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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贸易战论文国际经济法

2023-02-12 00:48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中美贸易战论文国际经济法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与美国的经贸关系得到了迅速发展,中国已成为美国的第五大贸易伙伴,美国也成为仅次于日本的中国第二大贸易伙伴。但是,由于中美两国在社会制度、意识形态、风土人情和价值观念上都存在着重大差异,两国经贸关系的发展也就不可避免地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磨擦。近年来,两国在诸如纺织品贸易、市场准入问题、反倾销问题、知识产权问题、对华最惠国待遇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等问题上都发生过纠纷。加深对美国贸易政策和立法的演变历程及其经济背景的理解,有助于正确认识中美贸易关系和纠纷,为改善两国经贸关系、发展我国的对外贸易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

1、正确看待中美贸易争端

(1)中美市场准入争端

市场准入问题是中美贸易的本质问题,也是中国加入多边贸易体系的核心问题。美国经济实力的相对衰落和国际竞争日趋激烈是导致该问题出现的根本原因。近几十年来,亚太地区特别是中国的经济贸易飞速发展,成为世界上最具发展潜力和活力的地区之一。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有着巨大的潜在市场,这对美国拓展出口意义重大。因此,美国近年来把很大的精力放在打开中国市场,为美国公司占领中国市场创造良好的条件。美国多次指责中国对美国产品封闭市场,批评中国的贸易制度和贸易中存在的许多“障碍”和“壁垒”,如繁琐和复杂的进口管理和许可证制度、进口限额管理的不公开、贸易管理和法规透明度不够等。此外,美国还指责中国对服务行业过度保护,特别是在美国特别具有竞争力的金融、保险和会计师事务所、运输等领域中国的开放度太低。美国在市场准入方面做文章,并频繁地向中国施加压力,充分体现了美国贸易政策及策略由追求竞赛规则的公平合理转为追求竞赛结果的对等性,由单纯限制进口转变为限制进口与积极扩大出口相结合,通过增加出口,改善贸易状况,带动国内经济的发展和解决失业问题。

(2)中国加入世界贸易体系与美国的阻挠

我国根据通行的国际标准和自己的国情,坚持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加入多边贸易体制,这是我国的一个根本立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改革外贸管理体制和开放市场方面有了很大的进展,进口关税水平大大降低。而美国无视中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已取得的成绩,以成熟发达国家市场开放标准和经贸管理的做法来要求中国,要求中国承担与自己的国力和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的过高的义务和责任。美国还抬出其国内的贸易立法单方面给我国施加压力,以贸易制裁和报复主义的措施相威胁,力求迫使中国作出更多的开放和自由化的减让,扩大美国从中国发展中所获取的份额。

(3)中美知识产权争端

中美近年来在知识产权领域屡有争端。早在1989年和1990年美国就根据美国特殊301条款,把中国列入“重点观察国家”名单。1991年4月26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又以中国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为由将中国列为特殊301条款“重点国家”之一,并以价值28亿美元的贸易制裁和对中国某些出口产品征收高额进口关税相威胁,要求中国与之签订旨在制止对计算机软件和音响制品的盗版行为的贸易协定。此后,美国又于1994年和1996年多次在知识产权问题上做文章,并以高额的贸易制裁相威胁。美国的做法其实质是将知识产权同贸易利益、经济实力挂钩,利用贸易问题和贸易手段外交手段将一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和法规强加于其它国家,其实质是一种美国利益至上的带有保护主义色彩的贸易政策。从表现上来看特殊301条款执行一套严格的程序,但是它的实际执行往往取决于美国当年的贸易状况和对因贸易伙伴对知识产权保护不力而损害的美国利益进行的判断。对此,美国贸易代表有较大的自由裁定权。

2、采取正确的策略对付美国的贸易政策和贸易立法

(1)坚持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增强我国的整体经济实力和经济技术竞争力,这是提高我国的政治经济地位,加强同贸易对手谈判和协商中的力量,以便更好地维护我国经济利益。只有经济强大了,外国才会以更加平等的态度来处理双边的经贸磨擦。

(2)进一步改革我国的贸易管理体制,积极向国际标准靠拢。改善进口管理体制,增强贸易政策的透明度,促进贸易自由化是国际贸易发展的大势所趋。当前,我们应该加强对国际经贸管理和规则的学习,认真地分析和研究我国现行的贸易制度和贸易管理模式,对于那些已经过时的和不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要求的做法要下决心进行改革和创新,对于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可以做到的我们应该有计划、有步骤的逐步实现,然而,对于危害我国基本经济利益和属于原则性和立场性的要求和做法我们要坚决顶住压力,维护我国基本的经济利益。

