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警官学院的邮编为210031,该校地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三宫48号,是一所我国首批建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
学院位于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三宫48号,另有安德门、龙潭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66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学院设有公安管理系、治安管理系、侦查系、刑事科学技术系、计算机信息与网络安全系、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警察体育教研部(警务指挥与战术系)、基础课教研部、法律系等教学系部。现有教职工664人,其中专任教师372人。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教师171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273人,省“333工程”、高校“青蓝工程”等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67人次,省部级教学名师4人,省级教学和科研团队3个。全日制在校生近6000人。学院常年承担市县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省厅机关处级干部、市县公安机关警种部门负责人、基层所队长以及公安部下达的民警和外国警察培训任务。
学院坚持政治建警、政治建校方针,推进公安教育贴近实战融入实战,培育“无私奉献”校训和“政治坚定、学习勤奋、作风踏实、警纪严明”校风,培养忠诚可靠、纪律严明、基础扎实、文武兼备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1978年复校以来,学院为全省各级公安司法机关培养输送全日制毕业生5万多人,目前毕业生占全省公安民警总数的42%,其中80%已成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各警种、部门以及基层所队的领导或业务骨干,被誉为“江苏公安人才的摇篮”。毕业生中有1900多人次受到个人二等功以上表彰,近百人获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模、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全国或省劳模称号。近年来,师生参加第二届全国公安院校教学技能大赛等重大比赛竞赛成绩突出,参加南京青奥会、G20杭州峰会、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上合组织青岛峰会等重大活动安保表现优异,公安部两次为学院记集体一等功。学院先后荣获“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文明学校”等称号,2018年5月获“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
经过多年发展,学院建立了公安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体系。“公安学”一级学科被列入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项目,并有公安技术、法学、公共管理、诉讼法学等4个省重点建设学科。设置16个全日制本科专业,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个、公安部重点专业建设点1个、省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省重点专业(类)2个、省品牌专业建设项目2个。有国家精品网络在线开放课程1门、省级立项建设在线开放课程2门。有国家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1个、省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6个。建有南京中华指纹博物馆、民国警察史博物馆、枪械发展史博物馆。公安部先后在学院建立了科技信息化等3个训练基地。
