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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论文摘要300字

2023-02-13 20:28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工程监理论文摘要300字

建设监理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论文关键词】:监理现状; 监理权利; 问题; 建议

【论文摘要】:文章简介我国目前建设工程监理基本情况,分析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及为解决这些问题而提出有参考价值的建议

FIDIC制定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已经为国际承包市场普遍认可和广泛应用,对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的责任、权利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是工程建设项目有序进行的保证书。我国也开始参照执行。

1. 当前监理工作的误区由于我国的建设监理制起步较晚,计划经济的体制决定了我国监理制度从一建立就有其本身的特点,没有形成社会化的监理模式,至今仍存在着以下误区:

1.1 监理制度仅局限于施工阶段监理制度应该贯穿工程建设项目的始终,包括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含保修阶段)。但目前,我国监理工作一般仅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人员接受委托后,工程马上开工,造成监理人员边干边熟悉情况,对工程并未深入的掌握和熟悉,尤其是水利工程,规模相对较大,技术复杂程度相对较高,战线较长,影响因素很多,不利于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1.2 对业主行为无规范
业主行为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项目能否顺利进行,建设目标能否如期实现。有的对监理工作干预较多,有的不通过监理工程师直接给承包商下达指令,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其实,监理工程师应该是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的唯一管理者,业主委托了监理,就应由监理工程师去实施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与管理,业主的意见和决策均应通过监理工程师实施,而业主所要做的,是如何做好对监理的管理,而非直接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
业主不规范,是一个普遍的现象。这就要求监理人员必须熟悉监理委托合同,审时度势,正确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从大局出发,顾客第一,为业主服务,对业主负责。只有这样才能取得业主的信任,以利监理工作的开展。规范业主的行为,使业主转变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观念,是确保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的先决条件。可以通过对业主招投标或业主代理招投标的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
1.3 把监理工程师当作质检员
监理工程师是作为公正的第三方,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进行监理,不是承包商的质检员。这个问题涉及到职责问题,还涉及到验收程序。各项验收,必须在承包商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请监理工程师验收。承包商有确保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监理负责检验工程产品,承包商不能把监理当作自己的质检员,监理自己也不能把自己等同于承包商的质检员,监理的检查要全面。
1.4 工程质量是监理出来的
现在,有一种说法,工程中有事情找监理。工程有问题,监理首当其冲,这种认识未免偏颇。监理是按照业主的授权,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监理的质量责任可以理解为,在设计阶段有设计质量问题的,设计监理应承担相应责任;在施工阶段,由于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不论监理是否检测到和发现承包商的不合格产品,监理应承担相应责任,但是不能因此而免除承包商的责任。因为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承包商须向业主提供产品的质量标准,这需要"三方"端正思想意识。

2. 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明确定义: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内容及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工程监理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目前监理工程师只是进行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而这一阶段主要是质量控制。从目前情况看,让一个监理单位同时具备建设项目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能力还比较困难,大多数监理公司也达不到这一水平。结合现阶段的监理工作,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应重点体现在施工招投标管理和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两个方面,并向设计监理发展
2.1 监理单位应具备招投标工作的能力
施工招投标工作的好坏,其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业主能否选择到优秀的承包商,能否得到先进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案。如果监理单位能从施工招投标阶段就介入建设项目,那么它对工程建设项目就很了解,对业主选定的承包商也很了解,对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很熟悉,它的监理工作就很容易开展和实施。

2.2 对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
以法律为准绳,以合同为依据是监理工程师做好监理工作的原则。监理工程师最终所要做的就是对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集国际和国内工程管理的经验和教训,熟练掌握《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只有熟悉合同文件,才能管好工程,使工程建设项目总目标得以实现。
3. 监理单位的权利问题

监理单位的权利问题也即监理工程师的权利问题,是一个较为敏感的话题,容易引起监理单位与业主之间及承包商之间的矛盾。处理不好,势必造成工程管理的混乱。因此,关于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应在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并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区分:

3.1 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权
主要有:1.在工程承包合同议定的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签认;2.结算工程款的复核与否定,没有监理工程师的确认,业主不得支付工程款;3.对索赔事项的审核,确认;4.对设计、施工总包单位选定的分包单位的批准或否决。

3.2 监理工程师的审批权
主要有:1.审批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2.发布工程施工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3.对工程中使用的材料、设备施工质量检验;4.对施工进度进行检查、监督,对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延误期限的签定。

3.3 监理工程师的建议权
主要有:1.有对工程建设相关事项和工程设计的建议权,而不是自主对发现的这一问题进行变更。2.要告诉承包商干什么,而不是怎么干。3.有对不合格的承包商向业主提出撤换的建议权。

