、米袋子、水缸子安全的“命根子”,保不住这个底线,百姓的健康福祉都将成为空想,而各级政府承诺的“让人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清新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也难免沦为一句空谈。
遏制农村污染加剧的趋势,固然要加大投入、加大查处力度,搞好末端治理;更要关口前移,防止城市“人人喊打”的重污染工业潜入广袤农村。只有改变当前一些地方环境保护重城市轻农村、重治理轻预防的现象,提速农村环境治理,才能有农村的“青山绿水”,也才可能有全国的“天天天蓝”。
新华社北京2月20日电题: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
新华社评论员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日前公开发布。文件开宗明义地指出,今明两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确保顺利完成到2020年承诺的农村改革发展目标任务。
“务农重本,国之大纲。”解决好“三农”问题,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始终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的复杂形势下,更应充分认识做好“三农”工作的特殊重要性,坚决贯彻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更好发挥“三农”压舱石作用,为有效应对风险挑战赢得主动,为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夯实基础。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敢于打硬仗、啃硬骨头。要聚力精准施策,咬定既定脱贫目标,落实已有政策部署,到2020年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不折不扣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扎实做好乡村规划建设和社会治理等各项工作。面对硬任务,要有硬作风,集中力量补短板、强弱项,真刀真枪地干起来,确保如期完成、取得实效。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夯实农业基础,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保障粮食安全始终是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要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落实落地,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要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加快突破农业关键核心技术,不断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品质,进一步提升有效供给能力。
改革开放从农村起步,农村改革始终是改革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就要向改革要动力,围绕“巩固、增强、提升、畅通”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催生发展活力。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让农民吃上“定心丸”、拓宽致富路;坚持底线思维,坚持农地农用、防止非农化,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条件。在改革过程中,尤其应尊重农民意愿和维护农民权益,把选择权交给农民,不搞强迫命令、一阵风、一刀切。
全面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是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方针的根本政治保证。党管农村工作是优良传统,也是最大的政治优势。要进一步健全党委全面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责任,把优秀干部充实到“三农”战线,把精锐力量充实到基层一线,发挥好农民主体作用,汇聚起做好“三农”工作的强大力量。
(文章来源:新华社)
步行街是非建不可的吗?
2月1日,郑州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郑州市市长赵建才做政府工作报告,公布今年将要实施的一系列民心工程和经济领域的重大措施,其中有一条规定“为培养夜间消费,市内各区至少建设一条夜市步行街”(2月2日《河南商报》报道)
步行街确实能够对经济的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德化夜市步行街更是成了郑州市的城市坐标。郑州市政府每每夸耀德化步行街,自豪之心溢于言表,希望郑州市的每个区都要像德化街一样,可见德化夜市步行街不但对经济起到了刺激作用,更是撩拨了官员们建功立业的急迫心情。但现实情况是,在郑州市的每个城区都建设一条步行街是否合理?
郑州市德化步行街之所以能够取得成功,不外乎一个重要的原因:地利!德化街位于郑州市的中心,周围有中原区、二七区和金水区遥相呼应,购买能力相对较强,能够在郑州市政府口上夸耀,并非不无道理。而政府工作报告却要求每个区都要向德化街学习,试问金水区和二七区能够有德化街这样的条件吗?在每个区建设一条步行街明摆着就是赶鸭子上架嘛!