(3)争取早日加入到多边贸易体系中,利用多边机制的约束来抵制霸权主义的贸易,争取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在现阶段所应得到的适当保护的权力和我国正当的经济利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是大势所趋,我国应积极利用多边机制来妥善解决同其它国家的贸易争端,更好地协调对外经贸关系。依靠多边规则和争端解决机制有效地限制和约束个别国家的贸易单边主义和贸易制裁的泛滥。

(4)积极推进市场多元化的战略。在中美贸易中,由于中国对美国市场的依赖远远大于美国对中国的依赖,美国常常凭借其强大的政治和经济实力,在对华政策上表现出强烈的进攻性,它不仅在谈判中态度强硬,而且常常诉诸单边行动,以贸易制裁威慑中国,给中国提出过高要求。针对美国的做法,我国应该加强贸易的宏观监督和管理,合理调控贸易流向,避免出口过于集中于某些市场,特别是发达国家市场。进一步探索同其它亚洲国家、拉美和非洲国家的多种形式的经贸往来,减少对某单一市场的过份依赖,分散贸易风险,尽量减少和避免在市场准入等问题上一些不必要的纠纷,为我国经贸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5)完善知识产权立法和保护制度,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的力度。

中美贸易摩擦由来已久,目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美国对华反倾销问题
美国是世界上对我国产品提起反倾销诉讼最多、力度最大的国家。自1980年起,共对我国出口产品实施了100多项反倾销措施,涉及的中国产品范围非常广泛,包括纺织品、自行车等多种产品,涉及的金额呈扩大趋势[2]。
2.中美纺织品贸易摩擦
关于纺织品贸易的摩擦问题,一直是困扰中美贸易的重大问题。纺织品一直是中国对美出口的重要产品,纺织业在美国已经是夕阳产业,加上中国纺织品的冲击,近年来,美国纺织业的失业率逐年上升,美国对我输美纺织品一直实行严格的配额管理制度,限制我纺织品输美。
3.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中美在知识产权领域屡起风波。多年来,中美之间围绕知识产权的争端此起彼伏。美国对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上的努力始终感到不满意,多次挥舞301条款,对我国进行制裁和指责。

二、中美贸易摩擦的原因

联系加入WTO前中美贸易争端的起因,不难发现,加入WTO后双边贸易平衡问题仍是导致中美经贸摩擦的症结所在。日益扩大的贸易逆差是如何形成的?美方认为,主要来自中国的不公平竞争,比如以低廉的价格进行商品倾销、对出口商品进行补贴、非法转运与盗版的猖獗等。而中方认为,美对华贸易逆差实际上被大大的高估了,根据中国海关统计,1987—1992年,中国对美国的贸易是逆差,到1993年才出现顺差,其后的贸易顺差差额也完全不像美方统计的如此之大。双方统计上的偏差主要是由于统计口径的不一,剔除这一因素,近年美对华贸易逆差不断扩大主要来自以下原因:
第一,美国对高科技出口的管制政策。中国的低工资使得中国的产品成本低、价格低,在劳动密集型产品和低技术产品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而美国科技发达,劳动生产率较高,在高新技术产品上有很强的竞争优势。然而,美国对华却实行高新技术出口管制政策,这是影响其贸易平衡的关键。
第二,在华外资企业出口的增多。这是今年美国对华贸易逆差迅速扩大的重要原因。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中国经济持续、稳定高速增长的势头,吸引着愈来愈多的跨国公司进入到中国。在华外国公司利用中国廉价的劳动力和资源进行生产,将产品的一部分或大部分返销到本国或其他国家,使得中国的出口猛增。
第三,世界经济不景气导致美国出口的下滑。美国的统计数据表明,美国贸易逆差增加的主要原因在于美国出口贸易额的下滑,而不是进口贸易的激增。据美国全国制造商协会透露,在过去两年中,美国制造业的出口贸易额减少了850亿美元,主要原因在于海外需求的疲软。相反,中国对美国的进口却在增加。
第四,中国企业像海尔这样一批优秀的企业,其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不断增强,从而推动了中国对外出口和投资、国际收支顺差的扩大。
另外,导致中美经贸摩擦频繁发生的还有政治因素。即美国想“通过全球商业协定输出它的自由市场价值观念”[3],利用与中国的经贸交往来促使中国政治发生变化,这是典型的以经济手段促“和平演变”的表现。
当然,在中美经济关系中,中国本身也存在一些问题。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体制和对外经济贸易政策的某些问题的确也是造成中美经济摩擦的一个原因。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的这些不完善的地方正在通过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加以改进。近年来,世界贸易组织针对中国的“年度过渡审议机制”的审议结果表明,中国在经济体制上的改善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4]。
三、中国应采取的对策

