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政治小论文-我说“衣食足”与“知荣辱”
我国自古以来就是礼仪之邦,“忠孝诚信礼义廉耻”这“八德”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不知荣辱乃不能成人”、“知廉耻方知进退”、“宁可穷而有志,不可富而失节”等格言警句始终成为人们为人处事的准绳,也成为我们民族珍贵的精神财富。怎样实现这样的道理境界呢?我国古代思想家管仲提出“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意则只有物质基础坚实了,人才会进行精神上的追求,道德水平才会提高。在古代社会生产力相对落后、物质匮乏的条件下,管仲的思想有其合理性,甚至在今天看来也是富有意义的。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今天,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物质财富丰富了,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总体上说我们已经实现了“衣食足”,这为“知荣辱”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许多民族传统美德得到了发扬光大,任长霞、牛玉儒、徐虎、张海迪、洪战辉等,为我们树立起了一座座道德的丰碑,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取得了辉煌的成就。
但是,改革开放20多年来,在社会物质财富快速增加、群众生活由温饱向小康迈进的同时,有些人的思想观念也出现了一些困惑、迷茫。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有时变得不那么清晰。“衣食足”了,而“知荣辱”却少有大进,“不知荣辱”甚至“颠倒荣辱”的人和事却日见其多,违法乱纪、假冒伪劣、坑蒙拐骗、利己损人……正在不知不觉中吞噬着人们的诚信良知。先不说那些假公济私、贪赃枉法的案例,也不说“大头娃”、“毒大米”、“假劣种子”事件,你看某城市的一个镜头,一少女病危,社会上的志愿者纷纷行动,为她募捐了几万元治疗费,而有人知道后却从她手上把这笔款骗走了。再看4月10日福州街头的一幕,一阵狂风暴雨,一大排自行车倒下去了,有人冒雨在帮人艰难地扶起一辆辆自行车,而有人却开着漂亮的轿车从路边的积水中飞奔而过,把污水冲到他们的身上。还有,那十字路口红灯如炬,却有不少人若无其事地横穿马路,假如谁“规矩”地在等候绿灯,没准儿会被没好气地撞一下,并被说成是“傻冒”。
这些情景几乎每天都会在人们身边出现,就有那么一些人,他们缺乏正确的荣辱观,分不清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并不觉得自己违法乱纪的行为有什么“耻”,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荣辱颠倒、以耻为荣。在一些人心目中,服务人民、崇尚科学、辛勤劳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等价值观,已统统成了“早已过时的旧观念”。遵纪守法被视之为窝囊,违法乱纪被看作能干;节俭朴素被看作“抠门”、落伍,奢侈摆阔被当成大方、时尚;诚实守信弃之如蔽履,坑蒙拐骗当成了宠儿;投机钻营、弄虚作假却成了“灵活”、“变通”,好大喜功、见利忘义、不惜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换取个人或小集团利益,则被尊奉为“有追求”;把遵守公序看作“不开窍”,遵守良俗被以为是“老古董”;说真话变为不识时务、说假话被认为人情练达;以见义勇为为多管闲事,视见危不救、见困不扶变为人之常情……社会发展了,而在不少领域和地方,一些人的思想境界和道德水平却在滑波,这真是令人痛心啊!“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何在呢?
