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 贸易行(以下简称乙方),通过友好协商,订立包销合同如下:1.甲方指定乙方为 (商品)在某地区的包销商,包销期限为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2.包销数量:在包销期限内,乙方负责推销的商品不少于 (数量),并按季度大体能完成。3.在包销期内,甲方不得向该地区其他商人销售本合同所列商品;乙方不得购买、推销或代理销售其他任何人供应的同类或类似商品。如发现有违反以上规定的,双方均有权取消本合同。4.在包销地区内,如有其他商人向甲方洽购本合同所列商品,甲方应将该项业务转给乙方处理。如果甲方与包销地区内其他商人直接达成本合同所列商品的交易,其价格不得低于售给乙方的价格,并应按FOB 货价给乙方1%的佣金,同时将有关合同副本一份寄送乙方。5.乙方应按月向甲方报告包销地区本合同所列商品的市场情况。6.两国政府间贸易、招标、投标和易货贸易均不受本合同约束。7.本合同必须严格信守,任何一方发生违约情况,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必要时可提出中止合同。8.本合同期满前3个月,双方应协商决定其终止或延长。9.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如有争议,应本着友好精神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时,可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在北京仲裁。决裁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10.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 乙方:年 月 日于
包销的意思是,作者有渠道或者自己拿一部分钱出来,几折买书的。
所以这里面你没有利益,还要拿一点钱出来。
应该来说你没有稿费,只有名誉,和下一次合同结束后你有本书的版权而已。
或者这样出也行,把合同写一年,或者两年。
时间少!
商品房包销是开发商与包销人之间订立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开发商以包销基价,将自己开发且已经建成并符合销售条件的房屋或者尚未建成但符合预售条件的期房,交由包销商以开发商的名义进行销售,在包销期满后,包销商对未销售的房屋按照合同约定的包销价格购买的一种法律行为。房地产包销是一种重要的销售途径和渠道,因此在实践中,被广泛采用。
法律分析:包销行为是一种特殊的代理行为。
从形式上看,包销合同的内容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包销期限内,包销商对外推销包销房时是以开发商的名义,自己作为代理人。第二阶段即包销期限届满,如包销房未全部售完,剩余的包销房则由包销商按包销价买入。
包销行为是兼有代理行为与买卖行为两种特征的两合行为。 但是,从实质上看,包销人订立包销合同的目的在于通过第一阶段的工作,完成全部包销范围内的商品房的销售工作,从而取得销售差价作为报酬。第二阶段的买卖关系并不是双方签订包销合同时所期待的合同目的,买卖关系也并非必然发生,其发生必须有两项前提条件:其一为包销期限届满;其二为包销范围内还有剩余商品房未完成销售。买卖关系是对于包销人未能完成包销任务的一种违约责任,也是对于出卖人的一种风险转移的保障。这种违约责任或者说是保障的约定不应影响包销行为的性质认定。如同抵押行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拍卖、折价受偿抵押物,但并不因此而将抵押行为认定为抵押与买卖的两合行为。又如同买卖行为,在有些买卖合同中会约定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已收取货物(或款项)不予退还,但也并不因此而将此类买卖行为认定为买卖与赠与的两合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