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工程建设监理是建筑业发展过程中解决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其任务就是控制工程项目的投资、进度、质量目标。针对工程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及施工过程中工程监理控制内容和方法进行了分析和研究。
关键词:建设监理;施工阶段;控制方法
引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企业间竞争日益激烈,产品和服务质量已成为决定胜败的关键因素之一。然而,长期以来建筑工程质量并不为人们真正重视,建设监理更是被人们长期忽视。虽然推行了一定的质量管理工作,但往往只停留在表面,只重视书面资料的齐备,而真正的工程质量并没有得到提高,造成质量管理工作和实际效果的严重脱节。当前的监理行业,业主对工程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如果监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没起到严格监督、检查并保证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项目的质量,将会严重影响其日后发展和其信誉度。
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根据国家所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及其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工程建设监理的中心任务就是控制工程项目目标,也就是控制经过科学的规划所确定的工程项目的投资、进度和质量目标。这三大目标是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目标系统。
1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的质量控制
1.1对材料以及进厂设备进场的控制
工程监理者应该首先检查运到现场的原材料、构配件或半成品,是否具有该产品的出厂合格证书以及使用说明书,并要求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全面检验,并向自己提出检验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确认该材料质量合格后,方准进场;进口材料需会同商检局一同检验。
工地交货的设备或机械到场,也要有该产品的出厂合格证书及其使用技术说明书。设备进场后,定货方应在规定的索赔期内开箱检验,并按供方提供的技术说明书和质量保证文件进行检查验收。检验人员对其质量检查确认合格后,予以签署验收单。若检验发现设备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监理工程师不予验收,应由供货方予以更换或进行处理,合格后再行检查、验收。由于供方供货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损失,应及时向供方提出索赔。
1.2施工方案、方法和工艺的控制
监理工程师要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计划,以及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按照国际惯例,承包商中标后,应提出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工程师审批、确认后,这一文件即作为以后施工应遵照的纲领性技术文件并成为施工承包合同文件的一部分,施工单位不得任意自行改动。如确需变更或修改施工方案或工艺时,必须报请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才能实施。监理工程师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可着重以下几个方面:组织体系特别是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施工现场总体布置是否合理;主要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针对性、有效性如何;认真审查工程地质特征及场区环境状况等。
1.3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设计交底应在工程施工前,由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并写出会议记录,以作为对设计图纸的补充、修改以及施工的依据。图纸会审通常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及建设单位代表参加进行。由各方代表对设计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及对设计单位的要求进行讨论、协商,解决存在的问题和澄清疑点,并写出会议纪要。对在会议纪要中提出存在的问题,设计单位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解释或提交设计变更通知书。
1.4设计图纸变更及其控制
监理工程师对于任何一方提出的现场设计变更要求,都应持谨慎的态度。除非原设计不能保证质量,或确有错误,以及无法施工非改不可之外,一般情况下即使变更要求在技术上是合理的,也应全面考虑,将变更以后所产生的效益质量、工期、造价与现场变更往往会引起施工单位索赔等所产生的损失加以比较,权衡轻重后再作出决定。
2 施工过程中的监理的质量控制
2.1对施工承包单位的质量控制工作进行监控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对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自检系统进行监督,使其能在质量管理中始终发挥良好作用。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不能胜任的质量控制人员,可要求承包商予以撤换。当其组织不完善时,应促使其改进、完善。监督与协助承包商完善工序质量控制,使其能将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自始至终都纳入质量管理范围。督促承包商对重要的和复杂的施工项目或工序要作为重点设立质量控制点,加强控制及时检查与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质量统计分析资料和质量控制图表,对于重要的工程部位或专业工程,监理单位还要再进行试验和复核。
2.2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跟踪监控
