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期刊,出结果的比较快,学报的话最多一个月内。论文发表方面有什么问题的话可以找原上草论文了解。
长江师范学院成人高考2023年招生简章、成教函授报名资料报名时间报名条件如下,身边有想报考的朋友,请务必提醒他们:今年一定要报名!明年政策会更严!严进严出!流程繁琐!学费上涨!学制延长!今年报考是最后的选择。
1、长江师范学院简介 长江师范学院,坐落于重庆市,主管主办部门是重庆市,长江师范学院是国家正规公办大学。
2、长江师范学院成人高考的具体专业可以点击底部咨询招生老师。
3、 招生对象和条件
(1)报考长江师范学院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入学考试”,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学习。
(2)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或中专文化程度。
成教、成人教育、函授、成考。是为我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选拔合格新生以进入更高层次学历教育的入学考试。考试分专科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本科和高职(高专)三个层次。
成人高考报名都是提前报名,发放教辅资料,安排复习备考,额满为止。成人高考是考生要通过统一入学考试,很简单需要填报志愿,被录取后方可入校学习,毕业比较容易。
成人高考,有统一的入学考试,有最低线、投档,录取等环节,所以在成人学历中还是比较受欢迎的,毕竟每年都有几百万的考生。如果你认为自己自考考不过,网络教育与国家开放大学参与感低,成考无疑是最好的选择了。
但是——也不要觉得通过了长江师范学院成人高考,就开始懈怠了,因为这个时候,你的学习之路其实才刚刚开始。成人高考真的不难!所以,放心选择成考。所以不论是统招的第一学历,还是成人教育的第二学历,都是国家承认,社会认可的。
另外,2023年长江师范学院成考预报名已经开启,有意向的朋友们也可以来点击底部官网报名咨询。我们招生老师坐标重庆市,是多所学校继续教育学院的合作办学点,关于重庆市成考有想了解的欢迎提问,我们在线做出专业的解答,为你保驾护航,让你在提升学历的道路上少走弯路!长江师范学院成考咨询与预报名入口:
长江师范学院是中规中矩的二本。
长江师范学院(Yangtze Normal University)始建于1931年,学校位于重庆市涪陵区,是重庆市“一圈两翼”战略支点上唯一一所本科院校,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单位。2001年,涪陵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前身为成立于1931年的涪陵县立乡村师范学校)和涪陵教育学院合并升格为涪陵师范学院,2006年9月,学校更名为长江师范学院。学校开设21个二级教学单位,设有53个本科专业,涵盖十大学科门类,形成了以文学、理学为基础,教育学、经济学、管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为主干,多学科相互融合、协调发展、优势互补的学科专业架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19〕25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0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除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长江师范学院
第四条学校代码:长江师范学院(5010)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办学地址:重庆市涪陵区聚贤大道16号(邮编:408100)
第九条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学校概况:
办学条件优良学校占地面积1739亩,校舍建筑面积78万平方米,校园湖光山色,环境优雅,是“重庆市园林式单位”。学校有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11个,省重点学科和特色学科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各级各类科研创新平台55个,其中,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重庆市研究智库3个,重庆市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5个,重庆市协同创新中心3个,重庆市高校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重庆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国际合作研究基地和省部共建研究基地6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6亿元,纸质藏书170万册,各类专题数据库67种,数字资源容量达48TB;体育馆、美术馆、音乐厅、学生活动中心、实习实训场地等教育教学功能完善,实为理想的求学之地。师资力量雄厚学校扎实推进人才队伍“梧桐计划”,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升。现有专任教师1248人,其中正高职称152人,副高职称339人,博士学位教师386人。有双聘院士2名、“巴渝海外引智计划”国际知名专家10人,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2人、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8人、重庆市“巴渝学者”特聘教授8人;有重庆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重庆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市级高层次人才40余人,兼职硕士生导师80余人,兼职博士生导师10余人;有重庆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和海智工作站各1个、重庆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科研创新团队16个,其中,省(部)级以上创新团队7个。近三年,教师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科基金等国家级项目63项,国家部委和重庆市科研项目550余项;申请专利720余项、授权630余项;荣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重庆市科学技术奖等省部级以上政府科研成果奖50项。
社会声誉良好学校近三年,学生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等学科竞赛中获国家级奖868项,省级奖3073项。学校是“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毕业生不仅在研究生升学考试、公务员考试、教师公招考试等就业性考试中成绩突出,而且以“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干得好”的良好形象著称。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6%以上。
第三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第十二条招生计划: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校招生网()或《2020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填报志愿指南》查阅。
第十三条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和《新生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及录取
第十四条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第十五条考试安排:考生需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参加相应考试。免试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19〕25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和各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具体时间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第十七条填报志愿: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填报方式等相关事项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校参加重庆市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十八条录取原则:我校严格遵循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和“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规则。具体政策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19〕25号)公布的执行。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校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录取:
1.男女男生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或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录取信息。我校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
第五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证书
第二十条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0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再继续参加重庆市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来校就读期间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其中,“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转段的学生须参加转段考试,转段考试合格后方可升入对应本科专业,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
第二十一条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录取通知书与全国统一高考录取通知书同步寄发。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审,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二条资助政策: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
1.国家奖助学金:综合评估优秀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经济困难且表现优秀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300元/年,二等助学金3300元/年,三等助学金2300元/年)。
2.优秀等级奖学金:一等奖600元/学期;二等奖350元/学期;三等奖200元/学期;学习优秀奖100元/学期。另设有学生科技创新奖、学生先进个人奖等单项奖学金。
3.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和各种困难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请在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二十三条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长江师范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重庆市涪陵区聚贤大道16号 (邮编:408100)
招生部门:招生就业工作处
招生电话: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电子邮件:
第二十六条本招生章程由长江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