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用手机扫码证上的二维码。新闻采编从业资格培训合格证书真假查询是可以用手机扫码证上的二维码,核验新闻记者证信息,如显示被查询人的样证信息和照片,说明是真记者证。
从业资格证是你参加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并通过取得全国编辑记者考试合格证之后去正规媒体单位实习满一年才可以后申领的。不是考试通过之后下发的。考试通过发放的只是一个合格证而已。
大专以上学历都可以报考。
一般是在所在省省会广播电视局报名,由其安排考试。
至于你对编辑记者从业资格证和记者证的困惑,你可以看下面这篇文章:
《新闻记者证》
与《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证》的区别
——兼与杨松圈友交流两证的性质和发放目的不一样
《新闻记者证》是为保障新闻记者的正常采访活动、维护新闻记者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对新闻记者证件的管理和社会监督。它是我国新闻机构的新闻采编人员从事新闻采访活动使用的有效工作身份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播音员主持人证》是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的执业凭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也就是说,全国所有的电台、电视台、节目制作机构的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必须持有证书才能上岗。《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证》是上岗证书。发该证书的依据是:国务院2004年6月29日第412号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其中第313项为“广播电视新闻采编人员、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认定”,实施机关为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发放范围和条件不一样
《新闻记者证》 发放范围是新闻机构中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新闻纪律,遵守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2)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以及经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新闻采编从业资格;(3)在新闻机构编制内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或经新闻机构正式聘用从事新闻采编工作、且连续聘用时间已达一年以上。新闻机构是指经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编入"国内统一刊号"的报纸、新闻性期刊的出版单位、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电影制片厂及其它相关单位。其中,新闻性期刊由新闻出版总署认定。广播、电视新闻机构的认定,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有关批准文件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证》 是对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实行资格认定制度。在依法设立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广播电视节目播出机构从事广播电视采访编辑、播音主持工作的人员,应当依照本规定通过考试和注册取和执业资格并持有执业证书,也就是由国家广电总局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证》。
《新闻记者证》有严格的防伪技术和鉴别方法
《新闻记者证》的防伪技术分三个层面,包括9种防伪技术。第一层面的防伪采用了4种防伪技术,只需通过目测或触摸的方法即可鉴别,是社会公众鉴别记者证真伪最简便、最常规的方法;第二层面的防伪采用了3种防伪技术,需要通过放大镜或紫外灯检测器(紫外灯验钞机)来鉴别,是社会公众通过简单设备即可进行鉴别的方法;第三层面的防伪技术需要通过特殊的仪器才可进行鉴别。
《新闻记者证》编号规则为:由大写英文字母加12位数字组成。其中英文字母“B”为报纸记者,“G”为广播电影电视记者,“J”为解放军记者.....报刊记者证12位数字编号中,前6位数字为报刊国内统一刊号,后6位为内部顺序号;广播电影电视的《新闻记者证》12位数字编号中,前8位为单位代码,后4位为内部顺序号。其中单位代码前6位为地区码,第7位为类别码(1为广播电台,2为电视台,3为新闻电影制片厂),第8位为同一地区同类单位区别码。
《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证》有统一的格式,加盖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及省级广电局的公章,并且有全国统一的证书编号及持证人身份证号码及持证人所在单位等识别标志。证件信息可以通过国家广电总局政府网中的“广电职业网”查询。
年 检
《新闻记者证》每年都要年检,换发新闻记者证工作每5年进行一次。现行《新闻记者证》改变了以往根据报社、期刊、通讯社、电台电视台等不同媒体类型分别设计,版式、样式各不相同的办法,采取统一样式、统一名称、统一编号发放;印制中使用多项高科技防伪技术,有效防范不法分子伪造假冒;专门建立了“全国新闻记者证管理及核验系统”,受理记者证的申请、审核、发放、年检、注销、吊销等,实现对全国记者证的科学管理;同时,首次对全国社会公众提供记者身份查验的便捷方式,有利于社会监督。
