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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经济学市场失灵论文

2023-12-10 17:58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西方经济学市场失灵论文

  在现代市场经济体系中,市场调节与政府干预,自由竞争与宏观调控,是紧密相联、相互交织、缺一不可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市场机制的完全有效性只有在严格的假说条件下才成

  立,而政府干预的完美无缺同样也仅仅与“理想的政府”相联系。也就是说,市场调节与政府干预都不是万能的,都有内在的缺陷和失灵、失败的客观可能,关键是寻求经济及社会发展市场机制与政府调控的最佳结合点,使得政府干预在匡正和纠补市场失灵的同时,避免和克服政府失灵,这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无疑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市场失灵使政府的积极干预成为必要

  西方发达国家及一批后发现代化国家市场经济的实际历程和政府职能的演化轨迹表明,市场调节这只“看不见的手”有其能,也有其不能。一方面,市场经济是人类迄今为止最具效率和活力的经济运行机制和资源配置手段,它具有任何其他机制和手段不可替代的功能优势:~是经济利益的刺激性。市场主体的利益驱动和自由竞争形成~种强劲的动力,它极大地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生产技术、生产组织和产品结构的不断创新,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二是市场决策的灵活性。在市场经济中,生产者和消费者作为微观经济主体的分散决策结构,对供求的变化能及时作出灵活有效的反应,较快地实现供需平衡,减少资源的浪费,提高决策的效率。三是市场信息的有效性。高效率的分配资源要求充分利用经济中的各种信息。而以价格体系为主要内容的信息结构能够使每一个经济活动参与者获得简单、明晰、高效的信息,并能充分有效地加以利用,从而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的合理性。此外,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行还有利于避免和减少直接行政控制下的低效和腐败等。但是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也有其局限性,其功能缺陷是固有的,光靠市场自身是难以克服的,完全摒弃政府干预的市场调节会使其缺陷大于优势,导致“市场失灵”(market failure),因而必须借助凌驾于市场之上的力量――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来纠补市场失灵。

  (-)市场不能保持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和稳定协调的发展

  市场调节实现的经济均衡是一种事后调节并通过分散决策而完成的均衡,它往往具有相当程度的自发性和盲目性,由此产生周期性的经济波动和经济总量的失衡。在粮食生产、牲畜养殖等生产周期较长的产业部门更会发生典型的“蛛网波动”。此外,市场经济中个人的理性选择在个别产业、个别市场中可以有效地调节供求关系,但个人的理性选择的综合效果却可能导致集体性的非理性行为,如当经济发生通货膨胀时,作为理性的个人自然会作出理性的选择――增加支出购买商品,而每个人的理性选择所产生的效果便是集体的非理性选择

  ――维持乃至加剧通货膨胀;同样,经济萧条时,也会因每个个体的理性选择――减少支出而导致集体的非理性行为――维持乃至加剧经济萧条。再者,市场主体在激烈的竞争中,为了谋求最大的利润,往往把资金投向周期短、收效快、风险小的产业,导致产业结构不合理。这就需要政府运用计划,利用财政、货币、信贷、汇率、优惠、制裁等政策措施。经济杠杆和法律手段,特别是采取“相机抉择”的宏观调节政策,适时改变市场运行的变量和参数,以减少经济波动的幅度和频率,同时通过制定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和产业政策,对若干重要领域进行投资来引导生产力的合理布局,优化产业结构,保持宏观经济稳定与经济总量平衡。

  (二)自由放任的市场竞争最终必然会走向自己的反面――垄断

  因为生产的边际成本决定市场价格,生产成本的水平使市场主体在市场的竞争中处于不同地位,进而导致某些处于有利形势的企业逐渐占据垄断地位。同时为了获得规模经济效益,一些市场主体往往通过联合、合并、兼并的手段,形成对市场的垄断,从而导致对市场竞争机制的扭曲.使其不能发挥自发而有效的调控功能,完全竞争条件下的“帕累托最优”(Pareto Optimum)即资源配置的最优化,也就成为纯粹的假设,因此垄断被视为市场经济的“阿基里斯之题”。这就需要政府充当公益人,对市场主体的竞争予以适当的引导、限制,如制定反垄断法或反托拉斯法、价格管制、控制垄断程度等。这方面西方发达国家百年来的经验教训多有可供我们借鉴之处。这对市场秩序不健全、转轨中的经济体制还带有某些行政垄断痕迹的我国来说,政府对于促进市场发育和建立市场公平竞争程序负有更加重大的责任。这突出表现在政府应立足制度创新,尽快建立和完善公平竞争的规范体系和政策框架,加颁行全国性的反垄断法(近期北京、上海等地已先后制定出一批地方性的反垄断法规)与已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配套,防止可能发生的并遏止已经出现的各种形式的垄断。