4. 当前监理工作应解决的问题

(1) 规范业主行为,是"三制"良性发展的先决条件,是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的必要条件。
(2) 监理人员要加强合同法、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对合同进行管理。
(3) 高度重视并加强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的深入学习和研究,这两个合同是监理工作开展的重要依据。
(4) 工程款应该严格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工程计量应按照投标书中的工程量清单中表列序号对照计量,对工程变更应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计量、计价方法予以确认。工程预付款的扣除应按照规定予以计算并扣除。目前,监理工作很难做到这一点,但是,随着投资主体多元化,监理工程师必须胜任此项工作。
(5) 加强《水利水电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和《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学习,这是监理市场化之必须。
(6) 加强对分包单位资质的审核,严禁转包。
1.严格执行监理程序,填写"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并请业主进行认定。2.总承包商承担分包商的责任并对业主负责,工程报验由总承包商组织并填写相应监理表格,报请监理验收,监理一般不宜对分包商直接发布指令。3.监理要加强对分包商现场情况的检查,做到对分包商有效控制。4.不许承包商对工程进行转包,严禁分包商再次分包。
(7) 监理表格要规范化、统一化。目前,监理行业都有自己的不同的监理表格,各地区又有各地区的监理表格。监理市场应有一套统一的监理表格,并应有一套与之相配套的监理应用软件,正如同财务软件一样,能够使承包商及时上报,监理单位及时核定、整理,并向业主报告,并能与工程建设其他部门紧密联系。
(8) 承包商应加强在监理知识方面的学习,提高承包商对"监理"的认识,懂得监理程序与要求等,便于工程项目的实施。
(9) 应建立一套完整的监理人才大市场,提供合格的监理工程师供监理单位择优录用,提高工程建设监理的整体水平,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充分发挥监理人员的作用。

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工程咨询实践,要提升我国监理地位,强化监理作用,促进监理产业发展,我们应该向以下方向发展:
(1) 发展全能监理。监理服务的业务范围不应仅仅局限于施工阶段,可扩展到规划、设计、招标等阶段,逐步扩展到为业主提供投资规划、投资估算、投资分析、设计跟踪监理、项目代建管理等技术含量更高的服务。
(2) 改革取费方式。随着业务深度和宽度的扩展,监理取费可考虑采用多种、更加灵活的取费方式,适度提高监理单位的盈利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从以前的依靠劳动力服务收取基本的监理费模式逐步转化为依靠脑力高智能服务赚取更高比例的监理费模式。
(3) 强化监理权力(监理措施、手段)的法理依据。监理拥有项目管理权力,在建设中发挥作用,主要来源于业主对其的监理委托合同,同时也来源于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行业标准。只有拥有足够的法理依据,监理才能切实拥有“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的措施和手段。
(4) 加强监理责任。只有承担相应的责任,监理才能赢得尊重和充分发挥作用。建设监理的责任包括民事、行政、刑事三类。监理单位要为其在监理委托合同中的违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要为其在监理活动中的违约行为和违法行为承担行政责任;要为其在监理活动中的严重违法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和监理责任人员,要承担刑罚的后果。
总体来讲,未来监理应贯穿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在建设规划、设计、施工招标、施工、保修期等各个阶段向业主提供咨询或代理业主工作或对设计进行监督,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督、管理、控制。
三、监理行业发展的思考:
下面主要从经营管理和人力资源两个方面来谈谈监理行业的发展方向和发展策略
(一)经营管理方面
目前,由于受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等影响,监理企业只局限于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理。这不仅与我国推行监理制度的初衷相悖,而且也不符合国际惯例。我国监理企业要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必须转变传统的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和经营方式。因此,拓宽经营思路,建立适应国际竞争要求的企业经营管理体系,占领国内、国际市场对于监理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1、多元化经营:
入世后,我国的监理市场将逐步按照市场经济规则运作,业主的需要就是我们的市场。企业的全部经营活动都应从满足业主的需要出发,以业主为关注焦点。目前,我国工程发包模式单一,导致监理工作的内容单一化。入世后,我们将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到国际通常采用的发包模式,因此,通过认真研究、分析工程项目建设的业主需求,参照国际工程项目管理的模式,发展工程前期的咨询业务和设计阶段监理业务及后期的项目评价,将目前监理服务主要局限于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真正拓展为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项目管理。不断扩大经营范围,努力开展技术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的业务,向业主提供满意的技术和管理服务,将是我们永恒的追求。
2、规模经营:
我国监理行业应通过企业的兼并、收购、联合等动作造就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实力的股份制监理企业集团,集团内各独立法人采取相互控股、参股的方式,进行资产联合。按照科学合理的原则配置生产要素,从而形成强大的技术管理和技术服务的能力,并获取规模经济效益。这对于我国监理企业向纵深发展,增强与国外知名咨询监理企业抗衡竞争的能力,占领国内、国际市场,将奠定良好的基础。
3、国际经营:
我国监理企业应未雨绸缪,摒弃被动等待的思想,树立积极进取的观念,主动学习分析世贸组织的规则和各种协议及国际监理市场的法规和惯例,进一步提高对国际经营的认识,分析和预测入世对我国工资咨询和建设监理市场的影响、监理行业的变化、竞争对手的变化。寻求与国外知名的监理企业的合作与交流,学习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熟悉国际竞争规则,真正做到按国际惯例开展监理服务,从而提高我国监理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的经营管理水平。
(二)人力资源管理方面
监理工程师是利用自身高智能的管理技术服务于业主,通过质量、进度、投资三大目标的控制,通过合同、信息的管理,及时协调各方矛盾,最终圆满完成监理工作。因此,监理工程师的综合素质水平是做好监理工作的根本,也是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保证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监理企业目前整体业务水平普遍较低,现有从业人员大多专业单一,知识面窄,服务意识淡薄,综合素质有待加强。企业的发展需要人才来推动,我国监理企业要想参与国际竞争,必须制定长远的、切实可行的人才发展战略规划,确定科学的用人机制。在培养和引进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方面加大力度,建立自身的人才优势。通过对人力资源的开发,焕发出广大员工的工作热情和聪明才智,增强主人翁意识,建立其对企业的归属感,从而减少企业的人才流失。同时,通过对员工进行职业生涯设计,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创建不同层次的人才结构,以满足企业的发展需要。
根据我们的经验,一个比较全面的监理工程师的培养周期大致需要3-4年的时间,其中1-2年的时间是对现场施工技术和施工管理模式的熟悉和掌握,另外两年是参与协调现场错综复杂的关系,参与进行工程计量、协助处理索赔。经过这样的培训的监理工程师基本可以达到目前建设市场对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此外,作为一名合格的监理工程师,还需要有优良的职业道德操守,健康的身体,高度的责任心,无私的奉献精神。
监理工程师应该是一个复合型的人才,必须通晓建设法规,了解工程计价,熟悉现场施工,对相关的建筑材料检测规范、施工规范必须非常熟悉,同时还要了解设计、环保、消防等方面的有关规定。鉴于监理工程师资格的特殊要求,对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监理工程师的助手)的资格认定,不单纯要考察其是否可以通过资格考试,还必须增加现场监理服务时间的考核要求,单位在培训和聘任监理工程师时,也要把现场服务时间、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领导能力等因素作为考核的软指标,使培训和聘任的监理工程师在业务上做到一专多能,这样的监理工程师放到现场,比较容易配合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日常的监理工作也会完成的得心应手,在建设项目中容易形成管理核心,也使监理工作比较利于推进,容易获得施工单位的服从和业主的信任。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998.
[2]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条文说明, 2002.
[3] 田金信主编. 建设项目管理.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2.

