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发表论文>论文发表

中华纸业杂志社副主编

2023-02-09 17:24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中华纸业杂志社副主编

  山东青年杂志社
  地址:英雄山路4号

  工程塑料应用杂志社
  地址:田家庄东路3号

  祝你幸福杂志社
  地址:建国小经三路21号

  齐鲁药事杂志社
  地址:济南市山大北路附近

  中学时代杂志社
  地址:济南市经七路附近

  中华纸业杂志社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工业南路101号

  中国果菜杂志社办公室
  地址:解放路26号

  大众法律杂志社办公室
  地址:经十路15号

  发展论坛杂志社办公室
  地址:纬一路482号

  《老干部之家》杂志社
  地址:青年东路1号(山东文教大厦北楼319室)
  老年教育杂志社办公室
  地址:马鞍山路9号

  中国老年教育杂志社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马鞍山路9号

  科技致富向导杂志社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济大路17号

  中国成人教育杂志社
  地址:济南市山师北街附近

  中国新闻调查杂志社办公室
  地址:南门大街2号

  山东农业知识杂志社办公室
  地址:闵子骞路21号

  山东旅游世界杂志社办公室
  地址:马鞍山路46号

  农业装备与车辆工程杂志社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桑园路19号

  《山东经济战略研究》杂志社
  地址:省府前街1号

  现代企业教育杂志社办公室
  地址:石棚街8号

  人民日报时代潮杂志社山东记者站
  地址:经十路46号

  中国名牌杂志社山东工作站办公室
  地址:陈庄大街213号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党员干部之友杂志社办公室
  地址:纬一路482号回答时间:2009-2-27 14:35 | 检举

《典籍里的中国》天工开物观后感怎么写?

《典籍里的中国》天工开物观后感

读《天工开物》有感  偶然的在购物中,选中一本历史课中背过书名的书,《天工开物》。本是随意的买来翻翻,但开卷之后,赞叹不已。实在没有想到,我国在明代,就有这样的科技著作。

《天工开物》,明朝科学家宋应星所著。是世界上第一部关于农业和手工业生产的综合性著作,是我国古代一部综合性的科学技术著作。在理学占据文化领域的统治地位的当时,《天工开物》既是对古代科学传统的有效继承,也与当时兴起的各种具有启蒙意义的反权威意识,实学意识和民生意识息息相关。

由空谈走向实践,是当时有识之士的反思,这种思潮在思维方式上开始散发出近代的气息。 《天工开物》经翻译,走向世界之后,获得极高赞誉,并且影响深远。《天工开物》被欧洲学者称为“17世纪的工艺百科全书”。法兰西学院汉学家儒莲将此书称为“技术百科全书”,将“天工开物”理解为“对自然界奇妙作用和人的技艺的阐明”。

英国科学史家李约瑟博士把《天工开物》称为“中国的阿格里科拉”和 “中国的狄德罗”,称《天工开物》是“十七世纪早期的重要工业技术著作”。日本学者评议道:“作为展望在悠久历史过程中发展起来的中国技术全貌的书籍,没有比它更合适的了。”

日本现代科学史学家薮内清也认为宋应星的书足可与十八世纪法国启蒙学者狄德罗主编的《百科全书》匹敌。十八世纪,在欧洲工业革命已经拉开序幕,但农业生产依然十分落后,播种还在使用人工播种。这种播种方式,在种子的密度和覆

土深度上都十分随意,直接影响出苗率。而此时中国,已经在使用播种机。欧洲的犁设计也比较简单、原始,操作十分费力,而中国的犁则效率更高也更省力。

英国生物学家达尔文(1809―1882)在读了儒莲翻译的《天工开物》中论桑蚕部分的译本后,把它称之为“权威著作”。达尔文在他的《动物和植物在家养下的变异》(1868)卷一谈到养蚕时写道:“关于中国古代养蚕的情况,见于儒莲的权威著作”。他把中国古代养蚕技术措施作为论证人工选择和人工变异。

写作要点:

1、当《天工开物》传入后,直接推动了欧洲农业革命。欧洲从12世纪学会造纸,但一直以破布为原料单一生产麻纸,18世纪以后耗纸量激增,但破布供应却有限,于是造纸业出现原料危机。1840年儒莲将《天工开物》造纸章译成法文刊于《科学院院报》。

2、其中提到以野生树皮纤维、竹类及草类纤维代替破布造纸,还可用各种原料混合制浆。这些信息很快得到反馈,法、英、德人以其他原料成功造纸,终使原料危机获得缓解。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