1.妥善处理中美双边经贸关系
妥善处理中美经贸关系,需要从多方面入手。首先,要实事求是、有理有据地说明发展中美贸易关系是中美多方面合作的经济基础;双方互赢,且美国是巨大收益者,造成美中逆差的主要原因是美过度限制对我技术出口;美国在贸易问题上对我发难,既不符合WTO规则,也有损于美国经济发展和美国人民的利益,中美多方面合作,应从加强和发展中美合作关系的大局来处理贸易问题。其次,在美国重点关心的贸易问题上,采取灵活方式,通过双边协商,适当扩大美国具有代表性产品的进口,同时,敦促美国放松对华出口限制。再次,注意发挥在华美资企业的积极作用,中美贸易关系一旦紧张,在华美资企业也将成为直接受害者,应当劝说美国政府懂得维护中美经贸关系是符合其自身利益的。最后,维护对美出口的良好秩序。我国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商会和大企业的作用,加强对美出口秩序的协调,避免造成内部恶性竞争及引发出口贸易纠纷。
2.积极应对中美贸易纠纷
为解决贸易不平衡带来的贸易纠纷问题,从出口产品来看,我国应当在劳动力密集的低档次产品方面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调整。例如,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淘汰一批运作不规范、加工增值少、管理漏洞大的加工贸易企业。通过自主限制,我国可以主动地、有步骤地推动产业升级和出口产品的升级。但是,在资本密集的高档次产品或高技术产品的出口方面,应依据WTO规则,积极采取措施应对,推动出口[5]。
3.大力发展“内需型经济”,逐步改变过度依赖外需的局面
在我国经济进入结构战略调整阶段时,扩大内需是我国发展的基本立足点。发展内需型经济要求建设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国内市场的对内和对外开放,国际市场的扩大和不断深化,既是建设开放型经济的题中之义,也是发展内需型经济的重要内容。因此,要大力推动内外经贸一体化、全球物流的综合运作能力以及全球供应链管理。发展内需型经济要求结构深化,变投资和出口为消费、投资(包括吸引外资和对外投资的净差额)。不断深化内需,尤其是培育和扩大包括住宅、汽车等耐用品消费、信用消费、负债消费、农村最终消费、休闲服务消费、人力投资等新内需结构,是十分必要的。以内需为主逐步延伸扩展到外需,并努力促进满足外需能力的不断转型升级。
4.加快“走出去”步伐
鼓励我国有竞争优势的产业和企业“走出去”。可以通过对外投资在当地设立企业和机构,把国内过剩的生产能力、原材料及零部件出口到国外市场。可以考虑分几个阶段来进行:一是未来五至十年的起步阶段,主要目标是在实践中逐步摸索和建立适合我国企业跨国经营的对外投资模式、地域、途径和管理体制。投资企业以改制后的国有企业、外向型企业和有实力的民营企业为主体,投资领域主要是国内有比较优势的产业以及为国内企业跨国经营相配套的研发、销售和生产环节。二是未来20年的稳步发展阶段,主要目标是初步建立国际化的生产体系,形成一批中等规模的跨国公司和企业,逐步培育起国际化的综合物流和金融运作能力。三是在更长时期内发展全球生产体系,形成一批有全球竞争实力的大型的跨国公司和企业,这些企业具备在全球市场上配置供应链和技术创新能力。
5.慎重应对人民币汇率升值压力与汇率机制问题
增加反映市场供求变化的灵活性是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的方向,也是更好地发挥汇率在国际收支调节中的作用,保持货币政策独立性的必然要求。但是,人民币汇率制度调整必须慎重,应选
择就业压力较小、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外汇市场相对平稳的时机改革。增加外汇市场的交易主体、增加外汇交易工具、培育企业和金融机构的汇率风险意识等,为人民币汇率制度的调整积极创造条件。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http://zhs.mofcom.gov.cn/aarticle/Nocategory/200702/20070204344141.html,2007-02-02.
[2] 李月芬.中国何以成为世界头号反倾销目标[J].世界经济与政治,2006,(4):73-80.
[3] 诺姆·乔姆斯基.对自由市场的狂热:通过世界贸易组织输出美国的价值观[J].中国与世界,1999(29).
[4] 李双元,蒋新苗.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制度[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
[5] 贾海基.我国对外贸易摩擦频繁爆发之合理性研究及对策[J].国际贸易问题,2006,(7):9-14.

