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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读书的文章3000字

2023-02-11 23:30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关于读书的文章3000字

  3000字的读书笔记三篇· 篇三
  《红楼梦》第七回,王熙凤同贾宝玉在宁国府呆了一日,天黑才归。因那宝玉与秦氏之弟秦钟一见如故,叙谈得难以尽兴,尤氏便派车送秦相公回家。大总管赖二派了焦大,孰料焦大喝醉了不情愿去,还出语伤人。正巧,送王熙凤和贾宝玉出门的贾蓉碰上了,便命人捆起来,呵斥道:等明日酒醒了,问他还寻死不寻死?

  不料,这一招没有吓住焦大,反而如火上浇油,回敬了好几句硬话,其中就有:不和我说别的还可,再说别的,咱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

  听听这口气,还把谁放在眼里?一个下人,何以会如此胆大妄为?尤氏说明了焦大不凡的底码:因他从小跟着太爷,出过三四回兵,从死人堆里把太爷背了出来,得了命;自己挨着饿,却偷了东西给主子吃;两日没水,得了半碗水给主子喝,他自己喝马尿。不过仗着这些功劳情分,有祖宗时都另眼相待,如今谁肯难为他。

  正是,焦大话粗、话硬,是因为根底硬。每读至此,便有个想法:太爷出兵,自是国事公差,焦大尽忠不仅是效主,而且是报国了。为何太爷不给焦大讨个一官半职?莫非是因为焦大粗俗无知?可历史上类似焦大这样的人多的是,封官拜将也有的是,难以搪塞。倒是可能因为这太爷总是屡战屡败,自己官位难保,自然也就不好为功勋讨赏了。如此,也该对焦大有个合适的交代,这么功高过人的老者,怎么还能让当车夫呢?看来,这太爷是有点不那么护群了。

  现今的人,大大接受了太爷的教训,认为把身边的人安顿不好,就等于挨着一颗随时可能引爆的炸弹。这机关里的区长,就把司机照顾得很好。开了会,司机即成了副镇长,不胜风光,只是镇党委开会,没通知自己,顿时发怒,大骂别人狗眼看人低。骂着骂着,“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了。

  粗俗和无知有了权力,那祸害的范围要大得多了。如此思之,太爷没有重用焦大是有些道理。只是这么一来便把祸害留在了家里,留给了子孙。还是凤姐说得有理:还不早些打发了没王法的东西!留在家里岂不是害?

  焦大的悲剧也正在这里,太爷是太爷,老爷是老爷,少爷是少爷。太爷用过的历书哪会和老爷、少爷用得一模一样?府里的事,焦大自然比我们要清楚得多,听听他叫嚷的那难听的事:哪里承望到如今生下这些畜生来,每日偷狗戏鸡,扒灰的扒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我什么不知道?

  真羞人了。焦大呀焦大,知道归知道,要说应讲究个说法,哪里能直接把人家的丑事亮豁出来?这一点上,焦大是大受时代局限了。要是当今,就是酒喝多了,亮豁偷儿媳妇的事也比焦大高明。曾在酒桌听说,专员要出门,正遇儿媳敞怀喂小孙子。小孙子不吃,儿媳妇无奈,专员唬小孙子:你吃不吃?你不吃,我就吃呀!小孙子慌忙去吃。事后,儿媳妇将此话告诉男人,男人一听生怒,来找父亲,说:爸,你怎么能吃我媳妇的奶?父亲更怒:怎么,你吃我媳妇的奶好几年,我吃你媳妇一回也不行?

  酒桌上笑声热喧。这里的窍门是,说真话上头的不愿意听,说假话众人不愿意听,说笑话大家都愿意听。试想,焦大若是这么个说法,当然不会惹人讨厌。哪至于被众人揪翻掀倒,拖往马圈里去,用土和马粪满满地填了他一嘴。

  《红楼梦》第六回,几乎通篇是写刘姥姥进荣国府求生计的事。求生计这词当然是旧时的话语,若放在时下该说引进。况且,刘姥姥还算个人物,一引就进,每行不虚。

  “拔一根汗毛比咱的腰还壮”,在这一回里刘姥姥说了两次。头一次是那年秋尽冬初,家中冬事未办,女婿狗儿吃了几杯闷酒,在家闲寻气恼。刘姥姥耐心劝导,终致引出贾家,鼓捣他走动走动,或者人家念旧,只要发一点好心,拔一根汗毛比咱的腰还壮呢!