史焕章个人简介:史焕章律师,研究员,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曾任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上海政法管理干部学院院长、华东政法学院院长、中国国际律师培训中心主任、上海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兼任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国家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法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犯罪学会会长、上海市法学会副会长、上海法学家企业家联谊会会长、《上海法学研究》主编、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浦东新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副团长等。史律师主要专业领域为犯罪学、中国司法制度及诉讼。在国内外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主编《司法伦理学》、《中国司法制度》、《犯罪学概论》等专著已公开出版。曾应邀赴美国、比利时、日本和台湾等地出席法学学术讨论会和演讲。先后被聘为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刑事司法研究所客座教授、华盛顿大学亚太法律研究院顾问。陈乃蔚个人简介:陈乃蔚律师,法学博士研究生。曾任上海交通大学法律系主任、教授,上海交通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等职务。1993年至1994年赴美国华盛顿大学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2001年至2002年陈乃蔚再度赴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任富布莱特研究学者。回国后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级律师。陈律师还兼任中国科技法学会理事,上海市律师协会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专家,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复旦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等。陈律师擅长知识产权、技术转让、电子商务、IT产业法律保护、公司重组与兼并、投资业务、各类合同、诉讼与仲裁代理等。曾先后办理各类案件400余件,尤其在知识产权法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理论与实务经验,具有相当社会知名度。陈律师曾先后为美国微软公司、美国奥多比公司、美国电影协会、美国耐克公司、美国西部银行、美国赛摩斯特公司、中外合资通用电器嘉宝照明公司、美国百事可乐中国投资公司、德国摩泽公司、德国达极公司、德国双立人亨克斯公司、德国积架公司、荷兰飞利浦公司、韩国现代公司、韩国可来运公司、韩国高丽亚那公司、日本朝日公司、日本NSK、新加坡封面造型公司等数十家中外著名公司有关投资、公司重组、合同争议、知识产权保护等诸多领域提供法律服务,并受聘担任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及几十家中外企业的法律顾问,具有丰富的律师执业经验。陈律师已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出版学术著作10余部,其中包括:《公司法新论》、《科技仲裁及诉讼》、《科技法教程》、《投资浦东法律导航》、《知识经济与知识产权》、《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企业孵化与企业创新的法律保障》、《数字技术知识产权保护》、《中国KNOW-HOW法律保护研究》、《平行进口货物中的商标侵权问题研究》、《涉外经济犯罪及其防治》、《实用公司法手册》、《环境法学》等。曾多次参加美国、欧洲、台湾、香港等地召开的法律专题国际学术讨论会,并在会上宣读学术论文。举行多次学术讲座,还应邀参加了中国一些重要法律、法规的起草、修订工作,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陈律师能熟练应用英语。丁启伟个人简介:教育背景:1、1981年9月-1985年7月,华东政法学院国际法专业本科, 获法学学士学位;丁启伟2、1985年9月-1988年7月,华东政法学院国际法专业研究生,获法学硕士学位。工作经历:1、1988年7月-1992年2月,上海外国语大学讲师,任法律教研室主任;2、1992年2月-1994年3月,在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控股)总公司从事投资服务工作,任投资服务中心主任;3、1994年3月-2002年7月,上海市明鸿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4、2002年7月-2005年7月,上海市汇达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5、2005年7月-至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1992年取得律师资格、上海市法学会会员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专业特长:丁启伟律师长期担任证券公司及投资银行等机构的法律顾问, 在执业期间曾全面、深入参与了波导股份、浙江天然科技股份、宁波成功信息产业股份、百大集团股份等上市公司的上市、配股、增资扩股、资产重组及购并等项目,对公司法、证券法等领域有深入的研究,在公司治理、投融资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作为上海市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总公司、上海城投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内河航道整治工程建设指挥部等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团成员之一,参与了上海市诸多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环保项目, 长于实务操作。如金山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 BOT、BT 项目、上海长途客运总站 BT 项目、上海市医疗卫生无害化集中处理项目、世界银行APL贷款项目等。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方面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 在长期执业过程中,丁启伟律师专注于金融、证券、公司法务等领域的研究,对项目融资、资产证券化、信托等业务积累了丰富的理论知识及实务操作经验。在诸多重大项目的模式设计、谈判沟通、法律文本制作中,丁启伟律师凭借其对法律、法规精辟而独到的解读能力以及出众的沟通、协调能力,为客户争取到利益最大化,风险最低化,深得客户首肯。特别是,作为律师团主要成员之一,成功代理了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凯雷投资的股份置换项目,标的高达45亿美元,被国际著名的法律杂志China Law & Practice评为2007年度中国最重要的六个收购兼并案例之一和六个风险投资私募案件之一。傅东辉个人简介:傅东辉律师,是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锦天城北京分所的负责人, 中华全国律协WTO专业委员会委员. 傅律师是全国知名的国际贸易法专家, 是中国最早代理反倾销案的律师.