国际经济法的论文参考范文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国际组织以及不同国家的法人与个人之间在国际经济活动中所产生的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国际经济法的论文参考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国际经济法的论文参考论文篇1
  论国际法中的经济制裁

  在中文中,“制裁”的基本释义是“用强力管束并惩处,使不得胡作非为”。而在英文中,sanction由法令、庄严的协定等含义发展出多种释义:一是从法律角度指为保证法律得到遵守而采取的手段,包括对于违反法律实行的各种惩罚和为了预防违法而采取的奖赏的形式;是从道德的角度指维护道德的约束力;三是从国际法或国际政治的角度指几个国家通常一致采用的一种强制性手段,迫使违反国际法的国家停止违法活动或服从裁决,尤指采取不给贷款、限制双边贸易,或者采取武装干涉或封锁等 措施 。国际经济制裁一般是指一国或多国对另一国或多国所实行的一种经济惩罚,其实质是以制裁为手段达到一定的政治目标及 其它 目标。西方国家直言不讳地宣称,制裁是其推行外交政策的“一种强有力的工具”。联合国有时也以通过某些决议的形式迫使会员国参与集体制裁。20世纪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其使用频率越来越高。据K·A·伊利沃特(K·A·Elliott)和G.C.哈夫波尔(G·C·Hufbauer)对1914年到1998年170件案例的分析,150多件发生在战后50多年的时间里,而在90年代不到10年的时间里就发生了50多件。

  通观战后国际经济制裁实例,可以得出所采取的形式主要有三种:

  第一种也是应用最普遍的即战略禁运。禁止向被制裁国提供核武器、常规武器和军民两用技术产品,阻止高科技及其产品进入被制裁国;而在通常没有必要进行战略禁运时,一般综合贸易禁运。对被制裁国实行进出口禁运以及资金与人员往来限制。此外还有专项贸易禁运。重点选择关于被制裁国国计民生的若干贸易项目进行禁运。被选择的项目通常是粮食和石油等。

  国际经济制裁的特点

  首先是强制性。在强度上经济制裁是介于外交手段和军事手段之间的一种手段。制裁方为达到目的,不会顾及被制裁方的感受。

  其次是对抗性。制裁者在实施制裁的时候从不掩饰自己所要制裁的对象以及所要达到的目标,这就使得制裁者与被制裁者之间处于一种公开的对抗状态。

  此外还有相关性。经济制裁是使双方利益均受损失的双刃剑,而且制裁还会影响到第三国的利益。经济关系越密切,所受的损失就越大。经济制裁的这一特点决定了大多数的制裁难以成功,因为在利益的驱动下,不仅制裁国的公司有可能违背政府意旨而行事,而且制裁联盟的成员国也会各行其事,从而使制裁效果大打折扣。

  国际制裁的核心问题是效率问题,即如何以最小的代价,最少的时间达到是对方屈服的目的。伊利沃特等对大量案例的实证分析后发现,经济制裁的成功率在不断下降,1938-1972年间,迫使对方做出让步、达到制裁预定目标的为67%,1973-1990年则下降到22%,即使在90年代,经济制裁的成功率也只有大约1/4。在影响经济制裁效率的因素中,首要的是目标国所承受的经济成本。伊利沃特的统计发现,大多数成功的案例中,制裁所造成的成本超过目标国GDP的2%,而失败的案例中这一比例不到一半。

  经济制裁的所造成的损失是要由民众来承担的。一般来说,经济制裁会造成民众的损失,导致民众对政府不满,进而影响政府的决策。这个假设是建立在受制裁政府是民选政府的前提上的。假若被制裁的国家政权不是民选政权,那么制裁的效果值得推敲的。例如像朝鲜这样的国家,政府控制了全部的媒体,民众得到外部消息的唯一来源就是官方消息,在这种情况下,只要稍作煽动,民众对所遭受苦难的痛苦情绪很容易就转化为对制裁方的仇恨。这样不仅达不到发动制裁的目的,反而使受制裁国的政权更加稳固。海湾战争后,联军对伊拉克的制裁一直延续到2003年,大大地削弱了伊拉克的实力,从而为后来的军事行动铺平了道路。但是制裁的最初目的——希望伊拉克人自己反抗来推翻萨达姆政权—无疑是失败的。

  经济制裁往往对制裁国自身也会造成很严重的损失。例如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美国为了迫使苏联撤离阿富汗,对苏联发动了粮食禁运,随后又发动了油气管道禁运。对苏联的粮食和油气管道禁运严重损害了美国农场主和工业企业以及相关产业的利益,最后在利益集团的压力下,美国后来不得不主动取消了这一制裁。当然这也和阿富汗战争的进程和国际形势的转变有关。美国七八十年代对伊朗和利比亚的资产冻结,既包括保存在美国本土的两国资产,还涉及到美国银行海外分公司及其附属机构中的资产。其实施不仅引起与离岸金融市场所在地的法律冲突,损害到该地的主权和金融界的利益,也损害了美国金融界的利益。 "从更广阔视野看,更重要和攸关美国国家利益的是,客户对美国银行服务能力的信心的丧失,将不可避免地导致这类顾客离开纽约或美国其他市场,到诸于伦敦这类被认为能够提供比较公平环境的外国市场"。据国际经济研究机构在1995年的 报告 称,制裁给美国公司造成的损失在150亿到190亿美元之间,并且影响到约20万工人的就业问题,其结果必然引起相关行业的不满。

