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面临的挑战与思考
新《会计法》颁布实施以来,财政部加大了会计改革的步伐和力度,适时出台了《会计制度》,并对《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等准则进行实质性修订。这些重大举措,尤其是“八项减值准备”政策,对于抑制盈余操纵等会计造假极具震撼力和威慑力,为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特别是收益和资产的报告质量)和财务报告透明度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然而,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可能因为颁布几个制度和准则而骤然跃升。公司治理结构和注册会计师聘任等制度安排方面的缺陷、造假成本与收益的不对称、剥离与摸拟等“会计创新”、资产重组与关联交易的滥用,均对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本文拟从会计与实务的角度对这些进行剖析和探讨,并提出若干政策性建议。
一、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制约着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
继琼民源、ST郑百文等舞弊丑闻之后,最近又暴露出了银广夏、ST黎明等会计造假恶性案件,再次向会计界提出了一个发人深思的问题:为什么上市公司的会计造假屡禁不止?尽管这个问题不容易回答,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会计造假泛滥,制度缺陷使然。换言之,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缺陷,已经严重制约着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众所周知,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必然导致上市公司的投资者与管理层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是会计造假的诱因之一,并可能带来不利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负面,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诉诸公司治理结构和经理人股票期权的安排。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通过权力分配、权力制衡和信息披露等机制,迫使管理层释放信息,均衡信息分布,以缓解不利选择问题。经理人股票期权通过合理设计激励机制,让管理层分享企业剩余,最大限度地激发管理层的积极性,以缓解道德风险问题。不论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制度安排,还是经理人股票期权的机制设计,都离不开高质量的会计信息。鉴于会计信息由管理层负责编制和提供,而管理层的聘任显然受大股东意志的支配或影响,为了防止内部人控制,制衡管理层和大股东在会计信息方面的权力,英美等发达国家的公司治理原则和规定均要求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一般由独立董事组成,其主要职责就是确保会计信息的质量。尽管不同国家对审计委员会职责的界定不尽一致,但在设计公司治理结构时,通常赋予审计委员会下列四个方面的权限和职责:(1)审查会计政策、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程序;(2)聘任注册会计师对会计报表进行独立审计;(3)审查内部控制结构和内部审计工作;(4)监督公司的行为规范。可见,独立董事制度和审计委员会制度是确保会计信息质量不可或缺的制度安排。
在我国上市公司中,投资者与管理层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更加突出,但我国迄今尚未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对确保会计信息质量做出有效的制度安排。结果,管理层在会计信息编报方面的权力过大,且缺乏有效的约束和监督。试想,如果我国上市公司的董事会中也是由具有良知、通晓会计学知识的独立人士执掌审计委员会,诸如银广夏、ST黎明的会计造假阴谋能够得逞吗?
我国证券市场的已历经10个年头,但公司治理的规范姗姗来迟。证监会直至今年5月和8月才分别发布了《上市公司治理原则与标准》(征求意见稿)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的首要职责在于确保上市公司如实编制和披露会计信息。勿庸置疑,这些举措是确保我国上市会计信息质量的制度创新,也与发达国家良好的公司治理标准保持一致。但笔者认为,在下列问题予以妥善解决之前,即使将独立董事制度和审计委员会制度付诸实施,也难以有效地发挥抑制会计造假的作用:
第一,独立董事的聘任问题。尽管“指导意见”已经对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聘用程序做出规定,但只要“一股独大”的问题没有解决,独立董事就难以保持其独立性,就有可能沦为大股东的附庸。根据我国国情,笔者建议,为了维护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应当剥夺大股东在独立董事聘任方面的投票权。
第二,独立董事的薪酬问题。如何、合理地设计独立董事的薪酬方案一直是令人困扰的问题。报酬太低,难以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报酬太高,容易使其丧失独立性。
第三,独立董事的赔偿问题。如果不尽快建立独立董事的赔偿机制,要期望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地为全体股东服务是不切实际的。赔偿机制与报酬问题相关联,如果报酬太低,高素质、操守好的专业人士将不愿冒着诉讼和赔偿风险出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为此,建立独立董事职业保险势在必行。
第四,独立董事的工作负荷问题。中国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在2002年6月30日前,董事会成员至少应当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其中有一名必须是会计专业人士;如果上市公司下设薪酬、审计、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中占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重大关联交易必须经过独立董事审查,并发表意见。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的平均人数为9 88人,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平均每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为3至4人。据此推算,1至2名具有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既要执掌1至5家上市公司的审计委员会,还要负责或参与提名、薪酬委员会的事务,并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查和发表意见,其工作负荷是难以想象的,其工作质量是可想而知的。
二、现行的注册会计师聘任制度危及了审计的独立性