  (三)市场机制无法补偿和纠正经济外在效应

  所谓外在效应 (exter nality),按照经济学家贝格、费舍尔等人的看法,是指“单个的生产决策或消费决策直接地影响了他人的生产或消费,其过程不是通过市场”。也就是说,外在效应是独立于市场机制之外的客观存在,它不能通过市场机制自动消弱或消除,往往需要借助市场机制之外的力量予以校正和弥补。显然,经济外在效应意味着有些市场主体可以无偿地取得外部经济性(external-economies),而有些当事人蒙受外部不经济性(external diseconmies)造成的损失却得不到补偿。前者常见于经济生活中的“搭便车”(freeride)现象,即消费公共教育、公用基础设施、国防建设等公共产品(public goods)而不分担其成本,后者如工厂排放污染物会对附近居民或者企业造成损失,对自然资源的掠夺性开来和对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以及司空见惯的随处抽烟等。这类外在效应和搭便车一般不可能通过市场价格表现出来,当然也就无法通过市场交换的途径加以纠正。通过意识形态信念和道德教育固然能够使之弱化,但作用毕竟有限。只有通过国家税收或补贴政策或行政管制如特定的排污标准及征收污染费以及在公共场所不准吸烟等规定,使外部效应内在化,最大限度地减轻经济发展和市场化过程的外在效应,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四)市场机制无力于组织与实现公共产品的供给

  所谓公共产品,是指那些能够同时供许多人共同享用的产品和劳务,并且供给它的成本与享用它的效果,并不随车用它的人数规模的变化而变化,如公共设施、环境保护、文化科学教育、医药、卫生。外交、国防等。正是因为公共产品具有消费的非排它性和非对抗性特征,一个人对公共产品的消费不会导致别人对该产品的减少,于是只要有公共产品存在,大家都可以消费。这样一方面公共产品的供给固然需要成本,这种费用理应由受益者分摊,但

  另一方面,“它一旦被生产出来,生产者就无法决策谁来得到它”,即公共产品的供给一经形成,就无法排斥不为其付费的消费者,于是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如前所述的经济外在世以及由此而出现的“搭便车者”。更严重的是.既然若此,人人都希望别人来提供公共产品,而自己坐享其成,其结果便很可能是大家都不提供公共产品。而缺乏必要的公共产品,就不能社会经济的客观需要,大大降低社会资源配置的效率。这就需要政府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组织和实现公共产品的供给,并对其使用进行监管。

  (五)市场分配机制会造成收入分配不公和贫富两极分化

  一般说来.市场能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和生产力的发展.但不能自动带来社会分配结构的均衡和公正。奉行等价交换、公平竞争原则的市场分配机制却由于各地区、各部门(行业)、各单位发展的不平衡以及各人的自然禀赋、教养素质及其所处社会骤条件的不同,造成其收入水平的差别,产生事实上学的不平等,而竞争规律往往具有强者愈强,弱者愈弱,财富越来越集中的“马太效应”,导致收入在贫富之间、发达与落后地区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此外,市场调节本身不能保障充分就业,而失业现象更加剧了贫富悬殊,这对经济持续增长是个极大的出协:少数巨富控制经济命脉;潜在的资金外流;众多的贫困者导致社会总消费的不足,从而市场难以发育等等。更严重的是,过度的贫富分化“不仅削弱了社会的内聚力,而且培养了不公正,因而不可避免地破坏了维系社会的政治纽带。民众……进而可能要求发生激烈的政治、社会和经济的变动”。经济比较落后、收入偏低的一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还可能会造成民族矛盾的激化。