再者说,建设那么多的步行街对郑州市的市民有什么好处?诚然,步行街能够带来一个城市的消费新热点,带来的利益直接有效。政府的一句“为培养夜间消费,市区内至少建设一条夜市步行街”也看似大手笔、大气派,今年郑州市的GDP又向前推进了多少多少……只是,因为这些夜市步行街的建设,郑州市在某些民生建设方面会显得捉襟见肘,改善民生之类的建设只能“押后规划”……但是,与政府不同的是,老百姓关心的不是今年的GDP又增长了多少,而是有足够的住房没,够钱看病没,城市基础设施完善没等等,在老百姓眼里,没用到老百姓身上的GDP再怎么增长也是白搭。
就在郑州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宣布市区内各区至少建设一条夜市街的当天,郑州市西大街与南顺城街交叉口南路东人行道上发生了坍塌事故,附近的商户证实去年这里就曾经出现过较大面积的塌方,而市政人员虽在塌方洞口摆放警示标志并定时巡查,但却一直没有修复塌方路面。郑州市有心为市民们办实事,为了不将预算用在改善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上呢?多建几条步行街确实能够促进了刺激了经济的增长,可是对老百姓来说有什么用,该塌方的还是照样塌方,不因为几条步行街的出现而有所收敛,把钱用在改善老百姓的民生问题上有何不可,为什么死较真非要规定每个区都要建设一条步行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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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讲1号文件或春节习俗。
1号文件的二代农民工也称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生活,他们生在城市,长在城市,然而他们没有城市户口,习惯了城市生活确无法融入这个社会。
春节的就跟多了。
“新生代农民工”又称“农二代”,他们没有“富二代”、“官二代”那么多可以仰仗或继承的资源,因而对社会公平和平等竞争的渴望格外强烈,权利意识也比父辈明显要强很多。社会转型期以及城乡二元体制的打破,让“农二代”得以走出土地和大山。但“农二代”的生活质量不是拥有几件名牌、有一套城市住房就能改变,他们需要在就业、择偶、交友、求学等权利生活层面,拥有和城市人同样的机会。如果只是把他们定位于农民工的后代、城市基础建设力量的接棒者,则注定他们还将延续父辈的命运轨迹,更强化社会固有的出身论和血统说等不良观念。“新生代农民工”之“新”,不仅“新”在年龄,更应“新”在群体生态和生活质量。“新生代农民工”的提法,更应成为一个权利进步符号。
进城打工,对于老一辈农民工来说,既意味着生产方式的转变,也带来打破原有简单社会关系,融入陌生和新鲜城市生活的新希望。而他们的后代生活得如何,则是这一群体最为关心的问题。毫无疑问,“新生代农民工”的崛起,对城市文明、公民意识是个考验,更催生社会公平和权利制度向深层次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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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诺奖面前,我们更需要自省
今年的诺贝尔奖已陆续颁出,又没中国什么事儿,唯一让不少人稍感安慰的是,获物理学奖的高锟是华裔。
对此,大家好像已经习惯了,因此基本听不到有关官员和科技精英们反思的声音,倒是杨振宁先生又说话了:在20年内,中国本土包括香港、澳门一定会有诺贝尔奖级的科技成果出现。
感谢杨振宁先生!他的预测,像打气,也像安慰,更像精神按摩,来得又及时,听着让人心里舒服。不过如果因此而把眼光投向这个“20年内”,对眼前的绊脚石视而不见,或者视而不愿见,那这个“20年内”过后,恐怕还得再来一个“20年内”也说不定。
我的意思是说,别太把杨振宁先生的话当回事,对中国来说,他毕竟是个旁观者。在诺奖面前,我们还是多一点自省更牢靠些。可这一点,恰恰是我们一些人的短板。不是吗?请看有关人士的眼光:去年,科技部发展计划司一官员与网友在线交流时指出,到2008年国家科研院所3775个,中国科技人力资源4200万人,位居世界第一,媒体报道时的标题是“我国科技人力资源居世界第一位”;内地虽然尚没有一所大学排名进入世界20强名校,但不久前教育部有关人士却宣布,“中国科研能力世界第五”,依据的却是论文数量。这个“世界第一位”和“世界第五”已是了不得的成就,好像世界科技水平的高低是称体重称出来的,而不是诺奖评出来的。
而另一方面,我们却对学术腐败保持高度的宽容,仿佛“士林之耻”也成了摸不得的老虎屁股。不是吗?涉嫌论文抄袭的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徐志伟、辽宁大学副校长陆杰荣、武汉理工大学校长周祖德等人,至今没听说他们有谁丢了校长职位。中国科学家拿不到诺奖,我们痛心、焦虑,但这些抄袭了人家的论文还顾盼自雄的大学校长们,在基本学术良知和规范面前“王顾左右而言他”,甚至整个社会都对他们轻耸双肩,显出一脸无可奈何状,那就更令人痛心、焦虑!
轻松愉悦地展望未来,比清除学界的积弊要容易得多,也更容易获得掌声,但却未必有多大的用处,反而容易麻痹人的神经:好像这诺奖也会搞“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那一套,风水轮着转,就是轮也该轮到中国了似的。如果连对揭露出来的学术腐败都没有痛下狠手的决心,要从根本上遏制学术腐败恐怕也得来个“20年内”了,这只能让我们离诺奖越来越远,而不是越来越近。
我们从来不缺少表扬和自我表扬,不缺少安慰和自我安慰,我们缺少的是深刻的自省精神。中国又一次在诺奖面前失落了,当此之时,我们最需要听到的是自省的声音——当然没有“20年内”的算命听着舒服,但这样的声音更能给人希望。(张金岭)
2. 公开真相会引发恐慌?荒唐!