如果说公司治理是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内部制度安排,那么,社会审计则是解决信息不对称的外部制度安排。由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的会计报表进行独立审计,既可对管理层的会计信息编报权力进行约束,也可督促管理层充分披露会计信息,缓解管理层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失衡问题。
那么,为什么诸如银广夏和ST黎明等恶性造假事件往往是由新闻界揭露出来,而不是由注册会计师发现?难道注册会计师的专业技能逊色于新闻记者?答案是显而易见的。笔者认为,新闻记者所拥有的独立性,正是注册会计师所缺少的。独立性是社会审计的灵魂,离开了独立性,社会审计的鉴证功能将一文不值,并有可能使上市公司的会计造假更具欺骗性。令人遗憾的是,我国注册会计师的聘任制度存在着严重缺陷,严重危及了社会审计的独立性。尽管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上市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批准,但在内部人控制现象普遍存在的情况下,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真正权力实际上掌握在管理层手中,股东大会在聘任会计师事务所问题上,充其量只是个橡皮图章。这既是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的具体表现,也是上市公司频繁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制度原因。其结果,在注册会计师界形成了一种怪圈:“死路一条”———规范执业等死(被上市公司解聘),不规范执业找死(被监管部门禁入)。注册会计师也因此被戏称为“两院院士”(做得好进,做不好进法院)。这种被扭曲了的聘任制度,往往助长了“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心态,不仅降低了一些注册会计师的职业敏锐性,而且淡化了注册会计师对社会公众的责任感。
注册会计师事业是证券市场的根基,而独立性是维系这个根基的关键。考虑到我国要彻底根除公司治理的“一股独大”顽症尚需时日,笔者建议:
第一,暂时终止由上市公司自行聘任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改由监管部门或证券交易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所需资金可以通过设立特种基金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这一改革方案在短期内难以付诸实施,至少可以选择绩优公司、ST和PT公司以及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公司先行试点。
第二,实行上市公司审计轮换制,每隔三年强制性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以免注册会计师与上市公司过于亲密而丧失独立性。
第三,建立注册会计师民事赔偿机制,注册会计师因串通舞弊或重大过失而不能发现上市公司重大会计造假,致使投资者和债权人蒙受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违规注册会计师的处罚,应由的行政处罚为主,逐步过渡到行政处罚与处罚并重。充分利用经济杠杆迫使注册会计师强化风险意识,提高执业水平。
第四,推行合伙制或有限合伙制(LLP),要求所有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限期改组为合伙制或有限合伙制,加大注册会计师的过失成本。
三、造假成本与造假收益的不对称助长了造假
抛开道德观念和法制观念,会计造假也可以从“造假学”的角度来解释。虚假会计信息的大量存在,表明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存在着对虚假会计信息的旺盛需求。既然有需求,就必然有供给。对于造假者而言,只要造假的预期成本大大低于造假的预期收益,造假者就有“博奕”的理由和冲动。造假的预期成本=P×P,即造假被发现的概率(Probability)乘以处罚金额(Penalty),造假的预期收益=C+C,即虚构经营业绩骗取上市、配股、增发资格所募集的资本(Capital)以及操纵利润导致市值(Capitali zation)增加等。
与其他新兴市场一样,我国的证券市场同样存在着监管体系薄弱,监管手段落后,监管人员不足的现象,因此,上市公司会计造假被发现的概率极小。据笔者初略统计,过去10年因会计造假被证监会发现并处罚的上市公司可能不足100例,而上市公司过去10年正式对外提供的年度会计报表、半年度会计报表、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盈利预测报告以及募股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等财务资料不下1万份,就是说,造假被发现的概率远低于百分之一!被曝光的上市公司会计造假有可能只是冰山一角。此外,迄今为止,监管部门主要依靠行政处罚手段来打击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造假,对直接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少之又少,民事赔偿更是微乎其微。因此,即使会计造假被发现了,所付出的代价也是极其有限的。可见,当前我国证券市场上会计造假的成本是微不足道的,因而往往被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和管理层忽略不计。
与造假成本相比,会计造假所带来的收益可能呈几何级数放大。银广夏1999和2000年通过虚构7 45亿元利润创造“中国第一蓝筹股”的神话,其停牌时的流通市值比1998年末增加了至少70亿元。对于上市公司而言,会计造假的预期收益可用以下公式推算:
EBAF=FNITS×PER×TNS
其中,EBAF(ExpectedBenefitfromAccountingFraud)代表会计造假预期收益;FNI(FalseNetIncome)代表虚假净收益;TS(TotalShares)代表总股本;PE(PriceEarningsRatio)代表市盈率,TNS(TotalNegotiableShares)代表流通股份数。
假设A上市公司2000年末总股本为10000万股,其中4000万股为流通股,2000年度虚假净收益为2000万元,所在行业平均市盈率为60倍,则在其他条件保持相同的情况下,会计造假收益为4 8亿元。在本例,虚假净收益虽然只有2000万元,但通过市盈率这一“财富放大器”的作用,却对流通股股价造成巨大的。可见,在我国上市公司股本规模偏小,市盈率居高不下的市场环境下,会计造假的财富效应是超乎寻常的。
倘若再将原本不具备上市、配股、增发资格,但通过会计造假得以蒙混过关的因素考虑进去,造假的预期收益将更加惊人。事实上,最近一段时期证券市场“圈钱”运动中暴露出的众多“变脸”现象(指上市、配股、增发不久就发生业绩滑坡或亏损),从另外一个角度证明了会计造假的收益效应,也解释了大股东和管理层为何对会计造假乐此不疲。
正是由于会计造假的预期收益明显大于预期成本,不造假的机会成本过于高昂,我国证券市场才不断上演“刚通报了张家界,又冒出了麦科特,刚处罚了ST黎明,又惊爆银广夏丑闻”等“前赴后继”的闹剧。长此以往,就有可能蔓延成“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笔者认为,只有尽快建立民事赔偿制度,对造假的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处以重罚,同时加大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稽查力度和稽查面,大幅度提高会计造假的成本,使造假无利可图,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会计造假屡禁不止、愈演愈烈的势头。
四、剥离与模拟等“创新”侵蚀着会计信息真实性的根基
