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作者发表了论文,并由你根据其记载的内容作出改进制造出实物,如若该改进内容是创造性的,则具备申请专利的条件。
至于会否构成侵权,首先,要看对方是否拥有该项专利权利(虽然一般情况下是有的)。其次,你所作的发明创造是否完全与原作者论文内容一致,也就是说是否包含该论文内容所反映的所有技术特征(如果全部包含,则有侵权的风险)。再者,你所作的改进,有否导致产品的用途发生实质性变化, 也就是常说地不同技术领域应用(如改变其用途,则不会构成侵权)。
上述只提到几点,实际侵权的判定需要根据你所做的实物与原作的专利权利要求作对比才能够分析。
不侵权,专利是完成发明后申请在先的人取得,而不是发明者或者技术理论提出者取得。如果认为自己的技术有专利价值,应该先申请后发表,或者不发表作为技术秘密保护。
就像爱因斯坦的能量等于质量乘以光速的平方,他如果觉得里面包含专利价值,可以先完成发明申请专利,比如某型粒子炮。或者不公开该方程式。一旦公开,任何人都可以利用他的方程式完成自己的发明后申请专利。
如果论文已经发表,则属于现有技术,发表的内容会影响专利的新颖性,不利于授权。可在专利申请文件中着重描述那些论文中没有直接公开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