新华网北京7月21日电(记者周芙蓉)近日,“钴60将爆炸”的谣言在河南杞县流传,造成部分群众恐慌,逃离家乡,前往附近县市“避难”。
网上谣言源于一个多月前杞县利民辐照厂发生的卡源故障。6月7日,该厂在完成辐照辣椒粉作业后,因被辐照的货物倒塌,造成放射源护源架倾斜,致使放射源未能降入源井内,发生了卡源故障。卡源故障会不会造成辐射和污染、会不会影响群众生命健康,是群众最急切想知道的。
然而故障发生后一个多月内,当地政府始终没有公开发布信息。直到7月13日,开封市政府才举行了新闻发布会。而正是在这一个多月里,“钴60将爆炸”的谣言借助互联网在当地传播,部分群众逃离家乡“避难”。
迟到的政府新闻发布会,面对已经四处蔓延的谣言,显得软弱无力。17日,“杞县发生核泄漏”“杞县核泄漏造成多人死亡”等谣言仍在通过互联网和手机短信流传。当天下午,一些群众乘坐出租车、三轮车、拖拉机等交通工具从多个方向离开杞县。
为什么事发一个多月,政府不公开发布信息辟谣?开封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解释:一方面是因为情况不严重,没有辐射和污染;一方面是为了避免引起恐慌。对这样的解释,人们恐怕只能报以荒唐可笑的评价。
谣言止于公开真相,这是极其浅显的道理。杞县利民辐照厂卡源故障是否属于“核泄漏”、是否会造成环境污染、是否危及当地群众生命健康,政府最有条件了解事情真相,最有责任及时、详细地公布事情真相。只要及时公布真相,群众自然会作出正确反应。即便真的发生了“核泄漏”事故,及时公布真相也有利于及时疏散群众、保护群众。反之,掩盖问题、回避矛盾,只能使谣言满天飞,社会秩序混乱。
杞县部分群众选择相信谣言,不是他们不愿意相信当地政府,而是当地政府不相信群众、不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在中央高度关注民生问题的今天,当地政府的这种行为令人痛心
3. 公车送新生是最糟糕的“开学第一课”
一组曝光湘潭大学门口大量公车送新生上学的图片在网上热传,照片显示,湘潭大学门口简直是公车大聚会,从公检法用车到国土、卫生监督用车,甚至血防专用车,无所不有。同时,记者还注意到这样一个学生,一个人担着行李,走了10多公里来报到的新生。因为怕迟到,这个农村男生早上6点多就起身了,他之所以不搭车,就是因为怕花钱,走10公里路,至少把中午的饭钱省出来了(9月2日《广州日报》)。
新学年开学了,各式各样的“开学第一课”也纷纷走入了课堂,教育部甚至组织全国中小学生收看专题片《开学第一课》。在这种开学气氛之下,“公车送新生”在全国各地集体上演的闹剧,无疑是最为糟糕的“开学第一课”。
不必讳言,对于国内的绝大多数寒门学子来说,每年的新学年开学之际,都会亲眼目睹到“公车送新生”这一幕。此时此刻,寒门学子一定会在心中打翻了“五味瓶”:是艳羡,是妒忌,是不平,是辛酸,是屈辱,还是愤怒?
与此同时,那些脱离了普通学生身份的权贵子弟,悠然端坐于父辈权力所驱驰的公车中,一瞥之间望见窗外肩扛手拎的寒门学子,又会升腾起怎样的心情呢?是骄傲,是得意,是不忍,是羞惭,还是麻木?
