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长春大街1165号
主要出版<吉林教育>月刊,是教育工作刊物。发表对全省普教工作进行指导的文章,交流实际工作经验。
期刊栏目包括教育时评,实践与探索,查与思考,一线传真,治教方略,专家论衡,新视野,名师传艺,课改前沿,课堂经纬,教学平台,边教边悟 。
吉林省教育厅电话:
邮编: 130051
吉林省教育厅(省高校工委)是吉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管全省的教育行政工作。省教育厅(省高校工委)设置19个职能处(室),即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处、人事处、高校干部处(高校工委组织部)、财务审计处、基础教育处;
职业与成人教育处、高等教育处、民族教育处、师范教育处、教育督导团办公室、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处、高校学生处、科研产业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外事处、老干部处等,吉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更名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
扩展资料
吉林省教育厅的来历:
吉林省教育行政部门正式组建于1945年末。1945年12月,中国共产党在永吉县岔路河召开了吉林省人民代表会议,宣布成立吉林省政府;
省政府下设教育厅,其内设机构包括秘书科、中等教育科、国民教育科、民族教育科和社会教育科等,负责组织管理和开展全省解放区的教育工作。省教育厅成立后,制定了教育方针、学制和课程标准等重大政策,开办各种干部教育学校和短训班,培养了大批军政干部。
参考资料来源:吉林省教育厅官网-首页
吉林省教育厅电话:。
吉林省教育厅(省高校工委)是吉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管全省的教育行政工作。
人员编制:
省教育厅(省高校工委)机关行政编制108名,其中:厅长(省高校工委书记)1名、副厅长4名,省高校工委专职副书记(兼副厅长)1名。处级领导职数 44名(含督学2名、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组织员1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2名。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教育法规、规章,经批准后监督执行。
2、研究提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3、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监测各地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办法和原则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吉林省教育厅
参考资料来源:吉林省教育厅——首页
监督举报电话:,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130051
电子邮箱地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1485号
吉林省教育厅是主管教育事业的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研究拟定全省教育工作。统筹管理全省普通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各市、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组织进行教育督导与评估,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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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
2、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级各类学校设置标准的实施办法,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上报和发布。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省级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指导全省的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5、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制定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6、指导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承担深化省属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责任。制定高等教育教学指导文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省属高等学校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的意见,负责“211工程”和“985工程”的协调和实施。统筹指导各类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指导改进高等教育评估工作。
7、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础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省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统筹管理各项教育贷款及其他教育援助。
8、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9、指导高校党的建设工作。协助省委组织部管理省属本科院校副职和专科(高职)院校领导;代省委协助国家有关部委管理其在吉林省的直属高等学校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指导高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工作。统一管理省、部属高校党组织关系及与省教育厅有业务指导关系的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党组织关系。
10、负责检查、监督高等学校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的纪律情况。指导协调高校的统战、群团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参考资料来源:吉林省教育厅-省教育厅部门主要职责
不着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