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强教授在中国社会科学的学术顶级刊物发表论文如下: 《南宋司法裁判的价值取向》 《中国社会科学》 1998年第6期 王志强 《清代的丧娶、收继及其法律实践》 《中国社会科学》 2000年第6期 王志强
《法律多元视角下的清代国家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 《对抗式刑事审判的起源》(译著),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年 《辛亥革命后基层审判的转型与承续:以民国元年上海地区为例》,《中国社会科学》2012年第5期 《中国法律史叙事中的“判例”》,《中国社会科学》2010年第5期 《中英先例制度的历史比较》,《法学研究》2008年第3期 《制定法在中国古代司法判决中的适用》,《法学研究》2006年第5期 《清代成案的效力及其运用中的论证方式》,《法学研究》2003年第3期 《清代的丧娶、收继及其法律实践》,《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6期 《南宋司法裁判的价值取向》,《中国社会科学》1998年第6期 《〈名公书判清明集〉法律思想初探》,《法学研究》1997年第5期 《清代巴県銭债案件の受理と审判―近世イギリス法を背景として》,《中国诉讼社会史の研究》(夫马进编,京都大学出版会,2011年) “司法中的‘事实’:中国与西欧的历史比较” “十八世纪前期的国家权力与刑事法律推理:中国、英格兰与法国” 中国法律思想史、比较法、比较司法制度、Chinese Legal Culture
在国际刊物发表论文1篇,国内核心一、二类刊物发表论文二十余篇,出版专著一部,参与主译经典MBA教材1部。王志强教授目前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博士点基金和福建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各一项。王志强教授曾获福建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一等奖,管理科学学会和系统科学学会颁发的优秀论文奖。是厦门大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入选者。
王志强,男,1972年3月14日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博士,田径国家级裁判,湖北省田径裁判委员会委员,国际田联 “教练员培训与认证系统”一级讲师,首批国家体育总局“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百人计划”。1972年3月出生于河北张家口市,1997年毕业于武汉体育学院研究生部,同年7月留校任教。2001—2004年于上海体育学院研究生部学习,获教育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方向)博士学位。2011年前聘为武汉体育学院田径教研室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11年晋升为正教授,武汉体育学院优秀师资人才。2011年前分别担任武汉体育学院藏龙校区教务处长、副院长,2011年9月任武汉体育学院教务处处长。2012年5月中旬入选国家体育总局“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百人计划”首批培养对象。注:“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百人计划”是国家体育总局根据《全国体育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为了重点培养和造就一批思想过硬、在体育专业技术领域起带头作用、为我国体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高水平智力支持的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而实施的。该计划的培养对象由国家体育总局面向全国体育系统选拔从事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及从事其他专业技术工作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重点选拔体育科研、体育教学、运动医学、体育工程等领域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 1997年以来,致力于田径教学、裁判、科研一线,表现出较强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1999年1月获派参加国际田联东亚发展中心举办的短跑、跨栏高级教练员培训。1999年通过田径国家级裁判,并先后参加了第21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2001年)、全国体育学院田径运动会(2002年)等大型田径赛事的裁判工作,荣获全国体育学院田径运动会裁判员“体育道德风尚奖”。2004年5月参加国际田联东亚发展中心举办的国际田联教练员培训与资格认证系统Ⅰ级讲师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