“真实和公允即可靠,始终是会计的最重要质量特征,如实地反映的经济与财务真相,是会计最基本的职能。”然而,真实性目前正面临着来自剥离与模拟等“会计创新”前所未有的挑战。
剥离与模拟是与企业改制上市相伴而生的。在行政审批制下,由于实行“规模控制,限报家数”政策,股票发行额度成为十分稀缺的资源。企业通过激烈竞争拿到的股票发行额度往往与其资产规模不相匹配,只好削足适履,将一部分经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剥离,或者进行局部改制,将原本不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能力的生产线、车间和若干业务拼凑成一个上市公司,并通过模拟手段编制这些非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报表。此外,许多改制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因承担职能而形成大量的非经营性资产,也必须予以剥离。按理说,剥离与模拟是行政审批制的产物,实行了核准制后,剥离与模拟就应当寿终正寝。然而,恰恰在核准制实施之初,中国证监会就颁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申报财务报表剥离调整指导意见》,由此看来,剥离与模拟挥之不去。
我们应当如何看待剥离与模拟这类“会计创新”呢?辩证地看,剥离与模拟在我国证券市场中功不可没,如果不允许剥离与模拟,许多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是不具备上市资格的,是无法通过股份制改制和上市摆脱困境的。另一方面,剥离与模拟从根本上动摇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使信息使用者无法了解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剥离与模拟犹如整容术,通过将劣质资产、负债及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和潜亏剥离,便可轻而易举地将亏损企业模拟成盈利企业。许多国有企业在上市前亏损累累,债务负担沉重,但只要经过改制和上市,往往一夜之间扭亏为盈,财务实力大增。这种化腐朽为神奇的秘笈就是剥离与模拟。我国许多刚上市的公司,其三年又一期的会计报表展示给投资者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常常令发达国家的上市公司无地自容,只可惜这种“姣好面容”持续不了多长时间,毕竟“整容”与“天生丽质”不可同日而语。桦林轮胎、兴业聚酯等上市不到一年就亏损,ST、PT家族日益壮大,都从不同层面折射出剥离与模拟对会计信息真实性的伤害。
我国的证券市场经过10年的苦心经营,已发展了1100多家上市公司。这种超常规的发展速度在一定程度上应归功于剥离与模拟,但其所带来的后遗症也日益凸现:上市公司质地不高,绩优股容易“翻脸”。克服这一后遗症的权宜之计是保持“资金运动”。只要上市后能够源源不断地通过配股、增发进行“圈钱”,企业便可以增量资金掩盖存量资产的低效率。要“圈钱”,经营业绩就必须达到中国证监会设定的门槛。万一业绩不够怎么办?好在中国的上市公司对剥离与模拟情有独钟、经验老到。利润达不到配股、增发的要求,上市公司可以将过去因高估利润所形成的“泡沫性”资产、经营不善的亏损子公司以及其他亏损业务剥离给母公司或其他关联企业,再通过“模拟调整”,编制出一套人见人爱的完美会计报表,“圈钱”也就水到渠成。
从会计的角度看,剥离与模拟对财务会计的基本假设和原则产生了巨大的冲击波,其能量大有催垮现行会计框架之势。倘若剥离与模拟的存在是合理的,那么,会计主体假设、配比原则有何意义?会计主体假设界定了企业收益确定的边界,配比设定了收益确定的规则。如果上市公司可以将采用不稳健的收入确认政策所形成的不良债权、将市场变化所形成的存货积压损失、将盲目投资所形成的投资损失、将资本结构失调所形成的负债及其利息支出予以剥离,那么,上市公司只会盈利,而不会亏损。但经过剥离后模拟出的盈利,是财务会计意义上的利润吗?难道剥离与模拟可以凌驾于会计主体假设和配比原则之上?可见,对已上市公司而言,剥离与模拟与其说是“会计创新”,不如说是滋生会计造假的温床。
剥离与模拟固然神奇,但其持续功效有限,且容易模糊投资者的视线。即便老练的投资者天生一双慧眼,也难以看清上市公司剥离与模拟背后的真实面孔。基于此,该是监管部门向剥离与模拟宣战的时候了,以维护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严肃性。如果在短时间内不可能取缔剥离与模拟,也应当对剥离与模拟做出严格限制。对于进行过重大剥离与模拟的企业,应视其经营业绩的连续性和可比性遭到破坏,必须经过3至5年的时间重新检验其业绩的稳定性,方可准许这类企业上市、配股或增发。
五、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有使会计沦为“魔术”之虞
会计理论界对会计到底是一门,还是一门的争论由来已久,但现行实务中的一些令人困惑的做法让笔者觉得会计越来越象是一门魔术。同一个企业,经过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将“红色业绩”(亏损)变成“蓝色业绩”(盈利)简直易如反掌。我们不妨若干案例,以透视上市公司利用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调节利润的“魔法”。
案例1、广电股份1997年11月将6926万元的土地以2192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其母公司,确认了15000万元的收益。同年12月又将账面净资产为1454万元的一家下属公司的整体产权以9414万元的价格转给其母公司,确认了7960万元的营业外收入。仅仅这两项交易就带来了22960万元的收益,占该年度利润总额9733万元的235 9%。若剔除这两笔交易,该公司1997年度实际上亏损了13227万元。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的“魔力”由此可见一斑。这一案例再次印证了“有妈的孩子象个宝”这一颠扑不破的真理。上市公司出现了亏损时,只要哭着找“妈妈”(母公司或大股东)就行了,母公司或大股东必定会通过资产重组与关联交易给上市公司“喂奶”(输送利润)。
案例2、陕长岭的大股东长岭黄河集团为了解决拖欠债务,2000年10月30日将其持有的西方圣方股份公司的1000万股股权,以每股1元转让给陕长岭。同年11月22日,陕长岭以每股8元的价格将其转让给美鹰玻璃(浙江)有限公司(是否为关联企业,不得而知),获得了7000万元的投资收益,占当年利润总额1604万元的436 4%。若剔除这笔交易,陕长岭2000年度实际上亏损了5396万元。这个案例存在的疑问是:既然西方圣方科技的股权在不到一个月内便可增值7000万元,大股东为何不自己将这些股权直接出售给美鹰玻璃公司呢?假定美鹰股份是关联企业,陕长岭为何不在确定转让价格时多加一个零呢?显然是不好意思。但陕长岭是否想过,这个不好意思的直接机会成本就是减少了7 2亿元的利润。
案例3、波导股份2000年度将发生的10427万元广告宣传费中的70%,即7299万元转由其大股东奉化波导科技发展公司承担,转嫁给大股东承担的费用占波导股份当年利润总额4401万元的165 8%。若剔除这一因素,波导股份2000年将亏损2898万元。大股东替上市公司承担广告费用由来已久,前有美菱电器,后有厦新,现又有了波导股份。看来,上市公司有难,大股东解囊相助已蔚然成风。
案例4、ST包装(现更名为长江控股)2000年11月25日将所持四川长信纸业有限公司40%股权,以48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尚未入主的潜在大股东四川泰港集团。由于ST包装按权益法核算对四川长信纸业有限公司的投资时,已确认了1600万元的投资损失,并将投资成本减记至零,因此,这笔股权转让使ST包装平添了4800万元的收益,占当年利润总额1622万元的295 9%。同样地,若剔除这项收益,ST包装当年将亏损3178万元。一家资不抵债的公司,其股权居然可以卖得4800万元的好价钱,真是匪夷所思!