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监督承包商的各项工程活动,随时密切注意承包方在施工准备阶段中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各方面因素所做的安排,在施工过程中是否发生了不利于保证工程质量的变化。若发现承包方有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或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方予以处理,直到使监理工程师满意。必要时,监理工程师还有权指令承包方暂时停工加以解决。工序作业和隐蔽作业,通常要按有关规范要求由监理工程师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检查,确认其质量符合要求并签署意见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监理工程师为了对施工承包单位所进行的每一分部或分项工程的各个工序质量实施严密、细致和有效监督、控制,还要建立施工质量跟踪档案。它是针对各分部分项工程所建立的,是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工程对象施工或安装期间,实施质量控制活动的记录,还包括监理工程师对这些控制活动的意见以及施工承包单位对这些意见的答复。它详细记录了工程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活动的全过程。施工跟踪档案通常包括材料生产跟踪档案和建筑物施工或安装跟踪档案。
2.3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检查验收
工序产品的检查、验收。对于各工序的产出品,应先由施工单位按规定进行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质量验收通知单”。监理工程师收到后,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对其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其质量合格并签发质量验收单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重要的工程部位、工序和专业工程,或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状况未能确信者,以及重要的材料、半成品的使用等,还需经监理方亲自进行试验或技术复核。
3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手段
3.1现场检查监督
这是身处工地的监理工作者所时常采用的一种现场检验手段。也就是在项目施工期间利用现场监督其项目的施工过程,及时发现事故可能出现的苗头,并分析影响质量因素的不利的发展变化等,从而可以及时进行控制。对于当下隐蔽工程的施工,进行这类监督检查尤为重要。
3.2实地测量
实地测量是控制建筑对象的几何尺寸以及方位的重要方法。在施工开始前,监理工作者应该对施工放线进行检查。在施工的过程中也应随时注意控制,发现了偏差,应该及时纠正。其次,在工程中间验收时,对于几何尺寸等不符合要求者,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必要的处理。
3.3利用试验数据
监理工作者进行判断和确认各类材料以及工程内在品质的主要根据是试验数据。在施工的每道工序中,例如:拌和料配合比、材料性能、成品强度等物理力学性能,需要通过试验的手段取得相应的数据来进行判断,从而确定质量状况。
3.4规定监控工作程序
可以规定双方所必须依据的质量监控工作程序,并按照所规定的程序进行分步施工,这也是监理工作者进行质量监控的必要手段。例如:在未提交开工申请单,及并未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批准时不得随意开工。
3.5利用支付控制权
支付控制权是对承包单位支付任何款项,均需由监理工程师开具支付证明书,如果没有监理工程师签署的支付证书,业主不得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
工程监理论文参考文献
无论是在学习还是在工作中,大家都经常看到论文的身影吧,论文是讨论某种问题或研究某种问题的文章。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论文呢?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工程监理论文参考文献,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1、李永华.分析建筑工程管理的现状及控制措施[J].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6,05:75~76.
2、王永乐.建筑工程管理的现状分析及控制措施[J].江西建材,2016,06:282~283.
3、许家伟.建筑工程管理的现状分析及控制措施[J].门窗,2016,04:78+80.
4、王京双.建筑工程管理的现状分析及控制措施探讨[J].建材与装饰,2016,16:207~208.
5、李春艳.浅谈城市道路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国企研究,2016(20).
6、邹胜利.关于公路与桥梁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探讨[J].建材与装饰,2016(3).
7、李培仙,沈嘉钬,张福军.园林工程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4
8、李孝济.园林工程施工要点及措施[J].北京农业,2015
9、谢国红.园林绿化管理对城市生态建设的重要性研究[J].北京农业,2014
10、郑治理.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控制及施工技术探讨[J].中国城市经济,2011
11、奚玉琦.浅谈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技术[J].农业与技术,2013
12、顾彩虹,蒋克.园林绿化施工中的质量控制问题探讨[J].中国科技投资,2013
13、文斌.浅谈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理的`方法[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12).
14、丽华.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理工作方法探索[J].城市建设,2011(10).
15、刘立明.公路工程监理企业的财务预算制管理探讨[J].交通财会报刊,2011,12(293).
16、孙爱香.对企业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探讨[J].当代经济,2010,11下.
