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发表论文>论文发表

中国食品添加剂编辑部电话

2023-02-15 16:29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中国食品添加剂编辑部电话

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可以直接拨打消费者投诉热线12315。投诉举报的范围有:1、食品是指供人们食用或者饮用的各种成品和原料,以及传统上既是食品又是中草药的物品,但不包括治疗范围物品。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营养要求,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2、预包装食品,是指预定量包装或用包装材料、容器制成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是指为了改善食品的品质、色泽、香气和口感,以及保存和加工技术的需要,添加到食品中的合成或天然物质,包括营养强化剂。违反法律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一)收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者、经营者,应当实行首付责任制,先付后得,不得推脱;(二)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有权在赔偿后向生产者追偿;(三)如果是经营者的责任,生产者有权在赔偿后向经营者追偿;(四)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已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消费者除赔偿损失外,可以要求生产者或者经营者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五)增加的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过程中,违法实施检查、强制等执法措施,给生产经营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的电话号是多少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的电话号是68313344。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起草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拟订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制定食品行政许可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国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

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扩展资料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已整合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方案提出,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以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等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市场监管实行分级管理,药品监管机构只设到省一级,药品经营销售等行为的监管,由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统一承担。2018年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挂牌。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机构介绍

不知道怎么办了!

  这里有些,请看吧:

  上海太太乐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曹安路13号桥南星华公路969号
  邮编:201812
  电话:021 - 59139518
  传真:021 - 59139490
  消费者服务中心:上海市嘉定区812-007邮政信箱
  热线电话:800-8202518t

  上海中山副食品批发有限公司(原名上海市蔬菜总公司第四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古宜路170弄1号 邮编:200233
  电话:转各部 /64397053
  传真:64383359 E-MAIL:
  是上海蔬菜集团下属的一家主营蔬菜交易的“菜篮子”工程骨干企业

  上海生生饮用水有限公司地址:斜土路265弄27号
  订水电话:63015352 全市服务 隔天送水
  传真:63031536

  上海立丰食品有限公司
  上海市南京西路1958号 邮编:200040
  销售部: 上海市万航渡路888号19楼
  电话: 传真:
  上海立丰食品有限公司是创建于1938年的"中华老字号"企业,生产经销牛肉干,香肠,腌腊,烧烤等熟食等系列食品
  曹稼桢同志是立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1987年任公司总经理.曹稼桢同志长期从事肉类制品的生产加工和经营管理
  1988年2月被上海市静安区政府评为"一级名特商店"
  1992至1999年连续8年获得"静安区文明单位"称号
  1993年10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评为"中华老字号企业"
  1998年,1999年连续两年被上海市商业委员会信息中心评为"上海市场畅销品牌"
  2000年1月被上海市名牌产品推荐委员会评为"上海名牌产品"
  2000年3月被上海市商业委员会评为"上海市商业品牌"龙头"企业"
  2001年4月被上海市工商局评为"上海市著名商标"
  立丰宗旨 立诚天下 丰食人间

  上海鑫鑫副食品公司 我公司是上海市食品集团公司副食品特约经销点。
  地址:中国上海闸北区芷江西路453号
  热线电话:86-21-56324258
  传真:86-21-56316791

  上海海日昌食品有限公司
  上海海日昌食品有限公司是上海六品栈餐饮有限公司控股经营的下游企业,是专业推广国际新品种研发特色菜肴的食品贸易公司,在中国设有现代化冷库及食品加工生产基地。
  地 址:上海闵行区黎安路
  1655号6号楼
  邮 编:201100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张 浩

  上海佳民酿造食品有限公司酿造一厂
  上海佳民酿造食品有限公司酿造一厂是专业生产酿造酶制剂及各类调味品的生产厂家公司前身为上海酿造一厂,建立于1938年,历史悠久,是国内酿造行业的知名企业。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国权北路607号 邮编:200439 电话:
  传真:

  上海顶好食品有限公司
  上海顶好食品有限公司系美国金星食品有限公司与上海口福食品总厂合资组建,成立于1992年1月6日
  公司地址:上海市华江路895号;
  邮 编: 201803
  电 话: 59142766
  传 真: 59142567
  总经理:沈银龙

  上海丰达香料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传真: E_mail: 联系人:王先生

  妈咪蛋糕网
  电话:086-;58881497;传真:58783441
  QQ:180699196;393653329; MSN:
  上海三人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百汇西点面包有限公司

  上海福缘食品有限公司
  上海福缘食品有限公司前身系上海万寿斋食品公司。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福缘”借势造势,先强后大,目前已跻身于我国东部三大食品馅料专业企业之林,雄居东南,辐射全国。
  地址:上海嘉定南翔新勤路291号
  电话:,39126587
  传真:*811
  邮编:201802
  联系人:林学武
  网址:
  E-mail:
  董事长,总经理:林学武