同日,四川泰港集团还与ST包装签定了《赠予资产协议》,将其持有的四川省神岩风景区公司95%的股权无偿捐赠给ST包装。这些股权评估值为18943万元,扣除6251万元的递延所得税后,差额12692万元确认为资本公积。ST包装的每股净资产遂由1999年末的0 308元猛增至2000年末的2 74元。
通过上述两项交易,ST包装如愿以偿地摘掉了ST的帽子。ST包装及其尚未入主的大股东堪称世界顶尖的“魔术大师”,只需签定两个协议,便可使ST这顶帽子遁形,其技艺之高超,实在让人叹为观止!
类似的案例不胜枚举。倘若取缔这些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ST和PT家族的阵容不知要扩大几倍。这类案例的最显著特点是不等价交换,交换的结果是大股东向上市公司肆无忌惮地进行利润输送。从本质上看,通过这种手段进行的所谓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与银广夏的会计造假并没有太大的差别,两者都是“数字游戏”,只不过前一种做法因法规和会计规范的不完善而被披上合法的外衣。更不可思议的是,上市公司利用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调节利润,只要大言不惭地“广而告之”(充分披露)便可逃脱被制裁的命运,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以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之名,行会计报表粉饰之实的现象如果不能被及时、有效地加以制止,财政部即使颁布再多的会计制度和准则也是枉然,注册会计师再超然独立也无法制止会计造假,现存的收益确定、资产计价等理论体系也将土崩瓦解,会计终究有一天会沦落为“魔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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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会计电算化是审计变革的催化剂,它将大大加快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按照审计环境要求进行审计变革的进程。会计电算化的普及对传统的会计理论和实务都提出了新的问题和要求,必然对以会计为基础的审计产生重大影响,需要我们根据这些影响研究和采取相应的对策,以达到审计的目的,切实有效地防范审计风险。
【关键词】 :会计电算化;审计
中图分类号:F22文献标示码:A文章编号:1002-6809(2007)0710061-02
一、会计电算化对审计工作的影响
世界经济的快速发展,计算机技术的广泛应用,使会计电算化已成为现实并广泛应用。在我国,目前虽然没有完成普及会计电算化,但是,由于计算机可以大量存储信息并容易调用,不仅可以提高会计信息处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而且从广度上还大大扩展了会计数据的领域。所以,会计电算化取代手工会计是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以会计为基础的审计必然发生相应的变化,会计电算化必然对以会计为基础的审计在审计线索的获取、审计的内容、审计程序和方法及审计风险等多方面产生重大的影响。
二、开展计算机审计技术的必要性
由于会计电算化的推行,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时的审计风险不断增大。因而,不论对手工系统还是对电算化系统进行审计,进行风险的重新评估是必不可少的。同时由于计算机的应用,使计算机作弊不留痕迹,更具有隐蔽性。因而,在美国有58%的内部审计部门参与了系统检测,而35%则被要求在系统运行前,对新系统签字批准,19%有权参与修改程序的审批,64%检查了程序编码,73%参与了系统研制阶段的审核,虽然采取了各种措施防止使用计算机作弊,但是,全世界每年通过计算机被盗走的资金高到数百亿美元。这无疑给审计增加了查处的难度和风险,正如国际会计联合会会长曾指出的:“会计师将不得不对实际上通过计算机报告的财务信息承担责任。”
在电算化系统下,数据由计算机集中处理,其发生错误的可能性比较小。目前,不少软件都有取消审计、反计账、反结账的功能,可以对会计记录进行不留痕迹的修改,特别是当有关人员故意篡改程序时,在电算化系统下就更不易被察觉,而程序一旦被篡改,就会导致连锁性、重复性错误。内存资料可以毫不留痕迹地被消除篡改,若没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其对于会计报表的影响是无法估量的。从总体上看,在电算化系统下,固有风险更大一些,多数情况下,审计人员可以把它设定为100%。
电算化系统下,数据处理的环节减少,并且数据处理过程都是不可见的,手工系统下一些原有的控制便不复存在。一般来说电算化系统下的控制风险和手工系统下的相比更高一些。因而对电算化系统应采取更广泛的符合性测试。由于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都有上升的趋势,若要把审计风险维持在一个可以接受的水平上,就必须把检查风险降低到一个较低的水平上。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必须相应扩大实质性测试的内容及范围。
三、会计电算化的转变
电算化软件开发要从以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为准型,向以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计算机核算特点相结合型转变
1.会计平衡验证方面的转变。在手工会计下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规定在登帐时,对总帐和明细帐,分别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记帐凭证、科目汇总表等进行平衡登记,目的是对于发生的错误可以利用这种平衡登记方式检查差错。但会计电算化后,由于总帐和明细帐的数据均来源于原始凭证或记帐凭证,计算机按照登录总帐和明细帐的程序命令将数据从凭证数据库中转移到总帐数据库和明细帐数据库,只要记帐凭证审核无误,计算机的内部运算不可能发生数据运算错误。所以,总帐金额一定衡等于各所属明细帐金额之和。那种在会计实务检验中占据重要地位的、用来检验实务工作是否正确的最基本“平衡验证”,仍出现在会计电算化软件中,就成为画蛇添足。
