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作协、文联和文化局批准,如果是那些八卦小报,五万元足以。
按照《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期刊必须由出版单位出版。 第九条 创办期刊、设立期刊出版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确定的、不与已有期刊重复的名称; (二)有期刊出版单位的名称、章程; (三)有符合新闻出版总署认定条件的主管、主办单位; (四)有确定的期刊出版业务范围; (五)有3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六)有适应期刊出版活动需要的组织机构和符合国家规定资格条件的编辑专业人员; (七)有与主办单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固定的工作场所; (八)有确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必须是在境内长久居住的中国公民;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前款所列条件外,还须符合国家对期刊及期刊出版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总体规划。 第十一条 两个以上主办单位合办期刊,须确定一个主要主办单位,并由主要主办单位提出申请。 期刊的主要主办单位应为其主管单位的隶属单位。期刊出版单位和主要主办单位须在同一行政区域。 第十二条 创办期刊、设立期刊出版单位,由期刊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期刊出版申请表》; (二)主管单位、主办单位的有关资质证明材料; (三)拟任出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简历、身份证明文件及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四)编辑出版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办刊资金来源、数额及相关的证明文件; (六)期刊出版单位的章程; (七)工作场所使用证明; (八)期刊出版可行性论证报告。
首先是刊号成本。现在国内一个杂志刊号,算低的年租金大概是2、30万。
然后是人员工资。按照一本正常杂志的人员配置:1个主编月薪6000+,一个副主编或首席4000,两个正式编辑3000*2=6000,一个流程编辑(执行并兼前台文员)2000,兼职网管和校对共1000,每月工资成本大概是2万左右,一年是2*12=24万。如果杂志有联系好的发行商还好办,如果每有,在人力成本上会增加一名发行人员工资约3000。如果再算上房租、宽带、税费、福利、餐补等行政成本每月近1万,那么人工和行政成本,将高达36-40万。
再然后是稿费,如果你想要做文学、情感、故事类,那么按照目前最低100元/千字的稿费,一本72页杂志大概需要10万字稿子,稿费每期1万以上。如果您要做的是时尚杂志且编辑足够给力,那么很多栏目都能自己写,稿费几乎没有,但是回产生模特、拍摄、服装以及品牌联系等外联费用,和给稿费相差无几。因此这一块成本,一年下来将是10-12万。
最后,就是印刷发行成本(各地有差异,且印量越大越便宜),现在一本杂志的发行价格大约是0.3元,而印刷,要看你杂志页码、用什么纸、黑白还是彩色。若杂志定价5元,以刚才提到的故事类杂志算,160克铜版纸封面,72页黑白+最普通的书写纸,印刷成本1.8元左右,一期五万册大概为(1.8+0.3)*5=10.5万。
如果是一本80页全彩时尚杂志,用160克铜版纸封面,70克胶版纸内文,印量5万册,那么每本印刷成本约为2.5元左右,加0.3元发行,一期为12.5万元+1.5万发行=14万。
一般而言,杂志的发行价格将是定价*0.68折,即您的定价5元的杂志最终卖出的价格是5*0.68=3.4元,如果是黑白印刷故事类,你每本能够获得3.4-2.1=1.1元(当然这是理想状况下的收益),彩色低端时尚杂志为3.4-2.8=0.6元。
但是,你的杂志发行将不是每一本都卖出,那么将有一个退货率的问题,假设退货率为20%,也就是说实际你能收到的回款将是3.4*4万=13.6万,而另外一万册,你运气好能够以0.5元一本的价格卖给旧书店,获得0.5万回款,那么最终将使14.1万。这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你的杂志,如果是黑白的,你一期在印刷发行上,将有14.1-10.5=3.6万的毛利。但是,这个毛利减去前面的人工、行政等成本后,你得到的就是个0……这还不用说你还有刊号成本了。
如果你做的全彩时尚杂志,那么你的毛利就只有14.1-14=0.1万,也就是一千元,所以,不管是哪种,要想靠发行杂志本身挣钱,都是浮云啊浮云。当然,你能狠狠压榨编辑的,每月也能有一万多血汗钱下来。需要注意的是,通常杂志要连续发行2、3期,才会有第一期的回款,然后开始滚动。
好了,既然发行上基本不挣钱,那么你实际上需要付出的杂志成本就出来了,那就是做黑白故事,只有刊号费成本2、30万,做时尚杂志,将是20-30万+人工行政外联成本36-40万(这一块可以通过压榨员工省出10万左右),也就是50-70万每年。
那么,杂志靠什么挣钱呢?广告,当然是广告!发行5万册的杂志,只要广告人员不是太垃圾的,那么每一页广告将有1-3万不等,如果你每月有3-5个广告,你能够持平。
但是,前提是新杂志能够发行到5万以上,而无数杂志,也就一两万徘徊……
如果你运气够好,杂志有10万以上销量,那么恭喜你,你勉强熬出头了,在新媒体的冲击下面对杂志这个夕阳行业尽量多捞点吧……
吐血爆内幕,每一个媒体人都是折翼的天使,尼玛伤不起啊……楼主要是不给我分我诅咒你世世代代做杂志!
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
第八条 广告经营者申请发布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主营广告,具有代理和发布广告的经营范围,且企业名称标明企业所属行业为“广告”;
(二)有15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三)企业成立3年以上。
第九条 广告经营者发布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应当向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请,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申请报告(应载明申请的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名称、规格,发布期数、时间、数量、范围,介绍商品与服务类型,发送对象、方式、渠道等内容);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申请表;
(四)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首页样式。
第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五日内一次告知广告经营者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做出决定。予以核准的,核发《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证》;不予核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 《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证》有效期限为二年。广告经营者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可以向原登记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第十二条 广告经营者应当在每期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首页顶部位置标明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名称、广告经营者名称和地址、登记证号、期数、发布时间、统一标志“DM”。
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名称应当由以下三部分依次组成:广告经营者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企业字号+“广告”字样。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名称字样应显著,各组成部分大小统一,字体一致,所占面积不得小于首页页面的10%。
第十三条 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的首页和底页应当为广告版面,广告经营者不得将广告标题、目录印制在首页上。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不得使用主办、协办、出品人、 编辑部、编辑、出版、本刊、杂志、专刊等容易与报纸、期刊相混淆的用语。
第十四条 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中的广告目录或索引应当为商品(商标)或广告主的名称,其所对应的广告内容必须能够具体和明确地表明广告主及其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经营者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