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儿科杂志》为中华医学会主办的儿科专业学术期刊,以广大儿科医师为主要读者对象,报道儿科领域领先的科研成果和临床诊疗经验,以及对儿科临床有指导作用的基础理论研究。本刊的办刊宗旨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重在实践;普及与提高相结合,重在提高;基础与临床相结合,重在临床。为促进我国儿科医学领域的学术交流服务;为我国儿科医学事业的发展与提高服务;为培养我国儿科医学人才服务;为保障我国儿童的健康服务。
一、本刊欢迎论著、论著摘要、病例报告、临床经验交流、讲座、综述、会议(座谈)纪要、临床病理(病例)讨论、国际学术交流、专家释疑、新技术等栏目的稿件,尤其欢迎前瞻性、大样本、长期随访的临床研究类文稿。对于有重大创新和国内首创的文稿,本刊将于4个月内,在“快速通道”栏目中刊出。
二、伦理问题及知情同意
根据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的相关规定,当论文的主体是以人为研究对象的试验时,作者应该说明其遵循的程序是否符合负责人体试验的委员会(单位性的、地区性的或国家性的)所制定的伦理学标准,并提供该委员会的标准文件,及受试对象的知情同意书。
1.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属攻关项目,应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并附基金审批文件的复印件。
2.来稿应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为打印稿,另一份可为复印件。特殊文种、上下角标符号、需排斜体等应予注明。巧.本刊实行同行审稿制,三审制(编辑初审、专家外审、编委会终审),双盲审稿制。因此,论文首页请单独打印文题、作者姓名、单位、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正文页中,只打印文题与论文的全部内容,不要打印作者姓名、单位、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等。对不拟刊用的稿件本刊将采用平信寄还作者。
3.来稿须附单位推荐信。推荐信应注明对稿件的评审意见以及“未一稿两投”。凡来稿在接到编辑部回执后满3个月未接到退稿,则表明稿件仍在处理中,作者欲投他刊,应事先与本刊编辑部联系并申述理由。一旦发现一稿两投,将立即退稿。对造成重复发表事实者,本刊进行如下处理:(l)刊登该文系重复发表的声明,并在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上通报;(2)2年内拒绝在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发表该作者作为第一作者,所撰写的一切文稿。
4.经审核初步拟定刊用的稿件按退修意见修改整理后,为缩短刊出周期和减少错误,请将修改稿以Word格式存人3.5寸软盘,与修改稿打印件(注明文章的字数)一并寄回本刊编辑部,同时注明联系电话、传真号码、Email地址,备用。
三、来稿一律文责自负。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可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修改稿逾期3个月不寄回者,视作自动撤稿。
四、来稿须付稿件处理费(1500字以下20元,1500以上40元),第一作者为中华医学会会员者减半(需附会员证复印件)。稿件确认刊载后需按通知数额付版面费。稿件刊登后酌致稿酬,赠当期杂志1册(论著类文章加赠抽印本20册)。
五、来稿一经接受刊登,由作者亲笔签署论文专有使用权授权书,专有使用权即归中华医学会所有。中华医学会有权以电子期刊、光盘版等其他方式出版接受刊登的论文,未经中华医学会同意,论文的任何部分不得转载他处。
六、本刊录用的所有稿件均另以电子期刊、光盘版方式出版。所付稿酬中已含电子期刊及光盘版稿酬。
地址:北京东四西大街42号中华儿科杂志编辑部。邮政编码:100710。请勿寄给个人。
主管单位: 中国科协
主办单位: 中华医学会
编辑单位: 中华儿科杂志编辑委员会
地址: 北京东四西大街42号
邮政编码: 100710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国际刊号: 0578-1310
国内刊号: 11-2140/R
单价: 13
期刊种类: 月刊
1. 文稿应具有科学性、实用性,论点明确,资料可靠,文字精炼,层次清楚,数据准确,书写工整规范,必要时应作统计学处理。论著、综述、讲座等一般不超过5 000字,论著摘要、病例报告等不超过1 500字。2. 文题 力求简明、 醒目, 反映出文章的主题。 中文文题一般以20个汉字以内为宜。3. 作者 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 排序应在投稿时确定, 在编排过程中不应再作更动; 作者单位名称及邮政编码脚注于同页左下方。 作者应是: ① 参与选题和设计, 或参与资料的分析和解释者; ② 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者; ③ 能对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 在学术界进行答辩, 并最终同意该文发表者。 以上3条均需具备。 仅参与获得资金或收集资料者不能列为作者, 仅对科研小组进行一般管理也不宜列为作者。 对文章中的各主要结论, 均必须至少有1位作者负责。 集体署名的文章必须注明参与写作人员的姓名, 通信作者只列一位, 由投稿人自己确定, 其他对该研究有贡献者应列入志谢部分。 作者中如有外籍作者, 应征得本人同意, 并有证明信。4. 摘要 论著须附中、英文摘要,摘要必须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应给出主要数据)、结论4部分,各部分冠以相应的标题。采用第三人称撰写,不用“本文”、“作者”等主语。考虑到我国读者可参考中文原著资料,为节省篇幅,中文摘要可简略些(200字左右),英文摘要则相对具体些(400个实词左右)。英文摘要尚应包括文题、作者姓名(汉语拼音)、单位名称、所在城市名、邮政编码及E-mail地址;作者应列出前3位,3位以上加“et al”;不属同一单位时,在第一作者姓名右上角加“*”,同时在单位名称首字母左角加“*”。例如:LIN Xianyan?,WU Jianping,QIN Jiong,et al.