傅东辉曾长期为外经贸部担任纺织品贸易谈判的法律顾问和反倾销事务法律顾问, 参与了中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以及部分实施细则的起草和制定. 傅律师精通英,法两种WTO官方语言, 对于WTO反倾销等协议有很深入的研究, 曾为商务部负责翻译向WTO提交的部分贸易法规英文版.傅律师从1990年以来一直从事国际贸易法的法律实践. 参与过WTO范围内各种贸易保护措施的重要案件, 其中主要是反倾销案, 也包括其他与WTO贸易有关的领域, 如技术壁垒, 普惠制, 原产地, 农产品贸易政策, 卫检制度, 标准化发展, 市场准入, 纺织品配额贸易, 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在反倾销方面, 傅律师代理过大量案件, 包括欧盟反倾销案, 美国反倾销案, 中国以及其他国家的反倾销案. 其中自行车零部件案, 棉坯布案, 节能灯案和彩电案都已成为著名的典型案例. 傅律师所取得的高度胜诉率获得了广大客户企业的高度评价, 创代理应诉胜诉的最高记录. 并在欧盟反倾销案中为中国企业夺得了最多的市场经济地位. 傅律师与全球顶尖的反倾销律师长期密切的合作是其成功的重要条件, 其中有欧盟的VBB律师事务所和美国WFG律师事务所等.毕业于复旦大学外语系,华东政法学院法学硕士和布鲁塞尔自由大学欧共体法硕士. 曾在中外重要的国际贸易和法学杂志上发表过二十余篇学术论文, 如这二,三年来, 发表了 全球贸易自由化的推进和反倾销的加剧, 中国反倾销法中的披露制度, 欧盟对反倾销等贸易保护措施的司法审查制度, 如何利用世贸争端解决机制确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 论美国政府在贸易保护措施中的作用等重要论文, 为中国入世后的贸易政策从理论上和实践上提供了参考意见. 此外, 作为欧共体法的专家, 傅律师还在中欧经贸关系方面写了不少重要文章, 是分析近年来中欧经贸关系发展的重要参考文献.2003年来, 傅律师又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竞争法的研究, 承担了贸易与竞争政策多边谈判的研究课题, 并获得2003年全国律师论坛最佳论文奖。黄毅个人简介:黄毅律师,男,1955年4月出生于上海市,曾就读于复旦大学法学院。1988年执业于上海市第二律师事务所涉外业务部。1995年至2000年期间,创办上海市现代律师事务所,为该所合伙人黄毅、副主任。2001年初转入上海市锦天城事务所,现为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黄毅律师擅长经济领域的非诉、诉讼及仲裁法律事务。在从事法律工作的十余年间,承办了大量的经济纠纷案件,涉及房地产、涉外投资、合营、联营、知识产权等方面。具有非常丰富的法律服务实践经验,法律功底深厚,在实践中形成了一套办案的思路和方法,善于与各方面打道,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随着上海市及各地房地产业的蓬勃发展,黄毅律师及其所领导的团队为房地产企业及房地产项目提供大量专项法律服务(非诉及诉讼、仲裁),曾经或正在提供的部分法律服务项目,列举如下:代理香港星晨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上市)与苏州苏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合资经营房地产开发公司仲裁纠纷案,涉案标的1000万美元;[1995年]提供上海伊莎士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伊莎士花园(别墅)项目预售专项法律服务,涉及金额人民币2亿元;[1996年]提供上海力鸿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兴国路228外销商品房预售、销售专项法律服务,涉及金额1.2亿美元;[1997年]提供上海东方海外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兴国路外销商品房预售、销售专项法律服务,涉及金额7000万美元;[1998年]代理香港旭汇有限公司、旭汇(天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上海外高桥徐汇俱乐部有限公司总承包合同仲裁纠纷案,涉案标的230余万美元;[1999年]代理上海侨福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阳明新城销商品房地块非诉、仲裁等法律事务,涉案标的3000万美元;[2000年]代理金星文具礼品(余姚)有限公司诉上海金峰置业发展公司房屋参建纠纷申诉案,涉讼标的人民币2000万元;[2001年]代理上海量具刃具厂诉上海中航房地产开发公司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案,涉讼标的人民币2500万元;[2002年]代理上海银都商城发展公司诉新大陆发展(上海)有限公司联建合同纠纷案,涉讼标的人民币2000万元;[2003年]提供上海张江生物园区土地合作开发专项法律服务,涉及金额人民币10亿元;[2004年]代理山东华众纸业有限公司诉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枣庄分行借款纠纷案,涉讼标的6000万美元。[2005年]代理Charmway Limited Company等收购北京鹏丽大厦项目,涉及金额人民币4.8亿元;[2006年]黄毅律师还受聘兼任上海市房地产海外联谊会法律部主任;担任上海市台商协会、上海瑞安房地产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李东力个人简介:李东力律师,毕业于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于八十年代中赴美国深造,先后获得美国圣母大学国际关系专业硕士学位和美国奥尔巴尼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在法学院学习期间她以出类拔萃的李东力学业连续获得奖学金,并被美国纽约市的一所大型律师事务所美国凯寿律师事务所 (Kaye Scholer LLP) 遴选为暑期实习生。李东力以优异成提前半年毕业后即被该律师事务所的纽约总部聘为执业律师,后又在该律师事务所香港分部工作,主理公司法业务。她还在美国文德律师事务所(Winthrop, Stimson, Putnam & Roberts, 现已与另一美国律师事务所合并为Pillsbury Winthrop LLP) 的纽约总部执业,主理金融法及银行法业务。加盟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之前,她担任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中华网集团公司法律顾问,负责与中国有关的法律事务。李东力具有相当丰富的金融法、公司法和国际商法等方面的法律事务经验。她为美国和外国公司在美国的投资、运作和借贷融资处理法律事务,也为外国公司在中国的直接、间接投资提供法律服务。此外,她还协助数家中国公司在香港上市和在美国以私募方式筹集资金。李东力所从事的业务领域涵盖国际银团贷款、商业债券发售、飞机和船舶及设备的购买与租赁、资产证券化、知识产权转让、公司兼并与买卖、合资合作企业以及其它有关美国与中国商业法方面的业务,其中包括:为中国一家航空公司购买波音飞机提供4400万美元的商业贷款; 为两家大型中国企业在美国分别发售总值为2亿美元和1.5亿美元的商业票据; 为一家加拿大公司发售总值为2500万美元的债券提供信用证; 为数家美国公司和一家欧洲公司分别重组1.5亿美元的商业贷款; 为一家大型电子设备公司和一家汽车设备公司提供总值为1910万美元的设备租赁融资;为美国的一家上市公司发售总值为3.25亿美元的公司债券; 为一家大型欧洲银行在中国开拓抵押贷款业务和个人银行业务设计方案,提供法律意见;为数家美国和欧洲公司在中国收购、兼并和股权转让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为多家跨国企业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李东力是美国律师协会会员,在纽约执业期间曾担任纽约市律师协会亚洲事务委员会委员。