17、张蕴杰.莘奉金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监理重点和体会[J].上海公路,2002(S1):169-173.
18、苏钰.关于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工程监理工作的要点分析[J].科技与企业,2014(8):58.
19、梁克胜.论山西省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管理与施工要点[J].科技风,2013(5):138-139.
20、万荣军,郭路毅,王志兵,等.高速公路机电工程供配电系统施工要点研究[J].科技创新导报,2015(36):118-120.
21、赵淑娟.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编制联合设计文件的几个要点[J].交通世界(工程技术),2015(3):92-93.
22、于立国.建筑工程监理、施工技术创新关系解析[J].四川建材,2013(06):269-270.
23、刘红春.建筑工程监理与施工技术的关系分析[J].江西建材,2014(23):283.
24、关锡强.建筑工程监理与施工技术创新关系研究[J].中外建筑,2015(05):138-140.
25、谢素莲.浅谈建筑工程监理与施工技术的相互促进[J].低碳世界,2015(31):123-124.
26、李乐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与监理的关系分析[J].四川水泥,2016(11):194.
27、宋彦.工程监理公司向项目管理公司转变策略研究[D].中国石油大学,2010.
28、李仡.工程监理公司向项目管理公司转化策略研究[D].天津大学,2008.
29、范力勇.工程监理公司向项目管理公司转化策略研究[J].企业科技与发展,2010(06):47-48,54.
30、郝艳玲.如何充分发挥监理在机电安装工程中的作用[J].贵州水力发电,2012(23).
31、魏文昭.浅析水电站机电安装工程的监理注意事项[J].水利经济,2015(4).
32、张德军.刍议当前我国建筑工程中机电设备安装的常见问题[J].西北水电,2013,23(6):52~55.
33、陈燕.建筑幕墙工程监理的关键环节和技术要点[J].建筑监督检测与造价,2009,(4):20-23.
34、周建新.幕墙工程质量监理控制要点[J].建设监理,2012,(1):74-76.
35、阿瑛,郑治生.浅谈建筑幕墙工程施工的质量控制[A].土木建筑学术文库(第10卷)[C].2008:2.
[1]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中对投资控制的探讨.于长生,20092009年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论坛.
[2]监理工程师在水电工程建设造价控制中的作用.张家华.王俊杰,20092009年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论坛.
[3]监理工程师应加强建筑给排水安装工程中的全过程质量管理.刘淑霞,20092009年七省市第九届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联席会.
[4]监理工程师加强安全监理进行自我防范的思考.梁显钧.周兴,2008四川省土木建筑学会第33届学术年会.
[5]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索赔的管理.郑立新,20082008年土木建筑教育改革理论与实践研讨会.
[6]监理工程师要学点“管理学”知识.葛俊民,2006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2006年会员大会.
[7]浅议监理工程师如何预防和减少索赔.李丹丹,2013全国城市公路学会第二十二次学术年会.
[8]监理工程师在施工阶段控制投资的作用.梁明,2007四川省土木建筑学会第32届学术年会.
[9]浅论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质量控制中的作用.闫景侠,2006华东公路发展研讨会暨2006年华东公路科技情报网年会.
[10]浅谈监理工程师在风电建设中的作用.张凯莉.姜锐.李东,2007华北电力大学第五届研究生学术交流年会.
[1].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中施工合同有关各方的职责.《土木工程学报》.被中信所《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收录ISTIC.被EI收录EI.被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PKU.2004年5期.何伯森.张水波.查京民.
[3].利益相关者视角下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工业工程》.被中信所《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收录ISTIC.被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PKU.2014年6期.赵丽丽.王雪青.陈杨杨.
[4].论工程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建设监理》.2005年4期.何伯森.赵珊珊.程志鹏.
[5].浅谈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价值工程》.被中信所《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收录ISTIC.2011年22期.徐良.
[6].对监理工程师一岗双责制度的几点思考.《水利水电技术》.被中信所《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收录ISTIC.被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PKU.2013年4期.杨红.
