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太好发。每月15日前付款成功,下月发货,每月15日之后付款成功,下下个月发货。(部分期刊上市时间较早,需要隔月预定,提前两个月预定详情请咨询客服)。《西安财经学院学报》杂志是由陕西省教育厅主管,西安财经学院主办,出版地:陕西,邮发代号:52-155,于1988年经新闻总署批准的合规刊物,国内刊号:61-1411/F。自创刊以来,不断从总体设计、编辑规范、编辑加工等方面增强刊物的可读性,进一步提高期刊质量,已成为经济领域所信赖的参考读物。
栏目设有秦文化与经济、西部特色经济、经济理论研究、金融研究、财税与会计、产业经济、区域经济、企业改革与管理、法学论坛、“三农”问题、国防经济、贸易经济、旅游经济等。
西安财经大学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我校是中央与陕西省共建,以经济学和管理学为主干,凸显统计学、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等学科专业的优势和特色,以文学、法学、理学、工学、艺术学为支撑,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财经类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办学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360号、西安市翠华南路44号、西安市翠华南路105号、西安市小寨东路64号。学校办学类型:公办。学校国标代码:11560。
第三条 招生层次:本科。
第四条 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并达到相关规定后,毕业颁发毕业证书,达到学位管理规定标准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为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分管学生工作的校党委副书记担任,委员包括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学生工作部、校长办公室、计划财务处、发展规划处、国际合作交流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负责人及教师、学生、校友代表。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我校实行分专业招生。按教育部有关计划编制原则、要求和统一的信息标准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编制我校招生来源计划。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数据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我校遵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开展招生工作。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 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一条 投档比例:学校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一般陕西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平行志愿地区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非平行志愿地区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二条 体检要求: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不限。根据学校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安排,学生入学后的外语课程全部为英语。
第十四条 优惠政策: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五条 录取及分专业原则: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若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志愿不满,可接受征集志愿考生;学校对实行顺序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若第一志愿未满,则接受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录取时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预录分数线,确定专业依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系统”中的“编辑投档单位模板”,“各级志愿间的关系”和“各专业间的关系”按“分数优先”、“级差为零”执行。
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的单科顺序,由高到低录取。
第十六条 对江苏省:选测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C级以上。对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各专业间的关系”按“分数优先、级差为零”执行。
第十七条 对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学校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及本章程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艺术类招生:学校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及本章程制定具体招生章程。
第二十条 预留计划: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六章 收费、奖贷学金
第二十一条 收费:按招生当年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执行,详见学校当年发布的收费公示。
第二十二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报到入学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详见学校当年新生入学手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学校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360号,邮编:710100;招生咨询、联系电话;招生信息网网址:。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办公室。
[新生入学指南]西安财经大学2022级硕士研究生报到须知已公布,2022级研究生新生报到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14日。
西安财经大学2022级硕士研究生报到须知
亲爱的2022级研究生新生:
我们怀着喜悦的心情,衷心祝贺你成为西安财经大学大家庭的一员!为方便来校报到,请认真阅读本报到须知。
一、报到时间
2022年9月13日-14日
二、报到地点
1.文学院新生报到地址为:西安市雁塔区翠华路44号西安财经大学翠华西校区
2.经济学院、管理学院、商学院、统计学院、信息学院、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新生报到地址为: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360号西安财经大学长安校区
三、报到携带材料
1.新生持学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来校报到,复印件交所在学院留存。应届毕业考生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2.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若干张备用。
四、党团组织关系、户口转接
党团组织关系、户口转接事宜请查阅《西安财经大学关于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后续工作安排的通知》(网址: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info/1102/2697.htm)。
五、费用缴纳
(一)收费标准
1.学费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年,学制3年。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金融、应用统计、会计、新闻与传播、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项目管理领域)12000元/生·年,工商管理硕士(全日制)15000元/生·年,学制2年。
(3)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5000元/生·年,学制2年。
2.住宿费
1000元/生·学年、1200元/生·学年,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情况按标准收取。
3.体检等其他费用。
具体缴费总额可登录校园统一支付平台、计划财务处微信公众号查看。
(二)缴费方式
8月下旬起,新生可通过“西安财经大学一站式服务平台”、“i西财大”APP或“西安财经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详细操作步骤请查看《学杂费缴纳方式》(网址: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yzw/info/1007/1931.htm)。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开学报到具体安排、学号班级等信息将通过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告,请各位新生密切关注。
2.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应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请假,批准后方可延期入学,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2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3.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学校统一为新生办理一卡通,可用于食堂就餐、图书借阅等,入学后统一发放。
5.定向培养协议请于开学后一周内到研究生院招生科领取(长安校区行政楼B419)。
6.新生报到时可自带被褥等生活用品,也可在学校生活区购买。
七、联系方式
学校官网:
研究生院官网:
研究生院招生科电话:见官网
电子邮箱:见官网
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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