学院科研能力水平不断提升。建有9个省部级科研平台。近三年,共立项科研项目299项,其中国家级项目6项,省部级项目47项;教师共发表学术论文1029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156篇,SCI\EI\CSSCI期刊收录69篇,出版学术著作60部;获市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3项;获专利11项、软件著作权11项。近年来,部省智库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合作研究,取得了一大批具有推广价值的重要成果,有10多篇决策咨询报告被省部领导批示肯定或被采用,30多项研究成果被全省公安机关采纳或推广应用。《江苏警官学院学报》被评为中国优秀社科学报、江苏省一级期刊,入选中国社科院《中国人文社会科学评价报告扩展期刊》。
学院注重对外交流、坚持开放办学,与公安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国内外警察教育机构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近年来,有美国、英国、加拿大、中国香港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警察代表团来访,多位国际知名专家、学者来校讲学。学院被公安部确定为引进国外人才项目执行单位、中欧警务培训项目承办单位,自2015年起,先后完成公安部下达的29个国家300多名外国警察培训任务,承办了“国际警务联络交流”“中欧IPKEY项目知识产权刑事执法培训”等引智项目。
进入******,学院以,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坚决落实*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统筹推进“一个目标追求”“三个发展阶段”和“五条办学方略”******学院发展布局,按照“办学治校高层次、人才培养高质量、科研工作高水平、在职培训高标准、队伍建设高要求”总体要求,大力实施政治建校、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开放办学战略,扎实推进“七个聚焦、七个提升”重点任务,加快推动内涵式、特色化、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国内一流、具有鲜明特色和国际影响力的应用型公安本科院校,努力建设世界一流警察院校、打造国际一流警察学科,更好服务公安事业发展和“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江苏警官学院主办,是一份法学和警学双月刊,江苏省一级期刊,江苏期刊方阵期刊,全国优秀社科学报。本刊是目前我国刊载容量最大的警事学术期刊,围绕警事学术和相关法学,系统地设置栏目,近年来得到北京大学、南京大学、人民大学、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公安大学等从多的相关学校的大力支持,得到相关学术界的政法公安警务界的广泛关注。现任主编是卜安淳教授。
根据2014年7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有29个科研工作站,并在苏州设立创意警务研究室,与南京市公安局合作建立警务信息化应用研发实训中心, 有市级研究中心5个。市级研究中心5个:公安学基础理论研究中心,江苏现代警务研究中心,警察文化研究中心,民国警察史文献中心,警察法学研究中心。 学术期刊《江苏警官学院学报》是江苏警官学院主办,以公安学为主要研究内容的学术性期刊。期刊为江苏省一级期刊,江苏期刊方阵期刊,全国优秀社科学报,期刊得到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南开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公安大学等高校众多学者的大力支持,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广泛的社会影响。 馆藏资源根据2014年7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图书文献资源118万册(其中印刷型图书60余万册,电子图书58万册),数据库13种,中外文期刊800余种、报纸80种。
我自己的论文 呵呵
银行信心卡风险管理初探
中文摘要
随着信用卡业务的长足发展和信用卡业务的不断增长,信用卡业务中的风险频率也随之增长,如何去管理并且控制这个风险,成为了一个十分现实的问题。从广义上来讲,目前信用卡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持卡人信用风险,不法分子诈骗、冒用风险,商户操作不当风险以及银行内部作弊风险。以上几种风险,由于种种原因,均会在现实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产生,因而如何去防范及避免是值得深究的。
