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网上发表不当的言论会怎样处罚,要依据情节而定,如果捏造、虚构事实侮辱、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可能被判刑的。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甚至叙述的事实愈真实,愈会加重侵权的程度。比如,为毁损他人名誉而揭人隐私,越揭露得逼真,其侵权性质越为恶劣。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而在名誉侵权行为中,法人、团体、组织可以成为受害者。如:散布虚假消息,诬说某工厂的产品质量如何低劣等,目的是以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搞垮对方。这种行为即使造成了严重后果,只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而不构成诽谤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衍生问题:
网上发布不当言论属于什么罪?
网上发布不当言论,可能会构成侮辱罪、诽谤罪。要依据情节而定,如果捏造、虚构事实侮辱、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可能被判刑的。一般情况下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若只是一般性的言辞攻击、诽谤,则可按民法处理。建议收集好网络证据,告之侵害人的行为若继续进行,将会依法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网络上的证据就是那些帖子。散播谣言者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尤其是在当今发达的信息时代,以网络为平台的新传播媒介上,发表言论同现实生活中承担法律责任是一致的,原因是在网络上散布谣言轻则侵犯公民或法人等的个体权利,重则危害社会管理秩序。散播谣言或承担以下责任:一是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的,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最典型的是名誉侵权,它指的是文学作品、通告文字、行为语言或其他形式对当事人产生了名誉上的消极影响所构成的一种违背人权的行为。
法律分析:我国刑法对传播谣言的处罚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传播谣言涉嫌诽谤罪。故意捏造、散布虚构事实,造成别人名誉受损的犯罪嫌疑人,通常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会被剥夺政治权利。如果犯罪嫌疑人触犯前款罪的,要告诉法院了才会对其进行处理,但是严重危害到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况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档案里不会有,但公安会存档,对你不会有什么影响,记录是为了防止再犯。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诽谤罪】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一)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二)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
(三)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
(四)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
(六)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
(七)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网上发表不当的言论会不会被判刑,要依据情节而定,如果捏造、虚构事实侮辱、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可能被判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拓展资料】
1、所谓政治敏感性话题,无非就是一种能迅即触及人们大脑神经敏感反应的政治话题,是一种不能随便议论的政治话题,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话题。
2、客观地说,一些批评或一些与主流媒体见解、观点不同的文章、言论等确实可能引发某些权力者的“敏感”。但这种“敏感性话题”当今社会大致有两种:第一种是直接间接否定和攻击四项基本原则、鼓吹历史虚无主义、普世价值理论、污蔑、诽谤无产阶级革命领袖特别是对毛泽东的造谣、污蔑的言论、文章、视频等。这类“话题”对于真正的共产党人和社会主义者来说,对于热爱共产党、热爱毛主席、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广大人民群众来说,确实属于“敏感性话题”。我们是共产党领导的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导的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社会主义国家。因此对这类“敏感性话题”不仅在互联网群组中,在我们国家任何范围和场合下,都应该是禁止内容,不仅是不道德,而且是程度不同的违法现象。
第二种“敏感性话题”就是人民群众敢于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对中国共产党的历史特别是对建国以来的历史包括文革和改革开放历史重新给于实事求是的评价,对一切历史虚无主义思潮给于迎头痛击,对于当今社会现实和当政者的某些路线、方针、政策及造成的严重恶果给予批评和提出各种合理化建议。所有这种现象及有关言论确实可能引发某些“权力者”的“敏感”。但这种“敏感”也有两种:一种是热烈欢迎的很快反应。他们能够从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事业的积极主动参与的行为及对掌权者的批评建议中汲取对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事业有益的内容。而引发这种“敏感性”的主体必须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真正的共产党人。另一种引发较快反应的“敏感性”主体就是害怕社会主义民主、害怕人民群众行使做社会主人权利的、立场和世界观已经部分或完全转移到少数人方面的一些当权者或公知者。
反国家言论罪坐牢多久:中国刑法典没有这个罪名。我国刑法规定的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包括13种罪行,其中不包含此罪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二条【背叛国家罪】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一百零三条【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