  读到此处,不得不对刘姥姥刮目相看。刘姥姥虽是一个上百年前的村妇,竟比我们当代人士要强得多。论说这强,该用独具慧眼一词。也就是说,引进之行,目标准确,不似我们有些人,一说引进,蜂拥出动、跨海出疆,钱扔出去不少,引进的成果却只有一二。这么想来,不得不佩服刘姥姥的眼光。

  当然,光瞅得准也不行,还要付诸实施。这第二次“拔一根汗毛比咱的腰还壮”就是对王熙凤说的,不过把咱们说成了我们,也可见刘姥姥说话很注意角色的变化。在家里,是对引进项目的猜测,带有理想色彩;在贾府,是实施计划,是对王熙凤和贾府的阿谀奉承。

  不过话说回来,这奉承话可能正是贾府和平民状况的真实写照。那时候富得腐化了,穷得贫倒了,谁能够把贾府的金银财宝平均到自己呢?熬不下去了,像刘姥姥那样进侯门礼貌揩油是最善意的。

  王熙凤待刘姥姥也还可以,送了20两银子。这在贾府是芝麻绿豆,对刘姥姥说却是个不小的数字。偏偏王熙凤还谦说:外面看着虽是轰轰烈烈,不知大有大的难处,说与人也未必信呢!刘姥姥忙接言,我们也知艰难,凭他怎样,你老拔一根汗毛比我们腰还壮哩!听听,不光把咱们变成了我们,而且,还添了个你老(用你老乖巧地替换了你们)。刘姥姥真是不可小瞧,不仅讨了20两银子,还把凤姐奉承了个高高兴兴。不由得想起那句俗语:三句好话能顶钱使。

  刘姥姥的举止言行,虽然有失脸面,可是,却与世道无害。大千世界,芸芸众生,像刘姥姥这般审时度势,察颜行事的人还真不多。曾风闻此谣:下岗男工不用愁,腰里别个小匕首。十字路口走一走,你有我有大家有;下岗女工不用愁,梳梳头发抹抹油,歌厅舞厅走一走,你有我有大家有。相比较而言,刘姥姥致富的手法真算上乘,女工那法有点伤风败俗,最可怕的是男工那法,非搅得世道混乱不可。说不定,刘姥姥引资回来前,狗儿和两三个哥们儿在小酒馆里吟唱的正是此谣,看来,这汗毛的粗细不是一件小事,关系着国泰民安呢!

  《红楼梦》第六十回中,芳官得了蕊官送的蔷薇硝喜滋滋向宝玉炫耀。不料,那贾环见了竟张口索要。这是情人送的爱物,芳官当然不愿意送给贾环,便找原先那包。岂知翻来寻去找不到,一旁里麝月说:你不管拿些什么给他们,哪里看得出来,快打发他们去了。芳官听了,便用茉莉粉打发了贾环。不料这一打发,打发出了个闹剧。

  赵姨娘见了茉莉粉,知道是糊弄贾环,顿时火起,怒冲冲找到怡红院,将那粉照着芳官的脸上摔去,手指着鼻尖骂道:小娼妇养的!你是我们家银子买来学戏的,不过娼妇粉头之流,我家里下三等奴才也比你高贵些,你都会看人下菜碟。

  得,看人下菜碟出来了,芳官的举止不知不觉轻慢了贾环,也等于轻慢了赵姨娘。赵姨娘常被人轻慢,窝着一肚子火没地方发,正碰上个不识时务的小戏子犯上作乱,岂不冒火?你不是王夫人,你不是王熙凤,也不是老太太的心肝宝玉,老娘为何要受你的气?于是,扑过来摔过去,闹打开了。其实,赵姨娘这举动也是看人下菜碟,换个有脸的人,她敢?

  细想一下,其实这世上哪一位不是看人下菜碟?一切的规矩礼法,似乎都起始于看人下菜碟。看准了人,下对了菜,就是正常礼仪,摆在桌面上便是合乎接待规范。所以,赵姨娘口中的看人下菜碟和现世流行的看人下菜碟都是一回事,是指本意之外的一切人际关系。不过若要理解意外之意,尚需好好体会一下意中之意。

  我这人在城里住了三十余年了,可是我觉得自己仍然是个农民。大鱼大肉不喜欢,而见了菜窝窝倒是谢天谢地!反之,即使饭菜再丰盛,我也不喜欢。为啥?还是招待者不懂看人下菜碟!但是,切记也不要一把尺子量到底。招待他人,得按他人的胃口下菜。我主管过接待,不同人有不同标准。政务人员曾严格要求过四菜一汤。哪怕端上来就吃光也不能超越。而对外商就另当别论了,丰盛的饭菜几乎没动筷子,就撤了下去。因而有人怨怪,不过怨怪归怨怪,廉政防线不能逾越。

