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稿件写作格式说明
1 字 数
学术论文、综合述评等稿件一般不超过 6 个版面 , 研究简报、论坛等稿件一般不超过 4 个版面。
2 写作顺序
2. 1 文 题
由尽可能简练的几个表达文章核心内容的关键词组成 , 以不超过 20 字为宜。 本刊一般采用系列标题和副标题的形式 , 每篇文章独立成文。
2. 2 作者署名
作者人数不宜过多。 第一作者应是稿件的执笔人和修改人 , 如有例外 , 请将责任作者在篇首页地脚处注明。
2. 3 作者单位
单位全称应写到院、系、研究所、研究中心一级。
凡作者在北京林业大学完成的项目,即使作者离开了学校 , 单位也应写北京林业大学 , 并在篇首页地脚处注明作者现在的工作单位。
2. 4 基金项目
请在篇首页地脚处注明资助该研究的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2. 5 作者简介和通讯地址
写在篇首页地脚处资助项目的下方 , 只写第一作者 ( 必要时可增加责任作者 ) 的简介和详细地址。
例如:
第一作者 ( 作者简介 ) :姓名 , 学位 ( 或在读学位 ) ,职称。 主要研究方向: ××× 。电话 : ××× Email : ××× 地址 : 邮政编码及具体地址。
2. 6 中文摘要和关键词
摘要是为读者了解文章核心内容服务的一篇独立、完整的短文。 应做到言简意赅。本刊要求论文摘要应包括 : ① 研究目的 ; ②实验 时间和地点 ( 仅指实验性研究 ); ③ 研究方法 ; ④ 研究结果 ( 一般不要列出公式和非公知的符号 ); ⑤ 结论与讨论等部分。
关键词为代表文章核心内容的名词 3 ~ 8 个。
2. 7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
可由编辑部代写。
2. 8 英文部分
内容应与中文部分完全对应。写作格式请参见 英文部分写作要求 。
2. 9 引 言
它是本刊是否接受投稿的主要依据之一。
引言不标序号 , 也不需写出 “ 引言 ” 二字 , 直接写内容。内容包括 : ① 研究对象的科学价值 ; ② 简述国内外学者对该主题研究的历史、现状、代表人物、主要成就、存在问题和难点 , 并顺序给出参考文献的序号 ; ③ 作者自己研究工作的目的和主要内容。上述 3 点 , 能向读者表明您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水平 , 缺一不可。
2. 10 研究方法
凡应用国内外现有理论、技术、模型、公式等方法进行研究的论文 , 一律不做教材式的原理论述 , 只须简要写出该方法的名称、实验步骤和材料、公式等 , 并给出详细介绍该方法的文献序号即可。 作者自己发明的新方法和对他人方法有改进的部分例外。
2. 11 研究结果
应提供科学、可靠、系统、详实的研究数据和结果。 图表和照片应做到 : ① 尽量精减 , 凡文字能说明的内容一律不用图表和照片 ; ② 图表和照片的题名均为中英文对照 ; ③ 图用计算机绘制 , 图上的文字不宜多 , 主线与辅线的粗细比例为 2 ∶ 1; ④ 学报可刊登必要的高质量彩色照片 , 需作者负担制版、印刷费用。
2. 12 结论与讨论
作者应在这部分把自己在理论、方法或技术上的创新或改进及尚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表述清楚。
2. 13 致 谢
作者认为必要时 , 可在正文结尾向有关人士或机构表示谢意。
2. 14 参考文献
它是本刊是否接受投稿的首要依据。
作者在正文后所引用的参考文献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参考文献应按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排列。
2) 每一篇文献都是作者亲自阅读过的 , 并可提供原文备查。 不得转引作者没有亲自阅读过的文献。
3) 参考文献应以国内外有代表性的学术期刊文献为主。 其中 , 专著等其他文献的数量不宜超过 30% 。 除特殊情况外 , 教材文献尽可能少引用。 除公开发表的各类文献和学位论文、会议文集、技术报告、专利、电子文献外 , 其他未公开发表的资料、文件不得作参考文献引用 , 只能在征得原作者同意后 , 在正文中的引用处加括号注明资料名称。
4) 综合述评的参考文献一般为 30 ~ 50 篇。 其他文章的参考文献不少于 10 篇。
5) 一般情况下 , 外文文献数量应占总参考文献数量的 40 % 以上。
6) 作者应注意利用国内外网络期刊数据库和图书馆现刊来查阅最新文献 , 截止到投稿 1 个月出版的有关中外文文献都应引用 , 并在稿件正式发表前再次查阅和引用最新文献。 如果来稿没有引用近年来的最新文献 , 请作者在文中解释其原因和理由。
7) 中文文献需对译成英文 , 对译英文时,篇名和刊物名要与原文献保持一致,原中文文献保留 , 二者共用一个序号。
8) 参考文献的具体著录格式请参见 参考文献格式说明 。
3 量和单位符号
1) 所有符号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 除雷诺数 Re 等 25 个特征数和 pH 值外 , 其他符号一律用单个字母表示 ) 。
2) 物理量的符号和生物学中属以下 ( 含属 ) 的拉丁学名用斜体。
3) 外文字母、符号必须分清大、小写,正、斜体;上、下角(标)的字母、数码和符号等应正确标明。 4) 请使用法定的计量单位。时间单位用英文缩写字母表示,如:小时用 h 、分钟用 min 、秒用 s ;溶液浓度单位用 mol/L 、 mmol/L 、μ mol/L ,不用 M 、 N 、 ppm ;容积单位用 L 、 mL 表示; bar( 巴 ) 改用 Pa( 帕 ) 、 kPa( 千帕 ) ;能量、功、热均用 J( 焦 ) 。单位与数字之间空一格。