  至于民主国家之间,政治体制越发成熟,国家间的联系日趋紧密,牵一发而动全身,在这种情况下,很难做出会受到制裁的行为,更不用说去制裁别人了。

  所以,有时候,往往制裁不一定给力,直接采用军事手段,才是最有效的 方法 。随着地球上敢于公然进行独裁的国家越来越少,可以预见的是,制裁这种手段,离消失已经不远了。

  国际经济制裁的法律地位

  一般说起来,国际经济制裁的法律地位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制裁国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有权采用经济制裁。二是制裁国在什么样的程度上有权使用经济制裁。前者系指国际经济制裁的程序性规定,后者即国际经济制裁的实质性规定。

  国际上第一个涉及国际经济制裁的公约,是1919年巴黎和会结束时签订的《国际联盟盟约》。该盟约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对于联盟会员国不顾以仲裁解决争端的规定而从事战争者,“应即视为对于所有联盟其它会员国有战争行为。其它各会员国担任立即与之断绝各种商业上或财政Α之关系,禁止其人民与破坏盟约国人民财政上、商业上或个人往来”。这就是说,第一,经济制裁是针对特定的战争行为,该行为一旦发生,其它会员国实行制裁的义务即自动产生;第二制裁是全面、彻底的,是“全面的经济制裁”;第三,不仅会员国,非会员国也得参加经济制裁,因而是“全球性的经济制裁”。

  然而,如此严厉的经济制裁的法律规定不久便为国联大会一项关于“经济武器”的决议所取代。这项决议提出:破坏盟约的战争行为是否存在,由各会员国自己决定;国联行政院可对此提出咨询意见,但不能作出约束性的决定。这一修改,限制了国联行政院的权力,加强了各会员国的任意性,削弱了1935年对意大利经济制裁的力量,同时,也为此后单边国际经济制裁的根据留下了伏笔。

  同多边制裁和全球性制裁的法律地位相比,单边经济制裁的法律地位则至今尚未明确。一方面,根据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一个国家决定同另一个国家建立或断绝经济、贸易往来,纯属该国内政,系该国主权的体现,外界不得干预。西方有些国际法学者还找出前面提到过的国联决议来论证单边经济制裁的合法性。他们提出,由于联合国的无能为力,促进和维持国际和平的任务已经落在各个成员国之上,而各国的主要工具就是经济制裁。

  另一方面,国际上也有个趋势,主张对国际经济制裁加以限制。如联大1970年《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之国际法原则之宣言》和1974年《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第32条)就曾规定:任何国家均不得使用或鼓励使用经济、政治或任何它种措施强迫另一个国家,以取得该国主权权利行使上之屈从,并自该国获取任何种类之利益。但是,什么是“外国不得干预的主权行为”,什么是“迫使一主权权利行使之屈从”,则各国都有自己的标准,很难达成一致的定论。

  目前的习惯国际法是,一国对另一国的经济制裁只要不牵涉军事行动或武装封锁,只要不牵涉它国的司法管辖权(1984年1月美国总统里根宣布扩大对苏联出口石油和天然气设备的禁运范围后,美国就曾同英、法、西德等西欧国家就管辖权问题发生过争执),一般并不会引起别国的非议,当然也不会引起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

  参考文献

  [1]现代汉语词典,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1492页

  [2]牛津当代大辞典,广州,世界图书出版公司,1997年版第1644页

  [3]国际经济制裁的效率与外部性分析,武汉大学学报,第五十八卷,第三期 2005.3

  [4]HAASS,R. N. Sanctioning Madness [J]. ForEign Affairs,1997,76.
  国际经济法的论文参考论文篇2
  浅析国际经济法视野中的主权基金

  [摘要]主权基金是一种全新的专业化、市场化的积极投资模式。从国际经济法视野来看。主权基金对于现代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建立发挥着重要作用。主权基金是国际经济法中国家经济主权原则与国际合作发展原则的充分体现,使得全球资本市场更为安全、稳定。从所有权的角度来看,主权基金的兴起也将使世界经济重心从私营部门转向国有部门。因此,主权基金的良性运作与健康发展需要在全世界范围内营造公平互利的法治环境。

  [关键词]主权基金 国际经济法 法治环境

  在2009年4月的伦敦G20峰会中。西方各国一再强调中国应在主权基金领域担负起大国的责任。2009年4月18日,中国投资公司董事长楼继伟在博鳌论坛“国际金融体制改革:新兴经济体的作用”分论坛演讲时称,主权财富基金是现存的不合理的货币体系的必然产物。从50年来的历史上看,主权财富基金在市场上没有不良记录,是现代市场经济的稳定性力量。