[7].监理工程师如何做好建筑工程的监理工作.《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年9期.杜秀娟.
[8].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如何做好质量控制.《山西建筑》.2010年5期.张桂林.
[9].试论业主与监理工程师的关系.《企业经济》.被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PKU.被南京大学《核心期刊目录》收录CSSCI.2006年1期.谢小妍.麦婵妹.闫健.
[10].监理工程师如何进行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理.《工业建筑》.被中信所《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收录ISTIC.被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PKU.2005年z1期.
[1].目录.监理工程师施工项目质量控制研究.被引次数:22作者:臧伶.项目管理天津大学2009(学位年度).
[2].目录.基于治理的监理工程师信用改善研究.被引次数:6作者:范志清.管理科学工程;工程管理天津大学2010(学位年度).
[3].目录.论监理工程师专家责任.被引次数:6作者:戚福平.法律·民商法学华东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2007(学位年度).
[4].我国建设监理工程师的权力与责任研究.作者:尚晓东.项目管理天津大学2013(学位年度).
[5].目录.监理工程师胜任力研究.被引次数:1作者:罗永锋.企业管理西安工业大学2008(学位年度).
[6].目录.关于完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若干问题的研究.被引次数:26作者:朱玉华.建筑与土木工程重庆大学2004(学位年度).
[7].目录.监理工程师在项目投资中的作用.作者:邹立国.项目管理大连理工大学2007(学位年度).
[8].我国工程监理职业责任保险费率厘定研究.作者:郭青澍.工程管理大连理工大学2014(学位年度).
[9].目录.建设监理工程师的专业培训模式研究.被引次数:1作者:杨莉琼.管理科学与工程重庆大学2005(学位年度).
[10].目录.监理工程师索赔管理的研究与实践.作者:龚瑜.管理科学与工程同济大学2004(学位年度).
关于市政工程监理的问题再探讨论文
摘要:本文就通过介绍市政工程的基本方面,提出市政监理面临的局面,并建设性的提出一些解决方案,为市政工程建设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关键词:市政工程:监理;城市建设
市政工程建设监理是一个新兴的行业,是伴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建设的发展应运而生的。市政工程建设监理的目的是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工程建设质量的要求,提高整个行业的建筑工程水平,对目前的工程项目管理进行一个框架性、制度性的约束,通过体系化来提升目前的丁程建筑项目管理水平。由于其牵涉T程建设的每一个时期,与各个部门都要打交道,因此管理起来也十分的复杂,尤其是它所具有的工期紧、投资大、管理部门多的特点,对这一关系着市政建设的重要抓手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1.当前市政工程监理面临的问题
1.1 建筑施工单位行政化严重,合同意识缺乏
合同是每一项工程开展的最基本条件。首先应该在工程施工前就明确监理合同中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权力、义务和责任,这样才能责任到人,负责到位。其次,在工程项目进行过程中,市政工程一定要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施工,履行合同的内容。一旦出现空置合同,不遵守承诺的现象,不仅会导致项目建设过程中监理这一行为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受到挑战,同时也会削弱建立权力,不断地增加各种义务,从而造成监理独立地位的丧失。这种情况通常那个表现为市政工程监理单位的行政化。当工程监理有建筑商委托成立,当监理工作的内容开始受到行政的影响,当建筑商开始对工程监理有话语权,那么市政工程监理也就不能正常运行了。再次,不履行合同的内容还包括市政监理费用的支付不符合预期。很多监理费用都是由建筑商支付的,会出现拖款、欠款的形式,这就会对市政监理造成负面影响。
1.2建设施工方与监理方的关系不平等