工程监理进度论文3000字

小议公路工程监理 收费毕业论文 [2010-01-29 03:45] 摘要:公路工程建设是国家一项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为保证公路工程的质量,一般采用“企业自检、社会监理、政府监督”的质量保证管理模式,其中社会监理是这一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自己参与高速公路工程监理的实践,通过归纳总结,简要介绍一下关于工程监理方面的一 -  摘要:公路工程建设是国家一项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为保证公路工程的质量,一般采用“企业自检、社会监理、政府监督”的质量保证管理模式,其中社会监理是这一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自己参与高速公路工程监理的实践,通过归纳总结,简要介绍一下关于工程监理方面的一些认识见解以及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怎样展开具体的工作。
关键词:公路工程 监理
1 监理制度的形成
早在产业革命以前的16世纪,随着欧洲商品经济的发展,建设领域的专业化分工,一部分建筑师转向为业主提供咨询、解答疑难问题,或受骋监督管理施工,自此便开始产生了工程监理。
近一二十年来,西方发达工业国家的监理制度正向法律化、程序化发展。监理制度逐渐形成了工程建设组织体系的一个重要部分,在西方的工程建设中形成业主,承包商和监理工程师三足鼎立的基本格局。
进入80年代以后,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开始效仿西方发达国家的做法。我国结合本国的实际引进并确立了社会监理机制,对工程建设实行施工监理。
2 公路建设的模式
在我国公路建设中,大体可可以分为3种建设模式,一种为集建设、施工、养护三位一体的建设模式,第二种为地方政府参与投资和管理,由公路部门负责监理的建设模式第三仲为建设、施工、养护分离的建设模式。这3种模式各有其特点和优势,下面就分别对这3种模式进行探讨。
2.1 集建设、施工、养护三位一体的建设 这种模式为计划经济的产物,在1985年以前广西的建设均采用这种模式。管理的主要约束为行政命令和施工单位的自我管理,到了1985年以后,施工单位开始引入质量管理机制,并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测系统和QC质量管理小组,这一模式的优点主要体现在:
2.1.1 工程建设主要以行政管理为主,因职工的工作表现与职工的升迁、定职有关、职工工作较为主动,能吃苦耐劳,具有主人翁精神;
2.1.2 有比较完善的全面质量管理系统,即QC质量管理小组,对技术上的难题,均可以通过QC小组攻关。
2.1.3 能集中优势力量打攻坚战。但这一模式存在不少问题,主要体现在:工期没有保证。因建设、施工和养护均是自己,对工期没有足够强的紧迫感,对什么时候完成没有约束。
2.1.4 投资无底洞。工程的投资往往会因工期的拖延,材料价格的变化、工程部分内容的变更会出现投资的不断追加,造成工程决算远远大于投资概算的局面。
质量没有保证。虽然有了QC’质量管理小组,但工程质量的好坏主要靠施工负责人的自觉性来决定,遇到责任心强的可能会交出一个优质工程。若责任心不强,工程质量就难以得到保证。
2.2 地方政府参与投资和管理、公路部门负责质量监理的建设模式 这个模式可以说是市场经济的产物。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想富、先修路”成了大家的共识。地方政府开始公路投资,进而改变了原来的单一投资格局。并开始引入了监理制。这一模式的优点主要体现在:
2.2.1 由于地方资金的介入,地方政府出面征用土地、拆迁房屋。保证了工程的顺利进行,从而为缩短工期创造了条件;
2.2.2 地方政府会尽力控制地方材料的价格,并可以按政策减免砂、石等矿产资源税,从而可以降低整个工程的造价;
引入了监理机制,在工程质量上有了一定的保证 但这一模式亦存在下面几个问题:①没有强化监理的作用、监理工程在财务上没有否决权。②监理工程师的素质有待提高。 没有一支独立的监理队伍。③施工队伍的选择没有核其资质及技术力量。2.3 工程施工与施工监理相分离模式 这种模式强化了监理工程师的作用,监理工程师有权有责。这一模式的优点主要体现在:
2.3.1 通过招标投标选择施工队伍,在其资质及技术力量的审核上有较大的主动权;
2.3.2 强化了监理工程师对质量的控制,监理工程师有一定的财务否决权;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度有一定的控制权。但亦存在几个问题,主要是:①建设单位与监理没有真正分离,会形成建设单位直接对工程的管理,成为行政干预。②监理队伍不是独立法人组织队伍。监理人员均为临时抽调,监理素质有待提高和加强。
综上所述,上面所提的三种模式各具其优势和存在问题,第一种模式为一计划经济的产物。在我国还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存在,亦曾获得过不少的优质工程。目前全国大多数省市的公路基建工程还是采用这种模式。第二三种实质上都是一种模式,只是投资的主体发生了变化。这两种模式若能解决其存在问题,真正采用FIDIC条款进行监理和运作,都不失为一种好模式。
3 推行施工监理的必然性
施工监理是一种内部监督机制,按照国际惯例FIDIC条款,施工监理可以理解为:
3.1 监理工程师的权力是在同业主签订的合同中赋予,并在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合同中明确,业主和承包商都得服从,如有异议只能提交仲裁机关仲裁;
3.2 受业主委托对承包商的义务进行监督和管理;
3.3 提醒业主解决施工条件;
3.4 审批承包商已完的工程款;
3.5 业主通过监理工程师回承包商发布指令;
3.6 当事人一方违约时,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合同作出公证的裁决.并确定其违约造成的损失。
以上六点基本体现了监理制度的优越性,大力推广施工监理制度,减少行政对毛程的直接参与。有利于工程建设的正常开展。这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建设市场的必然产物。
4 加速监理单位的建设
公路监理工作虽然早在1985年开始,似监理人员还未形成稳定的队伍。监理工程师只是根据工程需要临时聘请,工程结束后又回到原单位工作。这样的监理人员素质很难得以提高,只有成立专门的监理公司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人员流动大的情况。监理公司可按下面的形式探索:
4.1 以交通厅牵头组建监理总公司,以各个单位:设计院、科研所、学校、路桥总公司、区公路局、各地市公路局等成立独立的分公司组成松散型集团公司,各分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行政上归各主管单位管辖。可以独立进行监理活动。各分公司只有接受总公司的监理任务时才发生联系。
4.2 交通厅不组建监理公司,由各个单位根据自己的能力组建,自由发展,平等竞争。隶属关系仍归各主管单位管理。由交通厅组建成立监理总公司,然后根据以后的发展情况再逐步成立若干个分公司。 总之,组建监理公司的形式有多种,不论采取何种形式,目前都具备了一定的条件。公路工程是一个整体,公路工程监理是围绕合同管理进行的质量、进度、费用的有效控制。随着公路工程建设监理制度的引入和在实践中的运用,适合我国国情的管理模式会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并日益显示出其优越性。

