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费出书的流程主要如下:
一、当作者完成书稿,并对书稿有一定的想法后,可以将自己的想法与书稿的基本情况告知一家专业的自费出版代理公司,双方可以协商出版方案。
二、在出版代理公司接受委托前,委托人需要向出版代理公司提供一份较详细的著作信息资料,出版代理公司将根据这些信息预估该著作出版的可能性以及可能发行量。也是出版代理公司向出版社申报选题的必需材料。
著作信息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著作名称;
2、作者署名:真实姓名或笔名,
3、编著方式:一般分为著,编著,译著,编等,
4、作者简介:包括作者的教育背景、现任职务、著作情况等;
5、联系方式:包括作者的通信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手机、电子邮箱等;
6、内容提要:300字以内,简要介绍该书的主要内容和主题等;
7、主要特点:100字以内,简要介绍该书的篇章结构、行文特色等;
8、书稿字数;
9、出版目的:主要介绍该书的策划立意和出版意义等;
10、读者范围:简要介绍该书可能的读者群体或者最适合阅读的读者类型;
11、图书目录;
12、部分章节
三、收到著作信息资料3个工作日内,进行稿件初审及发行评估,并将结果告知作者。
四、商定选用哪家出版社,核定出版费用。(出版费用与印张数正相关。出版代理公司可根据字数对印张数做预估,作者也可将全部稿件发给我们进行初排核定印张数。)
五、当出版方案商谈定下以后,作者将完整的书稿以及作者简介交于自费出版代理公司,由公司帮助作者完成选题申报工作。这个工作对于任何一部书稿来都是相当重要且必不可少的。无论什么书稿,只有通过了出版社的选题论证,才可能得到出版社的批准,最终才能以正式出版物的形式出版发行。
只有通过了选题,才能保证这部书稿是确信无疑可以出版的,任何人或者公司在刚刚拿到书稿之时或者还未拿到书稿时就大包大揽,保证可以出书,也是一种不负责的承诺,因为书稿的审稿权最终是由出版社来行使的。
六、书稿通过选题后,与作者签订委托代理出版合同,作者提供出版授权书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
七、作者交付全部书稿(齐、清、定电子稿)、交纳部分出版费用。
八、出版代理公司按照作者要求对稿件进行排版,将原始的文字或者图片通过设计排版加工成具备成熟形态的图书版式。这个工作包括图书内文的排版设计,封面设计等。这些由作者最后校定的书稿,即清样最终还要交由出版社进行最后的签字发稿,办理各项出版手续。
与此同时出版代理公司指定策划编辑对整个书稿进行通读,整理封面文案,并交由设计部门设计封面小样。出版代理公司的排版人员配合出版社的编校工作、并负责校改。
封面小样、出版社审核完毕的定稿发由作者确认 。
九、出版手续完毕后,书号、CIP发给作者进行验证,作者验证无误后,交付全部合同全部余款。当出版社配发了中国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和书号后,整个书稿的基本工作就已完成,由负责设计排版的公司出菲林片。
十、封面、内文出片,交出版社指定印刷厂印制成书。最后送达作者手中。
成品出厂通知作者验收。如已委托出版代理公司代理发行,则图书送人出版代理公司代理库房,由公司发行部安排后续发行工作。
由于目前图书选题审批较为严格,以上周期至印刷一般在三个月左右。
自费出书是出书的一种形式,国内出书分为公费出书和自费出书。自费出版的图书学术类的、专业类的、个人自传、诗歌、散文、杂文或者小印量的其他种类图书,或出版社不愿冒市场风险不愿公费出版,而作者又希望正式出版从而展示自己文学、艺术或学术成果的图书。自费出书,由于内容和体裁的原因一般不进入主流发行系统,作者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努力争取和拓展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