* Department of Pediatrics,First Hospital,Beijing Medical University,Beijing 1000345. 关键词 论著需标引3~5个关键词。 请尽量使用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编辑的最新版《Index Medicus》中医学主题词表(MeSH)内所列的词。 如果最新版MeSH中尚无相应的词, 处理办法有: ① 可选用直接相关的几个主题词进行组配; ② 可根据树状结构表选用最直接的上位主题词; ③ 必要时, 可采用习用的自由词并排列于最后。 关键词中的缩写词应按MeSH还原为全称, 如“HBsAg”应标引为“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每个英文关键词第一个字母大写, 各词汇之间用分号“;”分隔。6. 医学名词 以1989年及其以后由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 公布, 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医学名词》和相关学科的名词为准, 暂未公布者仍以人民卫生出版社编的《英汉医学词汇》为准。 中文药物名称应使用1995年版药典(法定药物)或卫生部药典委员会编辑的《药名词汇》(非法定药物)中的名称, 英文药物名称则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 不用商品名。7. 图表 每幅图表单占1页, 集中附于文后, 分别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 每幅图表应冠有图(表)题。 说明性的资料应置于图(表)下方注释中, 并在注释中标明图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缩写。 本刊采用三横线表(顶线、 表头线、 底线), 如遇有合计或统计学处理行(如t值、 P值等), 则在这行上面加一条分界横线; 表内数据要求同一指标有效位数一致, 一般按标准差的1/3确定有效位数。 线条图应墨绘在白纸上, 高宽比例为5∶7左右。 以计算机制图者应提供激光打印图样。 照片图要求有良好的清晰度和对比度。 图中需标注的符号(包括箭头)请用另纸标上, 不要直接写在照片上, 每幅图的背面应贴上标签, 注明图号、 作者姓名及图的上下方向。 图片不可折损。 若刊用人像, 应征得本人的书面同意, 或遮盖其能被辨认出系何人的部分。 大体标本照片在图内应有尺度标记。 病理照片要求注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数。 图表中如有引自他刊者, 应注明出处。8. 计量单位(1) 时间表达: 正文中时间的表达, 凡前面带有具体数据者应采用d、 h、 min、 s, 而不用天、 小时、 分钟、 秒。例: 3d、 19h、 30min、 5s, 不用3天、 19小时、 30分钟、 5秒。(2) 人体及动物体内压力测定的计量单位: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卫生部联合发出的技监局函[1998]126号文件《关于血压计量单位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 凡是涉及人体及动物体内的压力测定, 可以使用毫米汞柱(mm Hg)或是cm H2O为计量单位, 但首次使用时应注明mm Hg、 cm H2O与千帕斯卡(kPa)的换算系数。Mm与Hg之间及cm与H2O之间必须留1/4空。9. 公差的表示 参量及其公差均需附单位。当参量与其公差的单位相同时, 单位可以只写一次,即加圆括号将数值组合, 置共同的单位符号于全部数值之后。
1.文稿应具有科学性、新颖性和逻辑性,有理论性和指导实践意义。2.文稿要求论点鲜明、数据可靠、资料翔实、分析方法正确,语言精练、书写工整。3.研究类文稿和综述、讲座稿件全文在5000字左右,临床经验交流稿件全文在3000字左右。文章格式请按照科技论文的写作要求(分前言、对象与方法、结果、讨论),研究类文稿应另附150~200字中、英文摘要,3~5个关键词。英文摘要还应包括文题、作者单位、作者姓名、邮政编码。中、英文摘要应采用结构式著录:含目的(Objective )、方法(Methods)、结果(Results)和结论(Conclusion)。4.文稿(可用复印件)要求打印在16开白纸上,字迹清楚,简化字以国务院1986年10月重新公布的《简化字总表》为准。数字请按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七个单位公布的《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书写。计量单位请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外文需打字或用印刷体书写,并注明文种、大小写和正斜体。图请用白纸单面墨绘,尺寸应较计划刊出者大一倍。照片请用光面纸印出,要求清晰、层次分明。图和照片不得折叠和出现划痕,背面请注明图号、作者、文题和上下向。5.文稿中摘编或引用他人作品,请按《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指明原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及其来源,在参考文献表中列出。未公开发表的资料请勿列入参考文献,必要时可在文中加注,说明作者、文题和来源。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本刊采用顺序编码制,引用处依出现的先后以阿拉伯数字排序,并用方括号标注。6.来稿请自留底稿,无论刊登与否恕不退稿。收到本刊收稿回执后3个月后未接到本刊采用通知时,作者可自行处理。7.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可以对来稿作文字修改、删节。对内容的修改,应征得作者许可。如作者不允许对内容修改,务请在来稿中注明。8.来稿请第一作者所在单位领导审核并附单位介绍信。来稿请勿一稿两投或多投,如该稿曾在学术会议上宣读或在内部刊物上刊出,或用其他文种发表过,请在投稿时加以说明。9.来稿首页作者单位后请注明单位所在城市名称及邮编。此三项请列于首页正文下方,并用横线隔开。项目资助课题请注明资助单位及编号。为方便联系,请留电话号码或E-mail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