充分发挥工程监理作用确保工程质量工学论文

充分发挥工程监理作用确保工程质量工学论文

摘要: 自工程监理制度在我国试行以来,工程监理行业发展迅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发展的同时也不可避免的遇到了一些问题,本文就当今工程监理行业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一些解决办法。

关键词: 工程监理;工程质量;解决办法

引言

工程监理行业从发展到现在,在国家经济社会建设中是不可缺少的,但并没有得到社会的认可,在越来越复杂的新形势下,就要求我们实事求是地探讨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何充分发挥工程监理的作用以确保工程质量。

1 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1.1 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从工程建设监理制度1988年在我国开始试点至今20多年里,建设部对工程监理的初衷,一直都是“三控、二管、一协调”,监理的“三控”即投资、进度、质量管理的职能,也就是说工程监理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应该实施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在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监理就应该参与,在工程的设计、施工阶段更应体现监理的重要。而在《建筑法》中仅将监理制度限定在施工阶段,操作中绝大多数监理单位仅是以“质量监理为主”。另外,《招标投标法》也对监理的实施范围有所界定,但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确有许多不规范的行为,甚至出现一些不正当的竞争。以上说明尽管我国已颁布的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对于监理制度都有所涉及,但是真正的能全面明确监理工作职能的法律文件还很缺乏。

1.2 社会对监理的重视程度不够

俗话说:“想要别人重视自己首先要自己重视自己”,首先许多监理公司对自己不够重视,大部分社会监理机构为了降低公司成本,往往采取项目聘任制,对外地的工程项目实行工程所在地招聘,工程结束后,若无后续工程,就不一定能继续从事监理工作,造成监理人员的不稳定。其次有许多监理公司为了承揽到监理业务,违背国家为了维护他们的利益而制定的监理取费标准,自己通过降低费率来保证本公司在监理市场上的竞争力度,这样造成了监理的实际收费过低,使得从事监理的人员收入也很低。第三尽管绝大多数的社会监理人员都能按照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公平公正地对待自己的监理工作,但是还存在小部分监理人员缺乏必要的责任心,缺乏一定的职业道德,影响了整个监理业的形象。