《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证》 由省级广电局注册,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满需要延续的,由所在单位向省级广电局办理延续注册手续。
(本文根据有关文件资料编辑整理)
编后话:从以上两证的区别中不难看出,它们的使用范围和证件性质是不一样的。谁也代替不了谁。据我了解,在浙江省,新闻单位记者(包括广播电视记者)90年代初就统一使用新闻出版署发的记者证了。2004年全国换发的新版《新闻记者证》采用统一样式、统一名称、统一编号,浙江也是如此。只不过,申领新证前都要先经过新闻记者资格考试,取得考试合格证后符合资历或职称要求即可领证。我们这儿广电的编辑记者往往同时持有两个证(《新闻记者证》《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证》)。
杨松圈友在《与无冕之士交流》中提到,有些地方的广播电视记者只发《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证》,用它代替《新闻记者证》。我觉得,这可能不是省市一级的广播电视媒体吧?在县级广播电视单位这种情况是存在,因为有的担任广播电视采编工作的人尚不具备申领《新闻记者证》的条件。这只是我根据我这儿广播电视系统的情况的一点推测。各地情况是有不一样的。
交了三四次的钱(好象交了400多元吧),填了四五次的表,交了五六次照片,
拖了二三年的时间,咱们广播电视系统的记者证总算发下来了。可是,拿到证后
的我们,没有一个不失望与愤怒的。
这个证件是有史以来最难看的。薄薄的塑料封面,粗糙的烫金字,而且封面
上印满了密密麻麻的楷体字:中华人民共和国 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证,一点也不
醒目,更显得没有一点档次和品位,与职称资格证书、民办学校的电脑培训合格
证书没有什么区别。同时,大开本的设计,实在不方便携带。真不知广电总局发
这个证是让我们外出采访时证明身份用,还是锁在抽屉里等着他们一年一次年审
时用。看看人家新闻出版总署发的新闻记者证,真是一个天,一个地,人家那才
叫记者证。
还有,干吗叫“编辑记者证”?只听说过记者证,从未听说过编辑记者证。
众所周知,编辑有资格证书上岗就行了,外出采访时都是以记者身份进行的,统
一发记者证就行了,广电总局何必自作聪明,贻笑大方地弄出个“编辑记者证”
?
再说内页。一样是印刷粗糙,扉页上还此地无银三百两地印有“本证由国家
广电总局批准颁发,持证人具备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执业资格”,真是笑话,难怪
有人要怀疑这不是记者证,只是执业资格证书。更可笑的是,我一位同事证件上
的照片明明是女的,可性别一栏却填的是:男。
新闻出版总署从今年3月1日起颁布施行的《新 闻 记 者 证 管 理 办 法》
明确规定:“全国新闻机构使用统一样式的记者证,证件名称为新闻记者证。新
闻记者证是我国新闻机构的新闻采编人员从事新闻采访活动使用的有效工作身份
证件,由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印制并核发。新闻记者证由新闻出版总署统一编号,
并加盖新闻出版总署印章、新闻记者证核发专用章、新闻记者证年度审核专用章
和本新闻机构钢印方为有效。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制作、仿制新闻记者证
,不得制作、发放专供采访使用的其它正式证件。”完了,我们的记者证是假的
!按照这个规定,我们是“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证”,不是“新闻记者证”;颁发
单位是国家广电总局,属于“其它单位和个人制作、仿制新闻记者证”。而且,
在中国记者网上,输入我们的证件编号是查无此证,就是按照广电总局提供的查
验网址,也无从查核。你说,不是假证是什么?难怪,我们的记者到一家单位采
访,人家一看那又大又难看的“编辑记者证”,就怀疑是假的了,硬是不接受采
访,说这样的证件他也有一大堆,说着,从抽屉里拿出职称证书、英语合格证书
、电脑培训合格证书,甚至还有什么锅炉安全培训证书,哪一样都和我们的编辑
记者证差不多,有的甚至还比我们的精致。这真是我们广播电视记者的耻辱啊!
记者,一个多么神圣而特别的职业,而现在这个神圣而特别职业的身份证明,却
等同于锅炉安全培训证书,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愤怒与耻辱啊!而这种耻辱,就是
我们的主管部门国家广电总局“恩赐”给我们的。满以为广电总局费尽心机,从
新闻出版总署手中抢过发放记者的权力,会好好利用为我们谋利,最不济也应该
发个好看的记者证,让报社的同行们羡慕羡慕吧,谁料想,却是我们丢脸丢大了
!
按理说,记者证应该发给一线的编辑记者,但我们很多长期在采编一线、各
项条件均合格、并取得了编辑记者培训合格证书的编辑记者,却莫名其妙地没有
拿到编辑记者证,而且是没有任何理由。而一些广告经营人员、办公后勤人员却
个个都有了,郁闷
这个东西真的有用吗!!!????
上网查询:
这个是新闻总署发的通讯社和报纸类的记者证证查询.
广播电视总局发的<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证>查询网址是:
暂时还没有投入使用.
答:可以。
编辑记者从业资格证考试科目:公共科目:综合知识、广播电视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广播电视业务,报考用书不指定,考生依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制定的《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备考。适用范围:广播电视行业。没有设置有效期限。
编辑记者从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遵守宪法、法律、广播电视相关法规、规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参加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党纪政纪开除处分的。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经审查合格后,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