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治安管理论文篇二
加强公共复杂场所治安管理创新的思路探析
摘要加强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创新势在必行。这种所中存在着易发生刑事犯罪、轻微违法犯罪和秩序混乱造成伤亡的问题。其原因为社会规范对人行为约束作用弱化;人、财、物密集流动给违法犯罪行为逃避打击提供条件;有些群众活动组织人和领导者存在官僚主义作风。这种场所治安管理工作中也存在不足,执法中出现“抓大放小”情况,警务组织运作管理没有完全摆脱传统警务的影响。“零容忍”警务理念的运用能够解决这些问题和不足。
关键词公共场所 公安机关 治安管理 违法犯罪
作者简介:武浩,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学治安管理专业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1)08-197-04
党中央提出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内涵十分丰富。从治安学的角度来看,社会管理的加强与创新,其根本目的和基本任务着重体现了维护秩序和保障安全。而事实证明,公共复杂场的秩序和安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社会治安状况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及满意度,这种场所也往往是治安乱点、难点和重点。因而,加强公共复杂场所治安管理创新势在必行。本文拟通过对将“零容忍”警务理念应用到这种场所的治安管理工作中的作用的分析和论述来探析加强公共复杂场所治安管理创新的思路,以期对实战部门有所裨益。
一、公共复杂场所存在的治安问题及原因分析
公共复杂场所是指公共场所中人、财、物密集流动,容易发生各类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场所。这种场所主要包括交通中转场所、游览场所、商品交易市场。这些场所的治安问题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其一,在这些场所容易发生抢夺、抢劫、诈骗、拐卖妇女儿童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其二,这些场所是倒卖票据、强行拉客、强买强卖、非法营运、兑换假币等轻微违法犯罪的高发区;其三,在这些场所容易发生公共秩序混乱造成的伤亡。这些问题是公共复杂场所治安管理要解决的问题。要找到解决这些问题的正确思路,首先就要分析出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
治安问题是社会问题,对其产生原因的分析要结合当前的社会大背景进行。从社会的深层原因看,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这个时期的社会有其自身特点。正如宫志刚教授在《社会转型时期的社会整合与犯罪控制》一文中指出,社会转型期,我国传统社会结构无论是在水平方向上还是在垂直方向上,都发生了迅速的分化,社会分化的加速对社会成员的思想观念和意识形态结构产生强烈的冲击,尤其是随着外来文化的传播和扩散,人们的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结构将会不断趋于多元化,一些与主流意识形态不同甚至相反的价值观念也会大量涌现,致使各种观念相互碰撞、冲突频发。社会所倡导的价值标准与实际生活中人们所奉行的行为准则在许多方面相背离,使得人们在处理集体与个人、公与私、义与利等重大问题上愈来愈向后者偏移。由此可见,在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规范对人们行为的约束正在逐渐的弱化。这是产生以上治安问题的深层次原因。
就公共复杂场所治安问题产生的具体原因来说,在加速转型期,伴随着阶层、群体和组织的分化,各类利益主体的自主权也在不断扩大,利益的分化也势必发生。社会分化产生的许多利益群体和阶层,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不同社会群体和阶层的利益意识会不断唤醒和强化,对利益的追求会成为人们社会行为的一种强大动力。一方面是各种社会规范对人们行为的约束逐渐弱化,一方面是对利益追求的热情高涨。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人产生了侵犯别人利益的倾向。以天津的犯罪目的统计为例,1990年到2002年,为了“钱财”而犯罪的十多年来始终占居第一,且占了一半以上的比例。此时,法律作为约束人们行为的最后准绳的作用越来越凸显。然而在公共复杂场所,人、财、物高度集中且不断流动,在客观上给违法犯罪分子逃避法律打击提供了条件。以广州火车站为例,在2007年其日均客流量已突破10万人次,在春运、暑运的客流高峰期,日均客流高达19万人次,最高日甚至达到30.4万人次。据有关部门统计,该地区日常每天人流量在40―60万人次,春运、黄金周等高峰期则多达80―100万人次。这显然给违法犯罪分子的藏身提供了有利条件,并且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这种情况下,轻微违法行为更容易逃避打击。而事实证明,轻微违法犯罪往往又是由轻微的违法行为(包括扛包拉客、围站随车叫卖、乞讨等)而慢慢演变过来的。例如,广州站“2005・7・14”特大抢劫、强奸、拐卖妇女、强迫妇女卖淫犯罪团伙的数十名犯罪成员大多数就是由在火车站广场拉客、扛包、介绍住宿等慢慢演变成抢劫、强奸、拐卖妇女、强迫妇女卖淫犯罪集团的。此外,上文提到,公共复杂场所容易发生公共秩序混乱造成的死伤事故也是其存在的治安问题之一。这类事故发生的原因是由于群众活动的组织人和领导者存在着严重的官僚主义作风,思想麻痹,忽视安全和缺乏必要的科学预测以及有力的防范措施所致。
通过上文的分析,可以将公共复杂场所存在以上三类治安问题的原因总结如下:其一,各种社会规范对人的行为约束作用的弱化以及人们对利益追求热情的高涨,使一些人产生了侵犯别人利益的倾向;其二,公共复杂场所自身具有的人、财、物密集流动的特点给违法犯罪行为逃避打击提供条件;其三,有些群众活动的组织人和领导者存在着严重的官僚主义作风。这三个原因也是以上治安问题存在的三个条件。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消除或改变这些条件。对于第一个条件的消除或改变决定于新的价值体系的重塑,然而新价值重塑本身就是一个过程,社会很难在价值重塑的同时迅速确立起一个为人们普遍接受且自觉遵守的新价值体系。V但是,从公安机关的角度来看,当前,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最为关注的是以下三个问题:一是刑事案件能否控制得住(特别是恶性案件);二是群体性事件能否处置得了;三是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如何。因而,结合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公安机关需要通过迅速降低这种场所中的违法犯罪发案率来不断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这与新价值体系建立的漫长的过程形成矛盾态势,所以,公安机关一方面要发挥自身的作用,为新的价值体系的建立作出积极贡献;另一方面要通过加强相关工作,既使其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充分暴露于公安机关的视野之中,对其进行严厉打击,又使群众活动的组织者和领导者的官僚主义作风得到摒弃。以此来消除或改变第二个和第三个条件,进而改善治安状况,提高群众的安全感与满意度。然而,当前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使得其对第二个和第三个条件的消除或改变的力度还不够,还不够彻底,直接影响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效果。
二、公共复杂场所治安管理中的不足之处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安工作在不断地改革与创新中取得了辉煌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总结来看,在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工作中主要存在着以下两处不足。其一,由于工作人员的认识水平、工作压力以及经济负担等原因,执法中常常出现了“抓大放小”的情况,特别是一些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案件(如小偷小摸等)被忽视,引起了社会的混乱和群众的不满。X其二,公安机关传统的粗放型、被动式、机关化的警务制度,是在长期静态封闭的环境和超低发案率的条件下形成的。其中既有历史的积淀,也有现实的困扰;既有主观认识的偏颇,也有客观环境的影响。因而尽管近年来为了应对治安形势的发展变化,各级公安机关大力推进警务制度改革并取得了许多成绩和经验,但总的来说公安警务的组织运作管理仍然没有完全摆脱传统警务的影响,相当多的还处于“穿新鞋走老路”的状态,与现代警务科学、实时、高效用警的要求不相符合。Y
以上不足之处对公共复杂场所治安秩序的维护产生负面作用。根据破窗理论的含义可知,如果轻微的违法犯罪或者社会越轨行为得不到及时有力的制止,那么这种现象就像社会传递了一个信号,即这个社会疏于管理。这个信号将大大鼓舞潜在的犯罪分子,其他犯罪行为也会不断升级。因而,要改变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状况,就一定要严厉打击轻微违法犯罪。所以,第一个不足之处中反映出的“抓大放小”对公共复杂场所治安秩序的维护不利。而第二个不足之处中反映出的警务工作中的粗放型、被动性和机关化既与治安管理的预防为主,保障安全原则Z相抵触,也影响到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的作用和效果。这也与上文提到的使违法犯罪暴露于公安机关的视野之中并对其进行严厉打击相矛盾,也不利于上文提到的对官僚作风的摒弃。