目前来说,信用卡风险产生的原因,既有客观方面的,比如科技装备程度不高、我国法制不健全等,又有主观方面的,比如经办的诸环节衔接配合不严密、持卡人不按照银行信用卡使用有关规定使用等因素。
如何去抵制这些风险呢?根据风险发生的时段,大致有以下几种:风险回避、风险预防以及风险补偿。这三种方式从不同的角度解决并控制了风险,有效降低了风险系数,提高了效率,从而达到了增加效益的宗旨。
风险的管理是信用卡业务经营的难点,也是信用卡存在和发展的关键,只有将风险降至最小值,效益才能取得最大值,我国信用卡才有辉煌的发展前景。因此,有效地管理信用卡风险已成为我国银行界的当务之急。
关键词:信用卡风险 风险产生因素 风险管理
一、 引言
自从1985年6月中国银行珠江分行在国内发行第一张信用卡(中银卡)以来,由于其方便快捷,受到公众客户的青睐。我国的银行卡业务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发卡银行、发卡数量、交易金额都有了较大的增长,信用卡的用卡环境也有了很大的改善。信用卡业务已经成为商业银行最为盈利的部门之一。在西方发达国家,信用卡业务是许多国际大银行的主要业务和主要利润的来源。如花旗银行的信用卡业务收益就占其利润总额的三分之一,美国运通公司的运通卡业务利润业务更占了其公司全部利润的7成。[1] 同时,信用卡业务是一项高收益、高风险的银行业务,经营风险一直困扰着发卡银行。信用卡的风险管理成为银行一项持久的研究课题。
二、 信用卡业务风险的现状
信用卡业务风险是指银行经营信用卡业务过程中资金损失的不确定值。随着信用卡业务的进一步发展,信用卡风险发生也越来越频繁。在信用卡的发行、使用、结算的诸多环节都可能存在风险。而且,随着发卡行、特约商户和持卡人的增多,信用卡风险体现出涉及面广,风险种类多样、危害性大的特点,发卡们的利润逐渐减少,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损失都是用银行的利润来弥补的,因此,信用卡风险的若干法律问题就突出了。[5]
根据信用卡风险形成的不同,可将其分为以下几类:[4]
1.持卡人信用风险
(1)持卡人经济状况的变化,会给银行带来风险,银行决定给某一客户颁发信用卡的主要依据,是该客户当时的经济状况和信用程度。有些客户在领卡后,职业、收入、财产、社会地位等经济和信用条件下降或恶化,无力偿还信用卡已支付的款项。
(2)持卡人与银行联系中断,会给银行带来风险。银行与持卡人的联系依据,是持卡人申请时提供工作单位、住宅地址等资料。有些持卡人地址变动、职业更换、迁移外地或出国后不通知银行,造成行与持卡人联系中断。持卡人已拖欠的款项难以追还。
(3)个别持卡人有意谎报资信状况,骗得信用卡,使发卡机构蒙受损失。
2.不法分子冒用,诈骗风险
(1)不法分子用偷窃、拾到或其他方式获得的信用卡,通过模仿持卡人签字、伪造身份证明等方法,冒充持卡人进行欺诈性消费或取现。
(2)社会上不法分子与特约商户或取现网点的不法分子相勾结,通过更改挂失的卡号或过期卡的有效期,骗取货物或现金。
(3)不法分子将伪造的信用卡(如同伪造假钞)投人流通领域,使特约商户当作真卡接受,上当受骗。
3. 商户操作不当风险
(1)收款员没有按操作规定核对止付名单、身份证和预留签名,接受了本应止付的信用卡,造成损失。
(2)收款员压印签购单时,没有将信用卡的卡号压印在单据上,造成“无卡号单据”,使发卡行无法与其结算。
(3)持卡人超限额消费,收款员不征询授权或采取分单压印避开授权,导致信用失控。
4.银行内部作弊风险
(1)银行内部个别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与职务之便,钻管理不严的漏洞,乘机作弊,可能发生如下风险:
擅自偷打制信用卡或盗窃已打制好的信用卡,冒充客户提取现金或持卡消费;伪造或修改取现、记账凭证,骗取现金;内外勾结,擅自超越限额授权,大额套取现金或消费;通过更改电脑资料等手法,非法提现或消费。
(2)止付通知或授权信息传递不及时、不保密的风险。止付通知现在是由银行定期发送给特约商户和取现网点,由于需要经过内部整理、打印、邮寄等程序,因此每期止付名单一般要10天左右才能发送到特约商户和取现网点,在这段时间里,若给不法分子冒用,就可能造成经济损失 而特约商户和取现网点办理授权时,往往用电话办理,若不注意保密,不法分子可能会冒充银行授权机构,做出授权同意回复,提取货物或现金,
三. 信用卡业务风险产生的原因
我国目前银行信用卡业务风险产生的原因既有客观方面的,又有主观方面的。具体为:
1.客观方面的原因 [3]
(1)信用卡业务高风险,是由其业务特征决定的:一是持卡人人多面广、信用状况变动大,随时随地每张卡都能造成透支,银行控制难。而且对善意透支和恶性透支的辨别也十分困难。二是信用卡在社会上流通,随时受到多种不安定因素影响,银行无法严密监督。三是使用中涉及个人、商户和银行多方面多环节,都会发生异常情况。