监理工作的力度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保证工程监理工作的正常运行。因此,目前市政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监理方的地位总是比施工方低的现状,实际上严重影响监理作用的而发挥。这一现状的原因除了传统的建筑体制的原因以外,工程监理单位与建筑工程供过于求的失衡也是原因之一。虽然传统的工程指挥部的模式在施工方和监理方地位不平等的现象中起着主要原因,但也不可以忽视,由于市政工程建设的变少,监理单位数量不断增多,并且不注意建立过程的规范性也是重要原因。此外,建筑施工方拖欠监理单位工资,也对监理单位发挥正常监理功效产生影响。
1.3市政工程监理单位自身不完善
首先,市政监理单位的监管工作不到位。在实际的建立过程中,在更多经济利益的诱惑下,有一些监理企业会违背工作原则,为了管理费用,将项目交给不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完成,这不仅给监理单位的口碑造成恶劣影响,也严重挑战了建筑高质量要求的限定。其次,市政工程监理单位的管理不完善。监理单位应该通过建筑资质管理对行业的.企业进行调控,这是保证建筑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但目前的发展态势看来,监理T作的不到位造成了建筑市场内工序失衡,各个企业不正当竞争充斥,建筑市场一片混乱。同时,市政工程监理缺乏协调性。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责任就是三控、三管、一协调,但是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监理工程师的权力大部分都放到质量控制上,在其他方面缺少权力保障,影响建
2.完善市政工程监理工作的对策
2.1 规范建设施工方的行为,加强合同意识
首先,要规范建筑施工方的行为。要赋予监理方一定的权力,才能实现多少对施工方的有效制约。监理方要明确自己在市政工程施工中的地位,对施工方的行为进行规范,通过实际施工过程中各方职能的实现改变监理方和建筑施工方的地位分布,从而实现市政工程质量的有效提高;其次,要加强合同管理,增强合同意识。这需要各方不断学习和提升政治素质,在充分发挥业务能力的同时,共同合作,保证市政工程的质量,为城市建设和发展献出一份力量。
2.2市政工程监理单位要加大监理力度,认真履行职责
首先就是要加强管理力度,表现在监理工程师要高度认真负责,每一位工程师都应该做到“五勤”:手勤,对工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提高紧惕,一旦发现要随时记录;眼勤,就是要通过对施工图和现场环境考察,实时了解项目设计的各个部位和施工情况;腿勤,就是要关注施工现场,经常到施工现场检查;脑勤,就是监理工程师应该勤动脑,熟悉图纸,积极出谋献策保证工程的质量;口勤,就是要经常提醒施T人员,提醒经常容易犯的错误。在工作深度和T作方式上做到“准”“严”、“细”、“实”,就是要求做到处理问题准确及时,工作处要细心细致,严格按照施工要求,严把质量关,对出现的问题做到实质性处理,监理师做好一天都要跟班旁监,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处理,保证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3加强监理单位的环保、安全监理
城市建设与每一位居民的生活都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尤其是在居民聚集区进行的施工,安全和环保的实现就越发显得重要。所以说,市政工程监理单位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为了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需要保证施工环境周边的安静和清洁,这是监理过程中应该注意到的问题;其次,安全性是最重要的一个换季,监理单位一定要注意增加和检验所有的安全防护设施,保证施工人员和周围居民的安全;再次,监理在施工过程中应把安全、环保作为自己份内的工作,对每个工点的安全防护设施先进行检查,只有各种标准合格之后才能够开工,对开工工点的扬尘、噪声、安全防护设施随时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施工现场清洁、安全。
3.结语
目前,工程建设监理已经得到了长足的发展,随经济发展的进步和整个建筑行业的兴起,越来越发挥其特有的作用。但不得不承认,其管理系统的复杂性和广泛性仍然对其进一步发展产生重要影响。面对其固有工期紧、投资大、管理部门众多的特点,采取有效措施规避风险,是进一步完善市政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
参考文献
[1]钱春洪.关于市政工程监理若干问题的讨论LI】,科技与生活,2016(2).
[2]冯洪元.论市政工程监理现场的规范化管理U】,现代商贸工业,2016(24).
