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来稿须附单位推荐信。推荐信应注明对稿件的审评意见以及无一稿两投、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项。1.2 根据《著作权法》,并结合本刊具体情况,凡来稿在接到该刊回执后3个月内未接到稿件处理通知者,系仍在审阅中,作者如欲投他刊,请先与该刊联系,切勿一稿两投。请自留底稿,对不用稿件该刊将专函通知作者,原稿一般不退。1.3 来稿一经接受刊登,由作者亲笔签署论文专有使用权授权书,专有使用权即归中华医学会所有。中华医学会有权以电子期刊、光盘版等其它方式出版接受刊登的论文(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次性给付),未经中华医学会同意,该论文的任何部分不得转载他处。1.4 来稿一律文责自负。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该刊可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修改稿逾3个月不寄回者,视作自动撤稿。1.5 来稿须付稿件处理费(1 500字以下20元,1 500以上40元),中华医学会会员减半(需附会员证复印件)。稿件确认刊载后须按通知数额支付版面费。要求刊印彩图者需另付彩图印制工本费。稿件刊登后酌致稿酬,赠当期杂志2册,稿酬及杂志均寄第一作者。1.6 该刊录用的所有稿件,均以纸载体和光盘形式同时出版。1.7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55号《中华器官移植杂志》编辑部,邮政编码:430014。请勿寄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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