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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杂志投稿咨询网

2023-12-10 20:53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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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直属媒体有哪监狱管理局,人民调解杂志社、中国司法杂志社,戒毒管理局、司法鉴定管理局。
公证协会,律师协议会,法律日报社,燕城监狱、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司法研究所、法律出版社、法律援助中心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为什么村里要订人民调解杂志呢

村里的人素质相对较低,为了琐碎的事情,也就是家长里短的事情,经常出现矛盾,恼纠纷,家庭成员内部也会有纠纷。人民条解杂志是一个专业杂志,有很多纠纷案例。村干部学习案件,就可以帮助村民解决纠纷,为和谐新农村建设出力。

法律出版社的重点期刊

《法律与生活》 (半月刊)杂志创刊于1984年,是司法部主管、法律出版社主办的中央级法制新闻刊物。自创刊以来,始终以“秉承法律精神,关注社会生活”为办刊理念,透过法律看生活,用法律眼光透视社会,以法制观念解析人生,致力于讴歌、鼓吹人间正义,独家披露重大事件背后的真相和假象。做为深度法制新闻时政类杂志,文章立意鲜明,角度独特,内容立体,文字新锐,深度、品位、鲜活是我们永远的目标。 主要有视线、记录、言论、人物、经济、话题、述说、市井等栏目,期发量30万,现有编辑、记者、广告、编务等员工14人。2001年以其思想性、服务性入选新闻出版署“中国期刊方阵”,荣获“双奖期刊”称号,为国家优秀品牌期刊。《人民调解》(月刊)杂志创刊于1985年,是司法部主管、法律出版社主办、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协办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指导刊物。始终以“面向基层,服务基层”为办刊宗旨,面向全国人民调解员、乡镇(街道)法律工作者、司法助理员和各级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管理部门,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介绍基层司法行政战线上的先进人物和工作经验,交流重要的工作信息,传播与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紧密相关的各种科学、文化知识;指导基层依法、正确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知识性和可读性,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的良师益友。主要有高层信息、人物长廊、经验交流、司法所建设、法律服务、调解故事、回归绿洲、信息之窗等栏目。期发量17万,现有编辑、记者、发行广等员工10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法规公告》(月刊)创刊于1996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海关总署主办,四部委联合组成的《公告》编委会负责编辑,法律出版社负责出版发行,以“全面、系统、准确宣传国家税收政策、增加税收政策透明度”为宗旨,及时公布各项工商税、关税和农业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具体规定,为各级政府机关、国内外企业和广大纳税人提供法律法规服务。地图北京

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部机关及直属单位期刊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为了加强司法部部机关及直属单位期刊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期刊管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部机关及直属单位主办的正式期刊和非正式期刊。第三条:凡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创办正式期刊,应向部宣传司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明期刊的名称、刊期、开本、篇幅、发行范围等主要事项,经宣传司审核并报部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第四条:已经批准登记的期刊改变刊名、主办单位、文种,应按创办期刊的程序向部宣传司重新申报,经宣传司审核并报部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其它项目的变动,由部宣传司审批。第五条:期刊需要出版增刊的,应向部宣传司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拟出增刊的文章编目(需注明发表日期)、增刊总字数、印数、印张、定价、出版日期、印刷单位等事项,经宣传司审核并报部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第六条: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出版与本系统、本行业业务有关的专业“年鉴”,可以作为期刊申报,申报程序同创办期刊程序相同。第七条: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创办非正式期刊,由部宣传司审批,报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备案。非正式期刊改变刊名、主办单位、文种,应按非正式期刊创办程序办理。第八条:部宣传司负责统一核发部机关及直属单位期刊记者证,并负责向国家新闻出版署统一备案。各期刊需要领取记者证的,应向宣传司提出申请,并填写《领取记者证人员情况表》和《期刊社领取记者证登记表》。
  丢失记者证的,可以在登报声明之日起半年后予以补发;持记者证人员脱离采编岗位的,应退交记者证。第九条:部机关及直属单位主办的期刊,只能由经登记的主办单位办,不得以任何形式同其他单位搞协作、合作或委托出刊。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期刊承包给个人或集体。严禁出卖、转卖、出租、出借、转让“期刊登记证”。第十条:部宣传司负责部机关及直属单位期刊的年度核验工作。第十一条:各期刊出版后应及时向部宣传司送缴样本(三本)。第十二条:部机关及直属单位期刊定期向部宣传司报告以下情况:
  1、每半年报送一次期刊宣传报道情况(6月25日、12月25日);
  2、每年12月25日报送正式期刊发行总数、非正式期刊的总数,以及期发行量、次年首期征订数、本年度与次年同期增减率等情况;
  3、每年度核验工作结束后5日内,报送期刊变更情况:包括期刊名称、主编、副主编、刊期、开本、定价、页码、发行范围、文种、刊社地址、电话、邮政编码等。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部机关及直属单位现有正式期刊及非正式期刊名录