建设监理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论文关键词】:监理现状; 监理权利; 问题; 建议
【论文摘要】:文章简介我国目前建设工程监理基本情况,分析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及为解决这些问题而提出有参考价值的建议
FIDIC制定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已经为国际承包市场普遍认可和广泛应用,对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的责任、权利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是工程建设项目有序进行的保证书。我国也开始参照执行。
1. 当前监理工作的误区由于我国的建设监理制起步较晚,计划经济的体制决定了我国监理制度从一建立就有其本身的特点,没有形成社会化的监理模式,至今仍存在着以下误区:
1.1 监理制度仅局限于施工阶段监理制度应该贯穿工程建设项目的始终,包括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含保修阶段)。但目前,我国监理工作一般仅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人员接受委托后,工程马上开工,造成监理人员边干边熟悉情况,对工程并未深入的掌握和熟悉,尤其是水利工程,规模相对较大,技术复杂程度相对较高,战线较长,影响因素很多,不利于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1.2 对业主行为无规范
业主行为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项目能否顺利进行,建设目标能否如期实现。有的对监理工作干预较多,有的不通过监理工程师直接给承包商下达指令,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其实,监理工程师应该是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的唯一管理者,业主委托了监理,就应由监理工程师去实施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与管理,业主的意见和决策均应通过监理工程师实施,而业主所要做的,是如何做好对监理的管理,而非直接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
业主不规范,是一个普遍的现象。这就要求监理人员必须熟悉监理委托合同,审时度势,正确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从大局出发,顾客第一,为业主服务,对业主负责。只有这样才能取得业主的信任,以利监理工作的开展。规范业主的行为,使业主转变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观念,是确保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的先决条件。可以通过对业主招投标或业主代理招投标的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
1.3 把监理工程师当作质检员
监理工程师是作为公正的第三方,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进行监理,不是承包商的质检员。这个问题涉及到职责问题,还涉及到验收程序。各项验收,必须在承包商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请监理工程师验收。承包商有确保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监理负责检验工程产品,承包商不能把监理当作自己的质检员,监理自己也不能把自己等同于承包商的质检员,监理的检查要全面。
1.4 工程质量是监理出来的
现在,有一种说法,工程中有事情找监理。工程有问题,监理首当其冲,这种认识未免偏颇。监理是按照业主的授权,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监理的质量责任可以理解为,在设计阶段有设计质量问题的,设计监理应承担相应责任;在施工阶段,由于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不论监理是否检测到和发现承包商的不合格产品,监理应承担相应责任,但是不能因此而免除承包商的责任。因为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承包商须向业主提供产品的质量标准,这需要"三方"端正思想意识。
2. 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明确定义: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内容及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工程监理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目前监理工程师只是进行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而这一阶段主要是质量控制。从目前情况看,让一个监理单位同时具备建设项目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能力还比较困难,大多数监理公司也达不到这一水平。结合现阶段的监理工作,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应重点体现在施工招投标管理和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两个方面,并向设计监理发展
2.1 监理单位应具备招投标工作的能力
施工招投标工作的好坏,其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业主能否选择到优秀的承包商,能否得到先进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案。如果监理单位能从施工招投标阶段就介入建设项目,那么它对工程建设项目就很了解,对业主选定的承包商也很了解,对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很熟悉,它的监理工作就很容易开展和实施。
