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酬一般分两种,一种是字数稿酬,即按作品的字数支付稿酬,例如一本书20万字,每千字50元,那么总的稿酬是20(万字)×10×50元=10,000元;另一种是版税稿酬,一般图书的版税率在6%~9%,这和图书的定价和销量有关,例如一本书定价20元,实际销售了5000册,版税率为8%,那么作者的稿酬为20元×8%×5000册=8,000元。 无论是作者以哪种方式获得稿酬收入,都要被扣除相应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稿酬-基本免税额)×20%,但是总有一些合理的避税措施。
第二种情况是,有的书内容比较深奥、专业,读者面较窄,市场预期较差。此类书大多数出版社都会要求作者提供一定的资助。因为出版一本图书也需要一定的成本,例如印刷费、审读费用、排版费等。资助的多少和图书的内容、字数、印数、用纸、装帧设计、与出版社和编辑的沟通等多种因素有关。
首先先说一下什么叫做版税,比如说你写了一本书定价二十元,出版社给你印了十万本,你和出版社谈的版税为百分之十五。20×100000×10%=300000。这三十万就是到手的钱。定价×本数×版税=收入。
再来说一下为什么国外作家的最高版税收入是国内作家的六倍这个问题。举个例子,几年前,《盗墓笔记》作者南派三叔在中国国内作家富豪榜排名第2位,他的版税总收入为一千五百八十万人民币。但是同一年的国外作家富豪榜第2位丹尼尔·斯蒂尔的收入却为三千五百万美元,以当时的人民币汇率计算折合人民币为二点四五亿,是南派三叔收入的十五倍之多,令人瞠目结舌。
丹尼尔·斯蒂尔二十五部作品的累计发行量为一亿三千万册。而南派三叔仅《盗墓笔记》第一本实体小说和漫画版的总销量就已高达四千万册。同样是作家富豪榜收入第2位,南派三叔与丹尼尔·斯蒂尔的图书销量就差别仅仅三倍,收入差别却高达十五倍。其实让丹尼尔·斯蒂尔赚钱的并不是她的图书销量,而是她从作品改编的22部电视剧中获得的版权。在国外付费点播盛行的情况下,电视剧每被点播一次,她都可以获得收入。
而且一本书销量超过一二十万册就算是比较畅销的了,销量抬不上去,就会影响中国作家书的版税。相比而言,西方畅销书一本都是上百万册,甚至上千万册的销量。收入低现状已经对中国作家的创作产生了影响。杂志稿费偏低、版税起征点不合理等问题成为了困扰中国作家成长的问题。
这要看你出什么书。如果是一般人的传记、家谱,面向社会的发行量很小,印制量很少,出版社就不愿意给你出,你可能要给出版社一部分钱,以保证他们至少不亏损。按页数多少,页数越多,成本越高,你拿的钱就越多。一般16开100页的书要拿2万元左右。
但如果你的原创作品是小说、散文等文学作品甚至于可能畅销,出版社会按字数多少给你稿费。按国家《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1999年4月15日发布)有三种情况:一是版税,计算方法是,图书单价×图书印数或销量×版税率;二是基本稿费+印数稿费;三是一次性稿费。
出版社如果同意出了你的书,也付给了你稿费(版税),出版社有权将书批发(卖)给经销商,收入和作者没有关系。
关于如何申请版权,请登陆国家版权局官方网站,那里有国家规定,有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