  (六)市场不能自发界定市场主体的产权边界和利益分界,实现经济秩序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个人企业等市场主体的各种经济行为的方式及其目的的实现固然受到市场各种变量(原材料成本、价格、可用的劳动力、供求状况等)的支配,并且这些变量以其特有的规律(即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而自发形成的市场运行规律,亦即亚当斯密所说的“看不见的手”,它通过主体的独立意志、自由选择、平等互利等一系列市场原则表现出来。)调整着他们的行为,自发地实现着某种程度的经济秩序;但是作为经济人以谋求自我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市场主体又总是在密切、广泛、复杂、细致的经济联系中进行竞争,产生利益矛盾和冲突是不可避免的,而当事人自己以及市场本身否具备划分市场主体产权边界和利益界限的机制,更不具备化解冲突的能力。这就需要以社会公共权力为后盾的政府充当仲裁人,设定体现和保障市场原则的“游戏规划”,即以政策或法律的形式明晰界定和保护产权关系的不同利益主体的权利,保证市场交易的效率和公正性。再进一步地说,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的残酷性容易诱发人们铤而走险,产生非法侵犯他人权益的犯罪行为,扰乱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对此,市场主体更是无能为力。只有政府运用国家暴力作后盾才能防止和打击

  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如通过资格认定、行政许可等制度预防经济违法犯罪的发生,并严格依法查处经济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市场机制运行的基本秩序及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此外,在制定适当的对外政策,争取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和平国际环境,开拓本国商品市场和吸引外资,保护本国总体的和长远的经济利益等方面,政府无疑也具有市场所无法承担的而又为现代市场经济良性运行所必需的功能。

  上述市场调节机制的缺陷和失灵,为政府干预经济活动让出了空间,也正因为如此,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已经成为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有机组成部分。正如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萨缪尔森所说;“当今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取代市场来组织一个复杂的大型经济。问题是,市场既无心脏,也无头脑,它没有良心,也不会思考,没有什么顾忌。所以。要通过政府制定政策,纠正某些由市场带来的经济缺陷”。因此,“现代经济是市场和政府税收、支出和调节这只看得见的手的混合体”。

  二、政府失灵又决定了政府干预必须适度、有效

  市场失灵为政府干预提供了基本依据,但是,政府干预也非万能,同样存在着“政府失灵”(government failure)的可能性,用林德布洛姆的话说就是政府‘识有粗大的拇指,而无其他手指”。政府失灵一方面表现为政府的无效干预,即政府宏观调控的范围和力度不足或方式选择失当,不能够弥补“市场失灵”维持市场机制正常运行的合理需要。比如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不力.缺乏保护公平竞争的法律法规和措施,对基础设施、公共产品投资不足,政策工具选择上失当,不能正确运用行政指令性手段等,结果也就不能弥补和纠正市场失灵;另一方面,则表现为政府的过度干预,即政府干预的范围和力度,超过了弥补“市场失灵”和维持市场机制正常运行的合理需要,或干预的方向不对路,形式选择失当,比如不合理的限制性规章制度过多过细,公共产品生产的比重过大,公共设施超前过度;对各种政策工具选择及搭配不适当,过多地运用行政指令性手段干预市场内部运行秩序,结果非但不能纠正市场失灵,反而抑制了市场机制的正常运作。

  那么,为什么政府干预会失灵呢?或者说,导致政府失灵的根源是什么?

  (一)政府干预的公正性并非必然。政府干预的一个前提条件是它应该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化身对市场运行进行公正无私的调控,公共选择学派把政府官员视作亚当?斯密所说的“经济人”这一假设,固然有失之偏颇之处,但现实中的政府的确不总是那么高尚,政府机构谋求内部私利而非公共利益的所谓“内在效应”(interalities)现象在资本主义国家的“金元”政治中有着淋漓尽致的表现。在社会主义国家,同样在理论上不能完全排除政府机构的“内在效应”可能性,在实践中,少数政府官员的腐败行为更时有发生。政府部门这种追求私利的“内在效应”必然极大地影响政府干预下的资源配置的优化,如同外在效应成为市场失灵的一个原因一样,“内在效应”则市政府失灵的一个重要根源。

  (二)政府某些干预行为的效率较低。与市场机制不同,政府干预首先具有不以直接盈利为目的的公共性。政府为弥补市场失灵而直接干预的领域往往是那些投资大、收益慢且少的公共产品,其供给一般是以非价格为特征的,即政府不能通过明确价格的交换从供给对象那里直接收取费用,而主要是依靠财政支出维持其生产和经营,很难计较其成本,因此缺乏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直接利益驱动。