无论如何,一条根植于“代际效应”的“心理代沟”,已不经意地在校门口一划而过,把同一个屋檐下的学子划分得泾渭分明:一边是“富二代”,另一边是“贫二代”;一边是少数特权家庭的成员,另一边是大多数普通民众的阵营。
一瞬间,我们心中仿佛于无声中听见一声惊雷,所有关于诸如“人人生而平等”的教育,都将在公车驶过之后被碾压得一地粉碎。在显意识或潜意识里,学子们会再次确认自己的“身份”和“权利”,明白自己位于不公平处境中的哪一端。
一年又一年,类似的一幕总是在不断上演,所有的学子也都会渐渐麻木。无论是车中人还是车外人,都对呼啸而过的公车见惯不怪。然而,所有的学子也许都会认定:这个社会是不公平的,并且也是不可改变的。这正是最糟糕的结果。
事实上,面对最为强有力的社会现实,一切说教和口号都是苍白无力的。学校外堂而皇之呼啸而过的一辆公车,顿时让学校内的谆谆教导都变得可笑。这对于学子们树立人生观、世界观,无疑将会造成极为深刻的隐伤。
所以,“公车送新生”是最糟糕的“开学第一课”,关键在于它确认并强化了社会不公正,不利于广大学子树立积极向上的信念。这一点,必须引起教育部门的高度重视,会同全社会一起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取缔这个最糟糕的“开学第一课”。(浙江宣华华)
4. 少用“不明真相”是地方政府和媒体的责任
云南省陆良县近日发生群体性事件,百余群众与维持秩序的民警发生冲突。在当地个别新闻报道中,称“不明真相的群众在一小撮别有用心的农村恶势力煽动下……”。借此,云南省委宣传部下发通知,要求省内媒体在报道类似突发公共事件时,禁用“刁民”“恶势力”等称谓,不得随意给群众贴“不明真相”“别有用心”“一小撮”等标签。
近年来,一些地方在发布有关群体性事件的信息时,爱用“不明真相人员”“不明真相群众”等词句。像云南如此明确媒体在群体性事件中禁用“不明真相”等形容词,在我国还是头一次。云南省委宣传部要求当地媒体,“对于没有充分事实依据就给群众乱扣帽子、乱贴标签的行为,即使是一些地方和部门提供的新闻稿或召开新闻发布会的说法,新闻媒体也应该拒绝报道”。此做法值得其他地方在处理群体性事件中借鉴。
对于群体性事件,一些地方至今还有“捂”的惯性思维。云南省委宣传部提出“快报事实”的主张,有利于避免谣言传播,有利于消除群众怨气,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人民内部矛盾中大多数群众的共同诉求都有合理的地方,在互联网普及、信息传播便捷的今天,掩盖矛盾往往是掩耳盗铃,其结果不利于及时制止损害百姓利益、忽视群众诉求现象,反而有可能使“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发布群体性事件原因,不能张嘴就来。云南省委宣传部提出,各种公共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虽然诱因复杂,但往往与党委政府决策不当、工作不力、作风不实等问题有关。《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明确,要对“在行政活动中滥用职权,强令、授意实施违法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事件”的党政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在事件尚未完全平息、人民群众合理诉求尚未得到圆满解决、权威调查结论尚未做出的情况下,一些地方领导干部随意用“不明真相”等词句给事件“定性”,有敷衍视听、推卸责任之嫌。这不利于社会稳定,不利于事件处理,不利于相关责任人吸取教训。
当群体性事件发生时,少用“不明真相”等词句、少指责成百上千的群众,实际有利于及时化解矛盾、平息民怨。这是新闻媒体的责任,更是对地方政府提出的要求。
5. 风险时期考验治理真智慧
当前我国发展正处于一个战略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频繁发生的集体上访和群体性突发事件,以及关乎公共安全的卫生、环境和灾难等事故,昭示着高风险时期的来临,对各级政府应对危机的能力提出了严峻挑战。从近期发生在湖北石首、吉林通钢的群体性事件可以看出,有些地方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仍然欠缺,利益协调、信息公开和风险预警等机制亟待完善。
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故频繁发生
进入新世纪以后,我国人均GDP迈上了1000美元的台阶。从一些国家的发展经验来看,这意味着社会公共安全进入了高风险时期。从整体上看,当前我国社会是和谐稳定的。但也必须看到,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人们的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导致影响社会稳定的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高风险发展阶段特征明显。
