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盲评结果一般在论文提交一个月后产生,研究生部负责将评审意见和评审结果及时通知研究生和导师,并给出准予按期答辩或不能答辩的明确意见。
2.如返回的评阅意见全部为"同意答辩",论文作者可进入答辩程序。
3.如返回的评阅意见出现"修改后答辩",论文作者需对专家提出的修改建议逐条进行修改并加以书面说明(如对专家提出的建议持不同意见,也可在说明中申述理由),论文修改说明必须经导师签字认可、提交研究生院审查同意后方可进入答辩程序。
4.如返回的评阅意见出现"修改后重新送审",论文作者需根据专家建议进行认真修改,修改时间(从接收专家意见到提交修改意见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但不超过一年。修改后的学位论文及有关修改说明须送原评审专家进行复审,经原评审专家同意答辩后方可进入答辩程序。
5.如返回的评阅意见出现"否",论文作者须根据专家建议做重大修改,修改时间(从接收专家意见到提交修改意见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修改后的学位论文及修改说明送原评审专家重审,原评审专家同意答辩后方可进入答辩程序。
6.凡被盲评为不合格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所带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必须全部参加下一轮盲评,且费用自理,同时提高所在学科盲评比例。
盲评是学位论文评审的一种制度,就是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将一部分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集中送到校外,把研究生和其导师姓名都隐去,请有关专家对其进行评审
。这样可以避免一些人为因素
首先,是看你的目录是否有问题。其次,摘要(重中之重)。第一章 “本文所做工作”部分,要给人一目了然,看到你文章要写的内容。然后着重看一下你的“实验部分”(理工科),最后看一下你最后一章“总结和展望”判断你写的要完成的内容是否都实现了。
还有就是根据学位的不同,盲审的结果也不同,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中若出现一票否决的,则追加二位评阅人重审,如再出现否决意见,则该论文评审定为不合格。若出现二票否决,则该论文评审即定为不合格。硕士学位论文实行盲审意见一票否决制。
被盲审为不合格学位论文修改期限,博士不超过二年,硕士不超过一年,修改后的论文仍必须参加双盲评审,原则上由原评审人员重新评审。论文若再次被否决的,则取消该论文作者学位申请资格。所以说,论文盲审一定要重视起来。
拓展延伸:
盲审的结果将直接决定是否能答辩,如果一票不通过将延期半年,两票不通过重新选题。因此,论文的选题和质量直接决定是否能毕业,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盲审将越来越严格,且在盲审前查重也是有要求的,各学校不一样。
盲审前需要提交大量的表格,比如“答辩资格审查表“”硕士学位申请书””学历硕士授位信息登记表”等等,这些表格是毕业必备的或者论文盲审必须的,所以在书写论文时一定要注意。查重率不超过5%-30%,学校不一样,要求也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