  仅仅怨怪还算罢了,关键是芝麻小的问题竟成了西瓜大的错误,甚而弄得难以正常工作。这就不得不思考了,思来想去,问题出在四菜一汤上,连忙拓展思路,四菜仍是四菜,只是一个大菜盘里少不了要装小四菜,一汤还是一汤,只是舀了10碗还可以再舀。这么一来,酒桌皆大欢喜,工作皆大欢喜,即使西瓜大的错误也变成芝麻小的问题。芝麻小的问题还算问题吗?不算,也就没了问题。

  这都是先前的事了。后来层次分明了,麻烦更少了,有人划拉了这么几个台面:喝白酒,打白条;喝啤酒,说屁话;喝红酒,收红包;喝洋酒,泡洋妞。一个台面,一个标准,差别十分明显。幸亏赵姨娘早不在这世上了,若要在,不气破肚子才怪。你见人家宝玉喝洋酒,泡洋妞,也想让你那贾环过过瘾,没门,你就安心让娃喝白酒,打白条吧!这世上喝不起白酒的人有的是,只能手握着人家打的白条干瞪眼。这就是人常说的,前头有个骑驴的,后头有个不如的。

  如此想来,赵姨娘开心了吧,千万莫骂看人下菜碟了,再骂只能丢了自家的身份。世上原来就这么个道理,就这么个秩序,古今一样,中外一理。至于下个世纪怎么样?那不是我这草木之人说得清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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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心得3000字大全

篇一:读书心得3000字

这是一篇极为杰出的短篇小说,文章虽短却寓意深刻,在简朴的文字背后蕴涵着许多道理。作者海明威以此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而这可以算是他一生的简介,一生的缩影。在小说主人公圣地亚哥的身上,我们发现了许多隐藏在英雄,生命与命运背后的点滴,发现了一种敢于追求梦想,敢于面对挫折的勇气,现在,让我们一起来品读这篇文章。

人的一生从娘胎里降生到离开这个人世,命运只不过是一个圆圈,有些人走了一辈子也没有走出命运所画出的圆圈,其实他们都不知道,圆上的任何一点都是一条腾飞的切线,而怕风怕浪的人是永远走不出命运的悲惨,只有在海上坚持战风斗浪,寻觅生存武器,具有任何风浪都打不垮的勇敢精神的人,才可以走出自己的人生之圈。

《老人与海》中的老渔夫圣地亚哥就是具有这样的精神品质。在小说开头,作者便以这样的一段文字描述了主人公“老人消瘦而憔悴,脖颈上有些很深的皱纹。腮帮上有些褐斑,那是太阳在热带海面上反射的光线所引起的良性皮肤癌变。褐斑从他脸的两侧一直蔓延下去,他的双手常用绳索拉大鱼,留下了刻得很深的伤疤。但是这些伤疤中没有一块是新的。它们象无鱼可打的沙漠中被侵蚀的地方一般古老。他身上的一切都显得古老,除了那双眼睛,它们象海水一般蓝,是愉快而不肯认输的。”在我看来,他手上的伤疤是英雄的伤疤,象征着与命运的对抗及永不屈服的决心。这伤疤象沙漠中被侵蚀的地方一般古老更是表现了老人历尽沧桑后的容颜。然而,老人的眼睛却是如海水一般蓝,是愉快而不肯认输的,这眼睛在没有遇到那条大马哈鱼时从来没有绝望过,即使贫穷、饥饿、寒冷与孤独接踵而至,他也仍信心百倍地去接受,去期待。就在这位老人圣地亚哥的梦中:“梦见童年的非洲,梦见沙滩海岸、梦见褐色的大山和高耸的海岬”,梦见在海滩上像小猫一样嬉笑玩耍的狮子。八十四天未钓到鱼的失落依然无法掩盖老人对生活的梦想与追求,在老人眼睛里,心中,又暗藏了怎样的热血,怎样的梦?

就在第85天,老人生命中不平凡的一天里,在别的渔民的奚落声中,老人决定第85次出海,去寻找他自己的幸运之神。凭着多年的捕鱼经验,他独自来到了鱼儿成群,但极其遥远的海域。在海风中,小船飞速地前进着,他发现了一条重量超过1500磅的大麻哈鱼,并开始了长达3天3夜的搏斗。他用他的背部和左右手,轮换着拉住钓索,太紧了就放出去一些,松了就拉紧钓索,饿了、渴了,就吃生鱼、喝少量的水。他的背部和左右手都被钓索勒破了,他用海水清洗后,还是继续拉着;左手抽筋了,就用右手。老人是那样的无助、无力。他的脸上划破了许多口子,手也开始不停地抽搐,而且他已两天两夜没有合过眼了,他—显得那样疲惫不堪,但是他始终都没有放开手上的那张网,坚持到底,终于,将那强悍的鲨鱼制服了。他与大鱼搏斗了三天,大鱼才终于筋疲力尽浮上水面,被他杀死。他终于以他自己非凡的自信和勇气,悍卫了自己胜利的果实,成为了一切恶战的胜利者。