  其次,政府干预还具有垄断性。政府所处的“某些迫切需要的公共产品(例如国防、警察、消防、公路)的垄断供给者的地位”决定着只有政府才拥有从外部对市场的整体运行进行干预或调控的职能和权力。这种没有竞争的垄断极易使政府丧失对效率、效益的追求。最后,政府干预还需要具有高度的协调性。政府实施调控的组织体系是由政府众多机构或部门构成的,这些机构部门间的职权划分、协调配合、部门观点,都影响着调控体系的运转效率。

  (三)政府干预易引发政府规模的膨胀。政府要承担对市场经济活动的干预职能,包括组织公共产品的供给,维持社会经济秩序等等,自然需要履行这一职能的相应机构和人员。柏林大学教授阿道夫?瓦格纳早在19世纪就提出:政府就其本性而言,有一种天然的扩张倾向,特别是其干预社会经济活动的公共部门在数量上和重要性上都具有一种内在的扩大趋势,它被西方经济学界称为“公共活动递增的瓦格纳定律”。政府的这种内在扩张性与社会对公共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更相契合,极易导致政府干预职能扩展和强化及其机构和人员的增长,由此而造成越来越大的预算规模和财政赤字,成为政府干预的昂贵成本。

  (四)政府干预为寻租行为的产生提供了可能性。寻租是个人或团体为了争取自身经济利益而对政府决策或政府施加影响,以争取有利于自身的再分配的一种非生产性活动(即不增加任何社会财富和福利),如企业通过合法特别是非法的形式向政府争取优惠特惠,通过寻求政府对现有干预政策的改变而获得政府特许或其他政治庇护,垄断性地使用某种市场紧缺物资等。在这种情况下,大权在握的政府官员极有可能“受非法提供的金钱或其他报酬引诱,做出有利于提供报酬的人从而损害公众和公众利益的行为”。可见寻租因政府干预成为可能(政府干预因此被称为“租之母腹”),又必然因这种干预的过度且缺乏规范和监督而成为现实。其主要危害在于“不仅使生产经营者提高经济效率的动力消失,而且还极易导致整个经济的资源大量地耗费于寻租活动,并且通过贿赂和宗派活动增大经济中的交易费用。”从而成为政府干预失灵的一个重要根源。

  (五)政府失灵还常源于政府决策的失误。政府对社会经济活动的干预,实际上是一个涉及面很广、错综复杂的决策过程(或者说是公共政策的制订和执行过程)。正确的决策必须以充分可靠的信息为依据。但由于这种信息是在无数分散的个体行为者之间发生和传递,政府很难完全占有,加之现代社会化市场经济活动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增加了政府对信息的全面掌握和分析处理的难度。此种情况很容易导致政府决策的失误,并必然对市场经济的运作产生难以挽回的负面影响。正确的决策还需要决策者具备很高的素质。政府进行宏观调控,必须基于对市场运行状况的准确判断,制定调控政策,采取必要手段,这在实践中是有相当难度的。即使判断准确,政策工具选择和搭配适当,于预力度也很难确定。而于预不足与干预过度,均会造成“政府失灵”。而现实中的政府官员很多并不具备上述决策素质和能力,这必然影响政府于预的效率和效果。

  正因为政府的干预存在着上述缺陷,所以让政府干预成为替代市场的主导力量,其结果只能导致“政府失灵”,用“失灵的政府”去干预“失灵的市场”必然是败上加败,使失灵的市场进一步失灵。但客观存在的市场失灵又需要政府的积极干预,“守夜人”似的“消极”政府同样无补于市场失灵,同样会造成政府失灵。因此,政府不干预或干预乏力与政府于预过度均在摒弃之列。现实而合理的政府与市场间的关系应是在保证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前提下,以政府的干预之长弥补市场调节之短,同时又以市场调节之长来克服政府干预之短,从而实现市场调节和政府干预二无机制最优组合,即经济学家所推崇的“凸性组合”。为此,就需要政府从最大限度地消除导致政府失灵的根源入手,针对政府失灵的两个方面,采取切实措施(如确定有中国特色的政府经济职能双向重塑的总体思路;从理顺政府利益关系入手保证政府干预的公正、超脱;规范政府于预职能及行为;加强对政府调控行为的监督;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程度;把竞争机制弓队政府调控的某些领域等),在克服和矫正市场失灵的同时,更要防止和纠补政府失灵。