社会主义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协调发展的社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和保证。因此,在加强经济建设、创造物质财富的同时,必须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使“仓廪实”、“衣食足”与“知礼节”“知荣辱”统一起来,使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辅相成,协调发展。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道德风尚的形成,要靠教育,也要靠法律。一方面,要通过广泛进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使人们形成“知耻”之心,明确行为准则的道德底线,并在社会上形成是非分明的强大的社会舆论,让那些不道德的行为受到谴责,使不知耻者无地自容。另一方面,国家的治理离不开法律,人们的生活也离不开法律,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一步以法律形式确认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和重要原则,约束和制裁严重违反道德的行为,给不分荣辱、不知廉耻者以强大的震慑。只有这样,即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使法律体现并维护道德,使道德补充、支持、促进法律的实施,才能保证社会的和谐发展。
良好道德环境和道德风尚的形成离不开每个人的努力。这需要我们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我们现在有了美味的食品、漂亮的衣服、良好的环境,但我们更要有一颗美好的心灵,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真正将“八荣八耻”的要求转化为自觉行动,知荣晓耻,荣辱分明,“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从而使我们生活的社会在知“荣辱” “礼节”之中,做到“衣食”更足,“仓廪”更实。
《中学生如何增强社会责任感》
初中阶段,是学生从少年走向青年的阶段,其个性发展呈多样性、复杂性和不稳定性,初中学生责任感的培养和树立,不仅能促进他们以乐观、积极和主动态度面对学习、生活和发展,也对培养他们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从小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有着重要的作用,并对他们将来真正成为遵守社会公德、严守法纪、适合国际竞争的合格现代化公民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中学德育大纲》,在德育目标中就明确提出了要培养学生“树立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教育。这些都充分说明了在初中阶段培养学生责任感的重要意义。
责任感也称责任心,是人们对自己和他人、对家庭和集体、对国家和社会承担义务的一种复杂情感的体验。社会责任感是指一个人或一个团体对社会有所奉献的意识。培养中学生责任感培养是一项育人的系统工程,需要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的教育的共同努力。中学生应如何培养社会责任感呢?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从学习中培养“学海无涯苦作舟”的求知责任感
古人说:“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意即学习贵在勤奋刻苦,没有止境地学习。人要想不断地进步,就得活到老学到老。在学习上不能有厌足之心。从古至今,有成就的人,哪一个不是从勇于学习,不断钻研中受益的呢?学习需要全神贯注,抛开一切无聊的想法,让自己沉醉在学海中,主动去学习,才能真正学到知识。学习没有真正的强者与弱者,只有不懈地探索与追求。
在当前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各行各业需要品学兼优的人才,作为跨世纪的新人,要想适应社会的要求,从现在起就必须树立为建设祖国而努力学习的动机,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出色完成每一项学习任务,这是责任感具体表现。有了这种责任感,学生学习就会有动力,学习就会有目标。
二、在勤俭节约中培养艰苦奋斗的责任感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也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作为与时俱进的中学生,我们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我们从小就生活在安定舒适的环境里。但是,我们却应怀着以天下为己任的宏伟情怀,怀着对时代的责任感,传承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从我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把勤俭自觉落实到学习生活的每一个细节,共同为创造节约型社会而努力。比如,不开无人灯、无人电脑、无人电视,用完水后及时关掉水龙头等等,从自己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从培养勤俭节约中培养艰苦奋斗的责任感,才能把自己造就成能担任重任的人。
三、从平时的言行举止和待人接物中培养讲礼貌、讲文明的责任感
在平时的谈话中,要注意场合,使用礼貌用语,态度友善,接受或递送物品是要起立并用双手。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的房间、不动用他人物品、不看他人信件和日记。不随意打断他人的讲话,不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妨碍他人要道歉。上、下课时要起立向老师致敬,下课时,请老师先行。尊重教职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好,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要诚恳。更要学会去关心、爱护身边的人,甚至是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只要他需要关爱,就要尽自己最大的力量来帮助他。同学之间互相尊重、团结互助、理解宽容、真诚对待、正常交往、不以大欺小,不欺侮同学,不戏弄他人,举止文明,不骂人,不打架,不赌博,不涉及未成年人不宜的活动和场所。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要正确的看待自己和他人,找准自己的正确位置,严格要求自己。承担起自己的每一份责任,为生活画一道彩虹。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乐园。
四、从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中培养热爱劳动的责任感
家务劳动是可以给学生带来责任感的生活实践。学会应该体会到劳动的艰辛,从而懂得体贴父母,更加热爱劳动,力争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家务事主动做,不会做的学着做,确保每天放学回家后15分钟的家务劳动时间。做饭、烧菜、洗衣服、打扫房间各尽其能。学生分享了劳动的成果,体验了劳动的快乐,内心的义务感和责任感便会越发增强。
五、独立完成某件事情,并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培养主人翁责任意识
责任常体现了他人对你的信任。只有敢于并有能力承担责任,才有可能获得自由的空间。因此,言而有信,自己答应了别人,就要全力以赴尽可能做好,即使有些事自己不愿意,也必须这样去做。对于自己独立行为的结果,应该敢做敢当,不要逃避责任,要勇于承担后果甚至惩罚。在学习生活中,主动捡起自己不小心掉下的纸屑;不小心伤害到别人,感到内疚并勇敢承担责任,认真学习,按时完成学习任务,都是对自己行为负责的表现。做人必须要有责任感.我们在这里生活和学习,不仅要对自己的一言一行负责,还要对关爱我们,为我们呕心沥血的爸爸妈妈和老师负责.作为社会的一员,我们还要学会对国家,对社会负责.那么,就让我们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有责任心的中学生!