1.3 工程监理自身的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

主要表现在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和监理队伍的组成上,目前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 不够合理,一是在设计、施工单位工作多年现已退休的人员,尽管他们有丰富工作经验,但是由于年龄的原因,使得他们没有充沛的精力,对于新知识接受的很慢。二是一些在职的工程技术人员改行为监理,而监理单位没能及时给予他们业务培训,再加上自身不具有自学监理知识的能力,因而,在这些人只具有一定的`设计与施工经验,而对监理知识及其匮乏。

三是新的大学毕业生,尽管他们精力充沛、勤学好问,但是他们缺乏一定的工作经验。因此,目前监理队伍缺乏既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又集技术和管理于一体的复合型监理人才。

1.4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对工程监理认识存在偏见

从我国实行工程监理制到现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但没有认识到工程监理能够帮助他们减轻工作负担、确保工程质量,反而错误的认为实行工程监理制削弱了他们手中的权利,产生了抵触情绪。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监督时凡是涉及质量责任问题不管什么原因,全都强加于工程监理身上,并到处宣扬工程监理无能、无用。其结果,无形中对监理行业的发展产生了不良的影响。近几年,社会对监理的观念有所改变,认可度有所提高,并且有一些较好的措施和方法在工作中得以实施,但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对工程监理认识存在偏见问题依然存在。

2 解决办法

2.1 国家应加强对工程监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建设

我国在《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尽管都对建设监理有一定的涉及,但是这些法规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仅把监理工作限定在施工阶段偏向于施工质量的管理,使人们在对监理制度的认识上存在不同形式的偏差。面对此情况,国家建设主管部门应该对《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现有法律中关于工程监理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统一对监理的认识。同时,还应对建立一些更加能促进公正、公平竞争的招投标制度,使工程监理机构的竞争意识得以提高,促进我国监理与国际监理的接轨。

2.2 监理企业要积极主动不断强化自身

工程监理机构要加强监理权威的树立。一方面监理机构是受雇于建设单位的,代表建设单位来管好工程,要服从于业主;另一面,监理作为一个社会职业,国家的法律、法规赋予其独立地行使自己的职责为社会负责的责任。所以,工程监理机构对建设单位负责的同时,还要对社会负责。在确保工程顺利、保证工程质量方面,是一致的。一旦有不一致出现,大多是建设单位存在问题。所以,在工程的监理过程中,监理要在此过程中独立行使监理的职能,把监理的权威性强化起来。

2.3 工程监理要加强自己的整体素质和水平能力的提高

首先要加强对监理公司的管理,推进监理人员提高自身素质,加强技术与管理的符合型人才的培养,在人才结构上,监理公司要不断进行调整,尽快引进缺乏的人才,适应监理工作的需要,对新引进的人员,要结合自身的工作能力水平,有针对性的开展相应的培训,为今后工作的顺利完成打下坚实的基础。对于在职人员,面对当今社会知识经济飞速发展,应阶段性的开展有关控制工程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规程、标准能力的培训班,从而促进工程监理人员不断提高水平及能力、强化自身的综合素质。为工程监理人员能够更好的完成自己的工作,而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2.4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应与工程监理加强合作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应转变从传统的对工程监理的错误认识。不要把工程监理看作是削弱自身权利对象,去除对他们的抵触情绪。应把工程监理看作是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为他们减轻自身工作负担和压力的不可缺少的好帮手;是有利于他们为了能够随时随地了解和掌握施工现场工程情况不可缺少的眼线、耳目;是有利于促进工程质量提高不可或缺的施工现场战斗员。除此之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还应与工程监理监理建立相互依靠、相互信任、相互协作的伙伴关系。凡是由工程监理提出的正确的有关工程方面的意见,均应给予全力支持。让工程监理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浅谈工程监理项目成本会计核算论文

浅谈工程监理项目成本会计核算论文

摘要: 最近几年,我国的工程建设事业取得了巨大的发展。在工程建设当中,工程监理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工程监理作为工程质量的监督单位,担当着建设单位、社会公众的巨大期望,是社会主义工程建设事业中重要的一份子。工程监理项目自工程监理合同签订下来时开始,就已经成为了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者。对于工程监理项目而言,如何在确保监理质量的同时,降低工程监理项目的成本,成为了工程监理项目面临的一项课题。监理项目成本核算会计工作,是监理企业在经营管理会计工作中基本的业务内容之一。这项工作的要求成本会计人员应当认真核算任何一笔业务,以确保项目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全面的反映出项目的利润能力。本文将就工程监理项目中,如何加强成本会计核算工作进行阐述。

关键词: 工程监理;项目成本;会计核算

工程监理是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监督不可或缺的一环,工程监理工作质量的好坏,对建设工程项目有着深重的影响。工程监理项目在我国已经有了很长时间的经验积累和项目沉淀。工程监理项目需要承担一定的成本,工程监理的费用通常由建设单位承担和支付。因此,作为监理单位而言,既要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又要降低工程监理项目的成本需要十分丰富的管理手段和经验。在我国工程监理项目依据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目前已经形成了一定的管理模式和较为丰富的管理经验。工程监理采取相应的监理措施,确保工程建设的行为、结果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避免建设项目处于任意的状态,符合业主的委托目的,也是监理单位实现自身长远发展的根本要求。不同的企业、项目,对于成本的构成理解存在一定的差别,在工程监理项目中,监理单位提供的是纯粹智力的服务,其服务发生的来源是业主的委托,通常需要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对工程监理的期限、费用等作出详细的约定,工程监理单位依据业主的授权对建设工程进行质量监督。在会计学上,工程监理的实际业务发生的之时,所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取得的收入,应当在项目会计核算工作完成时,由相应的工作人员编制成本发生的明细表,以准确地反映当期会计业务期间监理项目成本发生的实际情况。在进行成本核算的时候,应当严格的划分成本费用和成本的区别,也就是区分哪些项目的发生属于当期的费用,哪些属于当期的成本,不能够混淆。接下来本文将就工程监理项目成本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加强工程监理项目成本会计核算进行探讨。