  主权基金(Sovereign Fund)又称主权财富基金,是指掌握在一国政府手中用于对外进行市场化投资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盈余、外汇储备盈余、自然资源出口盈余等,由政府设立专门的投资机构管理。主权基金是一种全新的专业化、市场化的积极投资模式,其投资方向不仅包括股票和其他风险性资产在内的全球性多元化资产组合,也拓展到外国房地产、私人股权投资、商品期货、对冲基金等非传统类投资类别。

  主权基金的崛起与经济全球化密切相关。进入21世纪以来,以中国、新加坡、印度等为代表的新兴工业化国家已经实现了经常项目巨额顺差常态化,而这些国家又不希望汇率上升过快,于是外汇储备急速膨胀;此外,以俄罗斯和海湾国家为代表的另一批新兴国家则直接受惠于全球化带来的能源需求激增,在石油价格、矿产品价格居高不下的背景下,凭借国家对资源开发权力的拥有。也积聚了大量国家财富。这些国家具有政府主导的传统,市场运作下的理财工具又不完善,于是财富大量集中在主权基金手中。目前,主权基金已经成为国际金融市场一个日益活跃的参与者,其资金规模已经超过对冲基金和私募基金,市场影响力正不断增强。据统计,1990年全球主权基金的规模仅有约5亿美元;而2007年全球已有36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主权基金,资金规模约2.8万亿美元。其中,最大的阿联酋阿布扎比基金规模高达9000亿美元;中国和俄罗斯拥有的主权基金规模也分别达到2000亿和1280亿美元。从发达国家与新兴市场国家双赢的角度考虑,主权财富基金的存在不应被视为一种威胁,只要各国努力规范其行为并改善其透明度和信誉,主权财富基金理应为世界金融市场的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

  从国际经济法视野来看,主权基金对于现代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建立发挥着重要作用。

  首先,主权基金是国际经济法中国家经济主权原则的直接体现。该原则规定每个国家对其全部财富、自然资源和经济活动享有永久主权,不受任何外来干涉。而主权基金本身就是一国对经济活动的自主决定权和对自然资源所有权的延伸,属于国家利益的范畴,一国政府对其主权基金享有完全的占有、管理和支配权。主权基金主要来源于属于国有资产的财政盈余、外汇储备和自然资源出口盈余,是国家主权财富在现代国际经济法律关系中的重要表现形式。特别是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而言。主权基金不仅是国家经济主权的象征。更是保障其在国际经济活动中获得平等的参与和决策权,进而实现国际经济格局多元化的有力武器。根据美国主权财富基金研究所(Sovereign Wealth Fund Insti-tute)2009年4月发布的数据,截至2008年,中国外汇储备管理局旗下的华安投资管理公司管理资产约为3471亿美元,位居世界第三;中国的另一只主权财富基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1900亿美元资产排名第八。2004年,具有主权基金背景的联想集团以17.5亿美元成功收购IBM全球Pc业务,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中国在中美高科技贸易中相对弱势的地位,使中国在国际经济活动中获得了更多的话语权。2008年6月,在第四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宣布正式启动中美双边投资保护协定(BIT)谈判中,美方也明确表态:欢迎来自中国的主权基金,并将在修改投资法时认真考虑中方的立场。

  其次,主权基金的积极发展是国际经济法中国际合作与发展原则的充分体现,使得全球资本市场更为安全、稳定。由于主权基金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低风险,当资本市场面临崩溃危机时,投资者不必担心主权基金会陷入恐慌性抛售中,而且大部分主权基金并不像养老基金一样需要定期支付红利,从而避免频繁地在证券市场上套现。因此。主权基金能够成为一个长期战略投资者参与世界各国的区域经济合作,这将有助于稳定国际股票和债券市场。此外,主权基金的兴起使得新兴市场国家从发达国家的债权人转变成资产所有者,使国际金融市场的权力重心发生根本性转移,全球金融市场格局将从美国一元支配格局向欧亚国家和能源输 出国 共同参与的多元体系转变,发展中国家正逐渐成为国际金融投资的强势力量,这些都充分体现出国际经济法中的国际合作与发展原则。据美国财政部统计,仅2006年以主权基金为主体的跨国投资就使得美国资产净增加1.9兆美元,为社会提供了1000万个就业机会,并对研发支出有13%的贡献。

  最后,从所有权的角度来看,主权基金的兴起也将使世界经济重心从私营部门转向国有部门。据美国财政部估计,当前由各国政府控制的金融资本(外汇加上主权基金)约有7.6万亿美元,相当于全球总产出的15%。长期居于主导地位的跨国公司将面临实力更强的、由政府投资的主权基金的竞争,各国的国有资产通过优化整合以后将以更加灵活的姿态投入到国际资本市场中,这将使传统的以跨国公司为主体的国际投资法律体系面临重大挑战。推动了国际经济法理论研究和制度创新,美国近期酝酿修改投资法就是一个明显的例证。