论述:西方经济学中市场失灵产生的原因,影响及对策。从垄断,外部影响,公共物品,不完全信息方面答

经济学十大原理,其中一个就是:市场是组织经济发展的好方法。
由于垄断的存在、外部影响、公共物品、信息不对称等,常常导致市场失灵。
市场失灵是指市场无法引导经济过程走向社会最优化、无法有效配置商品和劳务的情况。
一、原因:
① 在完全竞争的市场下,一种商品的供给曲线与需求曲线的交点是均衡点,在它对应的产量下生产,供需双方的收益最大,市场是有效率的。由于市场势力的存在,垄断者不会按照均衡产量进行生产,他们生产时选择边际收益(而不是价格)与边际成本相等时的产出量,导致市场无效率。
② 外部经济就是一些人的生产或消费使另一些人受益而又无法向后者收费的现象;外部不经济就是一些人的生产或消费使另一些人受损而前者无法补偿后者的现象。这种影响不能反映在市场价格中,(通俗解释就是本能赚的没赚,本该赔的没赔),导致市场无效率。
原因
③ 公共物品具有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等特征。人们愿意消费或使用这些公共物品,却不愿为之支付它们的生产成本。公共物品的供需双方不能进行有效地信息传递,生产者无法得知消费者的有效需求,也不能从中获益,市场机制难以发挥在资源配置上的效率。
④ 在现实经济活动中不会有人无偿提供完全信息,而且由于市场通信系统的局限性以及出于自身目的的释放信息,都会阻碍市场信息的传播。结果就是市场价格不能灵敏的反映市场的供需状况,进而导致市场无效率。
二、影响:
由于这些原因的存在,市场失灵的影响有:
① 竞争失效,垄断产生;② 区域经济发展不协调;③ 分配不均衡,贫富差距拉大;④ 公共资源过度使用(比如过度放牧、过度捕鱼等);⑤ 外部不经济(外部性的负面效应),比如工厂生产时会对环境造成污染,而治理污染仍要花费;⑥ 导致失业;⑦公共产品的供需矛盾,生产出的公共产品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
除此以外,市场失灵的表现还有很多。
三、对策:
当市场失灵时,政府有时可以改善市场结果。政府会在容易产生市场失灵的领域进行宏观调控。宏观调控的手段主要有法律手段、行政手段、计划指导、经济政策等。
对于垄断,政府会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抑制垄断或者成立专门的发垄断机构对市场进行监督,来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对于外部性,政府会采取税收与补贴的政策。对正外部性进行补贴,对负外部性进行征税。(碳排放税就是对负外部性进行征税);对于公共物品方面,先利用市场来决定最优供给量,然后由政府以财政支出进行生产和定量分配;信息不对称方面,政府可以通过发布公告等形式来弥补市场在信息传播上的不足。当然,对策还有很多很多,我只列举了少数几条。

查了不少资料。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用。

市场失灵的原因及其对策(西方经济学问题)