本着回馈社会的精神为有需要的团体及个人提供义务法律援助,她曾接受纽约市律师协会委托,代表两位遭受美国丈夫虐待的贫穷的外国妇女与美国移民局交涉,成功地使她们取得了美国永久居民的身份。李东力业务兴趣广泛,曾应邀在国际建筑工程年会上作《资产证券化-建筑工业资本筹集新途径》的专题演讲及为外国银行在中国的分行工作人员提供中国法律培训。李东力荣列2000 - 2001年版的《美国法学界名人录》(Marquis Who's Who in American Law, Millennium Edition),并被2002-2003版的《亚太法律500强》(The Asia Pacific Legal 500 - The Guide To Asia's Commercial Law Firms)推荐为中国杰出银行金融法律师。李培良个人简介:教育背景:1987年获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学位,1996年获复旦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并在2005年获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曾先后 6 次分别赴日本和美国等地参加相关的法律与实务研修。执业领域:投资法、金融法、证券法、公司法、房地产法、国际贸易法和知识产权法等。工作经历:李律师于1988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此后作为一名执业律师从事了大量的涉外法律事务,曾任多家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和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顾问,李培良先后办理国内各类诉讼与非诉讼案件(含涉外案件)数百起,其中诉讼案件之最高审级到达最高人民法院。作为锦天城的高级合伙人、高级律师,近十年来,每年应邀赴日为日本同行及企业讲解我国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扩大中日贸易和促进中日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中日建交三十周年之际,曾荣获“促进中日经济新关系突出贡献奖”。2007年初,李律师以其丰富的执业经验为进入改制的外资银行提供全过程的法律支持,使得相关银行在多达十余家申请改制的同行中脱颖而出,首批通过改制验收并获得中国外资法人银行的营业执照。学术领域:曾在国内外的法学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并参与编写了《证券律师从业指南》、《回眸中国股市》以及《中国行政法辞典》、中国法学丛书《涉外经济法通编》等法律辞书。新《企业破产法》颁布后出版的《新企业破产法解读》一书,李律师是总编之一。2008年2月,与日本的中国问题专家、大学教授共同执笔撰写的《中国劳动合同法劳动纠纷对策指南》一书已由日本著名的PHP研究所出版社出版。任专业职务:第四届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第三届浦东新区政协委员上海市咨询业行业协会法律顾问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法律顾问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涉外咨询工作委员会副会长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罗建荣个人简介:教育背景: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个人简历:罗建荣律师自1986年起在大学从事法律教育七年,主讲法律文书、经济法及海商法等。1993年开始从事专业律师工作,并自1996年开始专业从事房地产法律服务及理论研究。现为锦天城律师罗建荣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市法学会会员;上海市作家协会会员,九三学社上海市委经济委员会委员。同济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复旦大学管理学院MBA研究生荣誉导师。专业特长:罗建荣律师擅长建筑房地产、房地产公司改制与股权收购、项目投资等非讼法律业务及诉讼与仲裁业务。专业服务领域涉及建筑房地产的每一个环节及相关领域,诸如不动产投融资、房地产企业改制、股权转让、组建项目公司、项目谈判、资信调查、律师见证、出具法律意见书,商品房交易过程中的资金监管、合同会审、土地使用权出让法律服务、工程招投标法律服务、动拆迁法律服务、建设工程跟踪服务等。罗建荣律师倡导的“房地产项目管理及律师跟踪服务操作流程”,这种律师服务模式为海内外的房地产企业所接受,获得版权登记,并已取得良好成果。罗建荣律师版权所有的《房地产项目法律导航》等已获得上海版权局登记,获得房产开发商的一致好评。其个人业绩被境内外各大媒体专栏报道并载入《上海房地产律师写真》及《点击金牌律师——上海著名律师访谈录》等书籍资料。主要业绩:罗建荣律师先后担任境内外数十家大型投资公司及房地产公司的项目法律顾问及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的房地产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楼项目、商铺项目、EPC项目、酒店项目、市政项目、住宅项目、购物中心项目、工业区项目、融资项目、股权收购项目以及企业改制项目等。并先后承接了数百件有关建筑房地产、公司联营及债权回收等方面的案件。房地产法律服务以团队服务、分工合作为特色,由罗建荣律师整合团队资源,统一服务模式及收费。合同审阅及项目谈判由具有不同专业经验与特长的律师分工负责,文本经流转审核讨论后由罗建荣律师统稿签发。原创作品与著作:(一)罗建荣律师获得上海市版权局版权登记证书的作品:1、房地产项目管理及律师跟踪服务操作流程;(登记号:09-2001-A-009号)2、房地产法律导航(多媒体光盘);(登记号:09-2001-A-008号)3、房地产预售(现售)管理操作流程;(登记号:09-2003-A-009号)4、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菜单;(登记号:09-2004-A-042号)5、工程项目操作管理手册;(登记号:09-2004-A-043号)6、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解析(图表)。(登记号:09-2008-A-020号)(二)著作:1、罗建荣律师主编的著作:《房地产法律实务》、《百姓购房200问》、《百姓租房200问》、《房地产诉讼实务》、《百姓装潢200问》。2、罗建荣律师任副主编的著作:《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实务》、《民事侵权诉讼实务》、《借款、融资租赁、保险合同诉讼实务》、《知识产权诉讼实务》《担保合同诉讼实务》。(三)文章:近年来先后在《解放日报》、《中国建设报》、《房地产时报》、《建筑时报》、《上海法制报》、《新楼市》、《上海律师》、《上海法苑》等报刊杂志中发表各类文章、专访100篇。社会活动:作为服务香港地产界的专业律师,罗建荣律师获得由香港文汇报评选2007年度的上海十佳大律师,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香港特区前律政司司长梁爱诗女士亲自颁发奖牌。罗建荣律师先后为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上海律师学院、全国建筑协会开设的房地产研修班讲课。为建筑房地产专业人员、司法人员、法学教研人员及律师讲授有关建筑房地产项目的法律风险控制与防范、项目签证、现场管理等法律问题。罗建荣律师作为九三学社上海市委经济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九三上海市委的课题研究。2006年罗建荣律师领衔的相关课题,受到九三上海市委表彰,并将此课题报送九三中央。罗建荣律师参加上海市政协、九三学社组织的上海房地产发展研讨会,并作为嘉宾上台演讲,其论文入选上海房地产发展研究论文集。业余爱好:罗建荣律师爱好文学、旅游与摄影等。散文集:《一叶知秋》(中国华侨出版社)长篇小说:《雨天无泪》(上海文艺出版社)散文集:《真水无香》(上海三联书店)

