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只要明确和前一个杂志说明要求撤稿,编辑也确实把稿子撤下来了,那么再投给其他杂志被发表就是正常的,不会有纠纷。投稿可以先从高的投起。
一稿多投主要是指,把一篇相同或相似的文章分别向多家杂志社投稿,这样的稿件很容易被多家杂志社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同时或先后发表,对杂志社、读者、作者都造成不良影响.有的杂志社会对一稿多投的作者进行标注,降低其稿件的录用率,甚至不予录用。
同一篇稿件多次向一家杂志社投稿时,作者应说明之前已经投过稿,免得杂志社对多次投来的稿件都进行审阅,浪费人力物力。修改稿也应说明是对之前稿件的修改稿(一般杂志社都有稿件编号,可以说明原编号)。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三条有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这就意味着,作者在规定之日内是不得一稿多投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稿多投
一稿多投及时撤稿也可能会被认定为一稿多投。
只要作者的文章同时到达两个或以上杂志社的投稿邮箱或投稿系统,即便编辑还没有打开文章,也算是一稿多投。
或者说作者在还没有确定文章被拒稿的情况下就改投其他刊物,也是一稿多投的行为,又或者说作者及时撤回了文章,也是一稿多投,只要文章达到过系统或者邮箱就会被认定为一稿多投,所以一稿多投的界定是非常严格的。
简介:
“一稿多投”是指作者把自己的作品同时或者先后发给不同的出版社或其他媒体发表(同时或者先后发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三条有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综述写的不好主动撤稿后修改好后能继续投吗,一般不能继续投了,可以换一家投
不可以。众多媒体都提倡“勿一稿多投”,有的干脆出台规定禁止“一稿多投”。说到将一篇稿件同时投给多家新闻单位的做法,许多通讯,员都知道这是不对的,所以他们大多能自觉把关,不一稿多投。但是,给同一家新闻
单位一稿多投的情况在不少通讯员中仍存在,他们经常将同一篇稿件同时寄给同一家新闻单位的几个部门或几个编辑,以求“广种薄收”。
完全可以。一稿多投的定义是同时投给多家。你既然收到了明确的退稿信,就说明这家不会采纳你的稿子了,就可以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