  尽管主权基金的出现对国际经济法产生了十分积极的影响,在现阶段实现主权基金的法制化仍然面临着种种困境。首先,由于上千亿美元的主权基金规模十分庞大,远远超过普通的国际投资,在债券之外的市场往往会因流动性和交易量不足而难以对其充分吸纳,使得各国现行的投资法律体系无法进行有效监管。其次,由于目前大多数国家立法缺乏对主权基金信息披露的规定,使得主权基金的运作缺乏透明度,既没有准确披露是由谁控制着这些庞大的资本。也没有定期公布投资策略和资产报表等可靠信息,而相关的国际组织也没有制定严格的信息披露标准,使得对主权基金进行信息披露 的法律规制处于事实上的缺位状态。最后,基于政治与国家安全等非商业因素的考虑,部分发达国家对主权基金背后的国家背景十分谨慎,导致主权基金缺少足够的商业性与运作独立性,容易引发投资保护主义,形成投资壁垒。近年来,美国国会腰斩迪拜港口公司收购美国港口。中海油收购优尼科未果以及华为收购3Com遭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HIUS)否决,都带有明显的投资保护主义色彩。

  主权基金的良性运作与健康发展需要在全世界范围内营造公平互利的法治环境。目前,各国已经开始重视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和规范主权基金,通过立法明确主权基金的管理体制、具体运作和投资审查,提升主权基金运作的透明度。2007年美国《外国投资与国家安全法案》规定:在涉及主权基金投资时,授权CFlUS进行为期90天的调查。直至认定该投资不会危及美国国家安全;2008年2月,在中铝收购力拓的背景下,澳大利亚政府也公布了6项法律原则,宣布将对政府控制的外国投资者加大审查力度。上述立法试图通过对主权基金加大审查力度来规范主权基金的运作,这既是一种公司治理模式,也是其保护战略资产意愿的结果。相比之下,欧盟对主权基金采取了更为积极的开放态度。为实现投资自由化的目标,2008年2月,欧盟宣布将出台主权基金行为准则,试图通过制定全球性的自律性规范来消除法律对主权基金在世界范围内自由流动的限制。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建议,为保护具有战略意义的欧盟公司不被主权基金收购,欧盟应考虑实施“黄金股份”制度(即政府持有带有特定权利的股份。这种股份份额很小,通常为一股,但对公司重大战略决策拥有发言权和否决权),使政府对一些涉及重要敏感行业的外来投资拥有否决权。欧盟准备出台主权基金自律准则的同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也在制定旨在规范主权基金的行为指南。该组织已经明确要求新加坡、挪威和阿联酋等国为其主权基金制定详尽的披露标准,并开始推广挪威立法对主权基金信息披露的强制性规定,认为通过信息披露立法能够促使主权基金的规范运作,避免投资保护主义。

  主权基金本质上是专业化的商业机构,而非政府的行政机关。套用行政模式势必压抑专业精神与商业 文化 ,导致类似于官僚组织的死板僵化,显然不利于其高效率运作。因此,应尽量避免对主权基金的行政干预,确保主权基金市场运营的自由度。例如,为了最大程度保证实现良好投资回报率的核心目标,阿联酋与新加坡的主权财富基金员工队伍中极少有公务员,而是竭力在国际金融市场网罗吸引招聘一流金融人才,绝大部数基金经理包括首席投资官都是外聘的专业人员。

  另外,主权基金要想成为国际金融市场的一员,还必须通过立法明确主权基金的商业性、专业性和独立性,打消被投资国的政治疑虑和阻挠。在投资法中,应明确主体投资应该交由外部基金,进行第三者管理,从而淡化政治色彩,建立多策略、多通道的投资组合,加强基金间的竞争。弥补主权基金自身在资源、人才、内部监控上的不足。

  [参考文献]

  [1]吴金勇。黄继新,伦敦G2O峰会的“教堂”价值[N],商务周刊,2009-04-20。

  [2]王志刚,主权财富基金法律问题研究[J],法学与实践。2008。(4)。

  [3]杨燕,主权财富基金对世界经济的影响[J],中共石家 庄市委党校学报,2009,(1)。

  [4]IFSL:垒球主权财富基金增至3.9万亿美元[N],经济参考报,2009-03-04。

  [5]刘婷婷,沙特预建世界最大主权基金[N],中华工商时报,200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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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贸易战的看法论文1500字