六、多参加一些社会公益活动或义务劳动,在实践中加深对劳动成果的认识,体会到奉献的乐趣,从而树立帮助他人,服务社会的责任感。
中学生年龄小,力量单簿,但是可以为社会做许多力所能及的事情,比如:为贫困儿童献上一份爱心,宣传环保知识,法律知识,扶助老弱病残等。通过参加公益活动和义务劳动进一步了解社会,增进关心社会的情感。关心社会发展,关注国家大事,通过读书、看报、看电视、上网了解国内外大事,感受蓬勃发展的生活,增强自己的社会责任感。同时关心祖国的事业、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关心身边的实际问题,并积极为解决这些问题献计献策,为社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中学生敢勇于承担责任,嬴得别人的信任,增强自己的信心,能促进自己的成长和发展。在履行责任中增长才干,获得社会的承认和赞誉。人们只有各自承担自己的责任,才能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和稳定、和谐的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和发展。
希望对你有帮助,如果想凑字数,就这篇文章来说还可以加些实例,比如周恩来为中华崛起而读书;梁启超少年中国说......都可以。
随着社会文明进程的不断推进,个人权利与人身尊严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隐私权已成为当代公民保护自身人格的一项重要权利。科技手段和现代传媒的普及,使猎取他人隐私、满足好奇心理、或达到商业及政治目的的社会现象已屡见不鲜。隐私是一种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当事人不愿他人知道或他人不便知道的个人信息,当事人不愿他人干涉或他人不便干涉的个人私事和当事人不愿他人侵入或他人不便侵入的个人领域。隐私有三种基本形态:个人私事、个人信息、个人领域。所谓“隐”并非描述某个事情、某个信息不为人知的事实状态,它有以下几个含义:第一、当事人不愿这种个人私事被他人知悉。当事人往往由于某种心理因素或从道德的角度考虑,担心这样的事情让别人知道会产生心理上的压力和恐惧感,自我形象被破坏,名誉受到毁损等各种不利影响。第二,按照正常的心理和道德水准,这种个人隐私不便让他人知道,否则会对当事人产生各种不利的后果。如当众揭露别人已经改正了的错误,宣扬他人身体缺陷等,在一般情况下使当事人难堪,产生心理压力,甚至意想不到的恶果。第三,这种个人私事当事人不愿或不使他人干涉。如大至个人婚姻、职业选择这样的终生大事,小至日常生活中个人小事,当事人都按照自己的意愿、要求、标准做出决定,其他人不便干涉。第四,某些私人领域当事人不愿或不便他人侵入。如个人住所、卫生间等等。以上四种情况,如果当事人愿意,则视为隐私权的放弃,因而也不存在侵权问题。1、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法人不能成为隐私权的主体。隐私权具有严格的人身性,基于自然人的精神活动而产生,也是基于个人与社会的相互关系的处理而产生的所有人的内心世界的安宁以及与外界相隔离的宁居环境的权利。它产生与存在的依据在于基于人的心态而产生的各种利益需求。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无精神活动即无心态,因而无隐私权可言。法人对其经营活动的信息或秘密属于商业秘密,体现的是一种无形资产和经济利益,而非人格利益,从立法和司法实践中来看,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也从未被认可为隐私权的主体; 2、隐私权的内容具有真实性和隐秘性。隐私权作为一种不愿公开私人领域秘密或不受他人干涉的权利,其内容必然具有秘密性。同时,其内容均为客观存在的事实,具有客观真实性。认识到这一点有助于把侵犯名誉权的行为与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区分开来。因为名誉所关注的是与民事主体名誉有关的事实表述真实与否和评价适当与否。因此,在隐私权侵权案件中,加害人不能以其所公开的事情是真实的而免责。3、隐私权的保护要受公共利益的限制。隐私权本质上是保护纯属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事情,这就意味着任何人对自己隐私权的使用,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因此,对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的行为,他人应予以揭露和干预。4、隐私权是一种支配权,具体的权能有以下几个方面:(1)权利主体对其隐私享有控制权。(2)权利主体对其隐私的利用权。这项权利是指权利主体依法按自己的意志去利用自己的隐私,以从事各种活动、满足自身的需要。然而,在我国,对于隐私权,因为1986年制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由于立法者对隐私权还没有充分的认识,没有将隐私权规定为公民的人格权,所以在我国法律上的渊源目前为止虽然部分可求助于宪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但在事实上,我国的宪法具有其规定一般都要经最高法院解释后才在具体的案件中引用的局限性,因而如果隐私权只停留于宪法的抽象人格权上,那么对它的保护将始终有所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