中华纸业搬迁到哪里

法律分析:经海曙区财政局批准,现就丁家地块改造项目跟踪审计单位招标发布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宁波中华纸业日前已与当地政府达成一致,将于2021年二季度正式关停。目前已搬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四条 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

第九条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第十一条 政府采购的信息应当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

天工开物是不是中国古代史的史料?

《天工开物》是中国古代科学著作。

《天工开物》由宋应星初刊于1637年(明崇祯十年丁丑),共三卷十八篇,全书收录了农业、手工业,诸如机械、砖瓦、陶瓷、硫磺、烛、纸、兵器、火药、纺织、染色、制盐、采煤、榨油等生产技术。

《天工开物》是世界上第一部关于农业和手工业生产的综合性著作,是中国古代一部综合性的科学技术著作,有人也称它是一部百科全书式的著作,作者是明朝科学家宋应星。外国学者称它为"中国17世纪的工艺百科全书"。

作者在书中强调人类要和自然相协调、人力要与自然力相配合。是中国科技史料中保留最为丰富的一部,它更多地着眼于手工业,反映了中国明代末年出现资本主义萌芽时期的生产力状况。

2020年4月,列入《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 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2020年版)》。

【内容简介】

《天工开物》记载了明朝中叶以前中国古代的各项技术。《天工开物》初刊于1637年(明崇祯十年)。《天工开物》是世界上第一部关于农业和手工业生产的综合性著作,是中国古代一部综合性的科学技术著作,有人也称它是一部百科全书式的著作,作者是明朝科学家宋应星。外国学者称它为"中国17世纪的工艺百科全书"。

作者在书中强调人类要和自然相协调、人力要与自然力相配合。是中国科技史料中保留最为丰富的一部,它更多地着眼于手工业,反映了中国明代末年出现资本主义萌芽时期的生产状况。

全书分为上中下三卷18篇。并附有123幅插图,描绘了130多项生产技术和工具的名称、形状、工序。书名取自《尚书·皋陶谟》"天工人其代之"及《易·系辞》"开物成务",作者说是"盖人巧造成异物也"(《五金》)。全书按"贵五谷而贱金玉之义"(《序》)分为《乃粒》(谷物)、《乃服》(纺织)、《彰施》(染色)、《粹精》(谷物加工)、《作咸》(制盐)、《甘嗜》(食糖)、《膏液》(食油)、《陶埏》(陶瓷)、《冶铸》、《舟车》、《锤煅》、《燔石》(煤石烧制)、《杀青》(造纸)、《五金》、《佳兵》(兵器)、《丹青》(矿物颜料)、《曲蘖》(酒曲)和《珠玉》。

《天工开物》全书详细叙述了各种农作物和手工业原料的种类、产地、生产技术和工艺装备,以及一些生产组织经验。上卷记载了谷物豆麻的栽培和加工方法,蚕丝棉苎的纺织和染色技术,以及制盐、制糖工艺。中卷内容包括砖瓦、陶瓷的制作,车船的建造,金属的铸锻,煤炭、石灰、硫黄、白矾的开采和烧制,以及榨油、造纸方法等。下卷记述金属矿物的开采和冶炼,兵器的制造,颜料、酒曲的生产,以及珠玉的采集加工等。

《天工开物》中分散体现了中国古代物理知识,如在提水工具(筒车、水滩、风车)、船舵、灌钢、泥型铸釜、失蜡铸造、排除煤矿瓦斯方法、盐井中的吸卤器(唧筒)、熔融、提取法等中都有许多力学、热学等物理知识。在《五金》篇中,明确指出,锌是一种新金属,并且首次记载了它的冶炼方法。

《天工开物》中记录了农民培育水稻、大麦新品种的事例,研究了土壤、气候、栽培方法对作物品种变化的影响,又注意到不同品种蚕蛾杂交引起变异的情况,说明通过人为的努力,可以改变动植物的品种特性,得出了"土脉历时代而异,种性随水土而分"的科学见解。

【创作背景】

主观因素

宋应星出生于士大夫家族,有较好的学习氛围。加上自身的勤奋好学,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激烈的科场竞争,曾留给他屡次不中的阴影。往后的仕途生涯也未达到决策圈的显赫地位,但其对于学问的追求却从未松懈。