风险时期的主要标志是各种群体性事件呈高发态势,规模和影响不断扩大。仅在过去一年,全国就发生了一系列轰动性群体性事件,如贵州瓮安、云南孟连、甘肃陇南先后发生激烈的警民冲突……
今年初,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当前涉及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国有企业改制、涉法涉诉、退伍军人安置等方面的上访和维权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因非法集资、大学生就业、医疗养老和环境污染等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因素正在增多。遏制群体性事件多发态势是一项艰巨任务。
值得警惕的是,一部分群体性事件往往因一些偶然事件引发,参与人员没有明确的组织,许多人并非利益相关者,主要是发泄不满情绪,而冲击对象往往是党政机关或国家工作人员。贵州瓮安事件、湖北石首事件都呈现出以上特征。
风险时期的另一特征是涉及公共安全的卫生、环境和灾难等事故频繁发生。从非典危机到甲型流感,对我国传染病控制体系提出了严峻考验;松花江苯污染、阳宗海砷污染,对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忽略生态环境保护的发展思路敲响了警钟;地震、洪涝和台风等自然灾害及安全生产事故,对政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应对公共危机,消极懈怠必酿大祸
从去年以来先后发生的一些影响较大的公共安全事件可以看出,有些地方政府应对危机的能力仍然欠缺,化解矛盾消极懈怠,贻误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致使矛盾激化酿成大祸。
以三鹿奶粉事件为例,石家庄市政府于2008年8月2日接到三鹿集团公司关于三鹿牌奶粉问题的报告后,在8月2日~9月8日的38天中,未采取积极补救措施,从未就三鹿牌奶粉问题向河北省委、省政府做过任何报告,也未向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导致事态进一步扩大,酿成举国震惊的重大食品安全卫生事件。
今年6月17日晚,湖北省石首市某酒店门前发现一具男尸,当地警方调查后初步认定为自杀。由于对死因表示怀疑,亲属将死者尸体停放在酒店内,引起数千名群众聚集围观,随后引发激烈的警民冲突。一起非正常死亡案件迅速演变成重大群体性事件,深刻教训是:事发后民间谣言流布,政府却没有及时出面澄清事实;围观群众开始聚集时,政府也没有足够重视,主要领导更没有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当然,也有些地方领导很委屈,因为公共危机发生后,他们很卖力地“迅速反应”过。今年5月湖南省浏阳市镇头镇发生镉污染死人事件后,浏阳市委市政府迅速组织专家进行镉检测,随后湘和化工厂被永久性关闭,工厂法人代表被刑事拘留,浏阳市环保局局长和分管副局长被停职。与此同时,浏阳市积极对话村民和死者家属,协调治疗、赔偿等相关善后事宜。尽管如此,7月29日,仍有数百名村民涌到镇政府,要求检查身体与生活补助。第二天,上千村民围堵镇政府、派出所。
政府为何吃力不讨好?浏阳市副市长蒋国平在接受半月谈记者采访时认为,化解民怨需要准确理解群众诉求,否则也是一种消极懈怠。镉超标到底对身体有多大影响,应该怎么治疗?当地村民未来生产生活会受到多大影响,如何修复?在对群众进行物质补偿的同时,是不是应该更多一些精神安慰?这些更需要政府深入了解受害群众真实诉求,才能把问题解决到点子上。
利益协调和信息公开是关键
高风险时期,预防和处置各类风险,首先必须要有高度的预见力,及时制定各类风险应急和长期预案。
尤其对于目前群体性事件频发的态势,各级党政部门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将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云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汉柏总结说:“各种群体性事件虽然诱因复杂,但矛盾的焦点都集中在党委、政府和群众的关系上,往往与党委政府决策不当、工作不力、作风不实等问题有关。”
其次,在各类风险“变现”之时,政府应该加强执行力,迅速作出反应化险为夷。特别是在资讯传播速度空前加快的高风险时期,各级政府化解危机的执行力正在经受严峻的考验。有专家指出,很多让网络炒得沸沸扬扬的事件,原本可以低成本收场,却始终没有出手,最后变成了网民做主政府埋单,付出了极大的社会治理成本和政府形象修复成本。
此外,沟通能力也是一些地方政府目前存在的很大弱项。领导干部应该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积极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综观各种群体性事件的背后,往往存在领导干部作风飘浮、漠视群众利益和干群关系紧张等问题。云南省委副书记李纪恒曾就孟连事件痛斥道:“说话没人听,干事没人跟,群众拿刀砍,干部当到这份儿上,不如跳河算了!”