笔者认为,要消除或改变公共复杂场所中治安问题存在的条件,弥补这种场所治安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加强和创新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工作,就要引入“零容忍”警务理念。
三、将“零容忍”警务理念应用到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的作用分析
“零容忍”警务理念与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提出的树立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的理念,及时发现矛盾问题,注重从源头加以解决,不断增强社会管理的前瞻性、主动性、有效性的要求相符合。因为这种理念的核心是主动警务,它体现了“抓小”、“抓早”、“抓本”的警务原则。即要采取主动进攻的警务策略,集中力量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不论其背景和具体情况如何,应体现蝴蝶效应[的“抓小”原则;实施及时出击的警务策略,关注打击违法犯罪的时间节点,及时打掉冒尖、露头的违法犯罪活动,尤其是对那些新型的违法犯罪决不姑息,应体现头羊效应\的“抓早”原则;落实突出根本的警务策略,针对层出不穷的违法犯罪活动,采取釜底抽薪的办法,通过打击多发性、常发性的轻微违法犯罪,减少犯罪总量,控制重特大案件的发生,应体现沙堆效应]的“抓本”原则。^此外,“零容忍”警务理念还体现了对各种违法犯罪严厉打击的原则。与社区警务理念与情报主导警务理念相比,“零容忍”警务理念更能体现出自己的优势。社区警务是指警察与社区公众有机结合,共同发现和解决社区的治安问题。_这种有机结合在公共复杂场所不容易实现,公共复杂场所人口众多且具有很强的流动性,这给警察与公共复杂场所内的公众的有效沟通造成的极大的障碍。因而,社区警务战略的实施,具有明显的“社区适用性”,即社区警务战略的实施,比较适合于小城镇、组织健全的社区、中产阶级以上的社区。针对治安乱点抑或犯罪热点地区,“零容忍”战略的长期坚持可谓一种明智而有效的警务策略。`而情报主导警务是指把与犯罪活动相关的信息及其研判结果作为决策依据,并通过有效的警务战略与工作机制,把警务决策及时转变成具体的警务活动,通过警务活动来改善与影响治安环境,并依据对治安环境变化情况的研判来调整决策,改进警务机制和警务方式,一直不断提高警务效能。a从定义中不难看出,情报主导警务强调情报信息对公安工作的作用,此外,也能看出,情报工作要通过有效的警务战略和工作机制来对治安环境发挥作用,由此可见,情报主导警务的作用是辅助性的。仅仅依靠情报主导警务,不能有效地解决公共复杂场所存在的治安问题和有效弥补其中治安管理工作的不足。与社区警务和情报主导警务相比,零容忍警务理念的运用能够有效地做到这两点。
从理论层面进行分析,这种警务理念在实战中的应用会大大加强治安权威(所谓治安权威,就是凭借社会公认的权势―这里主要是政治法律权势或者是政治学中的合法性,以及威望―这里主要是合理性而形成的对社会各种失序行为进行限制、制约和制裁的支配力量。它是治安秩序结构中的一个重要因素。一个社会治安秩序的好坏要取决于一个维护它的治安权威的存在b)。因为它强调主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并且着重强调对于轻微的违法犯罪也应当主动严厉打击。在这种理念的作用下,公安机关会采取很多的相关措施,改变上文提到的“抓大放小”的错误思想,变工作的被动性为主动性,使民警能够及时发现公共复杂场所中存在的包括轻微违法犯罪行为在内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并对其进行及时有力地打击。这就改变甚至消除了上文提及的公共复杂场所给违法犯罪行为提供的有利的掩护条件,并且也通过打击轻微违法犯罪向社会传递了一个加强管理的信号,使潜在的犯罪分子不敢动手,阻碍轻微违法犯罪向严重违法发犯罪的转变。此外,“零容忍”警务理念着重强调主动的工作态度,这对于防止上文提到治安灾害事故即公共秩序混乱造成的伤亡产生的原因也可以说是条件(即群众活动的组织人和领导者存在着严重的官僚主义作风,思想麻痹,忽视安全和缺乏必要的科学预测以及有力的防范措施)的存在起到了很好的积极作用,也就能避免这种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因而,“零容忍”警务理念的运用能够加强对各种社会失序行为进行限制、制约和制裁的力量,也就是加强了治安权威。而由于治安权威依据社会规范对社会所进行的控制是治安秩序的保证,c治安权威的加强意味着其对社会控制的强化,因而,治安权威的加强给治安秩序的保证增加了力度。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工作就是要维护治安秩序。所以,从理论层面上来看,“零容忍”警务理念在实战中的运用在很大程度上有益于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
从实践层面进行分析,公安机关对“零容忍”警务理念的成功运用充分证明了它的积极作用。以广州火车站为例,据车站派出所统计,2002年受理刑事案件2228起,2003年受理刑事案件3060起,2004年受理刑事案件达到4192起,日均受理刑事案件10余起,最高日达到38起。有的旅客与群众“谈广州站色变”,有的广州市民甚至称广州火车站是一个违法犯罪的“恐怖地带”。2004年6月以来,尤其是2005年7月,在铁道部公安局的直接组织指挥下,当地警方运用“零容忍”理论原理对广州站区实施治安整治,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效。2005年7至11月共受理刑事案件1617起,同比2004年下降58.3%;其中8月较7月下降63.3%,较2004年同期下降77.6%;9月较8月又下降31%,较2004年同期下降82%;10月与9月基本持平,较2004年同期下降73%。2005年12月至2006年3月共受理刑事案件179起,较2005年8至11月下降43.8%,较2004年12月至2005年3月下降77.1%。火车站旅客群众的安全感在2005年3月为80%,6月为83%,9月为90%,12月为92%,2006年3月为93%,旅客群众的满意度在2005年3月为81%,6月为87%,9月为93%,12月为93%,2006年3月为94%,d由此可见“零容忍”警务理念的运用成效显著。
结合上文的分析,具体而言,要加强公共复杂场所治安管理创新,就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完善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防控体系。治安防控体系是公安机关控制公共复杂场所治安秩序的基础,是及时发现违法犯罪的保障。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各个公共复杂市场所的自身特点完善场所的治安防控体系,以有利于及时发现和打击违法犯罪。
第二,对轻微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通过上文分析可知,对于轻微违法犯罪的严厉打击既向社会传递了加强管理的信号来威慑潜在的违法犯罪分子,又大大减少了轻微违法犯罪的发案率,使有它们转化来的严重违法犯罪大幅减少。
第三,充分向基层一线民警下放相应的权力。“零容忍”警务理念着重强调工作的主动性,打击的迅速性和严厉性。这就要求对一线民警充分赋予权力,因为工作的主动性要求对更多的人与物进行检查,打击的迅速性要求更灵活的警务协作,打击的严厉性要求一线民警增大行使处罚权的力度。
第四,提升一线公安机关的执行力。零容忍警务理念要求对违法犯罪进行及时严厉的打击,要求公安机关积极主动地工作。这些要求的落实均与公安机关的执行力息息相关。
第五,及时做好对公共复杂场所内的人群疏导工作。公共复杂场所内往往“人满为患”容易发生公共秩序混乱造成的死伤事故,对场所内的公共秩序要时刻警惕,一旦出现混乱的苗头及时迅速疏导,以避免这类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综上所述,将“零容忍”警务理念运用到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工作中将明显改善场所的治安状况,使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有明显的提高。但是,在运用这种警务理念时也面对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是警力不足致使工作力度不够,经费紧张致使治安防控体系的完善进程缓慢,以及由于少数民警素质低下造成的执法态度恶劣或权力滥用。所以,“零容忍”警务理念的成功运用还需要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需要警察队伍建设的不断加强和人民群众的充分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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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蝶效应主张一只南美的蝴蝶振翅可能引发太平洋的超强飓风,即一个微不足道的因素都有可能产生意想不到的后果,很细小的火星都可能成为燃起熊熊大火的导火索。对于公安工作来说,大量的小案件、小纠纷正是这千千万万只蝴蝶,你根本不知道哪一起小案件、小纠纷会引发大案件、大事件、大骚乱,非直接利益关系群体性事件频发就是最好的例证。
\头羊效应认为羊群被限定在一个羊圈中,会保持良好的秩序,但当一只羊冲出羊圈而未及时加以制止的话,其他羊就会盲从冲出,导致羊群失控。从公安工作角度来讲就是,如果一些苗头性、突发性事件不加以及时控制、制止,将导致整个事件的失控,从而引发更大的混乱局面。
