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投稿请写明作者的详细简介、地址、邮编、联系方式、电话及Email。1.2 文稿请用微机单面打印两份,来稿附单位推荐信,注明稿件的真实性,来稿文责自负,切勿一稿两投。1.3 该刊对来稿有权作文字修改或删节。1.4 作者获回执3个月后未收到录用通知,请通知本刊后转投其他杂志。不退稿,请自留底稿。1.5 地址:250014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49号《精神医学杂志》编辑部,请勿寄给个人,以免丢失。
1.1 不允许一稿两投。稿件须一式两份(作者自留复印件) ,附第1 作者单位介绍信、作者书面声明“未一稿两投”、每位作者签名,四者不可缺一。作者单位负责审查稿件的真实性、保密性、未一稿两投和署名无争议。若属基金资助(写明基金编号) ,或国家攻关项目(写明编号) 。来稿在审修、印刷期间未经本杂志社同意不能改投它刊。某些数据已投别处发表的,应附来复印件。1.2 文稿应数据可靠, 论点鲜明, 结论明确, 层次清楚, 文字简练, 书写工整。论著(包括参考文献、外文摘要、表和图的篇幅) 字数一般不超过5 千字。用国家规定的规范化汉字。必须使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科技名词。新药的临床试验要符合伦理学的要求。文稿尽量用计算机打印,注意斜体、大小写于上下角标,一式两份,并附软盘(请用新盘,寄出前请查杀病毒)。第1页仅写题名、作者和单位、摘要及关键词(中、英文)、脚注和文章编号(由杂志社填写)等项,都另起一行。正文从第2页开始。层次系统用黑体标题,1,……,1.1……,1.1.1……。文字请使用4号宋体,1.5倍行间距。1.3 来稿一律文责自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本刊可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退修日期若超过2月 者, 则作新稿处理,重新登记收稿日期,逾3 月 ,视作自动撤稿。1.4 凡来稿在接到该刊回执后6 月内未接到稿件处理通知者,系仍在审阅中,作者如欲投他刊,请先该本刊联系,切勿一稿多投。稿件确认刊载后需按通知数额付版面费。稿件刊登后酌付稿酬(已含各数据库的作者著作权使用费) ,赠当期杂志1 册。该刊录用的所有稿件均另以电子期刊、光盘版方式出版。1.5 地址:200030 宛平南路600号上海精神医学编辑部。
来稿要求1、稿件署名作者应为合法著作权人,文责自负,作者排序以原稿为准。来稿请附作者单位推荐信或在文字稿上加盖单位公章,注明单位对稿件的审评意见以及无一稿两投、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项。以电子版投稿的,可在签署论文使用授权书时,将单位推荐信一并寄来。2、来稿请注明:作者的姓名、工作单位、科室,负责与编辑部联系的通讯作者的姓名及其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和E-mail,并标明正文字数、表数及图数。3、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攻关项目,应脚注于标题页左下方,如“基金项目:基金资助(编号)”,并附基金证书及复印件。4、本刊对重大研究成果,将使用“快速通道”,在最快时间内发表。凡要求以“快速通道”发表的论文,作者应提供关于论文创新性的书面说明和查新报告。5、本刊对来稿认真负责,处理及时,收到稿件后立即编号,并给回执,日后联系时请注明稿号。投稿2个月未接到本刊回执,系该稿仍在审阅中,作者若欲另投他刊,请先与本刊编辑部联系。6、根据《著作权法》,结合本刊具体情况,编辑部可作修辞等文字修改、删节,凡涉及原意的重大修改,则请作者考虑;修改稿逾期2个月不寄回者,按自动退稿处理。修改稿首页务请注明稿件编号。撰写要求1、文稿应具科学性、实用性,论点明确,资料可靠,数据准确,层次清楚,文字精练,用字规范,文稿附图量不限,提倡多附图。论著文章5000字左右,综述5000字左右,经验交流、临床研究等一般论文不超过3000字。2、标题:力求简明,且能反映出文章的主题;中文标题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3、作者:作者姓名在标题下依次排列;单位按照所在省市县、单位全称、具体科室、邮政编码的顺序列于标题下方。作者中如有外籍作者应征得本人同意,并附证明信。4、摘要:论著性文章需附中、英文摘要,均为500字(词)以内。摘要必须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列出主要数据)、结论4部分。5、关键词:论著需分别在中、英文摘要后标引2~5个中、英文关键词。请尽量使用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编辑的最新版《Index Medicus》中医学主题词表(MESH)内所列的词。关键词之间用“;”分隔,每个英文关键词首字母大写。6、医学名词和药物名称:医学名词应使用由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的名词。中西药物名称应使用化学工业出版社1995年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卫生部药典委员会编写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中的名称,英文药物名称则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不用商品名。7、缩略语:文中尽量少用,必须使用时于首次出现处先列出其全称,然后括号注出中文缩略语或英文全称及其缩略语,后两者间用“,”分开。8、计量单位:执行国务院1984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以单位符号表示。9、图片和表格:分别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每幅图表应冠有图题或表题,说明性的内容应置于图表下方注释中,说明文字应简短,不应超过50字,病理照片要求注明特殊染色方法和高、中、低倍数。按照三横线(顶线、表头线、底线)表模式制表,表内同一指标数据保留相同的有效位数。所有的图表在文中相应部分应提及。10、参考文献应引自正式出版物,在稿件的正文中依其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在段末上角标出,按引用的先后顺序列于文末。文后参考文献按照规范书写。