一、当前工程监理项目成本会计核算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的表现

1、会计原始凭证方面

工程监理项目在开具会计原始凭证时,包括的内容主要是有关工程监理项目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于会计人员在审核原始凭证时不够仔细,填写的内容不够完整。诸多的会计原始凭证在审核方面存在大量的纰漏,而在填写方面也存在大量不规范情形。原始凭证的要素存在少填、不填、漏填等现象。如原始凭证填写人员缺乏谨慎的工作态度,首先容易忽略开票日期,对开票人、收款人也只是简单地填写姓而不写名;其次,在填写客户单位名称方面也是书写不全,或者直接不写。在查看原始凭证时有些看似符合基本规范,但实质上因为缺乏相应的审核监督机制,填写人员无参考依据,其内容的填写就存在随意性很大的情形。有些工程监理项目由于在会计核算中对费用的'支出控制不严格,原始凭证的填写不规范,签字方面也不谨慎,有的仅仅只有项目监理签字。白条直接入账的情况也比较普遍,这样就给单位偷税漏税提供了方便。

2、记账方面

记账方面所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记账凭证摘要内容填写过于简化,会计科目名称填写不符合规范,会计业务处理方面不及时等。第一,部分工程监理项目填写会计记账凭证时所填内容过于简单,往往忽略重要信息,因此填写的凭证无法准确地反映会计信息;第二,会计科目的名称填写不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人员在业务处理方面相对缓慢;第三,年终结账时,有的工程监理项目有意不将本年的收入和支出转入“结余”科目,毫无疑问这种举措不符合我国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导致项目的“结余”科目不能准确的反映会计核算单位真实的结余情况。

3、账簿方面

工程监理项目在账簿方面所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当发现账簿登记错误时,其采取的更正方法不正确等。工程监理项目会计人员在对资产数据整理时,未对资产进行建账管理,导致出现严重浪费公共财产的现象。另外,项目的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两者发生混用,又或者一本日记账目使用多年,但并不对它进行整理和更新。账目在使用时发现经管人员表和账户目录根本未填写,导致项目一旦出现会计人员的调动,很容易造成责任不清的情况。而账簿登记的更正方法也不规范,存在涂改、挖补、大小写数字书写错误等问题。

(二)会计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现象严重

第一,部分工程监理人员存在对施工方索拿卡要的现象,故而在成本核算方面,容易引起财务账务上的数据的真实性造假,同时,也使得工程监理单位声誉受到了严重的影响。第二,有的工程监理项目监理会计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相对较低。工程监理项目人员组成上存在的相关问题,导致其很难优化其项目的监理队伍,监理人员只能在工程监理项目内部进行调整,所以造成了专业素质较低的监理人员进入到了监理工作队伍。这部分人由于财务专业素质较低,不熟悉相关会计法律法规及会计原理,那么,做错帐等问题也是在所难免的,因此很容易造成会计信息的不真实、不准确。

二、工程监理项目会计核算对策

(一)发挥业主监督的功能

业主对监理单位具有监督的权利,也是促使监理项目规范化运作的一项重大因素。第一,业主应当加强对监理项目单位的日常监督工作,对监理项目是否规范化运作、监理人员是否严格履职进行监督。第二,监督工程监理项目人员是否遵守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是否遵守监理单位的廉洁制度,将以及监理工作情况的好坏及时向监理单位汇报,从而促进工程监理项目的有关人员示范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

(二)构建监理单位内部稽查部门

监理单位应合理的构建属于自己内部的稽查部门,而内部稽查部门应拥有独立自主的财务会计稽查权利,运用此专项权利加强项目上的财务监督,首先对于监理人员违反会计成本核算规范等不良行为进行处罚,建立专门的惩罚档案,以此来提高稽查部门的威慑力;其次重点监督相对比较重大的监理项目,实时观察项目进度;最后还可通过对监理项目上下年度财务支付汇总数据进行纵向的对比,监理项目之间的支出汇总数据进行横向的对比,寻找出不合理的地方,审慎严格地做好稽查工作

(三)构建工程监理项目内部控制制度

由监理但未内部财务部门对财务会计成本核算的内容、范围、程序进行规范,监理项目统一入账口径,加强财务成本会计核算的统一管理,同时,完善监理人员离职审计制度。是工程监理项目内部控制重要的一环即是达到账实相符,监理项目管理人员应当加强成本会计核算方面的基础管理工作,制定有效的规章制度,监督员工是否认真执行,成本会计核算内容要求做到入账验收、领用登记、账实相符。