2.2 对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
以法律为准绳,以合同为依据是监理工程师做好监理工作的原则。监理工程师最终所要做的就是对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集国际和国内工程管理的经验和教训,熟练掌握《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只有熟悉合同文件,才能管好工程,使工程建设项目总目标得以实现。
3. 监理单位的权利问题
监理单位的权利问题也即监理工程师的权利问题,是一个较为敏感的话题,容易引起监理单位与业主之间及承包商之间的矛盾。处理不好,势必造成工程管理的混乱。因此,关于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应在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并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区分:
3.1 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权
主要有:1.在工程承包合同议定的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签认;2.结算工程款的复核与否定,没有监理工程师的确认,业主不得支付工程款;3.对索赔事项的审核,确认;4.对设计、施工总包单位选定的分包单位的批准或否决。
3.2 监理工程师的审批权
主要有:1.审批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2.发布工程施工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3.对工程中使用的材料、设备施工质量检验;4.对施工进度进行检查、监督,对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延误期限的签定。
3.3 监理工程师的建议权
主要有:1.有对工程建设相关事项和工程设计的建议权,而不是自主对发现的这一问题进行变更。2.要告诉承包商干什么,而不是怎么干。3.有对不合格的承包商向业主提出撤换的建议权。
4. 当前监理工作应解决的问题
(1) 规范业主行为,是"三制"良性发展的先决条件,是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的必要条件。
(2) 监理人员要加强合同法、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对合同进行管理。
(3) 高度重视并加强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的深入学习和研究,这两个合同是监理工作开展的重要依据。
(4) 工程款应该严格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工程计量应按照投标书中的工程量清单中表列序号对照计量,对工程变更应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计量、计价方法予以确认。工程预付款的扣除应按照规定予以计算并扣除。目前,监理工作很难做到这一点,但是,随着投资主体多元化,监理工程师必须胜任此项工作。
(5) 加强《水利水电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和《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学习,这是监理市场化之必须。
(6) 加强对分包单位资质的审核,严禁转包。
1.严格执行监理程序,填写"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并请业主进行认定。2.总承包商承担分包商的责任并对业主负责,工程报验由总承包商组织并填写相应监理表格,报请监理验收,监理一般不宜对分包商直接发布指令。3.监理要加强对分包商现场情况的检查,做到对分包商有效控制。4.不许承包商对工程进行转包,严禁分包商再次分包。
(7) 监理表格要规范化、统一化。目前,监理行业都有自己的不同的监理表格,各地区又有各地区的监理表格。监理市场应有一套统一的监理表格,并应有一套与之相配套的监理应用软件,正如同财务软件一样,能够使承包商及时上报,监理单位及时核定、整理,并向业主报告,并能与工程建设其他部门紧密联系。
(8) 承包商应加强在监理知识方面的学习,提高承包商对"监理"的认识,懂得监理程序与要求等,便于工程项目的实施。
(9) 应建立一套完整的监理人才大市场,提供合格的监理工程师供监理单位择优录用,提高工程建设监理的整体水平,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充分发挥监理人员的作用。
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工程咨询实践,要提升我国监理地位,强化监理作用,促进监理产业发展,我们应该向以下方向发展:
(1) 发展全能监理。监理服务的业务范围不应仅仅局限于施工阶段,可扩展到规划、设计、招标等阶段,逐步扩展到为业主提供投资规划、投资估算、投资分析、设计跟踪监理、项目代建管理等技术含量更高的服务。
(2) 改革取费方式。随着业务深度和宽度的扩展,监理取费可考虑采用多种、更加灵活的取费方式,适度提高监理单位的盈利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从以前的依靠劳动力服务收取基本的监理费模式逐步转化为依靠脑力高智能服务赚取更高比例的监理费模式。
(3) 强化监理权力(监理措施、手段)的法理依据。监理拥有项目管理权力,在建设中发挥作用,主要来源于业主对其的监理委托合同,同时也来源于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行业标准。只有拥有足够的法理依据,监理才能切实拥有“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的措施和手段。
(4) 加强监理责任。只有承担相应的责任,监理才能赢得尊重和充分发挥作用。建设监理的责任包括民事、行政、刑事三类。监理单位要为其在监理委托合同中的违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要为其在监理活动中的违约行为和违法行为承担行政责任;要为其在监理活动中的严重违法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和监理责任人员,要承担刑罚的后果。