  上海康业炒货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虹梅南路5201号 邮编:201109
  电话: 传真: 总经理:杨友康
  网址: 信箱:
  上海康业炒货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前身为上海新潮炒货厂,专门从事炒货生产近20多年的老企业,本公司成立这十年间,在总经理杨友康先生的正确领导下,本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的企业宗旨,研制生产了各种美味的糖果、干果炒货。销售网络已经遍及上海各个角落,在上海的农工商、联华、华联、家得利、捷强、良友金伴、好德、快客等各大超市,便利店都有三杨炒货食品,“三杨”牌炒货食品已在上海这个大都市中有着相当大的知名度。

  上海国福龙风食品有限公司
  “龙凤”于1979年成立于台湾
  2006年 上海国福龙凤股份有限公司已经三年获得"上海名牌"企业称号。
  上海国福龙凤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兰路338号
  电话:
  传真:

  上海味丹食品有限公司
  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车新公路188号 联系电话: 传真:

  普拉克上海代表处
  普拉克公司是世界上最大也是最有经验的天然乳酸、乳酸盐、乳糖醇、聚丙酸和聚乳酸的生产商。
  PURAC China
  707 Zhang Yang Rd

  Room 907, Sino Life Tower
  Pudong New Area
  Shanghai 200120
  China
  Phone +86 21 5835 9181
  Fax. +86 21 5835 9180
  E-mail

  上海浦捷香精香料有限公司
  (原上海浦捷香精香料有限公司)创建于1992年 是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和中国食品添加剂生产应用工业协会的常务理事单位、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和中国食品添加剂与食品配料行业的“百强企业”
  市场营销部
  地址:上海市西康路1068号维多利广场B幢9楼
  邮编:200060
  电话:86-21-62049400
  传真:86-21-32271126

  上海爱普香料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万荣路28号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上海展望企业集团
  董事长,总裁:罗正年
  展望集团成立于1994年,是一家以高科技生物技术为支柱,集机械制造、饲料加工、园林绿化、生物制品的科研和生产为一体的大型民营企业,被评为上海私营企业百强第7位、上海科技企业百强第45位。
  上海展望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宝安公路2968号
  邮 编: 201801
  电 话:

  冠生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新闸路1418号
  邮编:200040
  电话:
  传真:
  电邮:
  冠生园创建于一九一八年,是中国民族工业的名牌老字号企业。

  上海早苗食品有限公司
  上海早苗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5月,生产工厂座落在上海浦东陈行镇陈行公1128
  主要生产烘焙食品、食品添加剂、烘焙食品专用机械等。
  地址:上海市浦东浦江镇陈行公路1128号 邮编:201114
  电子信箱 E-mail:
  电话:(总机) 传真:

  上海鲜迪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上海嘉定区外冈镇冈峰公路238号
  电话: 59587618
  传真:转806
  邮编:201806
  法人代表:蔡进方
  本公司专业从事调味食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具有十多年的生产历史,是全国较大的鸡精调味食品生产企业,已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总经理:蔡进方

  丹麦KMC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丹麦KMC公司是一家具有悠久历史的马铃薯淀粉生产企业。公司成立于1933年,目前在丹麦共有四个现代化生产厂。丹麦KMC公司不断改进其现代化的管理方式及探索当今最先进的技术革新,使KMC成为一个充满活力的企业。
  丹麦KMC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上海市漕宝路509号新漕河泾大厦1707-1708室
  ·电话: 54260406

  上海神东食品有限公司
  上海神东食品有限公司系中日合资企业成立于1995年3月,总投资额为225万美金。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陆路90号
  邮编:201208
  销售热线:、50695231、50695233
  传真号码:、50510070
  总机号码:、50695229
  68461514、68461443
  本公司关键字:水果羹、水果冻

  上海福乐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福乐贸易有限公司创建于1995年,是国内专业的食品添加剂、原料、香精及食品机械供应商,所经销的产品均为同行业中最具竞争力、最优质的产品,提高了国内食品加工业客户的产品质量。我们更以确保产品品质安定,供货来源稳定,提高客户产品附加值为目标,共同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健康营养的食品而服务。
  地 址: 上海市国定路335号2号楼1104室
  邮 编: 200092
  电 话: (8621)65104011 65989911
  传 真: (8621)65989900
  E-mail:

  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具有五十年历史,以食品为主业的大型企业集团。
  地址:中国 上海市 汉口路460号
  邮编:200001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仅是个人建议,仅供参考。

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

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信息可在省市场监管局官网上查询。
食品的种类繁多,成分复杂,对人体的营养作用也各不相同,因此,对各种食品都有其质量要求和质量标准。随着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将会对食品质量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以保证食品的质量和消费者自身的安全。
消费者必须掌握食品知识,了解一些食品掺伪的常见方法,学会识别、鉴定食品的真伪对于从事经营管理、质量监督及商品采购的人员是非常必要的。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电话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是12331。12331是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当消费者在遇到有关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有关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或涉嫌违法行为时,即可拨打该电话进行举报投诉。对查证属实的举报,将按照《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进行奖励。12331是全国开通统一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除电话外,单位、个人可通过信件、互联网、传真、走访、手机短信等方式,向监管部门反映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以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二)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三)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四)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五)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六)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外,可以由公安机关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拘留。

相关文章
学术参考网 · 手机版
https://m.lw881.com/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