(四)构建工程监理项目人员培训制度

为了提高工程监理项目队伍的专业素质,构建工程监理项目人员培训制度只必不可少的,从而让工程监理项目人员不仅拥有专业过硬的监理知识,还能够通过适当的培训学习,更加深刻地掌握会计环节的基本规定,增强自身法律意识,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以确保工程监理项目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工程监理项目业务活动越发繁多,成本会计核算的过程也日趋复杂,虽然目前工程监理项目会计核算当中存在很多的问题,但通过完善工程监理项目的会计核算制度,提高会计工作人员专业素质等手段,可以有效地促进工程监理项目成本核算工作水平的提高。

参考文献:

[1]邵景南.远升公路工程公司海拉尔公路监理项目成本分析与控制研究[J].吉林大学,2010

[2]李康学.公路工程监理项目投标报价风险与策略方法的研究[J].北京建筑工程学院,2012

[3]周琳.浅析监理公司工程项目成本管理[J].金融经济,2009

浅谈监理工作 3000字论文,急求,

摘 要: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制度以及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建设监理合同,对工程建设实行的监督管理。本文着重介绍水利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理及监理机构组建、监理工程师人员素质要求、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并结合自己近几年来对监理工作的一点肤浅体会,总结一下工程监理工作的经验与同行们互相交流学习,对提高工程监理的工作质量和开展监理工作有一定的启示。

关键词:工程监理部 人员素质 质量控制 进度控制 投资控制

工程建设监理的控制管理主要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三大内容,其中投资控制是基础,进度控制是条件,质量控制是核心。因此,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员必须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抓住这个核心。同时协调处理好“进度、质量、投资”三项合同目标的相互关系,促使合同管理目标得到优化实现。下面结合自己的监理工作,谈一谈水利工程施工阶段的建设监理,提出几点论述与同行们互相交流学习。

一、建立一个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的项目监理部

工程项目监理效果的好坏与监理部的组建有着密切关系。一个强有力的、完善的项目监理部要求组成人员精干,业务水平较高,且人员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因此如何在监理部内部进行合理分工,明确各人的岗位职责,无论是从搞好工程监理的角度还是从增强监理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和调动工作积极性角度来说,都是一件重要而又认真值得去做的事情,只有分工明确,监理人员各尽其能,才能充分发挥监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同时,监理部再根据各人的不同专业特长,分配其不同的工作内容,明确其工作范围内的职责,并在其专业薄弱处予以弥补,完善其工作,使得监理部总体监理水平保持较高的水准,以适应当前水利工程监理工作的需要。

二、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对监理人员的素质要求

1、业务素质和技术技能

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具有专业性、实践性、应用性很强的特点,监理效果的优劣,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监理人员的水平、能力以及素质的高低。因此,一方面要求监理人员具有较高的学历和扎实的专业技术理论知识,同时还要了解和掌握一定的政策法规、计算机应用和组织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成为工程建设的复合型人才,再不断总结经验,取人之长,补己之短,持续保持较高的知识水准,才能胜任和提高监理工作水平。另一方面,监理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及身体素质等也决定着监理工作的质量。具体表现为政治合格、遵纪守法、法制观念强,熟悉工程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法律法规及规程规范行事,具备公平、公正、廉洁自律的思想,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有团队精神,身体健康等。总之,监理工作要求人的综合素质较高。

2、具有使人信服的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应当以“廉洁、守法、公正、诚信”为职业准则,以“公平、独立、自主”为工作原则,依据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工程验收规范、规程和质量检验标准进行监理工作。监理人员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并不是完全与“物”打交道,而多是与“人”打交道,如若没有能使人信服的能力,监理指令、建议、审核意见和处理问题的办法等,就很难得到支持与贯彻执行,监理工作也就难以取得应有的成效。同时,监理人员还必须要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坚持实事求是和公正处理问题的工作态度,不能损害工程建设任何一方的利益,勤于采用调查研究和善于沟通的工作方法,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做到遵纪守法、公正廉洁、尽职尽责。以建设监理法规为依据,法律法规为后盾,热情为工程建设服务。只有这样才能树立起监理的威信,使监理工作保持顺畅和取得应有的成效。

3、具有可预见性和洞察问题的能力

工程监理工作的主要义务是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但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往往是没有明显预兆的,一些违规行为多是在隐蔽状态下进行的,有时还会给监理人员以假象。因此,如果监理人员不谨慎,事先没有预见性和洞察问题的能力,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和制止,那将会产生很大麻烦,而最终将会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由于人为的或施工机械(设备)故障、使用劣质材料、偷工减料等原因会给工程的质量安全留下隐患,如果监理人员不能够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当,事后一旦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责任将无法摆脱。俗话说:“防患胜于抢救”。对于可能出现的问题,预先指出不使其发生,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前,总比事后补救要好的多。这就要求监理人员不仅要在宏观上进行监理预控,即在大问题不违反原则,符合规程规范;还要在微观上注意到每个细微环节,将安全生产、产品质量作为控制重点,针对工程施工管理中的“多发病”、“常见病”,要尽可能多的事先想到一两步,预料到将可能发生什么问题,做到防患未然,这样才能真正有效地发挥监督管理的作用。

4、协调关系能力

监理人员要协调好合同双方关系,除了必须具备合同管理知识和经验外,还应有一定的社会经验及工程施工实践经验。应深入施工现场及时发现问题,准确掌握工程施工的第一手资料。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及工程建设各方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或协议,坚持实事求是、平等协商、公正合理维护合同双方利益,融洽各方关系,充分调动建设各方的积极性,以利于工程建设的顺畅进行。