2.日记帐和明细帐功用的转变。手工会计通过对现金、银行存款设置日记帐,主要是现金、银行存款的流动性强,业务频度较大,比较容易出现差错和舞弊。通过日记帐达到日清月结,从而增强了对货币资金的管理。设置明细帐主要是为了归类信息,便于查询。当实行会计电算化后,利用计算机较强的运算速度和可靠运算能力,对各种记帐凭证进行统计和求和,并对记帐凭证提供多种查询方式。如日期、凭证号、摘要、科目代码、单位名称、金额、凭证类型等,若要了解货币资金的收支结余以及各明细帐的情况,只需敲入几个指令,其结果便跃入屏上。针对货币资金管理的独特性,我认为改每日登记为每隔5天(或10天)登记一次,而对于明细帐除了年终存档外,平时就没有再设一个模块每月都去登记日记帐的必要了。
3.会计信息传输形式的转变。在手工条件下,信息载体是纸张,不仅成本高,而且使大容量的信息处理和大范围的信息交流极受限制;同时运算速度慢。因此,对外提供信息时不得不将信息予以综合,并且主要采用定期(每月或每年)发布通用财务报告的方式输出会计信息,然后输入到使用者那里,使用者再将其进行解集。
现行的不少会计电算化软件为了紧扣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这个轴心,使手工会计在计算机上再现,导致软件开发思维停留在现行传输模式下。这种模式的主要局限是现行传输的时空固定化、格式化和高度集中化。在经济内容纷繁复杂、经济业务与市场瞬息万变的时代,已满足不了管理者的需要了。因此会计电算化软件开发应充分利用计算机资源,除了定时、按规定格式提供信息外,更多的精力应花在设计出适时提供各种现行使用者所需的各种信息,通过网络系统使得各信息使用者能及时、有效地选取,分析其所需的信息,作出各种决策,不必再等到分期报告出来之后,获取那些经综合的历史信息。这种会计信息传输模式如下:
四、会计电算化对会计方法的影响
五、改造会计方法
会计电算化在过去的发展历程中,基本上是按传统的会计方法来处理会计事务,会计软件除了作些小的改造,无法取得突破性的进展。例如:
(一)会计科目级别的命名。
传统会计教科书把统驭性质的科目称为总帐科目,总帐科目下属科目称为二级科目或子目,子目下属科目称为明细科目。如果明细科目下属还有科目,怎么命名呢?会计电算化根据实践,把总帐科目称为一级科目,一级科目下属科目称为二级科目,依次类推。这样,科目的上下级关系明确,表达也很方便,使用也很灵活。
(二)会计科目代码的统一。
1.一级科目代码长度的统一。根据目前出台的16种行业会计制度分析,只有外商投资企业的会计制度一级科目用了4位数。但只要舍去它们第一位,并对某些科目的编码稍作调整,那么16种行业的会计科目便可统一为3位数了。
2.一级科目代码对应的科目名称的统一。比如,施工企业中511的科目名称为“其他业务支出”,而旅游企业511的科目名称为管理费用,还不统一,有待改进。
会计科目代码长度的统一与对应的科目名称的统一,将为上级企业和政府部门的数据采集与共享带来极大方便。
(三)记帐凭证种类的统一。根据现行的会计制度,记帐凭证的种类有三大类九种。传统的记帐凭证分类有其原因,一是查找方便,二是工作习惯。实现会计电算化之后,查找凭证的方法增加了许多,如可以按凭证号查、按会计科目查、按摘要中的文字查、按金额查等。因此,传统记帐凭证的分类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只用一种统一的记帐凭证(即不分业务种类),不但仍能做到查找方便、迅速,而且省去了操作上的麻烦,提高了计算机处理的速度。(四)三大会计报表的统一。三大会计报表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分析16种行业的三大会计报表,内容上、格式上均存在大同小异的现象。如果把这些小“异”加以改造,更便于上级企业与政府部门对基层企业数据的汇总或比较,更便于计算机处理。根据当今集团企业越来越多的现状和集团企业跨行业、跨地区的发展趋势,三大报表统一的要求将更强烈。
(五)帐簿形式的改造。
1.帐簿载体的改造。传统帐簿载体是纸张,会计电算化之后,除了传统的帐簿必须打印之外,还有磁性介质(硬盘、软盘、光盘)作帐簿,但只是处于从属地位。当时是财政部门考虑到相当一部分人不习惯使用电子帐簿,因此采用高成本的措施——打印所有帐簿。现在20年过去了,笔者认为,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迫使一部分人改掉旧习惯,确立电子帐簿在会计电算化中的主导地位。
2.帐簿格式的改造。传统帐簿格式有三栏式、多栏式、数量金额式,再加上外币格式等。目前,相当一部分会计人员只习惯用传统的帐簿格式来查帐。其实电脑可以对任何数据进行分类、组合,远远超过现行帐簿的格式。比如,有一客户的往来涉及到四个帐户:应收帐款、应付帐款、预收帐款、预付帐款。用现行帐簿格式,只能逐一打开这四本帐。用电脑帐簿,只要把这一客户名找到,然后将与该客户名的有关帐目进行组合,就能分析到底是我欠人,还是人欠我。
因此,只要会计人员从传统的帐簿格式的观念中解放出来,灵活地使用会计软件,而会计软件再融入“会计业务重组”思想,那么传统的帐簿格式将被无格式但能进行任意分类、组合、汇总的形式替代。
(六)取消中间过程表式的输出。所谓中间过程,指“科目汇总表”、“汇总记帐凭证”、“总帐科目试算平衡表”等在手工操作中的一些方法、格式。
其实,编制这些中间过程表式无非是为了登总帐方便与做报表方便;分析电算化中登帐与做报表的思路,完全可以依照对凭证的分类登记总帐,再形成报表,根本不必考虑平衡与否的问题,因为在凭证输入时,借贷不平的凭证是无法存盘的。取消中间过程的输出,不仅可以减轻操作人员的负担,而且可以使会计软件更简洁明了。
(七)强化内部控制制度。传统的内部控制制度强调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帐实相符,即四相符。会计电算化之后,前三者相符已不用担心。但是由于电脑中的数据很容易被修改、被窃取,而且不留痕迹,因此,预防电脑犯罪是会计电算化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强化内部控制制度,既是预防电脑犯罪的一个重要措施,也是减少差错的有力保障。我们应当建立“职权控制”、“运行控制”、“修改控制”、“保密控制”、“硬件控制”等新的内部控制制度。同时,对传统的会计工作组织制度也应当作出相应的调整。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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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郑娟. 会计电算化对会计工作的影响〔J〕科技资讯 , 2005,(27) .这是我大学时同学的论文,您看一下吧,祝你论文写作成功!