在老人的眼中,这是一场英雄与英雄之间的较量。他对每一条鱼谈话,对每一朵浪花谈话,海就是他生命中的一部分,而这条鱼,在他眼中,也理所当然地成了英雄。他有恻隐之心,他甚至在同情自己奋力捕捉的鱼,可是出于职业习惯和自尊心,他又不得不去与鱼抗争,与他眼中的英雄抗争。这两种彼此矛盾的观念皆源于圣地亚哥一人——一种出于人的本性,一种则出于人的社会性。某些时候可以协调,某些又不得不互相抵砺,他在征服鱼的3天里也征服了自己、主宰了自己。

在老人辛辛苦苦抓到了鱼之后,考验却并没有结束。鱼有18英尺,比他的小船还长,他只好将鱼绑在船的一边。可回航时,大鱼的血腥味,一再引来鲨鱼的袭击。于是,他用尽一切手段来反击。他用鱼叉叉,鱼叉被鲨鱼带走了;他把小刀绑在桨把上乱扎,刀子折断了;他用短棍,短棍也丢掉了;他用舵把来打。上天似乎就不曾怜惜过这样一位伟大的老人,他将厄运一次又一次降在老人身上,圣地亚哥没有屈服,他用一切他可以运用的方式来与命运反抗。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及势力的增强,老人最终放弃了——仅仅希望能够平安地回到岸上,回到家里,美美地睡上一觉,和孩子聊会儿天。在一次又一次 与鲨鱼的搏斗过程中,老人终于意识到了这一点:“我出海太远了。我把你和我都毁了。”老人依旧是英雄,因为他敢于与命运做斗争。但这句话在有意无意之间将其生命奋斗的过程体现,老人终于失败了。因为上天的作弄而败,也因为他自己而败,他有能力抓到鱼,却无法将鱼平安地带回港湾。

最终他的顽强意志却并没能得到好的结果,回港时只剩下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可老人最后说:“不过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这句话在26个字间阐述了英雄的含义,生命的意义,也在刹那间烘托了全文,点明了文章主旨:人要勇敢地面对失败。

在小说的结尾,作者海明威又这样写到:“那天下午,露台饭店来了一群旅游者,有个女人朝下面的海水望去,看见在一些空气酒听和死梭子鱼之间,有一条又粗又长的白色脊骨,一端有条巨大的尾巴,当东风在港外不断地掀起大浪的时候,这尾巴随着潮水瓶落、摇摆。

“那是什么?"她问一名侍者,指着那条大鱼的长长的脊骨,它如今仅仅是垃圾,只等潮水来把它带走了。

“Tiburon,"侍者说,"Eshark。"他打算解释这事情的经过。

“我不知道鲨鱼有这样漂亮的尾巴,形状这样美观。”

“我也不知道,"她的男伴说。 在大路另一头老人的窝棚里,他又睡着了。他依旧脸朝下躺着,孩子坐在他身边,守着他。老人正梦见狮子。”在这段话里,作者通过老人的梦含蓄的表明,老人依旧有梦想,依旧有热血及与生活抗争的勇气,他没有倒下,没有失败。游客的无知也说明了一点:或许英雄会不为人知,但只要有与命运斗争的勇气,人人皆是英雄。

《老人与海》也教会了我很多。什么是失败,失败的真正意义是在遭遇了挫折之后没有勇气爬起,失去了再来一次的勇气,失去了对生活的希望,失去了自己人生的梦想。什么是英雄,英雄就是敢于面对挫折,挑战挫折,战胜挫折的人,他们有勇气完成自己也许失败了很多次的梦想,这才算得上是英雄。

一切大风大浪都已经过去了,老人浑身被海水打湿,脸上充满了疲惫,被划破的口子还滴着血,然而所有一切都无法改变的是那双充满自信的眼睛。正是它,给了老人出海的信心,正是它,支撑着老人在大海中整整搏斗几天几夜,发挥出在他生命中的所有极限。一个人生来不是总是失败的,就算失败也并非绝望,一个人可以被灭亡,但是他的精神是打不败的,是永存的,只有战胜自己一切的不可能,才能获得胜利。