]沙堆效应认为案件总体结构好比一个沙堆,位于沙堆顶端的是少量大要案,从上而下分别是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沙基则是社会秩序。要想大要案少,刑事案件就必须少;要想刑事案件少,一般案件就必须少;要想一般案件少,社会治安秩序就必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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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治安管理论文 范文 一: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对策
摘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惠阳区,同时产业化的地区差异,也促使外来人口的大量流动。外来人口的大量涌入,一方面为惠阳区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资源,促进了惠阳区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给当地的治安环境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外来人口违法犯罪现象已成为社会关注的治安焦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面临极大挑战。为此,亟需将流动人口管理纳入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在正视流动人口管理存在问题的同时,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流动人口管理新路子。
关键词:流动人口 治安管理 权益 对策
一、当前流动人口的动态特征
(一)素质低能化
在流动人口中,大部分人来自于生活贫穷、经济欠发达地区。他们自身 文化 程度较低, 法律知识 匮乏,缺乏劳动技能,且缺少学习和培训的机会。
(二)心理功利化
流动人口中大部分在本地生活窘迫,对自身处境不满才流入他乡。他们背井离乡的主要目的就是打工挣钱,以此改善自己当前的生活处境。这些人口中不乏为了经济利益而急功近利,甚至不择手段之人。部分流动人口因对自身处境不满,对社会产生仇视心理,并通过各种形式发泄私愤。还有一部分流动人口受外界刺激和腐朽思想影响,为达到自己物质上满足和精神上刺激滋生犯罪动机,走上犯罪道路。
(三)结构复杂化
流动人口的流动,在很大程度上处于无序状态,来源广泛,流出地多,其来去行踪不易掌握,且成份复杂,良莠不齐。流窜犯罪分子混迹其中,成为一个特殊的危险群体,随时都有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性。从近几年犯罪方式看,外来流窜犯罪人员相互结成团伙进行作案越来越多,一人被抓,其余便作鸟兽散,给追捕和办案、结案造成很大困难,给社会治安也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性。
(四)行为短期化
大部分流动人口所从事的职业均非正式,无正式 劳动合同 书,雇主或雇用单位辞退他们异常随意,再者流动人口由于从业场所和职业的多变,使他们居无定所,呈流动居住态势。行为短期化极易造成顺手牵羊,打一枪换一炮的犯罪动机。
二、目前流动人口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对流动人口管理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备,尽管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法规,但是随着形势的变化,已经不适应当前需要,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明显滞后。由于流动人口的逐年增加和管理工作的滞后,给社会治安稳定带来了诸多不安定因素,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活动也呈上升趋势。
(一)管理体制不畅
流动人口的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社会性工作,但从目前情况看,流动人口管理未真正纳入政府行政行为的管理轨道,有关部门侧重于文件的上传下达或做协调工作,没有真正投入力量进行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没有很好地发挥和调动用人单位的作用,相关部门、单位、基层组织缺乏信息沟通、制度约束、责任追究机制,无法形成强大的管理合力,从而造成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只能由公安机关单枪匹马、孤军作战的具体管理的现状。
(二)协作配合不顺
从近年来的工作看,流动人口的流出地与流入地间相互脱节,流出地不能积极主动地配合流入地做好工作,往往暂住人口的发函均达到100%,但是回函却了了无几。特别是对一些在逃犯罪分子和混迹其中的不法分子失去了抓捕时机,给流动人口管理带来了一定难度。
(三)雇用责任不明
雇用流动人口的单位和个人不明确自身的法律责任,为了达到自己的经济利益,对“谁管理、谁负责、谁用人、谁负责、谁留宿、谁负责”的原则置若罔闻,不如实呈报外来务工人员的底数,贪图方便,存有侥幸心理,随意留用“三无”人员等违反流动人口管理规定的比比皆是,极大地减弱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效果。
(四)管理难度大
流动人口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收入不稳定,生活不安定,居住不固定,缺乏自律约束。其中的不少人不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其人身财产安全得不到有效保护时,往往盲目地采取聚众闹事等群体行为,给社会带来危害。外来人口中大部分在私人出租房、个体小旅店、建筑工地栖身。公安机关由于警力不足,难以经常巡查,而一些私人房东、个体老板见利忘义,有意庇护,使这些场所成为违法犯罪的“避风港”,对社会造成极大危害,给治安管理工作增加很大的难度。
三、流动人口管理应采取的对策
目前,正值流动人口流动高峰与刑事案件发案高峰的双高峰期,尽快形成新的管理机制,在确保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对流动人口的管控能力,成为当前公安机关面临的新挑战
(一)转变管理观念,提供平等的社会保障
作为流动人口管理的主体,尊重和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是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基础。应当首先考虑如何改善广大流动人口的生活、工作条件,为他们创造更好的环境,使他们安居乐业,创造更多的财富。流动人口应当享有与城市居民相同的权利,我们不能把他们当“外人”看待,也决不能将他们视为治安恶化的罪魁祸首,随意侵犯他们的合法权益。应当逐步减少对流动人口各种各样的限制。同时,要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就业、改善就业环境、保障其子女平等接受义务 教育 等工作,为流动人口更好地工作与生活创造更加有序的社会管理环境,从而引导、促进流动人口有序流动,促进社会和谐,经济健康发展。
(二)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的基层基础建设
党委、政府和政法各部门要以改革强化基层、创新建设基层、发展服务基层为目标,花大力气、下真功夫研究解决基层基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从政策导向、力量配置、经费保障、技术装备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效率,切实推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各项 措施 的落实。在基础工作方面,各乡镇应建立由综治、派出所、工商、计生、民政、司法等部门组成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构,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公安、计生部门要以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为目标,大力加强以人口登记为基础的暂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和查验等项基础工作,全面、准确掌握流动人口底数和有关情况,加强对具有现实和潜在社会危害性的高危人员的管理,积极预防、控制犯罪。
在基层工作方面,要重点加强基层党组织和政权组织建设,积极发挥乡、镇和街道等基层政权组织和党组织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中的核心作用,有效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为流动人口排扰解难。在流动人口聚居区和用工单位建立各种服务协会,充分发挥这些组织和团体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化解矛盾的扶危济困方面的积极作用。与此同时,要充分发挥社区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按照“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要求,努力建设开放型、多功能的城镇社区,紧紧依靠和利用社区资源,使社区成为政府各部门对流动人口提供公共管理和服务的纽带,成为流动人口融入城镇生活的桥梁。鼓励和支持流动人口参与社区工作,激发流动人口投身社区的意识和活力,促进流动人口融入社区生活,与当地居民和睦相处。
(三)加强出租房屋管理,提高管控能力