总体来讲,未来监理应贯穿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在建设规划、设计、施工招标、施工、保修期等各个阶段向业主提供咨询或代理业主工作或对设计进行监督,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督、管理、控制。
三、监理行业发展的思考:
下面主要从经营管理和人力资源两个方面来谈谈监理行业的发展方向和发展策略
(一)经营管理方面
目前,由于受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等影响,监理企业只局限于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理。这不仅与我国推行监理制度的初衷相悖,而且也不符合国际惯例。我国监理企业要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必须转变传统的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和经营方式。因此,拓宽经营思路,建立适应国际竞争要求的企业经营管理体系,占领国内、国际市场对于监理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1、多元化经营:
入世后,我国的监理市场将逐步按照市场经济规则运作,业主的需要就是我们的市场。企业的全部经营活动都应从满足业主的需要出发,以业主为关注焦点。目前,我国工程发包模式单一,导致监理工作的内容单一化。入世后,我们将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到国际通常采用的发包模式,因此,通过认真研究、分析工程项目建设的业主需求,参照国际工程项目管理的模式,发展工程前期的咨询业务和设计阶段监理业务及后期的项目评价,将目前监理服务主要局限于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真正拓展为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项目管理。不断扩大经营范围,努力开展技术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的业务,向业主提供满意的技术和管理服务,将是我们永恒的追求。
2、规模经营:
我国监理行业应通过企业的兼并、收购、联合等动作造就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实力的股份制监理企业集团,集团内各独立法人采取相互控股、参股的方式,进行资产联合。按照科学合理的原则配置生产要素,从而形成强大的技术管理和技术服务的能力,并获取规模经济效益。这对于我国监理企业向纵深发展,增强与国外知名咨询监理企业抗衡竞争的能力,占领国内、国际市场,将奠定良好的基础。
3、国际经营:
我国监理企业应未雨绸缪,摒弃被动等待的思想,树立积极进取的观念,主动学习分析世贸组织的规则和各种协议及国际监理市场的法规和惯例,进一步提高对国际经营的认识,分析和预测入世对我国工资咨询和建设监理市场的影响、监理行业的变化、竞争对手的变化。寻求与国外知名的监理企业的合作与交流,学习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熟悉国际竞争规则,真正做到按国际惯例开展监理服务,从而提高我国监理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的经营管理水平。
(二)人力资源管理方面
监理工程师是利用自身高智能的管理技术服务于业主,通过质量、进度、投资三大目标的控制,通过合同、信息的管理,及时协调各方矛盾,最终圆满完成监理工作。因此,监理工程师的综合素质水平是做好监理工作的根本,也是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保证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监理企业目前整体业务水平普遍较低,现有从业人员大多专业单一,知识面窄,服务意识淡薄,综合素质有待加强。企业的发展需要人才来推动,我国监理企业要想参与国际竞争,必须制定长远的、切实可行的人才发展战略规划,确定科学的用人机制。在培养和引进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方面加大力度,建立自身的人才优势。通过对人力资源的开发,焕发出广大员工的工作热情和聪明才智,增强主人翁意识,建立其对企业的归属感,从而减少企业的人才流失。同时,通过对员工进行职业生涯设计,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创建不同层次的人才结构,以满足企业的发展需要。
根据我们的经验,一个比较全面的监理工程师的培养周期大致需要3-4年的时间,其中1-2年的时间是对现场施工技术和施工管理模式的熟悉和掌握,另外两年是参与协调现场错综复杂的关系,参与进行工程计量、协助处理索赔。经过这样的培训的监理工程师基本可以达到目前建设市场对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此外,作为一名合格的监理工程师,还需要有优良的职业道德操守,健康的身体,高度的责任心,无私的奉献精神。
监理工程师应该是一个复合型的人才,必须通晓建设法规,了解工程计价,熟悉现场施工,对相关的建筑材料检测规范、施工规范必须非常熟悉,同时还要了解设计、环保、消防等方面的有关规定。鉴于监理工程师资格的特殊要求,对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监理工程师的助手)的资格认定,不单纯要考察其是否可以通过资格考试,还必须增加现场监理服务时间的考核要求,单位在培训和聘任监理工程师时,也要把现场服务时间、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领导能力等因素作为考核的软指标,使培训和聘任的监理工程师在业务上做到一专多能,这样的监理工程师放到现场,比较容易配合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日常的监理工作也会完成的得心应手,在建设项目中容易形成管理核心,也使监理工作比较利于推进,容易获得施工单位的服从和业主的信任。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998.
[2]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条文说明, 2002.
[3] 田金信主编. 建设项目管理.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