生活中,能压倒一切的不算是强者,但不被一切所压倒的人才是真正的强者。拿破仑曾经说过:“默认自己的无能,无疑是给失败制造机会!”所以,人最先应当战胜自我。有很多人常常把自己的失败归结于才能的有限,真实,才能往往得力于自我竞争。自我竞争,就是以最快的速度,拿出最好的成绩超过自己原先所创下的“最好成绩”。人要逾越自己过去的最高度的确是一件很难的事,但是只要你跨过这极难的一步,你就再一次战胜了自己,你跨过这极难的一步,你就会更上一层楼。在现实生活中,人和自然是对立的,人总是要受到大自然的磨练,只有能够坚持进行坚强不屈的斗争的人,才能获胜。虽然有时人们会战胜自然,有时会被自然所打败乃至于被毁灭,但是最重要的是,当自己被自然所打败的同时,自己能否使自己的意志不消沉,重新回复自信,以更高的热情去迎接大自然的挑战。

我的读书故事_3000字

篇一:我的读书故事 张闯

小时候,我们差不多都能背诵一些经典诗句:谁知盘中餐,粒粒皆幸苦。、窗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通常背诵诗句越多的孩子越能赢得大人们的夸奖。那时候,我得到地表扬可不少呢!然而长大后,每次端起书,看到那些汉字,我总觉得特没劲,总觉得读书没什么意思。我只是喜欢体育运动,整天都想着打篮球,自从经历了那几件令人难忘得事,我竟然渐渐喜欢上了读书。

事情还得从那件事说起,有一天我们一家人吃完饭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妈妈就问我们:等你们长大后你们想干什么呀?我就神气十足的说:等我长大后我要买一栋别(yě),我的话音刚落。,姐姐就疑惑地问道:额,别也是什么啊?我特自豪地说:哎,就是那豪华的大房子呀。结果爸爸妈妈他们都笑着说:那哪是别(yě),那是别sh。我顿时羞红了脸,原来我一直把墅读作(yě),从那以后他们就经常调侃我说:呵呵,张小闯长大后想买别(yě)。每次提起这件事我的脸就变得绯红,十分不好意思。于是,我便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多读书,学习和积累更多的知识。从此,我常常用心爱的零花钱,买了一些课外书来读。当然父母也为此十分高兴,给我也买了很多适合我看的课外书。但我也只是一目十行,囫囵吞枣的翻完一本又一本书。这样读书一点收获也没有,反而在浪费时间,我读书的兴趣还是不浓。

自从上次看完《海底二万里》我便对读书有了新的认识,也渐渐的喜欢上了读书。一天,我和姐姐在一起写作业时,我发现她正如饥似渴的翻阅着一本书。我见姐姐如此痴迷,我就好奇的问姐姐那是什么书,姐姐说这本书的内容十分生动、有趣。我也按捺不住诱惑,便接过那本书。那本书的封皮上印着许许多多奇特的海底生物,上面印着大大的几个字海底两万里。这些奇特的海洋生物吸引了我的眼球,我翻开阅读了几页,书中写到那散步在海底的软体动物美丽品种,环纹海扇、海槌鱼,那些真正会跳动的贝,洼形贝、朱红胄、像天使翅膀的袖形贝、叶纹贝、、、、、、这些无穷尽的海洋生物激发了的兴趣,于是我便全神贯注的读了一页又一页。其中有一段写到在中午时,太阳光在相当倾斜的角度下投射在水波上,光线由于曲折的作用像通过三菱镜一样被分解,海底的花、石、植物、贝壳、珊瑚类的动物一接触被分解的光线 ,就在边缘上呈现出太阳光的七种不同颜色,这些所有颜色错综交结。真正是一架赤、橙、黄、绿、青、蓝、紫的彩色缤纷的万花筒,这些描写是在是神奇,真正是让我大饱眼福,就感觉自己好像就在海底世界遨游一样。很快我便阅读完了这本书,我感觉自己好像在书中获得了很多的乐趣,从那以后我就渐渐的喜欢上了读书。老师表扬的这学期进步较大,我自己也觉得进步很大!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又何尝不是呢?我们应该多读些好书,因为读书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开阔我们的视野,还可以充实自己。