加强出租房屋管理,首先要理顺管理体制,打破房屋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分别管理出租房屋的体制,改由流动人口管理部门统一领导,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要健全和完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房屋租赁市场的综合管理,强化流动人口落脚点控制,落实“以房管人”的工作机制。并且要认真落实综合治理责任制,依法严厉处罚违反《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者;要提高出租人自觉管理承租人的意识,使出租房管理工作走上良性循环轨道,为更有力地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基础保证,从而确保广大居(村)民安居乐业,确保房主和承租人员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对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要着重从日常跟踪管理、流动管理入手,突出对形迹可疑人员的重点查控。这就需要民警真正树立一切依靠群众的观念,深入群众,与群众打成一片,依靠群众了解情况,发现线索,然后实行重点跟踪查控。要在流动人口中发展治安积极分子,取得他们的理解与支持,通过他们了解和掌握流动人口中可疑人员的动向。
(四)树立“科技强警”观念,强化流动人口信息化管理
一是切实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录入工作,加快电脑录入进度,确保流动人员信息实时登记、实时录入。二是加强信息检索工作。充分用公安部网上追逃人员信息,实行不间断的检索比对工作,及时从中发现在逃人员。三是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旅馆业计算机联网管理的进程。各有关部门要加快暂住人口、出租房屋、旅馆业、人力资源市场、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的建设步伐,并推动信息资源跨部门、跨系统的共享进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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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治安管理论文范文二:目前社会治安的形势及整治工作状况
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的不断提高,社会的多元化,社会治安形势的不同,社会治安也相应的出现问题,中央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切实增强做好治安、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和改进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强社会安全事故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隐患和危害,是加快国家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要务必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深入排查隐患,严格治理整顿,确保我国安全形势的持续平稳。
中央强调,要坚持严打方针,维护我国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要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对社会治安坚持严管,让群众切实感到安全平安。同时,要搞好专项整治,坚决遏制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扎实做好今的安全工作,必须抓住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治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关键词:社会治安,治安形势,社会稳定,治理整顿,安全工作
1 引言
1.1问题的提出及研究意义
如何真实反映社会面治安动态、发案的常量水平及变化趋势,统计分析和揭示相应警情案情数据本身的内在联系以及数据外延综合因素和原因,建立一套科学的社会治安评估体系,明确分析社会治安管理形势,由此采取更加积极和科学的应对措施打击犯罪、服务人民,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安全稳定的建设环境,这是新时期公安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它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致富思安、致富思进的强烈愿望,亦反映了中国社会经济向高层次发展的重要时期公安工作如何与时俱进、立警为民的客观要求。
1.1.1问题的提出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中央 总结 历史 经验 提出的正确方针,它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措施,是新形势下坚持专门机关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原则的新发展,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新路子。
1.1.2研究的意义
社会治安,是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方面。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安居乐定,而且关系到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巩固,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社会治安既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又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维护社会治安,确保社会稳定,对于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当前的社会治安问题确实增多了,刑事犯罪活动发生很大变化,新的犯罪形式不断出现,一些地方治安秩序不好。当然,在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开放不断扩大,社会生活空前活跃,社会矛盾相应增多,社会治安情况不能简单地与过去比较。
西方敌对势力分化、西化我国的图谋从未改变,并不断炒作自由、民主、人权、民族、宗教等议题,利用各种机会捣乱破坏,利用我国人民内部矛盾制造社会对立,对我国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国际恐怖主义抬头,已对我国构成现实威胁;我国周边一些国家政局不稳,恐怖活动十分猖獗,恐怖事件频繁发生
1.3本文研究的目的和研究内容
1.3.1本文研究的目的
了解和学会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和依靠各部门、各单位的人民群众的力量,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通过加强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方面的工作,解决社会治安问题,实现从根本上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维护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稳定的社会系统工程。
1.3.2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
1社会治安状况评价体系,
2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分析,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社会治安状况评价体系
2.1社会治安状况评价的含义
社会治安状况评价的含义是研究社会治安状况评价和社会治安状况评价指标体系的起点,目前国内比较有代表性的有三个
1谭永红认为:社会治安状况评价,就是在一定的社会价值观指导下,治安管理主体根据评估需要先建立起一个评估指标体系,然后以此为依据,遵循一定的程序,运用科学的 方法 ,广泛收集治安信息,对社会治安进行判断和评估的活动
2李健认为:社会治安的评价,是指通过一定的统计方法,将不能直接相加(乘)的统计描绘指标转换成可以直接相加(乘)的统计评价值,并运用一定的方法,对综合评价的各指标根据其重要性的不同赋予不同的权重系数最后取得综合评价值得方法,过程,和结果的过程
3王彩元认为:社会治安的评价,是指通过运用一定的统计方法,将社会治安的实际数据和社会治安防控主体的实力投入进行量化分析,结合共安全的认证而
3中央对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分析
3.1从社会发展阶段看
从社会发展阶段看,我国目前正处在从温饱到中等收入水平的社会转型时期。在这个阶段,经济结构、分配体系的调整,往往会引起社会关系变化和利益格局变动,导致社会矛盾多发,这也是各国发展历史中出现的共性问题。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特别是当前经济比较困难的时候,各种矛盾很容易激化,从而诱发各种群体性事件。
3.2从社会心理角度看
从社会心理角度看在开放、多元、动态的社会环境和信息化条件下,社会矛盾和问题很容易交织扩散。经济形势的变化必然影响社会心态。经济形势好的时候,人民对未来普遍有信心和良好预期,社会心态比较平和,即使有一些困难和问题也大都能够理性对待;经济形势严峻时,社会心态比较敏感、脆弱,一些人因下岗失业、生活困难、资产缩水等原因,产生悲观失望和不满情绪,遇事容易采取过激行为。
3.3影响社会治安形势的因素