会计要素又叫会计对象要素,是指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特征所作的基本分类,是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具体对象和内容,是构成会计对象具体内容的主要因素,分为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会计要素和反映企业经营成果的会计要素。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将会计要素界定为六个,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会计要素是指会计对象是由哪些部分所构成的,是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按照经济特征所作的最基本分类,是会计核算对象的具体化,也是构成会计报表的基本要素。《企业会计准则》将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收入、费用(成本)和利润六个会计要素。其中,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项会计要素侧重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构成资产负债表要素;收入、费用和利润三项会计要素侧重于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构成利润表要素。会计要素是会计对象的具体化,是会计基本理论研究的基石,更是会计准则建设的核心。会计要素定义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影响着会计实践质量的高低。合理划分会计要素,有利于清晰地反映产权关系和其他经济关系。
中外会计要素之比较[摘 要] 会计要素是会计理论的基石,是会计理论研究的重要内容。通过对中国会计要素和国际会计准则(IASC)以及个别国家对会计要素的划分和定义进行比较,找出各自优缺点,发挥它们各自优势。
[关键词] 会计要素;国际;中国;比较
会计是应用学一个分支,它把有关企业经营和理财活动的信息提供给信息使用者。我们应当把吸收和借鉴国外会计中一切好的经验作为重要的目的之一。有史以来,会计不断演进,以满足从事经济交易的人们的需要。随着生产力的国际化,会计自然也跟上了发展的步伐。但会计在全世界有着明显的差别。这是因为会计的发展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不同的、经济、和就会产生不同的会计制度,每个国家的会计准则和实务都是经济、、制度和文化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的结果。会计要素是人们对会计或称会计报表所考察和反映的内容进行适当分类所赋予的称谓。会计要素的划分和设立是人的主观意识和客观要求相结合的产物。会计要素设立的差异也有主观和客观方面的原因。任何两个国家之间的这种组合几乎都不可能相同,因而差异是必然的。通过比较有助于我们吸收借鉴国外的好的经验以促进我国会计改革。
国务院发布关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会计法》的配套法规,该条例系统规范了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编制、对外提供、法律责任等重大方面,并在其中规定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六大会计要素的定义及其在会计报表中的列示要求。与我国1993年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基本准则)相比,条例关于六大会计要素的界定有了很大的变化和完善,与国际上其它团体或国家的会计要素的界定相比各有特色,也各有利弊。本文拟以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关于编制和提供财务报表的框架》(以下简称框架)中规定的会计要素界定为基础,结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对会计要素的界定,与我国会计要素进行比较研究以期正确理解会计要素。
一、会计要素定义的比较
1.资产
国际会计准则在框架中将资产定义为:“资产是指作为以往事项的结果而由企业控制的,可望向企业流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按照这一定义,资产的特征被概括为三个方面:第一,资产能够直接或间接地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也就是说,资产作为一项经济资源可以独立地或与其他资源结合在一起,通过有效使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否则,不应当确认为资产。这是资产最重要的特征。第二,资产是企业在过去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中获得的。只有过去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才能增加或减少企业的资产,而不能根据计划或来确认一笔资产。第三,资产必须为企业拥有或控制。拥有是指企业对其享有所有权;控制是指企业虽然不享有所有权,但掌握了某项资产的实际未来利益和风险,可以通过该资产的使用获得未来经济利益。
条例则将资产定义为:“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这一定义与基本准则对资产的定义相比,有以下几点变化:第一,增加了“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第二,增加了“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第三,取消了“能以货币计量”。变化后的定义从理论上保持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一致性,高度概括了资产的基本特征。其实践意义则是可以根据资产的定义确定纳入企业会计核算的资源范围,同时也对现行的财务报告提出新的要求,例如,应当要求企业将“不良资产”单独列示与报表或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因为不良资产预期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至于取消“能以货币计量”,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是货币计量作为财务会计的三大支柱之一,已经被纳入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即凡通过会计核算的经济业务事项,基本前提之一就是能以货币计量,在定义中不必提及,这对负债要素同样适用。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将资产定义为:“资产是特定主体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而获得或控制的可能的未来经济利益”。这“未来经济利益”成为所有会计要素的共同基础,澳大利亚对资产的定义与美国基本相同,差别在于它强调资产是“被企业控制”的,而不是“获得”。国际会计准则和新西兰也都认为资产是“为企业所控制”的,但国际会计准则认为资产的内涵是“经济资源”。虽然各国的表述各有差异,但都基本上揭示了资产的基本特征,正如美国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在定义资产时提出的资产三大特征。第一,资产包含未来经济利益,其中,未来经济利益表现为给企业带来未来现金流量的一种能力;第二,企业能从资产中获得经济利益或控制别人得到这种利益;第三,引起企业获得这种利益、控制别人获得这种利益的交易或其他事项已经发生。这一定义与我国的新会计法定义相近本质相同。
2.负债
国际会计准则在框架中将负债定义为:“负债是指由于以往事项而发生的企业的现存义务,这种义务的结算将会引起含有经济利益的企业资源的外流”。按照这一定义,负债的基本特征可归纳为三个方面:第一,负债是企业现存的经济义务,该义务是由过去经济业务事项引起的;第二,负债将要由企业在未来某个时日加以清偿;第三,负债的清偿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条例对负债的定义是:“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与框架关于负债的定义基本一致,较好地概括了负债的基本特征。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将负债定义为现在承担的未来经济利益牺牲的义务等。美国财务会计概念公告认为负债有三个特征:(1)它表明了某实体当前对其他实体的义务或责任,该责任将会在未来特定日期通过资产的转让或使用来清偿;(2)这种义务或责任使企业无法避免未来的利益牺牲,或选择的余地很小;(3)导致企业承担义务或责任的交易或事项已经发生。