篇二:我的读书故事

从我识字的那天起,我就开始了阅读。直到今天我也的的确确读了一些书。但要说对我留下深刻印象在我的阅读生涯中有一定意义的也就中偶有只有那么几本。

第一本是小学三年级是发的《小学生作文选》,是由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我之所以对这本书映像深刻,是因为这是我的第一本课外书,也是唯一的一本。这本书我读了很多遍,里面的很多作文,我至今还能还记得主要内容:《豆芽菜的故事》讲的是小作者的爸爸一向不关心家务事,有一天突然买了一斤豆芽菜,并且以后天天买一斤,原来是作者的爸爸为了帮助一位卖豆芽菜的老邻居;《小馋猫》讲的是小作者的弟弟看了画片《孙悟空偷吃蟠桃》后,馋得把红辣椒当樱桃吃了;《不速之客》讲的是一群偷吃小作家无花果的灰喜鹊我三年级是1998年,而那些作文发表的时间是1990年左右。我想那些小作者大概比我打八、九岁!今天我21岁了,他们大概也都30岁了吧?!我经常想他们现在在哪儿?他们成家立业了吗?他们当中真的有人成了作家了吗?他们知不知道他们的作文装点了一个人的少年生活。

初二那年的暑假,不知爸爸从哪里借了本武侠小说。我向爸爸借,他说不行,看武侠小说会上瘾的。我不知道上瘾是什么概念,我还是趁爸爸不注意偷看了。这是我读的第一本小说。小说的故事情节很简单,讲的是一个从小无父无母的少年,幸运的遇到高人指点成为了一个武林高手。那次我真正体会到了阅读的 *** 。我是一下午读完的,酣畅淋漓。

我买的第一本书是《鲁迅全集》。是我花了5块钱从书摊上卖的。当时很激动,声音发抖的对我同学说:这是我买的第一本书,将来我有钱了,我要把所有的书都买下来。回家后告诉了母亲,母亲责备道:你还真舍得?说实话《鲁迅全集》我并没有看完。其是杂文,我基本上没看。即使看过的也大都忘了。只是对《故事新编》里的神话有写印象。

高一的时候,课下没有是做,决定省钱买本书读。我在我们学校门口的书摊上挑了一下午。最终挑中了两本:一本是《钱钟书选集》,一本是《贾平凹选集》。但我只能买一本。因为《钱钟书选集》里的字太大,内容就相对较少,所以我买了《贾平凹选集》。我想这大概是我读懂的第一本书吧!以后我有陆续买了几本贾平凹的书。渐渐地,我就发现我有了自己的偶像贾平凹。有偶像真好!备战高考的时,美当我意志消沉的了,我就拿出来地图册,看着铁路地图对自己说:好好学,将来考进西安的大学去找贾平凹!

进入了大学,看到了学校的图书馆,我既惊讶又兴奋,心想:这下我可有书读了!可是到大学已经一个多学期了,我并没有看很多书。在图书馆里,我最喜欢干的事是围着书架转,拿一本,看几页,说:这本书真好!有时间了看看。再换一本,说:这本也不错,也得看看》就这样,一转就是半个小时。渐渐地我就一是到这么多书,我不可能看完。于是,我只能伤感地感叹:这些书要都是我的该多好啊!

这就是我读书的故事!孔庆东说过:人生要有几本垫底的书。我想上面提到的书就是为我垫底的书吧!

篇三:我的读书故事

任凭岁月不断磨合我成长的轨迹上曾研扬起的棱角,却又固执地坚守着对于书籍始终不变的热忱与喜爱。 题记

五岁,少不更事的年龄,只因和伙伴捉迷藏意外地闯入了书房而碰落了一地的书。

我下意识地翻阅起来,但却发现其间不过是充斥着许多密密麻麻的小东西,又随机地挑了几本来看,却也是如出一辙。正当我觉得甚无趣而欲转身离去时,只听见咯噔一声,我循声而去,只看见一个小黑皮本子稳稳当当地躺在地板上。我出于好奇,便捧在手上玩弄了一番,忽而我被一些五颜六色的插图吸引住了。关于插图的内容,现在大致还记得一二,其中似乎有画着青蛙的,海鱼的,印象最为深刻要属画着六条腿的怪兽:若大若大的哈巴黑眼睛,沾满鲜血的大嘴巴 ,着实让当时的我下了一大跳。

后来,我一有空就往书房里钻,也愈发对书籍感兴趣,只为能够在书中找到好玩的画儿,认为那是我从未见过的新奇与 *** 。这样一直持续到我上小学那会儿。

上小学时,书中精美的插图还是会让我对着书爱不释手,不过更多的则是读书带给我的快乐。当那时,爸爸妈妈白天不在家,我又不爱出门,自然寂寞难耐。于是,读书成了我打发时间的工具,而且面对读到类似于叶圣陶爷爷的<<稻草人>>中男孩儿和女孩儿划着心爱的小白船冒险时的情景,我的心总是会莫名的激动,仿佛我也置身于其中,同故事的主人公一块儿欢笑,一块儿哭泣。这无疑给我原本冷清的童年生活带来了一丝难得的心灵上的慰藉。于我,尤为弥足珍贵。我自小怕生,又不擅长表达自己的情感。恰是读书弥补了我这一感情上的荒漠。我因为<<西游记>>里孙悟空的嫉恶如仇而拍手称快,也为<<夏洛的网>>的那段无私伟大的友谊而潸然泪下,一样因《爱的教育》里头的罗纳儿一角而对其肃然起敬,同时为小瓦泥匠的不幸身世而唏嘘不已,我将全副喜怒哀乐都倾注于书,以至到了因书而动的地步!