宋应星治学旨趣最大的特色在于"新"和"异",其最主要的治学途径就是走出书斋,接触社会。其游历考察和底层官员的仕途经历,使之有更多的机会来了解基层群众生产领域的工艺流程。

学术背景

八股取士的确定,理学逐渐变为僵化的科举教条,严重阻碍了科学技术的发展。明嘉靖以后,王阳明的心学风行大江南北,江西成为王学传播与发展的重要阵地。有别于以性理道学为上的主流思潮,远承阳明之学的泰州学派等有为于世、反虚务实的小众思想在这一时期也有所发展。泰州学派在长江中下游,尤其是长江三角洲和赣江流域等商品经济发达的地区影响较大,其创始于王艮,影响最大的是李贽,他们提出"百姓日用是道"的命题,体现了崇尚经世致用的进步思想,反映了平民、布衣等阶层的要求和愿望,具有反封建统治的进步意义,并逐渐成为一门显学。明末清初西学东渐之风的兴盛对中国传统文化也产生了巨大反响。

时代背景

明代是中国古代农业、手工业、商业都比较发达的阶段,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明代中期后,部分地区,不少行业中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

在农业中,耕地面积扩大,作物品种得到改良和增加,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的单位面积产量和总产量都有了明显提高。一些地区出现了专业化经营。

明代手工业种类较多,且已具备了一定规模,尤其是与国计民生关系较为密切的冶金、陶瓷、纺织等行业最为发达。棉纺织业成为主要的家庭副业,制瓷业驰名中外,冶矿业由官营向民营发展,造船业发达等。

明代商业和交通亦较发达,白银成为主要的流通货币;一些巨商往往致富于数千里之外,涌现了一些有名的商帮;沿海地区商贸中心和新兴市镇进一步发展。

【作品鉴赏】

学术水平

《天工开物》是目前世界上第一部关于农业和手工业生产的综合性著作,是中国历史上伟大的科技著作,其特点是图文并茂,注重实际,重视实践。它对中国古代的各项技术进行了系统地总结,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科学技术体系。对农业方面的丰富经验进行了总结,全面反映了当时工艺技术的成就。

《天工开物》的可贵之处:在于记述了工农业生产中许多先进的科技成果。书中用技术数据给以定量的描述,显露出先进的科学思想和理论阐述,注重引入理论概念,而非单纯技术描述。在农业方面,《乃粒》指出水稻育秧后三十天即拔起分栽,一亩秧田可移栽二十五亩,即秧田与本田之比为1∶25。又说旱稻食水三斗,晚稻食水五斗,失水即枯。这些技术数据对农业生产有指导作用,是育秧、插秧和灌溉的理论基础,在以前的农书中未曾提到过。

《天工开物》也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反映西学,如"凡焊铁之法,西洋诸国别有奇药。中华小焊用白铜末,大焊则竭力挥锤而强合之,历岁之久终不可坚。故大炮西番有锻成者,中国惟恃冶铸也。"

《天工开物》中的"物种发展变异理论"比德国卡弗·沃尔弗的"种源说"早一百多年;"动物杂交培育良种"比法国比尔慈比斯雅的理论早两百多年;挖煤中的瓦斯排空、巷道支扶及化学变化等,也都比当时国外的科学先进许多。尤其"骨灰蘸秧根"、"种性随水土而分"等研究成果,更是农业史上的重大突破。

《天工开物》详细记述了家蚕新品种的培育:将黄茧蚕同白茧蚕杂交,培育出褐茧蚕,将"早雄"和"晚雌"杂交,培育出"嘉种",比法国的同类记录早200多年。

在《五金》篇中,宋应星是世界上第一个科学地论述锌和铜锌合金(黄铜)的科学家。他明确指出,锌是一种新金属,并且首次记载了它的冶炼方法。这是中国古代金属冶炼史上的重要成就之一,使中国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成为世界上唯一能大规模炼锌的国家。宋应星记载的用金属锌代替锌化合物(炉甘石)炼制黄铜的方法,是人类历史上用铜和锌两种金属直接熔融而得黄铜的最早记录。 总结提出的炼铁与炒铁炉的串连使用,直接把生铁炒成熟铁,具有现代冶金技术的重要特色。这种方式在17世纪的欧洲还没有。

《天工开物》中记录了农民培育水稻、大麦新品种的事例,研究了土壤、气候、栽培方法对作物品种变化的影响,又注意到不同品种蚕蛾杂交引起变异的情况,说明通过人为的努力,可以改变动植物的品种特性,得出了"土脉历时代而异,种性随水土而分"的科学见解,把中国古代科学家关于生态变异的认识推进了一步,为人工培育新品种提出了理论根据。

《天工开物》所述活塞式鼓风技术,较欧洲皮囊式鼓风设备更为先进。响铜合金、响器成型、铁锚锻造、钢针拉制以及"生铁淋口"等特殊化学热处理工艺和金属复合材料技术,亦为最早期的明确记载。在现代,其基本原理仍然适用。

在机械动力学方面,《天工开物》记载了中国在机械动力方面的许多发明创造,如纺织花布用的花机,是当时外国所没有的。"粹精"中介绍中国汉代发明的水碓装置,把动力机、传动机和工作机三部分连在一起,比英国试用一个水轮带动两盘磨要早1000多年。"作咸"中的顿钻打井技术,比俄罗斯钻井技术早300多年。

