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印书不出版不卖违法
在中国,出版物属于意识形态,是受国家严格管控的。根据出版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版物的印刷必须经过当地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许可,在审核许可之后需要办理工商行政管理手续,此时才可以出版。
一、出书的流程
1、选题
编辑通过市场调研提出出版内容选题,经过责任编辑、编辑室主任、出版社社长和总编辑(或出版社选题论证委员会)的三级论证,最终由出版社选题审核委员会审批通过,报省一级新闻出版局批准。
2、选题报批
省一级新闻出版局依据国家《出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对出版图书选题内容进行审批,确保有关选题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和《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新闻出版署[1997] 860 号)等法律法规,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的内容,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会产生较大影响的选题,实行重大选题备案制度,即出版单位须向新闻出版总署专题申报备案,同意后方可出版。
3、组稿、编辑
选题经批准后,出版业务进入编辑环节。
编辑组织稿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直接与作者签约组织稿件,或委托作者(多为知名学者)代理组织稿件。每一种图书,都与作者签订出版合同,约定和保护作者和出版社双方的合作条件和权利。出版社拥有的是著作权人(作者)许可使用的专有出版权。出版合同通常包括著作权人允许出版社对其著作的使用范围、许可使用年限、出版社向作者支付报酬标准、付酬方式等。合同期限一般在3-10 年。
4、审稿、申报书号
审稿:
审稿是编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审稿实行三审制,对稿件进行三个级别的审查,即责编初审、编辑室主任复审和社长(总编辑)终审。三审后的书稿按齐、清、定的原则,发送出版社的出版生产部门,进入生产流程。
申报书号:
出版社总编室负责向出版业务部申请分配书号、条码并向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中心申请CIP数据,即图书在版编目数据,规定了图书在版编目数据的内容、选取规则及印刷格式,包括书名、作者、出版社、版本、印张等。
5、确定印数和定价
图书定价和印数由各出版社营销部连同责任编辑根据市场调研情况分析确定。定价主要参考因素为成本、图书印数、同类书市场价格及该书目标读者群的消费能力。印刷数量的确定主要参考成本、定价及对该书销量的预测,一般每版图书的印刷数量划分为四种情况:3,000 册至4,000 册;5,000 册至8,000 册;8,000册至10,000 册;或10,000 册以上。一般来说,出版社主要采用较少印数、多次印刷策略,以降低出版风险、减少资金占用,加快周转。
6、排版和印刷
有关书稿经社长(或总编辑)终审签发后,由相关出版社之业务部门完成封面设计和版式设计,并负责安排印刷商排版、印刷。出版社将达到印制标准的书稿发送到印刷厂,进行排版及制作清样,图书清样完成后,送出版社出版部进行校对,出版社将校对完的清样退回印刷厂,印刷厂按出版社所做的改动进行改版,这样反复三次,行业内称为“三校”,最后经该书责任核对、责任编辑和出版部主任审定签字,交社长(或总编辑)签批,返回印刷企业,进行印制、装订。
7、发行和销售
各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一般采用自办发行、独立发行、参加图书订货会等方式销售。
自办发行是由出版社与零售书店签订协议,一般由出版社将成品书从印刷厂发运到各书店。
法律依据
《出版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出版单位中止出版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说明理由和期限;出版单位中止出版活动不得超过180日。
出版单位终止出版活动的,由主办单位提出申请并经主管机关同意后,由主办单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并报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出版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法人的,还应当持批准文件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属于企业法人的,还应当持批准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不是。