不光如此,读书还使我增长不少课外的新知识,让我屡屡在班级乃至学校的阅读之星评选活动中脱颖而出,多次以高票当选。至今回想起来,我任为此深感自豪。由此,我进一步的尝到了读好书的甜头,也就越发的爱读书了。更令我想不到的是,读书还改掉了我从小活泼好动的坏习惯,继而变得安静内敛了些。这一改变也着实让我的父母惊喜不已。以上所列不外乎我先前提到的读书的快乐。

如今,我得益于读书给予的内心沉淀的悸动和深邃的思考。上课之余,我偶从看书中捕获灵感。拿《红楼梦》来说吧。据我看来,其中只不过几个异样女子,或情或痴,或小才微善,故作凄凄儿女态,到头来,为官的家业凋零,痴迷的枉送了性命,有恩的死里逃生,无恩的分明报应。于是,我惋惜于这些富有才情的女子的悲惨遭遇,深恶痛绝于那吃人的封建教条。合上书,此刻,我的心中噙满了泪水。我也曾为《汤姆叔叔的小屋》中的黑奴汤姆而深感同情,黑奴汤姆性情温顺、老实,对他的白人奴主更是一片忠心,可他却又帮助其他的不堪忍受的黑奴同伴逃离于奴主的虐待和摧残,最终,他的人生终以死亡画上句点,而换来了其他黑奴的解放。读完这本书,我的眼前仿佛浮现出汤姆叔叔那深远但又饱含苦难的眼神,似乎在向人们默默地诉说那段黑暗的历史,又警示着我:当今世界,种族歧视依旧十分严重,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为此而不懈奋斗!这又不禁让我想起了中国尚未进行民族复兴时期,国家影响力尚未趋于世界前列时发生的一件小事国外某一公共场所内竖着醒目的广告牌,上面写着:华人于狗不得入内!这深深刺痛着每一个中国人的心它时刻提醒着我们:落后就要挨打!想到这我难道还有理由不好好学习吗?

我莫不胜感激于你,书籍。读书,我于书海中汲取着人生的智慧,丰富着自己的阅历。这也是我所认为之书给予我们思考,即书之智慧。

书之乐,书之趣,书之益,于我足以使我的一生有一股温暖向上的力量陪伴,且坚持。由是,我的读书梦至长至远矣!

篇四:我的读书故事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的确如此,如果说,知识是自由自在的鸟儿,那么书籍就是任鸟儿翱翔的广阔蓝天;如果说,知识是无忧无虑的鱼儿,那么书籍就是凭鱼儿嬉戏玩耍的无边大海;如果说,知识是娇艳迷人的花朵,那么书籍就是花朵争相斗艳的美丽花园。

从小,我就酷爱看书,一个个丰富多彩的故事引人入胜,总让我如痴如醉,与字里行间神奇的小精灵一起紧张,一起欢笑,一起在童话的世界尽情遨游;在小说的天地惬意徜徉;在诗歌的森林逍遥漫步

随着年龄的增长,一些低幼的书籍已经不能让我心满意足,尽管我的书架上、书桌上甚至书房里已经堆满了五花八门的书籍,但是求知若渴的我仍觉得远远不够。我开始阅读世界名著。

记得一个晚上,我正津津有味地品读着《悲惨世界》,为书中的主人公感到愤愤不平。突然,一个熟悉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是妈妈让我准备睡觉了。哎,看来今天的阅读只能到此结束了。但是,我刚看到最惊心动魄的时候,真想把它一口气看完。可母命难违,怎么办呢?我绞尽脑汁想办法。突然,一个妙招闪过我的脑海:为什么不等妈妈睡了再偷偷看呢?好主意!我沾沾自喜。按照行动策划,我首先假装睡觉。一会儿,妈妈进来了,我不动声色,闭着眼睛,打算蒙混过关。果然,我听到了关门的声音妈妈出去了!接着,我又听到了关灯的声音。好了,秘密行动正式开始!我蹑手蹑脚地走到门后,小心翼翼地打开门眼前一片漆黑。为了不惊动妈妈,我只能在黑暗中摸索着。大概走到妈妈的房间了,我特意听了听动静。什么声音也没有,看来行动可以正常进行。幸亏爸爸出差了,真是天助我也!我暗自庆幸。凭着直觉来到书桌前,伸手一摸,正好碰到《悲惨世界》,我轻手轻脚地拿起来,摸索着回房间。我将台灯打开,还用被子将头微微遮住,一切大功告成!我终于可以放心了,如饥似渴地阅读了起来。读着读着,也不知道多晚了,我有些昏昏欲睡。不能睡着,把这段读完!我在心中提醒自己打起精神。但是事与愿违,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又开始迷迷糊糊的,感觉书上的字越来越模糊,只能隐约看到几个。不知不觉中,我终于睡着了