一、正式期刊:
  《司法行政》杂志           部办公厅主办
  《人民调解》杂志           部基层司主办
  《法律与生活》杂志          法律出版社主办
  《中国律师》杂志           全国律师协会主办
  《函授通讯》杂志           全国律师函授中心主办
  《犯罪与改造研究》杂志        预防犯罪与改造研究所主办
  《法医学杂志》            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主办(上海)
  《政法论坛》杂志           中国政法大学主办
  《行政法学研究》杂志         中国政法大学主办
  《比较法研究》杂志          中国政法大学主办
  《现代法学》杂志           西南政法学院主办
  《法学》杂志             华东政法学院主办
  《法律科学》杂志           西北政法学院主办
  《中南政法学院学报》         中南政法学院主办
  《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主办
  《劳改劳教理论研究》杂志       中央劳改劳教管理干部学院主办
二、非正式期刊:
  《司法业务文选》           部法规司主办
  《新生报通讯》            部劳改局主办
  《函授教学》             中国政法大学主办
  《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主办
  《研究生法学》            中国政法大学主办
  《政法图书馆》            中国政法大学主办
  《政法高等教育》           中国政法大学主办

如何发挥人民调解员在工作中的作用?

一、强化政治素质,提高调解业务能力
一要加强政治修养。在政治上立场坚定,是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员、法制宣传员的重要条件和必须具备的能力。人民调解工作要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把握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人民调解工作在新形势下面临各种复杂多变的社会矛盾纠纷时,作为大学生人民调解员应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清醒的头脑,在大是大非中要旗帜鲜明,要服从于、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大局,要始终保持良好的健康思想,树立大局意识、发展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要加强道德修养。“人民调解法”对人民调解员作了明确规定:应具备公道公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有一定文化、政治水平和法律知识的成人公民,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是人民调解员的行为规范,是善和恶、正义和非正义、公正和偏私、诚实和虚伪的道德观念的表现。作为大学生人民调解员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服务于民,把维护好人民群众权益作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人民的安居乐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员必须要做到忠于职守勇于尽责,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开拓进取敢于创新,心系民众踏实干事,主持公道坚持正义,廉洁奉公不谋私利,勤奋好学不断进取。
三要熟练业务技能。精通的业务,扎实过硬的本领,是人民调解员具备的基本要素和条件。要不断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并领会其内涵和实质,才能正确地运用法律知识,解决社会矛盾中的各种复杂问题,同时,要不断探索调解方法,从案例中发现方法,从实践中研究方法,从经验中汲取方法,注重向媒体学、向庭审学、向能者学,坚持把实践放在首位,把实用作为目标,把学用结合,集思广益作为研究方法,才能不断地提高调解工作水平,工作效力。
二、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法律服务能力
一要善于学法。法制宣传教育是贯穿于整个人民调解工作之中,在处理各类矛盾纠纷中,坚持运用法律,适法宣传,依法进行调解。作为大学生人民调解员,具有较好的学法条件,年轻、文化基础好,掌握法律知识快,应主动学、不断学,才能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只要有决心去学,下功夫去学,定能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调解员;只要持之以恒去学习,将会成为优秀的法制宣传员。
二要乐于宣传。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好了,可促进纠纷化解,帮助和引导当事人走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可控制矛盾升级,控制情绪激动,防止矛盾激化,能够消除当事人之间的隔阂,顺利将矛盾化解。大学生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公民法律素质的提高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每一位大学生法制宣传员要积极融入法制宣传的前言阵地,采取多措并举的方式,加大法制宣传,要深入到农民中去、企业班组、学校班级、农民工工地等面对面地讲解法律知识,运用案例剖析,在处理矛盾中结合纠纷类别,适法宣传。
三要勇于创新。在经济和社会迅速发展中,农民的需求利益关系发生了变化,为适应发展需要,真正使依法维权的意识得到加强,必须要不断地改进法制教育的方法,创新教育的形式,拓宽教育渠道和教育面,使法制教育不断适应经济发展、适应社会需要、适应群众需求。
三、坚持排查分析,提高科学研判能力
一要坚持全面排查。根据社会转型期矛盾多、复杂性强的特点,进行矛盾纠纷排查,显得十分重要,只有通过排查,才能发现问题,掌握动态,才能为解决问题提供最有效的科学决策依据。在时间上,坚持定期排查与不定期排查相结合,集中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并进行日分点、分项查,区域集中查、月开展全面查。在方法上,采取上下沟通,左右互动,按分级、分片、定点,形成主体式、拉网式排查,确保不走过场。
二要坚持认真分析。分析是解决矛盾问题的关键和重点,根据排查出的不同矛盾、不同时间、不同对象、不同区域、不同类别,可采取逐个分析法,分别制定出矛盾纠纷的不同预案,分类列表,分类处理。
三要采取有效措施。针对不同情况及原因,在分析“透彻”,判断“准确”的基础上,找准解决矛盾的切入点,对症下药,定人、定责任跟踪观察,牢牢掌握矛盾纠纷苗头的主动权。做到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事预防、因时预防的预防机制,构建严密的防调网络,发挥整体预防功能,从而坚持排查走在预案前,预案走在化解前,并做到抓早、抓好、抓苗头,将矛盾化解在前,解决在萌芽。
实践证明:如果人民调解员在解决矛盾时不认真分析、正确判断,就会造成在化解矛盾中的失误,就化解不了矛盾,严重时会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不良影响及严重后果,大学生调解员要始终铭记这个道理,进行分析判断,减少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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