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发表论文>论文发表

中国社会报社长总编辑

2023-12-08 01:06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中国社会报社长总编辑

个人担任职位社会兼职有:高等学校出版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新闻出版总署全国出版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新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中国编辑学会常务理事、中华外国经济史学会理事。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兼职教授、北京印刷学院讲座教授,台湾南华大学华文出版趋势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曾先后毕业于山东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得哲学学士、哲学硕士、经济学博士学位。美国杜克大学访问学者。先后在中国人民大学《教学与研究》编辑部任编辑、编辑部主任、副总编辑。后调入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任副社长兼发行部主任、党总支副书记、副总编辑、总编辑等职务。1993年被破格晋升为副编审,1999年晋升为编审。2008年转为教授。2003年在人大新闻学院传播学专业兼任硕士生导师,2006年兼任人大新闻学院媒介经济学专业博士生导师。2011年调入中国社会报任总编辑,2013年任中国社会报社长兼总编辑。

我国报社社长领导下的总编辑制度是什么?

你可以这样理解,报社是个传媒商业机构
不过中国现今的制度是并不允许报业完全私营(在经营上有时有民营资本进入,但在采编上一般都不允许民营资本干预)
按照比较正常的说法是:报业是党的耳目喉舌,同时也是人民群众的耳目喉舌
所以,现在的社长,主要把握报纸的政治方向,一般要求政治素养很强的人担任(多由各级党委宣传部指派或兼任,在党内具有一定的职务)
而社长不一定非常懂得办报的专业业务知识。所以需要总编辑来进行采编与经营的管理。所以,报社的总编辑相当于给各级党委宣传部打工的CEO,社长相当于政府官员。
优点:社长的设立使报纸能够具有很好的政治走向,报业具有比较好的社会责任心,善于引导受众心理,维护社会稳定。同时总编辑的设立,使报纸的运做更加商业化,使新闻更加专业,管理更加高效等。
缺点:使报纸受政治势力牵制不能够真正的成为社会公器。在半政半商的格局中报业的商业运作会受到比较大的限制。导致报业的发展缓慢或竞争力较弱。

报社社长和总编辑谁管谁啊?谁的官大

报纸的总编辑(主编)的最高领导人是主编和编辑的主要业务部门或内容供应部门的媒体、出版社和信息公司,负责控制公司或组织的整体运作和发展的大致方向主要业务。

总编辑的工作总结就是把握出版方向,对图书质量负责,创造开发环境,参与出版管理,带领一支优秀的编辑队伍。

扩展资料:

例如,罗华:人民网党委副书记、副主席、总编、副总裁,人民网人工智能研究所所长,人民网区块链研究所所长,人民网书画研究所所长。

1963年10月生,中共党员,学士学位,高级编辑。1985年8月至1993年4月,在人民日报群众工作部任助理编辑、编辑。

1993年4月,任人民日报群众工作部读者朋友编辑组副组长。1998年12月,人民日报网络中心总编辑办公室副主任。

1999年12月,他被任命为人民日报网络中心规划技术组组长。2004年6月,人民日报网络中心多媒体部主任;2007年8月,任人民网发展有限公司副总裁。2010年6月,担任人民网董事、副总裁。

2016年12月,任人民网主任、副总编。2019年4月,任人民日报网络版主任、总编、副总裁。2019年7月,任人民日报在线副书记、主任、总编、副总裁;2020年1月至今,担任人民日报网党委副书记、副主席、总编、副主席。

参考资料:人民网——总编辑专栏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总编

国家对出版行业的总编辑,副总编辑有专业技术要求吗

关于报刊社社长总编辑(主编)任职条件的暂行规定

(新闻出版署·1995年10月19日·〔95〕新出报1294号)

第一条 为提高报刊质量,使之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服务,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报刊社社长、总编辑(主编)应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和政策水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有积极的开拓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三条 报刊社社长、总编辑(主编)应坚持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针,坚持为全党全国大局服务的原则,执行社会主义新闻出版的工作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 报刊社社长、总编辑(主编)应熟悉报刊编辑出版及经营管理业务,熟悉与报刊有关的专业知识,具有较丰富的采编工作经验和较高的写作能力,胜任终审定稿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经营管理能力。

第五条 报刊社社长、总编辑(主编)须参加新闻出版署(或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按相应岗位规范和培训要求举办的培训班进行培训,并取得社长、总编辑(主编)《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第六条 报社社长、总编辑应具有以下专业技术资格:

一、中央及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主办的报纸,地方省级党委机关报,其社长、总编辑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的新闻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并有五年以上编采工作经历。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级主办的报纸,地区(市)党委机关报,其社长、总编辑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的新闻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三、其他报纸,其社长、总编辑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的新闻专业技术职称。

第七条 期刊社社长、总编辑(主编)应具有以下专业技术资格:

一、中央及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主办的刊物,地方省级党委和政府机关刊物,其社长、总编辑应具有副编审以上(含副编审)的职称,或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级主办的刊物,地区(市)党委政府机关刊物,其社长、总编辑应具有副编审以上(含副编审)的职称,或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三、各种专业技术类刊物,其社长、总编辑应具有本专业中级技术职务,或相应专业职称。

第八条 报刊社社长、总编辑(主编)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是主管、主办单位的在编人员。必须具备行为端正、道德品质良好等素质。有刑事犯罪记录、违法记录和劣迹表现者,受过重大行政纪律处分者不能担任社长、总编辑(主编)。

第九条 所主持的报刊被停刊整顿者,报刊被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多次警告批评而不纠正者,其负有直接责任的社长、总编辑应调离社长、总编辑(主编)的工作岗位,并不得再担任其他报刊的社长、总编辑(主编)。

第十条 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在对报刊实施年检及在对新申办报刊进行审核时,对社长、总编辑(主编)的任职条件应进行认真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和审批。特殊情况须经新闻出版署批准。

第十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报刊社副社长、副总编辑(副主编)。

第十二条 在执行本规定中有特殊情况者,需报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新闻出版署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文章
学术参考网 · 手机版
https://m.lw881.com/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