1、想要在正规图书市场进行发行销售就必须要通过出版社。因为发行图书一定要有书号。
书号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分配与出版社的,想要获得书号就得向出版社申请并缴纳一定的书号管理费。
2、如果不公开发行只是单位内部流传或个人留念等出书可以不通过出版社,可以直接找专业人士或代理机构进行审校、排版等,然后寻找印刷厂印刷。
自费出书使用丛书号的图书在发行与评职称方面都有局限,丛书号单本不能在新华书店发行,但能在其他二线渠道或书店发行,丛书号可以用来评职称。
但有些要求高的地区规定必须要使用单书号,所以如果是评职称出书,出书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当地评定标准,再决定选用哪种书号。总之自费出书可以选择丛书号,但在一些方面有局限。
扩展资料:
自费出书是出书的一种形式,国内出书分为公费出书和自费出书。自费出版的图书一般是学术类的、专业类的、个人自传、诗歌、散文、杂文或者小印量的其他种类图书,或出版社不愿冒市场风险不愿公费出版,而作者又希望正式出版从而展示自己文学、艺术或学术成果的图书。
自费出书也同样是经过国家相关部门审批的正式出版物,因此,要经过选题申报、三审三校等严格的步骤,在出版社通过选题配发书号后,还需要进入正规的印刷程序,最后才能有具备完整形态并且符合国家出版法律法规的图书出来。
常用书号
单书号:由国家出版新闻总署分配给出版社的一本书一个书号。单书号管理费一般都在万元以上。单书号可以在任何销售渠道公开发行。单书号能用来评职称。
丛书号:出版总署分配与出版社的一套书一个书号(一套书4-6本个别出版社可能会更多)。出书使用单书号管理费相对要低一些,一般在6000-8000左右,丛书号出书单本不能定价,单本不能在新华书店发行。
香港号:香港地区出版社用于出版图书的标准书号。一个正规香港书号在内地市场价格为2000左右。由于香港行政自治,所以香港书号在内地新闻出版总署查不到且香港号出版物在内地想要公开发行需要按内地相关管理规定办理手续,否则视为非法版物。
不能用来评职称,因为香港书号在内地大多地区不被人认可,只在个别比较偏远的学校或地区被认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出书
个人出书的方式一般可以分为三类:一、出版社发行出版:一般是出版社找到作者,认为作者的书具有销售市场,愿意为其免费出版和推广发行,其合作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买断出版权、发行权;另一种是按照销量,作者从每本书里抽取百分之几的赢利。二、个人自费出书:作者将书稿发给出版社或出版代理公司,再由编辑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再由编辑提交给社里进行选题申报,通过后,由出版社申请书号,之后由作者确定封面设计,最后印刷邮寄给作者。像评职称出书一般印量少不需要发行,文学艺术类图书的推广发行可交由出版公司来进行。三、收藏纪念类:作者单纯出于对文学的热爱,为自己出一本书,并不想在市面上发行销售,只印刷几十本,送亲朋,送文友,或自己收藏的。此类形式可以无需书号,只需要付成本费和上机费,包括封面设计、正文排版、正文定稿等,也就是短版印刷。下来每本的成本大概在几十元左右。
个人出书其实是一种自我书籍把握的方式,主要是作者自己出资出书,也让广大民众出书有了更宽的舞台,自费出版的书籍有他固定的人群,如老师评职称、企业用书、政府用书、各类宣传、大众出版等等,针对学术类的、个人合集、在出版前景未知的情况下,更多的是采用这类形式。
首先个人出书必须有一本写好的书稿。没有书稿的话是不能完成出书的。出版社现在都是实名制,只有拿着书稿、作者简介等先申报选题,才可以 通过选题列入出版社计划之中。其次只要有书稿,就可以联系出版社,或者是选择出版社代理机构。我国出书版社就是国有制单位,办公成本较高。
当作者完成书稿,找出版社或者出书公司,出版社现在基本没什么人去了,都是找出书公司。当出版方案商谈定下以后,作者将完整的书稿以及作者简介交于自费出版代理公司,由公司帮助作者完成选题申报工作。这个工作对于任何一部书稿来都是相当重要且必不可少的。无论什么书稿,只有通过了出版社的选题论证,才可能得到出版社的批准,最终才能以正式出版物的形式出版发行。
你是需要在新华书店等正规书店销售还是自己用来赠送或者是网上销售。这是书号的问题。目前的书号管理费一般都在1万上下,如果是比较知名的出版社可能更高。部分出版社还需要另交编审费。总之建议大家在考虑自身条件的情况下去选择适合自己的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