哲学观点

《天工开物》主要根植于中国的固有文化传统。天工开物取自"天工人其代之"及"开物成务",体现了朴素唯物主义自然观,与当时占正统地位的理学相异。这种异端化的思想趋势,反映着一种新的社会现象和时代取向。但是,个人的思想可以有异于主流,却不能超脱于时代。古代素以农业作为重中之重,所以宋应星的文章中也处处体现出贵五谷轻金玉的思想。

中国科学技术史专家潘吉星在《宋应星评传》中提到《天工开物·作咸》及《论气·气声五》都说"天有五气,以有五行",认为水火土金木五行由相应的气而生,不是万物的最原始本原,又对五行或五气逐个分析,认为水火二气是较基本的。宋应星在剖析水火土金木相互关系及过渡层次,即解决了"亦气亦形"这一物质过渡层次与形的物质过渡层次间相互关系及过渡之后,进一步阐述了万物生成之理。《天工开物·陶埏》指出:"水火既济而土和。万室之国,日勤千人而不足,民用亦繁矣哉。"这是说靠水火对粘土的交互作用,烧结成陶瓷,供民日用。

潘吉星在《宋应星评传》中认为,宋应星论述生命自然界万物的生成机制,将生物分为植物与动物两大类,而在生物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序列中,植物即草木之属较为基本。他将动物按发展序列再分为虫鱼、飞禽、走鲁,最后是"万物之灵"的人。他认为动物是从植物演化并生成的,而植物又是从无机物演化与生成的,归根到底是通过水火与土木交互作用而产生。宋应星写道:"气从地下催腾一粒,种性小者为蓬,大者为蔽牛干霄之木,此一粒原本几何?其余皆气所化也。"草木借水、土及火质(可燃的有机肥料)而成长。

宋应星在《天工开物》中所述各种植物如稻、麦、麻、豆、桑、棉、葛、草本染料、油料植物、甘蔗、竹、构树及各种树木的种植,都是根据这一道理而进行的。他更详细叙述了将这些植物借水火及金木石的交互作用而制成植物油、糖、衣料、染料、纸张、车船等产品以及木器、榨油器、糖车、纺织机、各种农具、蒸煮锅等工具及日常用品。虽然谷物种植主要靠水、土及金木,但没有火气配合也还不行,这里火气以日照的形式表现出来。没有阳光(阳气、火气)而阴雨(阴气、水气)绵绵,便会减产。至于谷物加工及食品制造,离开水火与金木也是不行的。由于五气的交互作用,产生出各种各样的植物及其加工制品,象无机界万物一样,供民日用,也归根到底由元气→亦形亦气→形这这物质层次而生成的。

潘吉星在《宋应星评传》中认为,宋应星在《天工开物》中详细叙述了从动物体制成各种产品的技术。根据他的哲学观点,动物界虽然比植物界属于更高级的发展阶段,但究其物质本原仍不外是从元气、亦形亦气、形及草木这些物质层次而逐步生成、演变的,虽然他没有告诉我们要花费多长时间才能完成这些过渡。他在论述动物、植物及矿物界在构成上的物质统一性时,还谈到物质世界多样性的原因。

潘吉星在《宋应星评传》中认为,由于水火、土、金木这些物质要素相互间作用是千变万化的,故而产生众多的物。正如宋应星在《天工开物》中所述,许多自然物通过人工作用后,又产生难以数计的、自然界本身没有的物。用他的话说便是"或假人力,或由天造"(《作咸·盐产》)。

潘吉星在《宋应星评传》中提到,在谈到物质世界事物多样性时,宋应星在《天工开物序》中写道:"天覆地载,物数号万,而事亦因之,曲成而不遗。岂人力也哉"。大意是说,大地之间,事物以万计,通过各种变化而形成完美无缺的世界,这恐怕不全是人力所能办到的。他的"形万变而不穷"的哲学命题,现在可理解为有限元素原子以其万变无穷的结合方式构成物质世界的多样性。现代物质构造理论还证明一无论物质观是正确的,因为宇宙万物最终都由原子构成。

潘吉星在《宋应星评传》中认为,宋应星在发展万物生成及演变的自然哲学时,把他的哲理与科学技术紧密结合起来,用《天工开物》中所述30 种技术过程的实例来支持并解释他的哲学思想。这不但是中国历史中其他哲学家作不到的,而且象李时珍那样的大科学家也未能作到这一点。

他在阐述从最根本的元气经过亦气亦形及形再逐步过渡到无机世界和生命自然界时,为我们提供了一幅万物生成与演变的图景,其基本过渡层次为:元气→水火→土→金木→无生物→草木(生物)→动物(高级生物)。其中最关键的一步,是从无生物到生物这一质的转化。

思想启蒙

《天工开物》的出现是中国封建社会中最为灿烂的科学活跃期的代表作之一。它既是对古代科学传统的有效继承,也与当时兴起的各种具有启蒙意义的反权威意识,实学意识和民生意识息息相关。

宋明以来,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以微弱的发展稀疏的存在着。社会存在对社会意识起决定作用,新的社会现实重新激发了人们对自然、社会以及人生"格物穷理"的兴趣。