决策透明、信息公开是对政府沟通能力的又一有力考验。杭州“飙车案”一审判决后,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立即召开新闻发布会,由审判长对判决结果进行详细解读,供公众议论、审视、评判。一些社会事件发生后,公众之所以不信任事发地执法、司法机关,正是因为这些部门长期以来总是认为自己对事件的处置具有天然的权威性,极端漠视群众的知情权。西湖区人民法院的上述做法,正是在改变这种心态,以坦诚换取公众信任。 (记者伍晓阳)
6. 水价上涨的最大推力并非“外资”
据《经济观察报》报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员及有关专家正在就水价在部分城市调研。此前,中国多个城市上调水价,外资水务企业被认为是涨价的操纵者,并被指垄断了中国水务市场。
关于水价上涨的各种说辞,已谈论颇多。此次住建部出面将外资作为重点对象展开调研,足见水价上涨一事已经引起中央的高度关注。其实,关于“水价上涨乃外资操纵之嫌”的论调早前也有人提过,但是,基于我国目前水务市场现状,外资虽占有份额但仍然较低,能否达到垄断之势有待考证,若说间接影响或不为过,然致以“操纵”一词,或冠以“外资威胁论”之名,恐言之过重。
单从市场行为角度来看,外资进驻我国部分城市的水务市场,对效益低下的企业实施合并重组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虽说操纵之嫌言之过重,但论及水价上涨的幕后推手,倒确实有些问题值得深思。
首先,出于战略考虑,外资自然要不惜血本拿出远高于企业净资产的价钱实现其跨期收益,但是,深入思考,受益者绝不只是外资一家。诚然,长期来看,外资在既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内,的确要通过提价来收回成本,但这与水价上涨的关系间接性强,而直接性弱。
近几年来,大规模的外资高溢价战略之所以屡试不爽,根本上是地方政府短期行为所致。一方面,外资合并让地方政府攫取了短期的溢价收益,并巧妙地利用水价上涨将外资水价成本转给了消费者;另一方面,外资合并以后,水务企业冗员庞大的包袱,也同时转让给了外资。
其次,供水的根本症结尚未破题。从公共用水的受益范围来看,属于全国性公共品,若再加上国家安全的战略考虑,水资源供应理应由中央政府来提供。而从我国当前的情况来看,水务行业管理重心却在地方,水价调整的决策权归于各地省级政府。而更值得注意的是,绝大部分省又把决策权下放到城镇政府。地方政府提供供水的公共服务能力各异,且供水服务本身盈利水平低下,受政绩观的影响,地方政府自然更愿意把这个包袱转出去。
再次,水价形成机制透明度低,监督缺乏依据。从理论上看,构成自来水水价的基本公式为:水价=水资源费+(成本+正常利润)+污水处理费。但是,具体到每个环节都离不开地方政府和供水企业的“捂捂盖盖”。目前,我国关于水价成本监审的法律法规尚未形成,无形之中又扩大了地方政府在调整水价时讨价还价的空间和自由裁量权。如果外资的利益诉求与地方政府政绩捆在一起,恐水价上涨的暗箱操作可能更大。
因此,水价上涨其背后最大的推力来自于谁,还不能简单地以外资操纵妄下定论。但也从另一个侧面给我们敲了一个警钟。
一是作为具有国家战略安全的水资源供给,政府要么创新机制,寻求更为有效的供给方式,要么在有效方式尚难找到的情况下,需要中央政府的积极介入,负责起全国水资源的分配和供给;
二是,地方政府的短期行为是与中央博弈的结果,政府失灵比市场失灵更可怕,治理水务市场,要下大改革力度,与地方政府政绩挂钩,供水企业减员增效是改革必经的过程,不可回避之;
三是,中央对于水务行业要上升到战略高度全面考虑,尽快采取措施,制定可行性办法,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否则,长此以往,地方政府定会竞相将城市供水企业纷纷外包。待到日后,外资大规模进驻之势形成之时,恐“外资威胁论”就不再是今天的“狼来了”。
6. 从昆明立法保障谈如何看待舆论监督
最近,昆明市拟将保障新闻舆论监督列入地方法规,有专家认为,将“文件支持”转为“立法支持”,是“破冰之举”。由此回首舆论监督之路,不禁感慨万千。进而想到我们对舆论监督究竟该怎么看的问题,以期能进一步形成共识,为舆论监督创造良好环境。
首先,舆论监督应当纳入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制度设计。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个阳光,首先应当是一种制度环境,指的是在制度设计上要充分体现对权力的制约、协调与监督。这个监督毫无疑问应包括舆论监督。同时,舆论监督应当作为监督权的一部分,和决策权、执行权一道,进入权力结构与运行机制的制度设计,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其威力与作用。