经济是基础,经济形势与社会形势是紧密相连的。在经济发展面临挑战和危机的时候,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确定因素也随之增多,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加剧。综观之,经济方面的不稳定因素与政治方面、社会方面的不稳定因素相互影响,短期问题与长期积累的问题相互叠加, 国内不稳定因素与国际反华势力相互交织,这是当前需面对的实际情况和严峻考验。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4.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含义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就是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协调一致,齐抓共管,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解决社会治安问题,打击和预防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稳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它是在新的历史时期中我国社会治安工作的总方针。
4.2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
第2条的规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是“打击和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简称为“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中的“打击”或“打”是依法“惩治”、“惩罚”、“惩处” 的意思,是指司法机关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妨碍和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进行处理的专门性活动。既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逮捕、起诉、审判犯罪分子的执法活动;也包括工商行政、新闻出版、海关等国家行政管理对与社会治安有关的违法行为的查禁工作;还包括劳动改造机关对罪犯实施的监禁惩罚,以及对妨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人员进行的劳动教养等行政处罚。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中的“防”或“防范”,是指防止违法犯罪发生的各种手段、措施和活动。其具体内容:一是为防止和减少违法犯罪而实施的调解、内保、治安联防及 其它 群防群治工作。二是为防止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的产生而进行的政治思想教育、道德法制教育,以及对轻微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挽救工作,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接茬帮教工作等。三是堵塞违法犯罪时空,减少治安问题的各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主要有治安行政管理、司法行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以及海关、税务、文化教育、市场、物资、金融等方面的管理。四是城乡基层党政组织、司法组织、治保组织、治安联防组织的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制度、法律和法规建设。五是教育人、挽救人,防止重新违法犯罪的特殊预防工作,包括对犯人的改造工作和劳动教养部门对劳教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可以说,这个“防”是广义的防范,包括了除“打击”而外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其它各个方面的工作。
一般说来,“标”是指事物的现象和结果;“本”是指事物的本质和原因。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标”是指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的现象;“本”则是指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产生的原因。治标指处置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以及消除违法犯罪的外在条件。这既包括对已经发生的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处置,也包括看门护院、技术防范、堵漏建制等消除违法犯罪外在条件的工作。治本则是从根本上减少和铲除产生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的原因。它包括运用综合治理的各种手段,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进行教育和矫正。
4.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着力点
首先,充分发挥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这是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政府将统筹抓好发展这一硬道理与稳定这一硬任务,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大力推进。通过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体系,把党政领导干部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纳入政绩考核。
其次,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的优势,不断增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合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特色,集中体现在各部门、各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整体联动。今后一段时间,形成工作合力的着力点将放在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上,切实提高社会治安联合防控、矛盾纠纷联合化解、重点工作联勤联动、突出问题联合治理、基层平安联合创建的水平。
再有,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手段、方法的整体优势,切实提高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关键是运用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把打击与防范、惩治与教育、管理与服务、当前与长远、治标与治本更好地结合起来,努力形成各种手段和方法有机衔接、相辅相成的良好局面。
4.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任务
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整治社会治安,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保障社会稳定,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要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就必须做好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6个方面的工作。
5结语
社会治安状况评估是测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总体治安状况的标尺。通过它可以掌握社会治安的真实情况,从而能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治安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措施,是新形势下坚持专门机关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原则的新发展,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新路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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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
本文的研究工作是在我的指导老师精心指导和悉心关怀下完成的,在我的学业和论文的研究工作中无不倾注着老师辛勤的汗水和心血。从课题的选择到项目的最终完成,老师都始终给予我细心的指导和不懈的支持。在老师的循循扇诱的教导和不拘一格的思路、无私的奉献精神使我深受的启迪。从尊敬的老师身上,我不仅学到了扎实、宽广的专业知识,也学到了做人的道理。在此我要向我的老师致以最衷心的感谢和深深的敬意。
在此,向所有关心和帮助过我的领导、老师、同学和朋友表示由衷的谢意! 衷心地感谢在百忙之中评阅论文和参加答辩的各位老师!
