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教育网长春市中小学网上报名系统:
入学条件
1、年满六周岁;
2、具有本市区户籍;
3、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4、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符合相应规定也可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入学材料
市区户籍:
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及户口簿;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学区的居住证明或房产证等相关资料;
3、就读儿童医学出生证明;
4、学校要求的其它材料。
外来人员:
入学流程
1、向学校提供报名所需材料;
2、学校审核证件并存档备查;
3、经学校审核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
3日8时起长春市中小学入学开始网上报名
中国吉林网讯3日8:00开始,长春年中小学入学网上报名通道开通,家长可登录长春教育网(),点击“长春市中小学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按相关提示进行网上报名。
家长要在5月3日-13日网上报名
小学招生对象:具有本市户籍或其监护人具有本市有效居住证,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
初中招生对象:具有本市户籍或其监护人具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3日-13日,所有具备本市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登录“长春教育网”,点击“长春市中小学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输入相关信息,确认后完成网上报名。
报不上名的5月16日去现场报名
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或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完成网上报名的,可于5月16日持户口或本人(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的有效居住证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城区指定地点报名,报名信息要及时输入报名信息数据库。
未按规定时限完成报名的,由各城区采取相应措施统筹安排入学。
在不同城区进行多次报名的,以第一次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依据,按照相关规定派送学位。
居住地和户口原则上须一致
记者了解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两个一致”的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及房证相一致。对于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情况,家长要及时把户口迁到与房证和实际居住地相一致的住址上,按照“一致性原则”的要求入学。对于达不到“一致性原则”要求的,由各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安排。
外来务工家长要填“暂时地址”
长春农村户口的学生原则上应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学校入学,但由于家长在城区务工而随迁至城区的,应将户口迁移至城区,在迁移后的户籍地址就近入学。确因极特殊情况,无法进行户口迁移的,由实际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分配公办义务教育学位。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也必须进行中小学网上报名,不进行网上报名将会影响孩子按时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和办理入学手续。
在这里要提醒来长务工的家长朋友:要按照居住证上的地址如实填写“暂住地址”。
去民办学校也要领取通知书
今天不少家长选择让孩子去民办学校读书,有的家长问:“孩子想去民办学校就读,也必须网上报名,去公办学校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吗?
记者了解到,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必须进行中小学网上报名,并及时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相当于中小学新生的“准生证”和“户口”,是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凭证,不论哪一种入学情况,都必须及时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一是适龄儿童、少年要凭《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公办中小学报到。
二是有选择民办中小学意愿的适龄儿童、少年要凭《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民办中小学入学。
三是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后,要凭《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建立学籍。在此,提醒各位家长,一定要及时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时间节点:
5月3-13日,适龄儿童、少年网上报名。
5月16日,各区受理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或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现场报名。
5月15-18日,公安部门户籍验证。
5月19-22日(含休息日),依据学区方案和公安部门验证核准的户籍地址派送学位。多校划片试点的学校进行电脑派位。学位派送结束后向各中小学下达预录取名单。
5月23-27日,各区学校依据“两个一致”原则,对预录取的学生进行户籍和房证审核。审核不合格的,由各区依据户籍地址,结合实际情况,相对就近派送到辖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5月30-31日,各区为辖区内公办中小学校下达正式录取名单,通知家长到校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6月1-5日(含休息日),开通民办初中电脑派位网上报名系统,受理民办初中电脑派位网上报名。
6月8日,发布优质公办学校空余学位信息。
6月12日,各区组织本区民办初中部分学位电脑派位工作;电脑派位结束后,开通网上查询系统。
6月13-15日,开通优质公办学校空余学位电脑派位网上报名系统,受理优质公办学校空余学位网上报名。
6月20日,各区组织开展本区优质公办学校空余学位电脑派位工作。电脑派位结束后,开通网上查询系统。
8月8-10日,各区组织起始年级电脑均衡分班工作。
9月1-30日,完成小学和初中新生建籍工作。
附:各城区、开发区招生入学咨询电话
朝阳区:85102034、89617940
南关区:88912819(中学)、88958627(小学)
宽城区:89990224(中学)、89990223(小学)
二道区:84941256
绿园区:89625015
经开区:84634897
高新区:85542499
净月区:89641033
汽开区:85901093
莲花山区:89651383记者郭美佳
我帮你查了一下,报名如下:
长春市中小学入学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日-15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可于5月14日-15日持原籍户口和本市有效居住证到居住证所在辖区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并及时将报名信息输入报名信息数据库。
小学招生对象为:本人具有本市户籍或其监护人具有本市有效居住证,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
初中招生对象为:本人具有本市户籍或其监护人具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所有中心城区内具备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于5月1日-15日登录“长春教育网”,点击“长春市中小学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小学或初中学段,输入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网上报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选择“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网上报名”或“初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网上报名”,按系统要求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报名。
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完成网上报名的,由各辖区教育局于5月17日-18日自行组织补报,补报信息要及时输入报名信息数据库。
5月28日-30日,由各公办中小学校通知家长到学校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特别提醒,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必须到校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是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建籍的凭证,没有《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无法办理入学手续和建立学籍。
,长春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主要日程:
4月下旬,各区在统一规定的时间通过区教育局网站公布本区中小学学区方案。
5月1日-15日,中小学入学网上报名。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于5月14日-15日到各区教育局指定地点现场报名。5月17日-18日,未按时完成网上报名的,到各区教育局指定地点进行补报。
5月28日-30日,由各公办中小学校通知家长到学校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6月1日-13日,民办初中部分学位电脑派位。
6月14日-19日,民办中小学依法自主招生。
6月20日—25日,优质公办学校空余学位电脑派位。
今年中小学招生入学继续实行“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及房证一致。对于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或通过弄虚作假手段达到“两个一致”的,一经查实,将由各辖区教育局依据户籍地址,结合实际情况,相对就近派送到辖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长春市教育网网上报名系统【官网入口】:
5月6日,长春市教育局召开义务教育招生中考招生工作部署会。
会议就两项招生工作进行了部署。我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从5月6日正式启动,6月22日结束。双阳区、九台区、榆树市、农安县和德惠市依据市里《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进行安排。中考于6月27日-6月29日进行。
市教育局副局长崔国涛就做好两项招生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招生入学工作的重大意义。要本着对孩子负责、对事业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提高站位,增强对招生工作的认识,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加强督导监管,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二是进一步促进优质均衡发展,推进教育公平。各县(市)区要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深入推进“大学区”管理改革,支持“温馨村小”建设,缩小校际差距,努力把每一所学校都建成百姓身边的好学校。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开透明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机制。
四是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要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和规范。各高中学校要客观、准确、实事求是对本校进行宣传,严禁进行任何形式的虚假宣传、有偿宣传。
会上,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向市教育局递交了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承诺书。市教育局相关处室(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