三、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工程施工阶段是使工程设计意图最终实现并形成工程实体的阶段,也是最终形成工程产品质量的重要阶段,因此,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不仅是施工监理重要的工作内容,也是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重点。监理人员对工程施工质量的控制,就是按合同赋予的权利,围绕影响施工质量的各种因素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
1、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监理部应严格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时予以签认;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施工机械、设备,应审核承包单位提供的技术性能报告,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得使用。对施工过程中拟使用的机器、计量器具等应要求承包单位上报有关检测部门的鉴定证明,并注意其有效期限。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报审表要附质量证明资料、进场质量检验记录审核签认,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对未经项目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项目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在设计交底前,项目监理部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会,并对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记录)进行签认。项目监理部依据监理规划、设计文件、规范等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由总监审批后实施。总监应及时组织各监理人员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并根据情况提出整改意见,由承包单位负责整改,最后由总监审定。

2、施工过程阶段的质量控制

在施工过程阶段推行以动态控制为主,事前预防为辅的管理办法,主要抓住事先指导,事中检查,事后验收三个环节。一切以数据说话,一切以书面为根据,做好提前预控,从预控角度主动发现问题,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进行动态控制。在施工管理过程中,抓“重点部位”的质量控制,对工程施工做到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监控,从而有效的实现工程项目施工的全面质量控制。项目监理部应定期检查承包单位的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的技术情况,对重要的原材料、半成品配件,按规定组织检验试验,对重要的分项、分部工程和各项隐蔽工程,组织旁站监理和检查验收。审核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现场试验(评定)报告,经审查确认并签认后方可用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由项目监理部签认。项目监理部处理工程变更,如果是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项目监理部,由项目监理部组织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文件。项目监理部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检查分析项目施工质量状况,并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负责起草会议纪要,经与会各方代表签字。

3、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

项目监理部按(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质量评定标准和办法,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检验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及现场检查,合格后予以签认;对于有使用要求的分项(电器、设备调试等项)必须在检测、试验或运转后再进行检查评定(验收)。项目监理部应组织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检验批)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同时应督促承包单位做好竣工资料的整编工作,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竣工资料及工程质量报告,针对工程质量和内业资料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及时间要求,整改完毕后签署竣工报验。

4、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的方法

监理工程师通常采用质量控制的方法有:见证、旁站监理、巡视、平行检验,具体视施工现场情况确定其采用的方式。对工程重点部位、易产生质量通病的工序等可设置质量控制点或待检点。现场质量检验方法有:目测法、量测法、测量法(借助测量仪器设备进行测量检查)、试验法(通过试件、取样进行试验检查)。监理工程师要充分了解和掌握承包单位“三大员”(即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的情况,根据各人的弱点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以防发生重大过失,给工程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促使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施工员、质检员、现场安全员到位,逐步强化以承包单位自身三检制为基础的工程质量检验制度,改变施工质量只靠监理工程师管理的被动局面,提高工程质量一次报验合格率。用辩证的观点去正确对待和处理工程建设中遇到的问题;用公平、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去处理施工合同中发生的矛盾。当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发生矛盾时,要求承包单位以施工质量求工程进度,以工程进度求施工效益,确保工程质量标准的实现。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对工程项目的实施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动态控制,以事前、事中控制为主,事后控制为辅相结合的控制方法;强调监理工作的预见性、计划性和指导性,最大限度地采用先进的计算机目标管理及科学化的统计资料分析。针对施工条件的变化和工程进展情况,阶段性向业主单位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和分析报告。

四、施工阶段投资控制

投资控制的重点是在业主授权范围内,以施工承包合同为依据,认真做好工程量支付、工程变更项目的工程量核定以及处理好工程索赔,把工程投资控制在合同范围内。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要协助业主单位及时解决好设计不完善的问题,以防因此引起工期延误和施工单位索赔。依据质量合格证、工程量清单和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对承包人已完工程量进行计量。计量的项目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项目、合同文件中规定的项目、工程变更项目,监理人员负责复核或在施工现场直接获取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并签发计量凭证;总监理工程师在投资控制中的主要工作是审核签署支付证书,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下达工程变更令,处理索赔事宜。

五、施工阶段进度控制

制定科学、合理的工程建设进度计划是实现进度控制的前提,但是计划编制者很难事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估计得准确无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某些影响进度因素的干扰,往往会使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之间存在偏差,监理工程师应采用必要的监测手段,及时发现产生偏差的原因,采用行之有效的方法,调整实际进度,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应依据合同分析原因,理清责任,再采取措施。如仍不能按时完工,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经发包人批准后,完成进度计划的调整。按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实施,确保工程按预定计划完工。

总之,工程项目的建设是一个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贯穿整个施工过程,因此,监理工程师应高度重视对影响工程质量4MIE(人、材料、机械、方法和环境)因素进行控制,运用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将影响因素尽可能消除。由于水利工程建设相对其他工程建设所涉及的外部环境更广泛、更复杂,这就要求监理工程师有更强的协调能力和组织应变能力,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促使工程项目施工能做到质量优、成本低、工期合理、效益好。尤其是在我国加入WTO后,建设监理行业面临着监理能力、监理技术、工程法律、监理人才等方面的激烈挑战。为此,必须要加强行业内部的学习,强化法制意识,认真细致地做好各方面的监理工作,力争使水利工程监理行业有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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