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报销。
收据和手写的收条首先肯定是不能作为费用报销的正式票据。只作为一种资金往来的凭据,这是可以的。
不能,现在公务员没有这项福利,而且这是个人的事情,单位肯定不会报销的。
法律分析:发票开个人名字可以报销,但要分情况。企业请个人办理事项:按照合同约定个人办理事项发生的费用由公司负担,比如差旅费,个人取得抬头为个人名字的发票向企业报销。今后个人消费者在开发票时,将不能仅仅按照大类,比如"食品"、"办公用品"、"礼品"等来开发票内容,而必须列出具体明细.对企业来说,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今后必须填写完整。一般情况下,企业的费用报销,抬头需要开具公司的名称及税号,如果发票没有开企业的名称及税号的,不能在企业报销。但是也有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公司员工出差的高铁票,机票行程单等,这些必须要写明员工姓名及身份信息的票据,企业可以入账报销,不需要公司的抬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发票收款方以个人名义开具,却盖单位章不能够报销。
发票收款方以个名义开具,却盖单位的章,是不符规定的发票,具体如下:
1、发票收款方以个人名义开具的发票,说明收款人是个人,或是个体工商户,只能盖个人的签名章,或个体工商户的章;
2、发票收款方只有以单位名义开具的,才能盖单位的章;
3、发票收款方以个名义开具,却盖单位的章,是不符规定的发票,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拒绝接受,并且不能作为合法的财务报销凭证。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1、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3、拆本使用发票;
4、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5、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发票真伪的便捷渠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第三十条 税务机关在发票管理中有权进行下列检查:
(一)检查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和缴销发票的情况;
(二)调出发票查验;
(三)查阅、复制与发票有关的凭证、资料;
(四)向当事各方询问与发票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五)在查处发票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像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