公共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公共 安全 教育 的缺失使政府在决策上、处理具体问题上出现失误;使灾害、事故频发,灾难扩大,灾情加重。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公共安全教育论文,供大家参考。
当车主因为唯利是图超载而引发交通事故时;当旅客心存侥幸地携带危险品上车引起爆炸时;当传染病患者肆无忌惮外出坚持上班或上课导致传染病流行时,我们意识到个人的安危广泛地受到他人行为的影响,自身的行为也在广泛地影响着他人的安危。在这种环境中,无论个人如何小心谨慎,都无法确保自己免受伤害或威胁,除非我们生活的环境本身安全可靠。于是,安全不再仅仅是一种个人权利,更是一种公共利益。安全问题不仅要靠法制和设施的保障,还需要每个公民具备公共安全意识,自觉遵守社会公共道德,不做危害公共安全的事情。学校虽然无力承担公共安全的使命,但可以从公共立场的角度培养学生的公共理性,培养学生敬畏生命,尊重他人安全权利的意识,促进社会公共安全环境的培育。
一、公共安全与个人安全的辩证关系
(一)公共安全的涵义
在“安全”前面加上“公共”两个字,说明应该从公共性角度来理解公共安全。在《辞海》中“公”被解释为“公共,共同”,与“私”相对,因此,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健康以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公共安全的“公共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公共安全事件的后果具有公共性,因为受害人是不特定的多数人。
2.造成公共安全事故的成因具有不可控制性,因为行为一旦实施完毕,可能影响的范围是行为人难以控制、难以确定的。
3.公共安全是一种公共利益,和每个人的利益密切相关。
(二)公共安全与个人安全的辩证关系
公共安全与个人安全是一种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关系。为了大家的安全,我们每个人做事既应该考虑对自己是否安全,同时也应该避免伤害到他人和社会公共财产的安全。因此,公共安全是需要全体成员共同努力才能实现的“共同善”。
从另一方面讲,如果每个人的生命安全都有保障,公共安全才会有保障。在这个意义上讲,保护自己的安全就是保护他人的安全。比如说,每个人在出生后都按照国家的规定接种了疫苗,那么每个人的安全就有了先行的保障,因为每个人都有免疫力,所以整个社会就是一个有免疫力的群体,公共安全自然也就有了保障。因此,公共安全又是一种为所有人共同享有、每个人都能从中受益的“共同善”。
二、社会公德框架下的公共安全教育
本文所要探讨的公共安全教育是从社会公德的角度来阐述的。它是以培养学生既关心自身安全也关心他人安全状况的公共安全意识和行为习惯为目的,培养学生的公共理性和公共精神,并用这种理性和精神指导自己的思维和行动。
(一)公共安全教育的理论基础
公共安全教育的理论基础是“公民公共责任伦理”。“公民公共责任伦理”是对公民在社会公共道德关系和活动中,对公民公共责任问题的伦理考量和道德追问。公民公共伦理的主要特征是要培养公民的公共理性和公共精神。公共理性是公民的一种理性能力与道德能力。作为一种道德能力,公共理性指超越于个体的私人利益,在某种程度上表现为依据公共利益的原则规范自己的行为和选择的道德意志能力。公共精神要求公民在正视自己的个人正当利益的同时,关怀他人、关心与积极参与公共事务、自觉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共秩序,是“个人善”和“公共善”的结合。
(二)公共安全教育的基本原则
1. 公益的原则
公益原则是公共安全教育的基本原则。公益,即公共利益,包括公共安全、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公益原则要求公共机构、公共制度、公共设施、公共活动为所有公民谋福利。在公共生活中既反对不顾他人的“利己行为”,也不主张牺牲自我的“利他行为”,而主张对所有人(包括自己在内)都有利的“利群行为”。公益原则强调利益最大化,在不能确保每个公民利益最大化的情况下,公益原则要求从公众的立场出发权衡利弊,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为最大多数人谋求最大利益。公共安全教育要让学生明白并履行个人对社会所应承担的责任――不做有害于自己或他人安全的行动,积极地做有益于公共安全的事情。
2. 公平的原则
公平原则,是公共安全教育的另一个基本原则。它首先要求在公共生活中相同的人得到相同的待遇。例如,每个公民,无论男女老少,不分贫富都有同等的权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它同时要求在公共生活中不同的人得到不同的待遇。例如,公交车座位有限,在无法满足所有乘客乘坐需要的情况下,安排座位讲究先来后到,保证先来的乘客优先乘坐;公平原则还要求优待弱者以及其他有困难的人,例如,老年人乘坐公交车不必讲究先来后到,公交车为他们安排了专座。在专座不够的情况下,要求年轻乘客礼让座位,优待老人。再比如,电影院里突然发生了火灾,不管你是谁,大家都有权力获得安全,即体现了相同的人有相同的待遇。要让靠近出口的人先走,因为这样才能以最快的速度撤离,才能最大程度地保证更多人的安全,这体现的是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对待;在撤离的过程中,大人应该让小孩,年轻人应该让老人,这也是为了最大程度地保证最大多数人的生命安全,这体现的是优待处境不利的人。
三、公共安全的环境需要政府和公民的联合行动
安全既包括身体的安全,也包括精神和心理的安全。在一个漠视他人生命,而肇事者又得不到应有惩罚的社会,个人是不会感到安全的。所以,社会要为安全的环境提供物质和技术的支撑,还要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和奖惩制度。政府应该尽其所能,努力营造一个使得全体社会成员都能够感到安全的社会环境和精神心理环境。
当然,公共安全环境的维护也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共同维护。想想那些违背良心公然出售毒奶粉、毒馒头、毒猪肉的商贩,那些知法犯法拐卖妇女、 儿童 的人贩子等等,他们之所以敢这么做,除了和利益有关,和法制的不健全有关,是不是还和整个社会缺乏“多管闲事”的监督机制有关?如果每个人都认为别人的灾难与己无关,可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那么,全社会对生命尊严的漠视最终也会让灾难降临到每一个漠视者的头上。这种公众的沉默和不作为,不由得使我想起铭刻在美国波士顿犹太人大屠杀纪念碑上的德国神父弗里德里希?马丁?尼默勒(Friedrich Martin Niem?ller)留下的那首忏悔诗:
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不是共产主义者,我不说话;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不是犹太人,我不说话;后来他们追杀工会成员,我不是工会成员,我继续不说活;此后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不是天主教徒,我还是不说话;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再也没有人站起来为我说话了。
总之,公共安全教育应该从公共立场的角度培养学生的公共安全意识,引导学生理解公共安全和个人安全的关系。公共安全教育除了要教会学生安全和躲避危险的知识,更重要的是要用公平公益的思维引导学生思考公共安全问题,培养学生的公共理性,并用这种理性指导自己的行动。同时,让学生明白维护公共安全既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每个公民的配合和关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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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正处于一个社会体制转型和全球教育变革的大背景之下,面临着市场化、全球化、信息化等浪潮的冲击,受到来自于内部与外部的多元因素的作用和影响,公共安全受到诸多挑战,任务更加繁重、复杂和多样化,面临的形势也更加严峻。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深入,社会公共安全的各种不良因素、各种突发的公共事件,越来越多影响和渗透到高校。大学生的人身安全、心理安全等的隐患也在不断增多,探讨重视和加强高校公共安全教育十分必要。
一、国际化背景下我国高校公共安全面临的挑战
随着高校与社会原有藩篱逐渐清除,原先“象牙塔”的高校承受着更多来自社会的风险,政治、经济与 文化 等领域的风吹草动都能在高校中预演,高校俨然已经成为社会冲突的小型舞台,公共安全的机率和影响都大大增强。高校组织与外部社会的交互性增加,风险机率随之增加。改革扩招使得高校机构与人员的规模膨胀,加剧了高校公共安全的风险系数。高校人员群体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公共安全防范难度大。大学生青年群体进取、向上、充满活力,同时也具有短视、浮躁、追求享乐的一面。而且青年学生正面临着人生发展的四大主题:学业、择业、恋爱与人际关系,困惑与迷茫多发。教师群体,如果在涉及工资、职称等基本权益遭受到不公处理时,也可能会采取某些过激的行为,甚至导致正常教学秩序的瘫痪。此外,许多建设中的高校雇佣大量的临时工,新校建设或校区城市建设的大量民工,也常常成为校园安全的隐患。
除了这些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外部环境因素之外,高校现行的改革与管理制度等内在机构特点也存在安全隐患。加上我国有关高校公共安全管理的制度规范很少,在制度管理上也存在着许多安全隐患。
此外,学校领导在整个办学理念中对公共安全管理重视不够,没有专门的安全教育管理机构、专项研究和制度规范,潜意识把公共安全危机当成是“意外”事故,危机意识不强,还加上高校在公共安全教育的理论与实践方面的研究很少,可供参考、 反思 的少。
高校公共安全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的加快,国际交流日益频繁,教育主权与国家文化安全问题也随之日益突出,开展公共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学生的预警、自救、互救能力,有利于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与安全,是对学生的人文关怀,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的需要。高校不仅要为教师、学生提供一个安定的有保障的生活环境,而且要在心理上为师生提供一种安全与信任的良好氛围,建设和谐校园。
二、确立高校公共安全的全过程管理意识构建管理体系
高校在公共安全教育问题上要借鉴发达国家关于公共安全管理,注重全过程的管理理念,尤其是事前的预防,以降低公共安全事件发生的可能性。通过积极开展相应的公共安全教育活动,尽量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从公共安全危机的预防入手,构建危机预防、危机管理。让公共安全教育服务于高等教育事业出发,为实现高校良性的秩序,从观念上重视、制度上健全、内容成体系、教育常态化出发,构建学校公共安全防御体系。
首先,设立专门的公共安全健康管理指挥机构,负责全校公共安全管理和指挥控制。具体职能为组织开展全校公共安全管理的项目研究;组织开展公共安全教育教学;建立各种管理规章及指挥开展校园治安管理、维护政治稳定工作、重大活动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交通安全管理、__、突发事件处置、重点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大学生违法犯罪及预防等安全工;建立各种公共危机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指挥和处理各种公共安全危机及危机公关,以其其他一切有关学校公共安全的指挥与处理。
其次,建立公共安全预警机制。既然学校公共危机不再是偶然,而是越发以常态的面目出现,高校开展安全预警管理成为必要。高校要结合学校本身的现实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并客观评价学校公共安全状况,通过 经验 性地分析学校可能存在哪些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或行为,并分析危害的强度、频度与范围。开展校园风险排查和事前监控关口前移,加强公共安全危机的源头控制。建立健全公共安全教育的内容体系,尤其是根据分析,建立各种校园公共安全危机预案,并在安全教育的过程中进行演练,通过专项应急演练项目,让学校师生能更真切地了解危机发生时的具体情况,也促使各机构的管理成员更加清楚自己的分工及相互间的配合关系,有助于发现应急管理计划及预案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完善和修订。设立安全总值班室,值班人员应掌握突发事件处理程序,设立统一的新闻发布 渠道 ,及时向师生公布事件发生处理的权威信息。
再次,设置专门的公共安全概述公共课程,逐步实现公共安全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落实学分制”。目前一些学校已开始进行试验和实施。如清华大学开设了“实验室安全学”课程作为全校研究生的选修课。公共安全的教学课件应该涵盖了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治安防范、国家安全和__、日常生活安全等五大内容,向学生详细介绍相关 安全知识 、防范知识和应对技巧。
三、高校开展公共安全教育的路劲
(一)营造良好的校园安全文化氛围,强化安全文化的宣传教育。