其次,舆论监督应被摆在重要位置。温总理曾经说过:“只有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懈怠。”由于舆论监督特别是媒体的舆论监督具有其先天性的内在优势,因而舆论监督是各类监督中最有活力和魅力也更具有潜力的部分。只有充分赋予媒体舆论监督的权力,只有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监督的作用,权力才不会不作为、乱作为、私作为、选择性作为和恣意妄为。
其三,舆论监督也是主旋律。一味的称颂只会让被称颂的人陶醉,身处危境、困境而不自知。对危险、矛盾、问题的视而不见,当驼鸟,只会坐等社会情绪发酵,等来的不会是社会的和谐稳定,反而是不和谐不稳定。惟有无处不在的眼神和声音,在睽视、在提醒、在提防、在了望,我们才能避过航行途中的险滩暗礁,风正气顺一帆悬。因而,主旋律,应当既包括报道真、善、美,也揭露假、恶、丑。对前者的崇尚和对后者的鞭挞,有机统一于社会的主旋律。二者的相互作用、协调、配合,才会形成一种精神,体现一种气度,凝聚一种力量,成为主流、主导,达致和谐、和美。对真善美的弘扬会激励人向上,对假恶丑的批评会迫使人向上,这是一枚硬币的两面,也是社会进步的辩证法。
其四,只有敢于进行舆论监督的媒体才更有公信力和影响力。在互联网、手机等新技术条件下,一个地理位置上极为偏僻的地方发生的一件事,只要其本身具有足够的社会关注度,要不了多久,地球人都会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主流媒体如果对一些不正常的现象、问题不揭露,对一些事件背后的隐性矛盾不分析,公众就不太会信任你,最终还会离开你。不断失去读者,主流媒体就会逐渐边缘化。而这,将直接导致党和政府的主张、意图、决策等不能有效地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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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6月7日电 题:中俄携手给世界经济注入正能量
风雨兼程,历久弥坚,中俄关系70年砥砺前行。在全球经济遭遇保护主义、单边主义等严重挑战之际,中俄经贸合作量增质升、拓展深化,携手给世界经济不断注入正能量。
中俄互为最大邻国。近年来,双边经贸合作在规模上不断实现新突破,质量也持续提升,为世界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增长点。
去年,中俄双边贸易额历史性地突破1000亿美元,增幅27.1%,增速在中国前十大贸易伙伴中位列第一。随着经贸关系不断深化,两国有望尽早实现双方设定的每年2000亿美元贸易额目标。
同时,两国在能源、航空航天、互联互通等领域的战略性大项目扎实推进,在农业、金融、科技、网络电商等新兴领域合作迅速发展。例如,跨境电商正成为中俄贸易的另一亮点,俄九成跨境网购商品来自中国。
此外,中俄两国在地方合作层面也逐步实现深度对接。目前,中俄两国建立了“东北-远东”“长江-伏尔加河”两大区域性合作机制,缔结了140对友好省州和城市关系。随着黑河公路桥、同江铁路桥成功合龙,“滨海1号”“滨海2号”陆海联运国际交通走廊、中蒙俄经济走廊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稳步推进,在互联互通基础上的双方地方合作必将不断深化。
中俄两国还持续加强“一带一路”建设和欧亚经济联盟对接,推动共建“一带一路”的对外经济发展和一体化进程,为区域经济合作树立了互利共赢的典范,让更多合作成果惠及地区民众。
当前,国际格局深刻调整,逆全球化思潮泛起,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逆流涌动,多边主义和多边贸易机制备受冲击。在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中俄两国坚持相互尊重、平等信任,为支持自由贸易和经济一体化、探索应对当前挑战的经济增长模式作出巨大贡献。
多年来,中俄两国积极推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和世界贸易组织改革,双方在联合国、上海合作组织、二十国集团、金砖、亚太经合组织等多边框架内持续广泛开展合作,坚定维护开放型世界经济和多边贸易体制。
当前,中俄关系处于历史最好时期,两国元首外交引领两国关系不断向前推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中俄博览会、圣彼得堡国际经济论坛、东方经济论坛……助力中俄两国务实合作的重要平台不断涌现。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中俄两国守望相助,深度融通,不断开拓创新,追求普惠共赢。在风云变幻的国际大环境下,中俄两国携手并肩,坚持责任道义,体现担当仗义,正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稳定器和动力源。
(文章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