(2)科技装备程度不高。原有银行辖区封闭式的管理方式和低水平的操作手段明显不适应,必须全面统一管理,配置先进的计算机,建立大网络系统处理业务,这是信用卡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信用卡风险减少的基本条件。美国维萨卡和万事达卡清算中心通过电子计算机查询业务,在商店或银行查询疑问信用卡时,仅几秒钟内即可对国内外用户答复。目前我国信用卡业务处理大多处于手工操作状态,即使使用微机处理,一笔业务多次记账,控制难度很大。通讯落后,各地差距很大。目前的业务网络尚不能解决异地授权。没有形成严密的监控体系,需每旬传输一次止付信息,遇紧急止付不能及时传达,1O天内潜在的危险很大,不能及时制止恶性透支。
(3)我国法制不健全,没有专门的信用卡法律法规条款,人们信用、信誉观念和道德观念不强等,都是风险隐患。
2. 主观方面的原因
(1)经办的诸环节衔接配合不严密。目前不同地区银行之间的信用卡资金清算仍通过人工制票、票据划转的传统方式。这样有时由于人为因素,常造成划转十分不及时,延误收付核对。银行内部储蓄、会计、卡部及外部商户之间时常发生些失误,使传递耽搁形成漏洞。
(2)信用审查失误及经办人责任性事故。
信用审查以电话询问为主要方式,流于形式,一些资信恶劣者成为持卡人,留下日后风险隐
患,这在大批量发卡期或推销期容易发生。各银行信用卡机构都不约而同地把业务工作重点放在增加信用卡数量上面,并自上而下地层层分解数量指标,导致发卡机构疏于对持卡人的资信进行严格审查,造成经办人的责任事故,如授权失误,账户控制失误等。
(3)持卡人不按照银行信用卡
使用有关规定使用。如不按照银行规定将信用卡与自动柜员机使用密码分开保管, 同时丢失后,被人冒用}商户操作不当,如压印签购单时,没有压印卡号等资料造成经济损失。当然这些损失,其责任一般由持卡人和商户承担,但是如果他们屡出差错,损失较大,就可能
拒绝接受信用卡,使银行失去这些客户而造成损失。此外,银行内部管理不严,在经营上造成一些漏洞等。
四. 信用卡风险管理手段的具体分析
1. 风险回避
风险回避是发卡机构因发现从事某种经营活动可能带来风险损失,有意识地采取回避措施,放弃或拒绝某项业务。[4] 可以说这是最简单的风险处理方法。如在信用卡申领过程中,由于发卡机构难以对申请人的资信状况作全面的调查或不能确信申请人所提供的情况的真实性,为避免以后风险的发生而主动拒绝授予该申请人信用卡的行为就属于风险回避。
2. 风险预防
预防策略是指信用卡风险尚未发生时,发卡机构事先采取的一定的防备性措施以减少或降低信用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3] 预防策略与回避策略的最大不同在于它是一种主动、积极的策略,由银行主动通过采取措施减少风险发生的次数和损失规模。当前风险防范的手段大体有对持卡人风险防范、特约商户风险防范、发卡机构内部风险防范以及对利用信用卡诈骗的风险防范等。
与信用卡风险的其他策略手段相比,预防具有安全可靠、成本低廉、社会效果良好等优点。尤其值得肯定的是它能有效地防患于未然,真正实现“防治结合、预防为主”的目的。预防措施做得好,信用卡违法行为发生的机会就大大减少,就能从源头上消除风险的发生,减少风险发生的概率。当然,我们也应注意如何正确面对风险。因为风险并不等于损失,有些风险未必会真正会发生。在实践中,银行可采取的预防措施很多,如加强对特约商户的培训工作、对持卡人用卡知识的指导、加强对透支和挂失止付工作的管理等。这里仅对透支和挂失止付管理进行具体分析。[2]
(1)透支风险管理。“信用卡透支实质上是发卡行发放的一种贷款,但是与其他贷款不同,它一般是在支付结算与授权过程中形成和发现的。”[3] 信用卡透支可分为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善意透支是正常透支,一般不会有太大的风险。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并经发卡行催收无效的透支行为。恶意透支造成的损失直接构成信用卡业务成本。特别是我国电子化手段发展滞后,止付名单传递速度慢,自动授权设备不完善,加上业务管理部门管理的漏洞、特约商户审单不严等原因,恶意透支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造成的损失也越来越大。但是能不能因为恶意透支会造成大的损失就对透支业务产生害怕心理呢?我们来分析一下。《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贷记卡透支按月记收复利,准贷记卡透支按月计收单利,透支利率为日利率万分之五,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此项利率调整而调整。[5] 可见信用卡透支利息率非常高。信用卡业务收益来源中主要有持卡人年费、信息交换收入、利息收入及其他手续费和所得等 ,其中占最大比例的就是利息收入(国外很多银行的透支利息收入占到了全部信用卡业务收入的80%)。