FASB将负债定义为:“特定实体由于当前义务引起的经济利益未来可能的牺牲,该义务是过去交易或事项引起的,表现为转移资产或提供劳务。”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对负债的定义与美国完全一样。国际会计准则的定义是:“负债是当前所承担的义务,该义务是由过去的事项引起的,清偿该义务将导致企业含有经济利益的资源的流出。”尽管各国的表述有所差异,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即都认为负债是一种经济义务或经济责任,都抓住了负债的“未来经济利益流出”这一本质。比如,美国、澳大利亚、英国、新西兰等认为负债是“经济利益的牺牲”或者必须“转移的经济利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认为是“含有经济利益的资源的流出”;加拿大采用了列举的方法进行表述:“将来要通过转交或使用资产,或提供劳务,或放弃其他经济利益”;我国则将“经济利益的牺牲”描述为“将以提供劳务或支付经济资源之方式偿付者”。
3.所有者权益
国际会计准则在框架中将所有者权益定义为:“产权(所有者权益)是指在企业的资产中扣除全部负债后的剩余权益。”根据这一定义,所有者权益的基本特征是企业的剩余利益,即资产减去负债以后的余额,该利益归企业所有者拥有。会计等式将所有者权益表述为:所有者权益=资产-负债。该等式说明,负债作为企业债权人对企业资产的要求权,是由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既定义务;在负债既定的前提下,所有者权益的大小受资产变动的影响,收益与风险同在,当企业因分配利润后经营亏损使资产减少时,所有者权益减少。
条例将所有者权益定义为:“所有者权益,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
益,其金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既说明所有者权益属于企业所有者,又表述了其金额为企业的剩余利益。美国把所有者权益称之为“权益”,认为“权益是实体在资产减去负债后享有的剩余权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对权益的定义与美国完全相同。
4.收入
收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我国会计理论界一般认为广义的收入包括营业收入、营业外收入和收益,狭义的收入仅指营业收入。国际会计准则在框架中列示的收益要素可以理解为广义的收入,其定义为:“收益是指会计期间内利益的增加,其形式表现为由资产流入、资产增加或是负债减少引起产权增加,但不包括与产权所有者出资有关的类似事项。”并进一步指出:“收益的定义包括了收入和利得,收入在企业的日常活动中产生,有各种不同的名称,包括销售收入、服务费、利息、股利、使用费和租金等。”“利得包括了符合收益定义的其它项目。”国际会计准则第18号《收入》准则中关于收入的定义是狭义的:“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导致权益增加的经济利益总流入。”这一定义不包括投资者出资所导致的权益的增加。FASB使用了狭义概念的收入。将收入定义为:“收入是由于生产或制造商品、提供劳务以及其他构成企业当前主要或中心业务,而带来的资产流入或改善以及的清偿(或两者兼而有之)”。收入是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入。收入仅指正常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的收入,依据的是“流转过程收入理论”,强调收入实现的完整过程。对于非正常经营收入,FASB单独设立了“利得”要素加以反映,因为利得实质上是一“偶发性”、“边缘性”的“净收益”。设立“损失”要素反映非正常经营活动的支出,因为损失实质上是一种“偶发性”、“边缘性”的“净亏损”。利得与损失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毋需按配比性原则加以确认。“全面收益”仅仅是将收入、费用、利得和损失定期汇总的结果。
条例则将收入定义为:“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者客户代收的款项。”既指出收入产生于企业的日常活动,又说明收入会增加企业的经济利益。
5.费用
费用是与收入配比的一个会计要素,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国际会计准则在框架中所列示的费用要素是与收益要素相配合的广义费用,其定义:“费用是指会计期间经济利益的减少,其形式表现为由资产流出、资产递耗或是发生负债而引起业主产权减少,但不包括与产权所有者分配有关的类似事项。”并进一步指出:“费用的定义包括了损失,也包括那些在企业日常活动中发生的费用。企业日常活动中发生费用的例子有,销售、工资和折旧。”“损失是指在企业日常活动之中或之外发生的符合费用定义的其他项目。”可见,广义的费用不仅包括为取得营业收入发生的资产减少和耗费,还包括与赚取营业收入无关的资产减少与损失;狭义的费用仅指前者。与狭义的收入相对应,狭义的费用具有以下特征:第一,费用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为取得收入而发生的;第二,费用的发生会导致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出,根据这一特征,当期生产成本不应当确认为费用。我国在有关会计法规中关于费用的定义都是狭义的。
FASB使用了狭义概念的费用要素。费用是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出,费用仅指正常经营费用或支出,依据的是配比性和应计制会计原则,强调费用产生的因果关系和费用责任的合理归属。无须按配比原则加以确认“全面收益”仅指将收入、费用、利得和损失定期汇总的结果。
条例则将费用定义为:“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较充分的概括了费用的特征。与条例关于收入的定义一致。
6.利润
利润是一个差额,反映企业在一定期间取得的广义收入超出广义费用的部分。国际会计准则在框架中没有将利润作为一项会计要素单独定义。这可能是因为收益和费用都是广义概念,利润是收益与费用的差额,不把利润作为一个要素也不影响确认。美国FASB也未给利润定义,但利润作为会计要素在数量上是收入与费用配比的结果,按广义收入和广义费用配比出的利润,是美国FASB所倡导的全面收益的概念,美国FASB将综合收益定义为:“全面收益包括报告期内除业主投资和派给业主款外,一切权益上的变化”。
条例则将利润定义为:“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两者的含义基本一致,一致的原因笔者认为有两个:一是国际会计准则没有对利润单独定义,不明显存在与国际接轨的问题:二是利润要素的含义在我国的会计理论和实践中已经得到广泛认可,符合我国国情,成为中国会计的特色之一。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收入要素和费用要素的定义都是狭义的,广义收入中的利得(营业外收入和投资收益)与广义费用中的损失(营业外支出和投资损失)以其差额(营业外收支净额和投资净收益)列为利润的二级定义,成为企业净利润的构成内容。
二、会计核算对象要素的改进
总体上看,FASB、IASC和中国之会计要素确立各有千秋。三者均确立了会计核算对象的“基本要素”,但却忽略了其他层次要素的界定。在所确立的基本要素中,IASC的结果较为合理。FASB尽管涉及到次级层次要素的确立,如“业主投资”等,但全部要素之间的内在关联性却无法加以解释。中国会计准则基本吸收了FASB和IASC的长处。
然而,笔者认为,上述会计要素确立存在两大方面的缺陷:理论上的缺陷是忽略了影响会计要素确立的决定因素;实务中的缺陷是现有会计要素无法为会计方法提供理论说明(如各种财务报表的理论依据)且会计要素缺乏应有的内在关系。
会计要素的确立主要取决于实体的经济活动特征和投资者等对企业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的要求。确立会计要素,目的在于规范对会计核算对象及其规律(表现为会计核算对象要素及其内在联系)的认识,为会计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奠定基础。会计对象要素及其关系是各种会计方法建立和应用的理论基础。包括帐户、复式记帐、会计确认与计量、财务报表等,而会计方法的运用又直接关系到企业投资者等对会计信息需求的满足。因此,会计对象要素的界定,既影响会计方法的选择与运用,又关系到会计目标的实现程度。