1、市场失灵的原因

一是微观经济缺乏效率。市场经济中的调节机制不能促使微观经济提高效率,具体表现为:首先,市场不能满足(灯塔、公共信息、国防等)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公共物品指一个人对某些物品或劳务的消费并不影响其他人的消费或享受利益,其特征是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某个人对一种物品的消费并不妨碍其他任何人对该物品的享受。既然受益者无需花费代价就可以得到该物品,就不能以索价的方式来减少物品的使用,则表现为这种物品永远是稀缺的。同时,对一种物品未付费的各个人不能被阻止享用该物品的好处,若由市场来提供这种物品就会造成成本和收益的外部化即出现了或正或负的外部性问题,表现为不能保证只有承担费用的人才能获得该物品,市场的交换制度就不起作用了。另外,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一些投资金额大、回收周期长、经济效益低,同时对国计民生的具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如果只是通过市场来供给,同样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由于体制方面的缺陷,我国目前诸如此类的问题还很严重。其次,从外部效应问题来看。布坎南和斯塔布尔宾曾给外部效应下的定义是:只要某一个人的效应函数所包含的变量是在另一个人或厂商的控制下,则外部效应存在。设U表示个人A的效应,那么若U=F(X1,X2,X3,……Xn,Y),即有一项外部效应存在(其中,X1,X2,……Xn为个人A所能控制的活动,Y是个人B或厂商控制的活动,Y产出的效应就是外部效应)。就是说价格体系受到的影响是外来的,存在没有经济报偿的经济交易。这种外部性对消费者和生产者都会产生影响。似乎外部性能够通过双方的讨价还价来解决,但是当交易成本存在时外部性则被视为市场失灵的根源。从我国的经济运作的实际来看,这种交易成本往往是很大的。再次,是自然垄断市场的存在。当提供某种商品的固定成本超过可变成本时,生产者为了长期保证获得稳定的生产资料(如原材料、燃料等),就会与上游产业联合或干脆将其兼并入自己的企业中,也就是说在市场的运作下生产必然导致联合,从而导致自然垄断。若在这种市场下,就会导致只有少数企业供给商品,而如果它按经济上有效率的水平来生产,其利益就会受损。若按垄断价格出售商品就会导致低效率,生产能力过剩,社会资源不能得到最优配置。

二是宏观经济的不稳定性。在经济周期的作用下国民经济仅靠市场来调节,尤似“孤帆航海”。在市场经济的汪洋大海中,天有不测风云,一旦面临狂风暴雨般的经济危机、股市崩溃、投机泡沫、金融危机时,给予国民经济的打击就可能是致命的。这种不稳定性有时也表现为重复出现的通货膨胀和失业,或消费和投资不平衡。1929-1933年资本主义的大萧条正是长期执行自由主义政策,任经济自行发展的恶果。东南亚金融危机使部分国家至今还对它心有余悸。我国经济虽然经受住了国际经济金融动荡的严峻考验,但是,在把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手段的条件下,我国宏观经济运行的稳定性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一旦国内外市场上有些风吹草动,市场调节机制可能失灵的情况下,如果政府又缺乏强有力的宏观调控手段,就有可能引起国民经济发展的较大波动。目前,我国宏观经济长期呈现出有效需求不足的现象,但投资的增长却非常快,作为拉动经济的“三大马车”要同时转动才能使经济健康、持续的增长。若投资单方面过度增长,在出口面临压力的情况下,必然导致生产过剩,接下来就会导致对投资收益率的悲观预期,伴随大量失业的经济衰退就会随之而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市场失灵问题会不断影响市场机制效率的发挥,引起宏观经济的波动,这不能不使我们表示强烈的关注。

三是社会分配缺乏与效率相适应的公平性。一个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始终存在着怎样把“蛋糕作大”和怎样“合理分割蛋糕”这两个涉及全局的重要问题,即效率与公平的问题。市场失灵,市场机制不能充分发挥作用,不仅会引起效率低下问题,也可能引起分配不公问题。具体观察我国经济领域的实际情况,一方面存在比较严重的下岗失业问题、拖欠职工和教员工资问题、城市居民贫困问题、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甚至绝对降低的问题;而另一方面又存在腐败横行、侵吞国家财产、不法收入巨大,税收体制不完善导致高收入阶层没有及时足量纳税。社会分配不公问题日益突出,城乡差别、区域差别、行业差别仍然广泛存在。人们发现,在近年来经济和国民收入快速增长,居民消费的恩格尔系数正在不断地下降的同时,同期基尼系数却从1980年的0.33攀升至2001年的0.45。这表明我国社会收入分配的差距已经拉大,虽然在整体上“蛋糕确实做大了”,但是在社会成员中“蛋糕分配”的非均等程度却在扩大。如果社会分配领域的差距越来越大,可能影响经济效率的提高,甚至会引发社会动荡。在市场失灵,调节机制不能很好解决分配公平问题的情况下,就需要政府更好地发挥经济职能,进行适当的宏观经济调控。