1、文稿应具有科学性、实用性,论点明确,资料可靠,文字精炼,层次清楚,数据准确,书写工整、规范,必要时应进行统计学处理。论著、综述不超过5000字,一般栏目稿件勿超过4000字,小经验类稿件不超过1000字。2、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出文章的主题。中文文题以不超过20个汉字为宜。论著、专科护理、护理管理、护理教育栏目的文章须另纸附出中英文文题、关键词及作者汉语拼音姓名。3、作者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时确定,在编排过程中不应再作更动。作者单位名称及邮政编码脚注于同页左下方,并附第一作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最高学历、职称、职务。作者应是:①参与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的分析和解释者,②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者,③能对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对修改,在学术界进行答辩,并最终同意该文发表者。以上3条均需具备。仅参与获得资金或收集资料者不能列为作者,仅对科研小组进行一般管理者也不宜列为作者。对文章中的各主要结论,均必须至少有1位作者负责。集体署名的文章必须明确对该文负责的关键人物;其他对该研究有贡献者应列入志谢部分。作者中如有外籍作者,应征得同意,并有证明信。4、摘要论著文章须附中、英文摘要,专科护理、护理管理、护理教育类文章须附中文摘要。摘要必须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应给出主要数据)、结论四部分,采用第三人称撰写,不用“本文”作者等主语。中文摘要200字左右,英文摘要可相对具体些,但不应超过400个实词。英文摘要尚应包括文题、作者姓名(汉语拼音)、单位名称、所在城市名及邮政编码。作者应列出前3位,3位以上加“etal”。5、关键词论著、专科护理、护理管理、护理教育文章须标引3~5个关键词。请尽量使用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编辑的最新版《医学索引》中医学主题词表(MeSH)内所列的词。如果最新版MeSH中尚无相应的词,处理办法有:①可选用直接相关的几个主题词进行组配。②可根据树状结构表选用最直接的上位主题词。③必要时,可采用习用的自由词并排列于最后。关键词中的缩写词应按MeSH还原为全称,如“HBsAg”应标引为“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每个英文关键词第一个字母大写,各词汇之间空2个字。6、医学名词以1989年及其以后由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医学名词》和相关学科的名词为准,暂未公布者仍以人民卫生出版社编的《英汉医学词汇》为准。中文药物名称应使用1995年版药典(法定药物)或卫生部药典委员会编辑的《药名词汇》(非法定药物)中的名称,英文药物名称则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不用商品名。7、图表每幅图单独占1页,集中附于文后,表格随正文附出。图表应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并应冠有图(表)题。说明性的资料应置于图(表)下方注释中,并在注释中标明图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共知共用的缩写。采用三横线表(顶线、表头线、底线),如遇有合计或统计学处理行(如t值、P值等),则在此行上面加一条分界横线;表内数据要求同一指标有效位数一致,一般按标准差的1/3确定有效位数。线条图应墨绘在白纸上,高宽比例为5:7左右。以计算机绘制图者应提供激光打印图样。凡能使用文字表达清楚的内容,尽量不用表和图,如使用表图,则文中不必重复其数据,只需摘述其主要内容。8、计量单位实行国务院1984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以单位符号表示,具体使用参照1991年中华医学会编辑出版部编辑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一书。注意单位名称与单位符号不可混合使用,如mg·kg-1·天-1应改为mg·kg-1·d-1;组合单位符号中表示相除的斜线多于1条时应采用负数幂的形式表示,如mg/kg/min应采用mg·kg-1·min-1或mg/(kg·min)-1的形式;组合单位中斜线和负数幂亦不可混用,如前例不宜采用mg/kg·min-1的形式。在叙述中,应先列出法定计量单位数值,括号内写旧制单位数值;但如同一计量单位反复出现,可在首次出现时注出法定计量单位与旧制单位的换算关系,然后只列法定计量单位数值。量的符号一律用斜体字,如吸光度(旧称光密度)的符号为A,“A”为斜体字。9、数字执行GB/T15835 1995《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和计数、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百分数的范围和偏差时,前一个数的百分符号不能省略,如:5%~95%不要写成5~95%,50.2%±0.6%,不要写成50.2±0.6%,可写成(50.2±0.6)%。附带尺寸单位的数值相乘,按下列方式书写为4cm×3cm×5cm,而不写成4×3×5cm。10、统计学符号按GB3358 82《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有关规定书写,常用格式如下:①样本的算术平均数用英文小写(中位数用M);②标准差用英文小写s;③标准误用英文小写s;④t检验用英文小写t;⑤F、U检验用英文大写F、U;⑥卡方检验用希文小写χ2;⑦相关系数用英文小写r;⑧自由度用希文小写ν;⑨概率用英文大写P(P值前应给出具体检验值,如t值、χ2值、q值等)。以上符号均用斜体。11、缩略语文中尽量少用。必须使用时应于首次出现处先叙述其全称,然后括号注出中文缩略语或英文全称及其缩略语,后两者间用“,”分开(如该缩略语已共知,可不注出其英文全称)。缩略语不得移行。12、参考文献按GB7714 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标出。参考文献中的作者,1~3名全部列出,3名以上只列前3名,后加“,等”或其他与之相应的文字。外文期刊名称用缩写,以《医学索引》中的格式为准;中文期刊用全名。每条参考文献均须著录起止页。参考文献必须由作者与其原文核对无误。将参考文献按引用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标出)排列于文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