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同人文主要分两类,一类是对已有的文学作品,影视作品内容或角色改写再创作,一类是用三次元(现实生活)人物名字进行创作。首先,第一类文学作品再创作,只要不拿去商用,内容合适,小范围传播,属于个人创作,或者已经过原作者授权的,不构成侵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二条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六)使用他人作品,未按照规定支付报酬的七)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其表演的八)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一本书完成的时候,就是你享有著作权的时候,但是我常把这个时候的著作权叫做虚拟著作权,因为这个时候你可以对任何人说,这本书是我写的,原著者是我,没有人可以质疑你,但是任何人都可以把你这本书的内容复制,变卖,甚至是改成自己的名字,当作自己的著作物,为什么?原因很简单,因为你没有申请这本书的著作权,在法律上你的这个权力并没有受到保护,所以我所这是个虚拟的著作权。当然,如果你想从中获得利益,那么就可以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首先申请这本书的著作权,当你拥有合法著作权的时候,你就可以联系出版社,把这本书的出版权转让给这个出版社,同时也转让了这本书的复制权,发布权,等。但是我要说的是,不过你怎么转让权力,你始终拥有这本书的人格权,包括,姓名的注明权,住的内容的不可更改的权力。
您好,没有经过您的许可的,属于侵权行为。
图片是有版权的,一般是创作图片的作者或者机构,授权可以用于商业,出版,展览等用途的图像作品。这些图片都可以最终追查到图片的版权持有人获得他们的使用授权。但是这类图片的使用,往往需要支付给版权持有人一定的授权费用。
在侵犯著作权的后果方面,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侵犯著作权的法律后果包括: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赔偿损失,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本案中,若委托人的实际损失与鼓风机公司的违法所得均无法确认,则法律赋予了裁决者50万元幅度内的损害赔偿自由裁量权。同时,侵权人还应当向权利人赔偿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