通过比较,很容易发现透支业务的开展是有利于发卡行的,纵然透支风险确实存在。所以我们不能轻易取消客户信用卡的透支功能,关键是要正确区分合理透支与恶意透支。要尽量增加合理透支的笔数,压缩甚至杜绝恶意透支的笔数。实践中我们要树立正确的风险观念(从某种意义上说风险大收益也大),将风险管理作为利润最大化的途径,加强对信用卡透支的管理,按照央行关于信用卡业务的有关规定,不搞协议透支,尽量减少信用卡交易资金结算
环节,提高结算速度,从而及时核算信用卡透支,保障银行的正常收益。
(2)挂失止付的风险管理。信用卡止付是在信用卡业务中因持卡人信用卡遗失、被盗、恶意透支以及违反信用卡章程等,由发卡行实施的,为保护持卡人及发卡行自身利益的行为。[4]
止付可以提高发卡行和持卡人的资金安全,有效降低信用卡风险。实践中容易出现纠纷的是挂失时间的确定以及挂失止付后的风险责任承担问题。
挂失止付时间的确定对风险责任的承担具有重要意义。《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五十二
条第五款规定:发卡银行应当向持卡人提供银行卡挂失服务,应当设立24小时挂失服务电话,提供电话和书面两种挂失方式,书面挂失为正式挂失方式。并在章程或有关协议中明确发卡银行与持卡人之间的挂失责任。[5]
由于没有统一的规定,各发卡机构都有自己的挂失止付时间及责任承担规定。对于挂失止付前的损失,各发卡行章程都规定损失由持卡人承担。但对于挂失后的风险,规定不一。根据国内银行颁布的信用卡章程,主要有以挂失当时、挂失后24小时、挂失的次日24小时、挂失后36小时等为时间点确定风险责任的承担。[3]
那么,银行规定挂失后一段时间内风险责任由持卡人承担是否就一定有利于银行呢?诚然,发卡行这样规定能减少由此带来的风险损失,降低运营成本。但是,从经济学角度来说,这是不符合效益最大化的目的的。根据法律的实证性经济分析,“是要把损失分配给能以最低成本承担这种损失风险的一方。”[1] 也即先要判断双方各自预测和防范这一风险的成本的高低,然后决定由花费较少的一方承担这一风险及责任。从持卡人与发卡行两者来看,无疑发卡行最容易预测和防范这种风险。发卡行在开办此项业务时就应该预见到信用卡容易丢失以及容易被冒用的风险,而且也只有发卡行才能有效地预防信用卡被冒用。再者,即使损失真的发生了,发卡行也可通过向保险公司投保等措施来转移风险,从而有效地避免由此带来的损失,而这持卡人是很难做到的。可见,发卡行在预防挂失后的风险成本明显要低。而且,实践中当发生争议诉诸于法院时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还有疑问,况且国内信用卡业务正蓬勃发展,如果发卡行果断地承担挂失后造成的损失风险,能有效地吸引客户和发展特约商户,这对树立良好的银行形象有重要意义。[5]
3. 风险的补偿。
所谓信用卡风险补偿是指发卡行通过一定的途径,对业已发生或将要发生的金融风险损失寻求部分或全部的补偿,以减少或避免信用卡风险损失的一种管理方式。[5] 常用的方法是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也就是在信用卡业务开展过程中,发止机构主动将信用卡风险纳入日常的管理工作中,定期从信用卡业务所获的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建立风险准备,对准备金进行专户管理,以弥补风险损失或坏帐,结余部分冲转利润。
在实际中,总有一部分损失不能避免,要由发卡行承担这部分责任。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就能有效处理这种风险损失。而且这种手段花费的成本不大,尤其是它可以与前述预防、分散转移等措施共同使用。在信用卡透支纳入贷款管理后,在其他风险管理手段无效时,可以核销冲减。
五. 总结
通过上面对信用卡风险管理经济分析后,我们可以看出,信用卡风险管理部门应该特别重视风险的预防工作,制订严密的风险管理规章制度;应重视对业务人员及特约商户的培训工作,尤其要加强发卡机构内部的管理。在信用卡申领过程中,要求客户交存备用金、提供担保。要加强对透支及挂失止付的管理,制定合理的透支和挂失止付操作规章,加强与保险机构的联系,尽量向保险机构投保。同时要树立正确的风险意识,建立风险准备金账户。实在没把握的,要果断采用风险的回避策略。总之,有效地降低成本,增加收益是信用卡风险管理的宗旨。
参考文献
1、孙明明. 加强信用卡风险管理的综合思考[J]中国信用卡, 2005,(12).
2、赵培显. 信用卡代办业务的法律风险及监管建议[J]济南金融, 2005,(11).
3、陈勇. 中国信用卡风险管理研究[J]郑州大学, 2006,(7)
4、乔建. 信用卡的风险及其防范[J].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1998,(02)
5、龚培华. 信用卡管理与法律问题研讨会综述[J]. 法学, 199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