通过加大安全教育宣传力度,强化安全防范意识,营建校园安全文化。举办经常性的安全文化活动,如安全知识竞赛、演讲、讲座,应急安全的现场演习,安全网络、消防日、安全日、环境日等活动,以宣传海报、专栏、视频、安全宣传单(册)的形式,在校园必要的公共场所、活动场所设置显目、温馨的安全提示和警告字画图示、安全疏散示意图等。将校园安全文化的内容纳入思想政治工作之中,要求有关专职、兼职教师和部门应加强对校园安全文化的指导、督促及参与。通过校园的广播、电台、网站、报刊等开展正面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文化营造。学校以建设和谐校园为契机,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教育。从整体上营造出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和氛围,为安全教育提供外在环境和内在意识基调。
(二)加强校园日常管理,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师生行为。
为保证师生员工的活动规范有序,减少各种无序混乱导致的安全隐患,学校要加强日常管理,规范各种管理制度并照章执行。学工部门应该建立健全与学生活动有关的各项管理制度,比如:新生报到安全管理、日常活动安全管理、集体活动安全管、校外活动安全管理、体育活动安全管理、教室宿舍安全管理、集会、 军训 安管理、各种场所安全管理等。一方面要求师生员工遵循各项管理规定,另一方面,后勤保障部门要建立定期安全检查维护管理:定期检查校舍建筑、教学设施、消防器材、体育器材、实验设备、水电设备、学生生活设施等,及时发现并努力排除各种潜在隐患。通过辅导员、学生宿舍管理员、学生干部、保卫部门或举报信箱、电子邮件、学校BBS等渠道,广泛收集与学校相关的安全危机信息,从中提取有价值的进行分析和预测处理。学校各有关部门可定期开展调研、座谈会等活动,分析学校运行状态,找出管理薄弱环节,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出整改。在校园的重要部位安装摄像头和监视器,监控图像,汇总于安全监管部门。通过规范的管理制度,营造安全规范的校园环境,以管理配合和强化公共安全教育。
(三)强化危机安全教育。
高校作为一种组织,可能面临的危机有很多情形,如基于自然因素的破坏性地震、水涝灾害,基于社会因素的恐怖袭击、大规模学潮,以及由于自然和社会因素交互影响导致的重大火灾、恶性传染病流行等。而且,高校师生作为高知识、高素质群体,倍受政府、公众和媒体的重视与关注。这使得高校危机更易引起社会反响,更易与某些外在因素产生互动,产生危机的“放大”或“辐射”效应。因此,高校公共安全教育一定要强化危机安全教育。加强危机知识的普及,提高师生员工的危机意识,开展应急预案及演练,将校园应急处理的理念、案例及行动方案等通过各种形式、途径融入学校教育内容之中。让学生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了解,学习安全防范知识,掌握安全防护技能,了解如何通过社会援助和社会支持系统来保护自身安全。
(四)组织多种形式正面安全教育。
发挥课堂教学优势,利用思想品德、军事训练、卫生与健康、实习与实验等课程对学生教授安全知识和技能;组织由专业教师和人员结合安全主题对学生进行安全逃生、救护教育。开设应急能力训练课,采取实战模拟等方式对学生进行临时应急心理、防护技术的训练,如外伤急救、食物中毒急救、使用消防器材、安全逃生等,增强了师生对突发危机的心理承受能力,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开设于学生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宪法》、《刑法》、《教育法》、《国家安全法》、《国防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课程,教育和增强学生守法,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开展各种形式的公共安全知识系列讲座。请一些安全领域的专业人士,讲解安全知识,普及安全常识。同时在安全教育中渗透 保险 意识的教育,在学校安全工作中要引入社会保险机制,解除学校、学生的后顾之忧。
此外,学校要在学科教学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渗透公共安全教育内容。各科教师在学科教学中要挖掘隐性的公共安全教育内容,与显性的公共安全教育内容一起,与学科教学有机整合。
(五)重视心理健康和生命教育。
研究表明相对普通人群,高知人群本身更易在心理、性格与精神等层面出现异化倾向,高素质人群的聚集地高校,暗藏的心理问题日渐成为高校最主要、最常见的危机诱因,大学生正处于成年却经济不独立、成长却个性不成熟的特定阶段,多存在着学习、就业、经济、交往和家庭等压力,高校要重视这一安全危机诱因的心理化成分,采取切实有效的干预 措施 ,避免心理问题向危机事件转化。通过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普及心理学知识,使他们掌握更多的心理调适 方法 ,自觉舒缓心理紧张,消除心理障碍。通过开设心理健康咨询门诊,为大学生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服务,解决学生的一般心理困惑,适度开展朋辈心理咨询,拓展心理咨询面,增强心理咨询效果。建立危机干预机制,对出现心理危机的学生进行心理干预和跟踪,防止出现自残、自杀和伤害他人等事故。
(六)充分利用好网络平台开展安全教育。
高校学生人人涉足网络,虽然他们有驾驭网络的技能,但对维护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条例却知之甚少,网络安全防范意识相对淡薄。网络安全教育成为现时代高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重要任务,针对当前高校校园网络受外来非法侵入现象日益突出,黄毒侵入、反动言论侵入、教唆犯罪侵入等情况,高校要加强网络建设,更新 网络技术 ,提高网络监管水平,防止有害信息进入校园,并积极为大学生提供更多更好的安全的网络信息,及时抢占网络阵地,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的需求。要走近学生,关注学生的需要,不仅为他们提供新闻资讯、娱乐信息,还要提供学习生活、求职择业、人文知识、心理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和指导,力争用先进的文化指导学生,用丰富的信息吸引学生,用全面的知识服务学生。
总之,高校公共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无需置疑,居安思危,防范预警。加强教育是预防的重要手段,尽量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减少发生校园事故与灾难的可能性,降低灾难可能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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