2、解决市场失灵问题的宏观调控对策

首先,政府要做好提供公共物品的工作,搞好基础设施建设以保证整个国民经济有良好的“硬件条件”。同时,政府还要承担起那些投资规模大、资金回收期长而又是对经济发展起重大影响作用的项目,如国防建设、教育、医疗卫生、南水北调、西电东送、西气东输、三峡工程等等。这样,既解决了市场不能提供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问题,保证了国民经济正常运行;同时,政府投资在过程中还可以解决相当一部分下岗工人的再就业问题,也可以带动其他相关产业的投资和生产,从而推动经济的繁荣。近些年来,我国政府连年发行国债以专门促进基础设施建设,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一些带有行政垄断性质的经营性行业,政企不分、以行政权力阻止商业竞争对手进入其市场垄断范围。其高经济收益的取得是与行业的行政垄断地位联系在一起的,含有大量的非公平竞争因素。长此以往,诸如此类的市场失灵现象就会严重阻碍市场经济的运行和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对于经济发展中的垄断问题和其他不正当竞争问题,政府要站在仲裁者的立场,通过建立健全各项法律法规并严格执法加以解决。

第二,政府要建立良好的政治、经济、法律等制度和具体的运行体制,制定各级各类中长期的发展规划,降低交易成本,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软件条件”。制度或体制是一个国家的经济正常运行的基本保障,如缺乏良好的激励制度,个人或企业的勤奋劳作未能获得应有的报酬,就会降低其工作积极主动性,小而言之是企业的损失,若社会的大气候如此,损失的就是国家了。再如若某人被抢劫而无人问津,没有一个健全的制度能够保证其财产安全或财产所有权,这个社会就不可能形成良好的经济秩序和经济安全。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诺斯甚至将制度的变迁视为经济增长的原因,可见制度建设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从我国经济发展的现状来说,当务之急是完善财产制度和市场经济制度。《决定》也指出,要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制定和研究,提出发展的重大战略、基本任务和产业政策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

第三,政府还需要利用利率、国债、汇率、税收、预算等经济调控手段来“熨平”经济周期,使经济导入持续稳定的发展。凯恩斯的国家干预使西方世界走出了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的梦魇;1998年以来我国政府的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支撑我国顺利走过了亚洲金融危机的岁月,而且5年来一直保持7%以上的GDP的增长率,成为世界经济的“一枝独秀”。制定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要以国家的宏观目标和总体要求为主要依据,发挥财政政策的功能,促进经济增长、优化结构、调节收入;发挥货币政策的作用,保持币值稳定、货币供求总量的平衡。

第四,政府要通过收入政策、税收政策和其他相关政策,努力缩小地区之间的差异,城乡之间的差距,居民收入水平的差距。要加强对区域发展的协调和指导,积极推进西部大开发,有效发挥中部地区综合优势,支持中西部地区加快改革发展,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鼓励东部有条件地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我国90年代末,作出的西部大开发战略其背景就是考虑到东部、中部与西部经济发展的差距拉大引发了问题以及缩小差距所能带来的收益前景,抓住了世纪之交的历史机遇有目标、分阶段的推进西部地区的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近期中央再次作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决策,也是看到东北地区制度滞后、技术落后、下岗人数众多等情况,抓住重工业化时代的到来的机遇而作出的正确决策。在收入分配方面,政府要进行效率与公平兼顾的导向,通过政策的倾斜,对不同地区和社会成员之间进行公平与否的评价和调整。通过转移支付、完善税收制度、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以扶持弱势群体,调节公众的心理平衡,达到维护经济稳定发展的目的。

最后,政府在实现其调节职能时,要注意不断提高面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SARS”的传播是对我国政府的执政能力的考验。“SARS”之所以对经济影响很大,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很重要一点是人们心理上的“不确定性”,即不知道如何预防、如何治疗、何时结束、何时卷土重来等等。产生这些不确定的原因是信息没有及时、精确、有效的披露和传达。面对目前经济全球化、系统开放化、行为自由化的社会,政府的效率高低衡量标准就是能否在最短的时间里,付出最小的代价而得到最优的方案来解决问题,实现对宏观经济的有效调控。所以,不论对于医疗卫生问题,还是金融危机、经济安全问题,甚至国防安全问题,政府的工作效率要不断提高。我国正处于有史以来发展的最好时机。我们要在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的指引下,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提高政府的调控能力和应变能力,弥补市场失灵的缺陷,保障我国国民经济正常运行和健康、稳定、持续地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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