经济和企业经济活动的特点,影响到会计对象要素的确立。盈利组织与非盈利组织经济活动的目标和特征等均有较大差别,因而其会计对象要素的设立也不相同。非持续经营企业的经济活动特征、具体会计目标等有别于持续经营企业,其所确立的会计对象要素亦有差别。比如,清算企业的会计对象要素是清算资产、清算债务、清算净权益、清算利得和清算损失。
会计目标是会计确认、计量、记录、报告所要达到的目的,它是会计系统与经济环境的联结点,体现着企业经济环境对会计的客观要求和投资者对会计信息的内在需要。会计对象要素的确立深受会计目标的影响,由于会计目标的内含与外延总是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迁而不断变化与深化,故会计对象要素的划分以及不同要素的重要程度等,均非一成不变。衍生工具的不断创新以及其他新型交易的迅速发展,使得投资者对企业会计信息的需求在广度和深度上均有很大程度的拓展。相应地,会计对象要素的确立也在发生深刻变化。1992年10月,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B)发表第3号“财务报告准则”(ARSNO.3),针对传统财务会计系统下利润表只揭示“已实现、已确认”收益而不能满足投资者对“真实与公允”信息的需求的缺陷,提出了确认“全面收益”的思想。该份准则将利润表包括的
内容,从“已实现、已确认”项目扩大到“未实现、已确认”项目,并以“利得”和“损失”要素以广义的解释,认为利得是“除涉及所有者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增加”,在内容上包括收入和其他利得;而损失是“除涉及分派给所有者款项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减少”,在内容上包括费用和其他损失。无独有偶。美国于1997年公布的第130导“财务会计准则公告”(SFASNO.130)要求报告企业的“全面收益”,实际上也是类似作法。因此,我们应以发展和变化的观念去认识会计对象要素及其确立问题。
和会计目标变化对会计要素的影响结果,主要体现在会计要素结构体系的完善和会计要素内涵的延伸(如利得、全面收益等要素内涵的“扩容”)。
笔者以为,会计对象要素实质上是一个包括多层次结构的整体概念,在这个结构整体中,静态要素与动态要素相统一,存量要素与流量要素相结合,基本要素、次要素、支要素分三个层次相互关联。
按照笔者提出的会计对象要素框架结构理解,财务报表所反映的无非是资产、负债、权益、收入和费用等内容,主要反映“基本要素”内容的财务报表是企业基本的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一般而言,以基本要素为基础建立的财务报表具有相对稳定性,而以次要素或支要素建立的财务报表其可变性较大,现金流量表取代财务状况变动表即是证明。当然,为适应经济环境和会计目标的变化,企业的财务报表体系与结构将不断变革,但其理论基础仍将是上述会计对象要素框架结构。以上会计要素定义的基本特点是:以某一特定主体为主语,以经济效益为主线,既揭示各要素的本质特征,又阐明各要素的内在联系,共同组成一个科学合理的会计要素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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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毕业论文范文 会计毕业论文范文 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及分析 [摘要]本文主要从新准则下利润表的理念变化、计量变化、列报变化以及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内涵变化等四个方面进行阐述。提出在分析新企业会计准则下的利润表时,要在经常性收益与非经常性收益、已确认已实现收益与已确认未实现收益、计入损益的利得和损失与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三个方面加以关注。 [关键词]新准则;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我国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按照国际通行的规则和惯例,严格界定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会计要素的定义,明确规定了有关会计要素的确认条件、计量原则,引入了资产负债表观的理念,凸显了资产负债表的核心地位,改变了收入费用观下利润表在企业财务报告体系中占主导地位的情况。因此,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下,企业的利润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一、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 (一)理念的变化:收入费用观——资产负债表观 多年来。我国的会计准则遵循的是收入费用观。在收入费用观下,收益是一定时期的收入减去各类相关成本费用后的差额。即收益=收入-费用。1993年7月1 日开始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五十四条明确“利润是企业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也就是说,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数据都是考虑到收入确认和费用配比之后的结果。在收入费用观下资产负债表是利润表的副产品。 2006年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引入了资产负债表观的理念,即会计准则的制定者在制定规范某类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准则时。应首先定义并规范由此类交易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计量;然后,再根据所定义的资产和负债的变化来确认收益。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简单的说,利润表中利润的度量主要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利润表可以被看作反映企业一定期间净资产的变动表。 (二)计量的变化:历史成本——公允价值 1993年《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第十九条明确“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物价变动时,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调整其账面价值”,也就是说历史成本是会计计量的基本属性。 2006年发布的新准则不再单纯强调历史成本为基本计量属性,而是适度、谨慎地引入公允价值,在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资产减值、债务重组、金融工具、套期保值、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等方面都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并且将符合一定条件的公允价值的变动直接计入了损益,进入利润表。按照公允价值进行会计计量,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而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相关的信息,有利于提升会计信息的有用性,符合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 (三)报表列报的变化 新旧准则下的利润表的列报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首先,新准则下的利润表不再区分主营业务与其他业务。而是统一在“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中进行列报。这一方面是基于市场经济中企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经营内容呈多元化发展,不同经营业务收入相当,主营业务与其他业务的界限已经很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