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史志》,由黑龙江省地方志编委员会等四家政府机构主办、黑龙江史志杂志社编辑出版的人文社会科学综合性期刊,中央和国家档案馆永久馆藏期刊,国家级二级,省级一级社科核心期刊,主要刊登史志、档案、历史和图书馆类论文。2015年7月27日,半月谈网曝光该杂志违规收取版面费。不论论文质量如何,只要缴纳相应的版面费,就可以刊登在《黑龙江史志》上。
文史类的刊物,市场上也有,但是并不是很多,诸如《资治文摘》《时代报告》等,都是可以发历史类稿件,专业的《黑龙江史志》也可以找找,不过这个刊物最近似乎是没有运行
1.稿件应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论点鲜明、论据充分、数据真实、逻辑严谨、文字准确、语句通顺。2.文章内容以3200字或整数倍字数为宜;文章标题字数在20字以内;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按引用的先后顺序列于文末)等要素齐全3.文中标题一般分为三级,第一级标题用“一、”、“二、”、“三、”标示;第二级标题用“(一)”、“(二)”、“(三)”标示;第三级标题用“1.”、“2.”、“3.”标示,每级标题符号前均空两格。引文务必注明出处。注释一律在文末使用脚注,整体排序,用①②③……表示;参考文献放在文末,用[1]、[2]、[3]……表示4.计量单位以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统计学符号须按国家标准《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规定书写;标点符号使用准确;表格设计合理,推荐使用三线表;图片清晰,注明图号5.来稿务必是未曾公开发表过的,如有一稿多投、剽窃或抄袭行为者,一切后果由作者本人自负。欢迎有一定组稿、宣传能力者为本刊组织稿件,有意者请与本刊编辑部联系,编辑部对来稿2天内做出取舍决定。本刊一律不退稿,请自留底稿6.编辑部对来稿有删修权,不同意删修的稿件请在来稿中声明。7.投稿请使用word格式并注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电子邮箱
黑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是1982年初中共黑龙江省委作出成立黑龙江省志编审委员会的决定后不久,于1982年2月24日成立的。始称黑龙江省地方志研究所,是地方志编审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负责省志的编纂和省地方志编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1988年5月12日,省委、省政府决定将省地方志研究所更名为省地方志办公室,并由副厅级单位升格为省政府直属的正厅级事业单位,下设秘书处、机关党委、省志指导处、省志编纂处、出版发行处、市县指导处、研究室和《黑龙江史志》编辑部。编制40人。
所以,该期刊是合法期刊,公开出版已达20余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