  一、介绍 
  近几十年来,中美之间的贸易争端一直存在,但它们只能被视为“贸易摩擦”。直到2018年3月23日,美国总统特朗普正式签署总统备忘录,并宣布3月23日根据“301调查”的结果,美国将对中国进出口价格征收价值600亿美元的关税。这份总统备忘录被认为是美国正式与中国展开贸易战的第一枪。之后,美国司法部开始调查华为,他们认为华为存在安全风险。 
  二、贸易摩擦的深层次原因 
  (一)贸易逆差 
  2017年,中国对美出口4298亿美元,年均增长11.5%,从美国进口1539亿美元,年均增长14.5%。中国与美国之间的贸易顺差高达2,758亿美元。与二零一六年相比,二千五百七十亿美元增加近二百五十亿美元,超过二零一五年的历史最高纪录,达二千六百一十亿美元。

中美贸易战产生的原因影响及对策论文

中美贸易战成因及影响分析
中美贸易争端引起各界广泛关注,这一轮的中美贸易争端深刻体现了全球经济结构变化、中美两国经贸关系结构变化、以及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深远影响,有其长期性与必然性。随着时间推移,贸易争端慢慢演变为贸易战,甚至是一场守成大国掐断崛起大国的经济战,将对中国长期、既定的渐进发展轨道产生冲击。美国发动贸易战的底气,源自它对高技术产业核心技术和科学前沿的控制和占领,目的也在于维持美国在全球技术的霸权地位,减缓甚至打断中国高科技产业发展,保持压倒性优势。美国对我国发起的此次贸易战,具有长期性和战略性。
一、清单解读
6月15日,美国政府发布了加征关税的商品清单,对从中国进口的约500亿美元商品加征25%的关税,其中对约340亿美元商品《美清单一》自7月6日起实施,对约160亿美元商品《美清单二》开始征询公众意见,预计8月底生效。美国主要针对中国科技及《中国制造2025》相关领域加征关税,主要涉及航空航天、通信技术、机器人、工业机械、新材料等,手机、电视等消费品不在其中。
6月16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美国的659项约5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25%的关税,其中对农产品、汽车、水产品等545项约340亿美元商品《中清单一》自7月6日起实施,对其余商品《中清单二》加征关税的实施时间另行公告。中方加征关税涉及商品金额、关税率和生效时间等与美国对等。《中清单二》主要包括化工品、医疗设备、能源产品等,最终措施及生效时间将据美国情况而定。
相比上一轮公布的商品清单,美国在清单中移除了显示器、彩电等消费品,增加了集成电路、电机电器设备等工业品;中国移除了飞机,增加了石油、农产品。
美国清单上,占中国出口比重较高产品:玻璃制品(63%)、航空器和航天器(33%)、光学、照相、医疗等设备(20%)、无机化学品(18%)、核反应堆、锅炉、机械器具(17%)、电机/电气设备(11%);占中国产量比重靠前产品:航空器和航天器(5.3%)、电机/电气设备(3.5%)、光学、照相、医疗等设备(3.1%)。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7月10日发表声明称,特朗普政府还发布了一份针对中国2000亿美元商品加增关税的计划,目标产品清单涉及服装、电视零件和冰箱,加征关税约10%。这意味着贸易战可能进一步升级。
二、原因分析
(一)贸易逆差巨大
中美爆发贸易战的直接原因是贸易失衡。据中国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对美贸易顺差为1.87万亿元人民币(约2987亿美元)。而据美国商务部统计,2017年中美货物贸易逆差增加了8.1%,增至3752亿美元,占美国全部货物贸易逆差的46%。
中美之间巨大的贸易逆差,美国归咎于中国部分领域开放度不够、部分产品进口关税较高、政府给予部分国企补贴以保护发展中的幼稚产业等原因,客观上也助长所谓“中国工人抢了美国工人的工作”声音在美国社会各界得到广泛支持。因此,美国希望通过贸易战,迫使中国进一步对美开放市场。
(二)技术高地之争
贸易战深层次目的在于试图遏制中国崛起。我国制定出台《中国制造2025》,瞄准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重点,欲在高端制造业、科技创新方面全面突破。2018年,中国研发总投入预计将首次超美,未来如果在产业方面实现赶超,中美分工就从垂直分工转为水平分工,从而形成与美国产业的正面对撞。
技术领先是美国强大的基础,《中国制造2025》在核心技术领域挑战美国的优势,因此,此次美国贸易战针对《中国制造2025》的主导产业征收预防性关税,就是针对中国未来要发展的高科技、高精尖产业设防,遏止中国制造业升级,抑制高科技产业发展,不允许中国研发与高端制造对美形成同水平竞争力,从而全面抑制中国崛起。
(三)发展模式对立
在美国看来,中美经贸关系不正常,关键在于中国没有兑现承诺,中国模式、中国道路与美国模式、美国道路截然对立。美国坚持私人产权+自由市场的经济模式,中国坚持政府领导+国企主导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在民主方式与法治道路选择上也分歧很大。且亚投行、人民币国际化、“一带一路”倡议连同“四个自信”,也被西方解读为中国意欲在国际上扩张中国模式、中国道路,全面挑战美国模式和美国道路以及西方主导的世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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