由空谈走向实践,是当时有识之士的反思,这种思潮在思维方式上开始散发出近代的气息。

【后世影响】

明清情况

《天工开物》一书在崇祯十年初版发行后,很快就引起了学术界和刻书界的注意。 明末方以智《物理小识》较早地引用了《天工开物》的有关论述。

第二版在清初顺治年刊刻发行后,《天工开物》在南北各地流通,而且成为向国外出口的书籍之一。康熙、雍正年间出版的《古今图书集成》和乾隆年间的大型农书《授时通考》中,大量转引《天工开物》各章的内容。清代著名科学家吴其的著作《滇南矿厂图略》和《植物名实图考》、付野山房刊刻的兵书《祝融佐治真诠》、岑毓英主编的《云南通志·矿政》篇、卫杰的《蚕桑萃编》中多次引证《天工开物》。同治九年,刘岳云发表的《格物中法》一书中,几乎把《天工开物》所有主要内容都逐条摘出,再加以分类,写出按语,作出补充说明和注释。

影响世界

《天工开物》中的内容首先在17世纪开始逐渐传入日本。公元1694年,日本本草学家见原益轩(1630―1714)在《花谱》和公元1704年成书的《菜谱》二书的参考书目中列举了《天工开物》,这是日本提到《天工开物》的最早文字记载。公元1771年,日本书商柏原屋佐兵卫(即菅王堂主人,发行了刻本《天工开物》,这是《天工开物》在日本的第一个翻刻本,也是第一个外国刻本。实学派学者佐藤信渊依据宋应星的天工开物思想提出富国济民的"开物之学"。

《天工开物》18世纪传到朝鲜国后,受到李朝后期知识界尤其实学派学者的重视,1783年,朝鲜李朝(1892―1910)作家和思想家朴趾源(1737―1805)完成的游记《热河日记》中向朝鲜读者推荐了《天工开物》。朝鲜进士出身的内阁重臣徐有榘,晚年执笔的113卷本巨著《林园经济十六志》和李圭景(号五洲)《五洲书种博物考辨》(1834)、《五洲衍文长笺散稿》(约1857)等重要科技作品中都多次引用《天工开物》。

18-20世纪《天工开物》在一些欧美国家传播,在法、英、德、意、俄等欧洲国家和美国大图书馆都藏有此书不同时期的中文本。其中巴黎皇家文库(今国家图书馆前身)在18世纪入藏明版《天工开物》。1830年法兰西学院汉学家儒莲将《丹青》章论银朱部分译成法文,是此书译成西文之始。1832年转译成英文,刊于印度《孟加拉亚洲学会学报》。1833年他将此书制墨及铜合金部分译文发表于法国权威刊物《化学年鉴》及《科学院院报》,后又译成英文和德文。

1837年儒莲受工部和农商部大臣之命,将《天工开物》养蚕部分及《授时通考·蚕桑门》(1742)译成法文,由巴黎皇家印刷厂出版官刊本,法文译本取汉名为《桑蚕辑要》。当时欧洲蚕桑技术有了一定的发展,但因防治疾病的经验不足,导致生丝大量减产。《天工开物》提供了一整套关于养蚕、防治蚕病的完整经验,对欧洲蚕丝业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十八世纪,在欧洲工业革命已经拉开序幕,但农业生产依然十分落后,播种还在使用人工播种。这种播种方式,在种子的密度和覆土深度上都十分随意,直接影响出苗率。而此时中国,已经在使用播种机。欧洲的犁设计也比较简单、原始,操作十分费力,而中国的犁则效率更高也更省力。当《天工开物》传入后,直接推动了欧洲农业革命。

欧洲从12世纪学会造纸,但一直以破布为原料单一生产麻纸,18世纪以后耗纸量激增,但破布供应却有限,于是造纸业出现原料危机。1840年儒莲将《天工开物》造纸章译成法文刊于《科学院院报》。其中提到以野生树皮纤维、竹类及草类纤维代替破布造纸,还可用各种原料混合制浆。这些信息很快得到反馈,法、英、德人以其他原料成功造纸,终使原料危机获得缓解。

英国生物学家达尔文(1809―1882)在读了儒莲翻译的《天工开物》中论桑蚕部分的译本后,把它称之为"权威著作"。达尔文在他的《动物和植物在家养下的变异》(1868)卷一谈到养蚕时写道:"关于中国古代养蚕的情况,见于儒莲的权威著作"。他把中国古代养蚕技术措施作为论证人工选择和人工变异的例证之一。

1869年,儒莲和法国化学家商毕昂把《天工开物》有关手工业各章的法文摘译,集中收入在《中华帝国工业之今昔》一书中,在巴黎出版。1964年,德国学者蒂路,把《天工开物》前4章《乃粒》、《乃服》、《彰施》及《粹精》译成德文并加了注释,题目是:《宋应星着前四章》。1966年,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的任以都博士将《天工开物》全文译成了英文,并加了译注,题为《宋应星著,17世纪中国的技术书》,在伦敦和宾夕法尼亚两地同时出版。这是《天工开物》的第一个欧洲文全译本。

2020年4月,列入《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 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2020年版)》。

被禁

18世纪后半叶,乾隆设四库馆修《四库全书》时,发现《天工开物》中有"北虏"、"东北夷"等反清字样。而在江西进献书籍中,发现宋应星之兄宋应升的《方玉堂全集》、宋应星友人陈弘绪等人的一些著作具有反清思想,提倡"华夷之辨",因此《天工开物》没有收入《四库全书》。《天工开物》单行本较难见到,但仍可从《图书集成》及《授时通考》中看到该书的几乎全部内容。乾隆末期至嘉庆、道光年后,有逐渐解禁的趋势,于是公开引用《天工开物》的清人著作也逐渐增多。

相关文章
学术参考网 · 手机版
https://m.lw881.com/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