第二天早晨,鸟儿的歌声唤醒了我。睁开蒙眬的双眼,我猛然间发现,台灯还开着!怎么回事?突然,我想起了昨天晚上的秘密行动,可是,我的《悲惨世界》呢?我找遍了床上的角角落落,可仍一无所获。忽然,我发现,地上似乎有什么东西,我赶快一看,天哪,我的《悲惨世界》正孤零零地躺在地上,书页皱得像老人的脸,《悲惨世界》已经变成了名副其实的悲惨世界。

书,陶冶情操,让我明白世界的真善美;书,跨越未来,让我懂得是非黑白;书,缔造完美,让我领悟人生的真谛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为我的写作奠定了坚实基础,让我在语文学习中硕果累累,给我的生活增添了无限乐趣。我爱读书,多读书,读好书,是我追求的目标。

一分耕耘,有一份收获,耐心虽苦,成果却甜。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相信书籍会伴随我攀上成功的顶峰。

篇五:我的读书故事

读书是橙色,让我感受到家的温暖;读书是绿色,让我感受到大自然的奇妙;

读书是黄色;让我体验太阳的 *** ;读书是红色;让我警觉生活中的危险;读书是蓝色,让我获得一片天;读书是褐色,让我献身于书的海洋中。

书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高尔基说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终生的伴侣,最诚挚的朋友生活不能没有友情,所以不能没有书的陪伴

儿时的我,在锄禾日当午,汗滴何下土的诗歌声中长大,每次端起书,看着那毫无生命的方块字,我总是大喊没意思。读书是我最头疼的事了。

渐渐长大了,我感到了知识的缺乏,每次作文,我都不知从何说起。爸爸、妈妈为我不喜欢读书而烦恼,常常买许多书让我阅读。直到有一天,那天晚上,我们家里开展成语比赛,该我说成语,妈妈说意思,我翻开成语词典,说道:金蝉脱壳(k)。刚一说完,爸爸、妈妈都哄堂大笑,我感到奇怪,不知道他们笑什么,妈妈看我一脸的惊诧,说:自己看看拼音,到底读什么。噢!是金蝉脱壳(qio)!我恍然大悟。爸爸严肃的对我说:以后要注意多读书,那才能积累知识呀!于是,我便暗暗下决心,一定要多读书,懂得好多好多的知识。

从那以后,我真的喜欢上了读书,因为书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当读到安徒生的童话集《卖火柴的小女孩》时,我曾为卖火柴的小女孩的命运做过祈祷;当我看到《狼牙山五壮士》时,我为狼牙山五壮士的悲壮流过眼泪;当我读到《三国演义》时,我为诸葛亮的雄才大略钦佩不已。我深深地陶醉在书的海洋中,

曾经在一本书上看到这样一段话读书能医愚,读书能治穷,读书能疗病,读书能砺志,读书能致远,读书能练达,读书能聪慧,读书能知道怎样交友,怎样识人,怎样说话,怎样做事,怎样活着才身心健康,读书能明白什么样地人生称得上完美无憾。是啊!读书得好处无穷无尽。

现在,当我捧起《钢铁识怎样炼成的》,深深融入到里面时,我感到自己是多么的幸福,因为我拥有健康的身体,保尔虽然残废,但他那种不向命运低头,坚强的毅志和顽强的精神,深深地把我折服,让我佩服。我对今后的学习、生活充满了希望。我更爱读书了。

读《三国演义》、《水浒传》可以让我们对中国名著有所了解;看《十万个为什么》可以使我们的知识更加丰富;读《作文大全》可以提高我们的作文水平;就是看一些漫画、搞笑之类的,也可以让我们更加幽默,更加富有想象力。

读书给了我知识,读书给了我乐趣,读书更给了我力量。

我读书!读书让我知道了什么是酸?什么是甜?什么是苦?什么是辣?读书让我知道了怎么为人处事?读书给我的最大东西是:知识。它丰富了我的大脑,增长了我的见识。

你能说读书不快乐吗?

读书充足了我的大脑,读书让我知道了生活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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